背叛教会的“神父大人”
文/褚盟
信仰对于一个人有多重要?比至关重要更重要。如果说性格决定命运,那么信仰是可以决定性格的。越是天才式的人物,信仰的作用越是举足轻重。万事如此,推理小说更是如此。推理圈内的大师有不少,但能称为“天才”的却寥寥无几。很幸运,在推理小说处于顺起的关键阶段,有一位叫做罗纳德·A·诺克斯的天才出现了。
诺克斯出生于一个富足的宗教家庭,父亲是曼彻斯特的主教大人。诺克斯理所当然拥有宗教信仰。但问题在于,父亲老诺克斯是英国国教主教,而今年轻的小诺克斯神往的却是罗马天主教会!没人能说清在国教环境里长大的诺克斯为什么会滋生出如此”离经叛道“的信仰,也许是父亲过于严厉,也许是“物极必反”的必然作用,也许是因为诺克斯毕业于那座该死的牛律大学……反正,诺克斯的宗教信仰把自己赤裸裸地摆在了整个家族的对立面。
每天以劝说别人加入英国国教为工作的老诺克斯自然不能容忍亲生儿子的“背叛”,而“懂事”的儿子也没有让父亲过于为难——诺克斯非常干脆地宣布和整个家族脱离关系。从此,父亲的荣耀、父亲的财产以及父亲本身,和诺克斯再也没有扯上半点关系。一九一七年加入天主教会的诺克斯因为出色的才能和“破釜沉舟”的忠心,很快使得到了罗马教皇的赏识。一九一九年,诺克斯成了教皇的第一助理,官方称谓叫“诺克斯主教大人”。
按常理分析,以“背叛”整个家族为代价换得的天主教荣誉,应被诺克斯视为生命。如果真是这样,诺克斯也就不会拥有今日在推理领域的地位了。一九二五年,主教大人灵感突至,挥笔创作了自己的第一部推理小说《陆桥谋杀案》。这部“游戏之作”虽然被一些评论者评价为“情节拖沓,构思离奇”,但这并没有影响到它的热卖。《陆桥谋杀案》以幽默的风格、绝妙的布局,确立了诺克斯特有的推理创作风格。
诺克斯受此鼓舞,推理创作的“欲望”一发而不可收拾。他先后创作了《三个水龙头》、《闸边足迹》、《筒仓陈尸》、《死亡依旧》、《双重反间》等推理小说,部部皆为经典的古典本格推理大作。而他笔下塑造的“难以形容”保险公司调查员麦尔斯·布莱顿则成为整个推理小说历史上最经典的侦探形象之一。
不管怎么说,推理小说在世人心目之中始终难改“小道”的地位。而在以正统、严肃、正大光明着称的罗马教会眼中,推理小说更是永远不应该和神职人员扯上关系的。诺克斯创作的推理小说接二连三的热卖,让很多教会中人大呼“人心不古”。但碍于诺克斯的才华和地位,也不便和这位大人闹翻。
但“无法无天”的诺克斯在一九二八年做出了一件让教会无法容忍的“罪行”——他居然代替上帝,撰写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十诫”!伟大的“十诫”,是只有上帝才有权制定的!即使是摩西一般贤明的人物,也只能手捧“十诫”,亦步亦趋地领着苦难的同胞走出埃及;而诺克斯居然敢以“十诫”的形式阐述推理小说的创作规条,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在诺克斯之前,推理小说创作处于一种“无组织、无纪律”的阶段。虽然也诞生了许多伟大的作品,但基本上属于自发状态。是诺克斯大人第一次从理论上阐明了推理小说的创作规则,将这一文学形式规范化。如果说埃德加·爱伦·坡告诉了世人推理小说是什么,那么诺克斯就是第一个告诉人们推理小说应该怎样写的人。
“不能借助超自然力”、“不能杜撰不存在的毒药”、“不可以监守自盗”、“助手智商不能高于常人”、“不能在无预告状态下使用双胞胎”……如果没有美国的史密斯博士制定的最初的十三项篮球规则,那么今天我们看到的就不是NBA而是十人群殴;同理,如果不是:诺克斯写出了“十诫”,也许今天的推理小说会像《封神演义》一样变成神仙斗技式的神怪小说,会像《弗兰肯斯坦》一样变成人造人式的科幻小说,会像《魔戒》一样变成魔法传说式的玄幻小说……总之,如果没有“十诫”,推理小说的今天是不可想像的。
但天主教会显然懒得站在推理文学的角度上赞叹诺克斯的不朽贡献。他们除了觉得这位主教大人罪该万死之外,没有意识到“十诫”的任何价值。在教会的重压之下,诺克斯不得不放弃了推理小说的创作和研究。可以说,他因为推理背叛了教会,又因为教会背叛了推理。
远离推理小说的诺克斯专注于宗教文化的研究和整理。他是第一个将拉丁文版《圣经》翻译为英文版的人。天才的光芒是世俗无法掩盖的——即使远离推理,诺克斯依然是当之无愧的先知。
游戏福尔摩斯的“福尔摩斯学之父”
对于推理小说而言,诺克斯不仅仅是一位创造者,还是一位出色的继承者。在别人眼中看来已经有些脱离时代的“远古课题”,到了诺克斯手中却被雕琢得熠熠生辉。读者应该知道,我指的“远古课题”名叫福尔摩斯。
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在诞生之初可谓风光无两。不仅在一夜之间“粉丝”遍及全球,更是改变了推理文学在整个文学领域的地位。但没有什么人物的风光可以战胜时间的侵蚀。来到诺克斯所处的时代,这位住在贝克街的大侦探地位已经相当尴尬(一生侦破的六十个案件已经被世人背得烂熟于心,一个个侦探后生的倔起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当行动落后于时代,当功绩愈发虚无缘渺,尴尬也就自然而然地难以避免。还能指望人们谈论福尔摩斯什么?《血字的研究》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些故事早已被时代淘汰。
作为福尔摩斯的信徒(该死!主教大人的信仰的确多了一点),诺克斯选取了一个全新的角度来解释爵士笔下的伟大侦探。一九二八年,诺克斯在当时的畅销杂志《蓝皮书》上发表了《福尔摩斯文学研究》一文,确立了其“福尔摩斯学之父”的地位。
福尔摩斯的原型是哪位高人?福尔摩斯的父母是怎么样的人?华生医生结过几次婚?莫里亚蒂教授到底有多么深不可测?贝克大街藏在伦敦何处?华生的小狗为什么会不翼而飞……如果你自信将福尔摩斯的故事背得滚瓜烂熟,那么上面的问题你能答对几个?在诺克斯的带动下,“福尔摩斯学”迅速走向成熟。经过近一百年的岁月,这门科学魅力依旧,而且研究范围在不断扩大。索隐、探佚、原型研究……可以说,是福尔摩斯启迪了诺克斯,是诺克斯挽救了福尔摩斯。
诺克斯的福尔摩斯学的功力在《陆桥谋杀案》中可谓发挥得淋漓尽致,甚至让人膛目结舌。也许一切技艺的颠峰境界,都是以近乎游戏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在《陆桥谋杀案》中,诺克斯好好地将福尔摩斯先生调侃了一番。从烟斗理论到板球手的帽子,从凶手的木腿到华生的怀表,最后,诺克斯干脆把小说的一章直接叫做《福尔摩斯的方法》。故事中的侦探们争先恐后地将福尔摩斯的手段“嫁接”到自己的侦探过程中,可这些侦探都忽略了一个比方法更重要的问题(侦探的智商)所以伟大的福尔摩斯因为他们而名声扫地就不足为奇了。
福尔摩斯的拥趸者不必咒骂神父大人诺克斯又一次的“大逆不道”,事实上还有什么比得上创建“福尔摩斯学”更能表示对阿瑟爵士和福尔摩斯的尊敬呢?诺克斯不惜血本的恶搞无非是想告诉读者,福尔摩斯的方法,功力不足的半吊子侦探切勿模仿,否则稍有不慎,必将走火入魔!
颠覆推理的“推理先知”
诺克斯的一生可以用两个字概括——纠结。
纠结于英国国教和罗马天主教之间,纠结于宗教信仰和推理情结之间,纠结于福尔摩斯的是与非之间……在《陆桥谋杀案》中,诺克斯返埃归真,在推理与反推理之间着实地纠结了一把。
就像从上帝制造出光的那一刻起,一种叫黑暗的东西就同时存在一样,推理诞生的那一天,“反推理”就进入了人们的视野。推理小说,尤其是早期的古典本格推理小说,其内容并不具备太多的现实意义,就像现实中没有哪个凶手会使用密室或消灭足印来掩盖罪行一样。推理小说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凶手要聪明到可以设置一般人无法破解的谜团,却又要傻到只有靠杀人才能解决问题。”
这一特性决定了推理小说中的推理桥段同样架空现实。一方面这个桥段精妙得让人拍案叫绝,另一方面却让人在拍案之后不禁皱眉:“这些推理在现实中管用吗?”于是,一种“反推理”情结酝酿生成。不管一部多么经典的推理小说,总有人会质疑推理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就像人们总在议论的那样:“书中的侦探们运气总是很好,总是可以找到凶手遗失的烟斗。”
早在《陆桥谋杀案》以前,以“反推理”为最高目的的推理小说便层出不穷。大名鼎鼎的G·K·切斯特顿写出了《奇职怪业俱乐部》;E·C·本特利创作的《特伦特最后一案》作为一部反推理作品,更是成了开启推理黄金时代的不朽之作;而罗纳德·A·诺克斯的《陆桥谋杀案》,则是古典本格派中此类作品的最高成就。
一个自以为是的侦探,或是智商有限,或是运气不好,或是为情所困,总是在一番严密谨慎的调查和推理之后,得出一个与真相相差甚远的结论——这是所有反推理小说共同的模式。作者以此来嘲讽所谓的精妙推理在现实中根本是“水中捞月”。而诺克斯大人似乎觉得由一位侦探的失误所得出的结论有着太多的偶然性,不足以证明“推理无用论”。所以,在《陆桥谋杀案》中,主教一共安排了四位侦探登场。“四大名捕”面对一桩离奇的谋杀案,各显神通,不断提出自己的推测。但现实不断地击碎了四个热血青年的名侦探梦想——此种残酷对于稍有自尊的侦探来说,无疑比命案本身更难以下咽。我自认是推理小说的狂热爱好者,反推理小说也读过不少。但诚实地说,在合上《陆桥谋杀案》之后,我的确对所谓的经典推理小说产生了一丝质疑——即使只是一瞬间,我不得不承认,诺克斯大人反推理的设置扣动了我的心弦。但这并不说明诺克斯大人对推理带有任何的成见,而《陆桥谋杀案》只是天才小憩时的游戏之作。之后诺克斯创作的《闸边足迹》、《筒仓陈尸》等作品都是布局绝妙、推理神奇的正统推理大作。
这就是罗纳德·A·诺克斯,天才的叛逆者,推理的先知,福尔摩斯学之父,“十诫”的书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