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隔墙有耳

听到马里尼的问题之后,列奥尼达·特里普医生点了点头,然后用干巴巴的、清晰的声音说:“确实如此。我记得我看到一个穿着蓝色紧身衣的年轻女人。我正在忙着查看病人的时候,她走进了拖车。她好像很兴奋,显然走错了门。她道了声歉,然后匆匆地离开了。”他皱了一下眉头,“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有点奇怪,作为一名演员,她不应该不知道——”

“医生,她从哪个门进来的?你还记得吗?”

“哪个门?”特里普医生问道。他转过身,巡视一下拖车。“但是拖车只有一个门,不是吗?我不明白——”

“非常感谢。”

在医生转回头之前,马里尼已经走掉了,我也跟了出去。马里尼走向大“盖子”的入口。

“我们的钱没有白花。”他说,“不到十分钟之前,我还害怕手上有太多的不在场证明。现在其中的两个已经灰飞烟灭了。”

“关于神秘的灯光意外事件和偷窃物证的不在场证明?”

“是的。在这两件事情当中,马克·韦利都是清白的;他当时在韦瑟比警长旁边。当灯光消失的时候,基斯和我们在一起;但是他跟在我们后面离开拖车,根据你的叙述,他完全有机会在出门之前抹去窗玻璃上的指印,抄起帽子、照片和装着玻璃碎片的信封。乔伊——”

“等等,等等。”我出言反对,“基斯可是点燃烟火的大好人,是他挑起了这次调查。”

“是的,我知道。”马里尼说。他出其不意地变出了两枚硬币,买了两袋花生,递给我一袋,然后在离中央表演场地最近的位置找到了座位。“不过我记得以前有一两个案子——其中之一是我们共同参与的案子——凶手就是这么做的。”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你的想法。那么乔伊呢?”

“乔伊·帕蒂森,”马里尼捏碎了手上的花生,若有所思地说,“声称她喜欢藏在衣柜里的毛病又犯了。随后她又说她耍了一个花招——让医生相信她从外面进入拖车。根据医生的说法,他确实这么认为。因此,她的说法也并非不可能。”

我问道:“那为什么?”

“为什么?”他说,“什么为什么?”

“如果是她拔掉了电源插头,偷走了证据,她为什么要钻进宝琳的拖车,假装她走错了门,然后再出来?我认为这样毫无道理。”

“当魔术师表演魔术的时候,我们所做的动作往往和我们所声称的相反。乔伊可能也在耍这个把戏。她自称从衣橱里出来,骗医生说她是从外面进来的。但是我们也可以假设她真的是从外面进来的,而且想要让医生以为她是从衣橱里钻出来的。如果她能够让医生相信她一直在衣橱里,她就有了一个不在场证明。”

我摇着头:“我不明白。如果她想要让别人相信她在衣橱里,上帝呀,她干吗告诉我们她从外面进入拖车?”

“因为她并不成功。医生转身的动作太快,她还来不及打开衣橱的门,她意识到她的骗术并不成功。”

“不可能,乱讲。”我激烈地表示反对,“你把她当成了你自己,并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是满肚子诡计的计算器。再说,如果她成功了又怎么样?如果医生认为她一直藏在壁橱里,他必然会问马克或者宝琳:‘我看到的藏在壁橱里的女人是谁?’乔伊怎么解释?”

“和刚才她告诉我们的解释一样。她在找遗嘱。这样一来,她的罪过只不过是试图盗窃,而不是谋杀。”

我想了一会儿,仍然觉得不对头:“为何你执意怀疑乔伊——还有基斯。有很多其他人的不在场证明值得我们去深究。潜在的怀疑对象很多。比如说伊尔玛·肯,无论如何那是她的大象钩棒。还有特克斯·梅奥。”

“我已经考虑过了。我和深海·艾迪谈过,他是大象的主管。在好几年前,我在明星马戏团遇到过他。按照他的说法,在宝琳的高空支撑后面的节目是特克斯·梅奥的介绍,然后是大象表演。当灯光熄灭的时候,特克斯骑在他的马上,就在演职人员入口附近,正准备入场。艾迪和伊尔玛·肯正在让大象排好队伍,跟着特克斯入场。”(作者按:深海是艾迪的绰号,因为他曾经拥有一个深海动物展览——向观众展示海洋里的怪物。艾迪在很多领域都才华出众,而且经验丰富。他还是“橱窗睡眠”戏法的高手:演员将会进入商店的橱窗,经过催眠之后,演员似乎一动不动地留在那里,一两个星期不需要水和食物。)

“看来你刚才没有闲着。”我说,“但是表演场地上还有很多其他人。演员、工人、售票员、引导员、余兴节目里的怪物、卖爆米花的小贩,还有半个帐篷的观众。加维甘探长需要派半打的刑警分队花一晚上的时间进行盘问。我不知道多少人没有不在场证明,这可不妙。”

马里尼皱着眉头盯着表演场地里的驯服的马匹。它们一会儿低头,一会儿仰头,在配合音乐进行表演。“罗斯啊,”他说,“正是这个问题让我头疼。你瞧,现在看来每一个人似乎都有不在场证明!”

他停了下来,我用力吸了口气,想要确定自己的耳朵没有听错,“你再说一遍。”

“你听到我的话。所有的人都有不在场证明,除了基斯和乔伊。你只要放松一下,花两分钟的时间思考,然后你就会明白。你现在有事情干了,我正好可以考虑一下行动计划。等你想到了答案就举手,不过不要打扰我。那个孩子!给我一袋爆米花。”

两分钟——马里尼显然低估了我。两辆战车轰隆隆地在表演场地外围的跑道上奔驰而过,宣告演出结束;可是我的帽子下面的三个演出场地仍然一片混乱。关于不在场证明的谜语看起来很简单,但是我始终抓不住答案。站起身的时候,我提出了一个建议。

“那张照片,”我说,“我们能够要求他们再冲洗一张,不是吗?”

“坐下。”马里尼答道,“我们要留下来看余兴节目。是的,我们能够再弄一张照片,不过即使我们让基斯今天晚上发电报,最快也要明天下午才有可能寄到这里。”

“但是凶手知道我们早晚能弄到一张照片。他这么做有什么意义?拖延时间?”

“看来是这样。而且这表明他还有其他计划。”

按照计划,骑术表演的高潮是特克斯·梅奥用点二二的打靶步枪表演花样射击。他的架势不错,但是准确度有待改进。在舞台的中央悬挂着一个六英尺高的环形的背景,还有很多玻璃瓶子和玩具气球;他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射击。在表演的时候,他应该没有喝酒,所以我只能猜测他失手的原因是宝琳的坠落所造成的心理影响。如果按照马克所说的那样,他爱上了宝琳,我就愿意原谅他的差强人意的表演。

我注意到马里尼在观看演出的同时还盯着他的手表。当演出彻底结束,我们最终起身和其他观众一起退场的时候,马里尼说:“如果特克斯昨天晚上也参加了余兴节目表演,他应该也有一个不在场证明——我是说少校遇害的案子。”

然后他朝着帐篷的远端努了一下嘴。围墙已经被摘下来了,一群工人正在拆除并且搬走没有预定的座位。一辆卡车开了进来,几个工人开始把舞台的木板装进卡车,其他人则继续拆卸观众们刚刚离开的座位。

“用不了几分钟,‘盖子’就会消失。”马里尼说,“如果我们的朋友加维甘探长调查这个案子,他肯定会被气得发疯。我甚至能够听到他的咆哮。在一桩谋杀案里,发生谋杀的房间每天晚上都被拆掉,整齐地卷好,塞进卡车里面,运到八十英里之外,然后第二天早晨又重新装好!”

“是的。”我闷闷不乐地表示赞同,“我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而且我相信前方困难重重。我们没有遇到令人兴奋的、离奇的案子——矗立在不毛之地的孤零零的房子里面困着六七个嫌疑人;正相反,我们手上有一百多个嫌疑人,随意四处活动,而且是迅速地从一个县转移到另一个县。明天早晨少校的尸体会出现在印第安纳州的某地,汽车事故的现场会离我们有一百七十二英里远,宝琳坠落的现场离我们有八十英里远,都被我们抛在后面。线索——如果有线索的话——会留在这个州的另一头!我们是不是在郊游!”

“更糟糕的是能够向我们提供援助的不是加维甘探长的大都市凶杀案小组,而是每天都不一样的呆头呆脑的地方警察,除非州警察亲自插手。”

“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标题《流浪者追寻八号黑球》。”我说,“而且我猜测你已经设计好了一个行动方案——其中已经剥夺了今天晚上的睡眠!”

“谁知道呢,”他微微一笑,“我们的下一个节目就是和断项女郎谈一谈。”

“听起来很有趣。她能够用手指交谈吗?”

在余兴节目的宣传平台上,两名“胡奇库奇”舞蹈演员站在余兴节目主管的旁边,随意地向观众扭动了几下屁股;那位主管宣布说:“最后一个、圆满的节目——只要一点小钱,十美分!”

马里尼找到了格斯·米勒伯维:“大‘盖子’的灯光熄灭的时候,这里在表演哪个节目?”

格斯立刻答道:“断项女郎。”

马里尼叹了口气:“我就知道。听着,格斯,我想和她见一面。”

“哦,别找我。”格斯含糊地说,“她并不属于随和的类型。我自己就没有见过她。除了到这里来进行表演,她几乎从来不离开她的拖车。她总是掀开侧面的围栏,直接进入她的表演帐篷;表演结束之后按原路返回,这样观众不会看到她的脖子上还有一个脑袋。不过,你可以在表演之后拦住她。现在她正在帐篷里准备表演。干尸之后就是她的节目。”

正如格斯所预测的那样,讲解员正在带着观众走向干尸的平台——在一个红色的天鹅绒背景前面有一口直立的棺材。“女士们先生们,谋杀亚伯拉罕·林肯的凶手并非像某些史籍所宣布的那样,一八六五年死在维吉尼亚州的加勒特家的谷仓里。他逃走了,去了得克萨斯州和俄克拉荷马州,用了一个假名——约翰·圣海伦。他直到一九〇三年才服用砒霜自杀。在那个年代,用来保存尸体的防腐液里面也有砒霜的成分。砒霜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防腐剂——当然,我并不建议你们在酒杯里上放砒霜。(观众被解说员逗笑了。)

“正因为砒霜的缘故,我们现在能够向您呈现约翰·维尔克斯·布斯的干瘪的尸体,而且保存得非常完好。”

他拉开了棺材上半截的活门,观众们看到了一个黑黢黢的、干巴巴的男人的躯体。尸体的胸口和肩膀的皮肤都皱紧了,像皮革一样;脸上的皮肤也紧紧地包着骨头。尸体的眼睛睁开着,毫无表情。卷曲的头发和下垂的胡须很稀疏,但是仍然能够看出布斯的风格。单从相貌上来看,干尸确实和那位谋杀犯有几分相像;如果照片上的布斯再老三十几岁,很可能是这副模样。

讲解员开始向观众们介绍挂在棺材两侧墙壁上的各种法律文件,以及摞在旁边的椅子上的厚厚的一大沓文件。“我们有几千份保证书,能证明这是真正的约翰·维尔克斯·布斯的遗体。请看,这上面有大学教授、历史学家、犯罪学家和医生的签名。这张X光照片清楚显示了布斯腿上的骨折——犯下恶行后,他从总统所在的包厢跳到福特剧院的舞台时摔断了腿。请看他右眉的伤疤,他曾经和另一名演员表演莎士比亚《查理三世》的对决场面,意外被剑挑伤了。这里有个小小的金戒指,上面刻着字母B,据X光照片显示戒指在死者胃部,我们几年前从干尸中拿了出来。很显然,在逃亡的过程中,他害怕被抓住,遂吞掉戒指,以避免被人识破身份。你们还会注意到……”

“马里尼,这节目的真相是什么?”我问,“我猜是蜡像?”

“你猜错了。”他答道,“但相差不远。是混凝纸。有一个叫约翰·哈金的人,原来是哈根贝克的马戏团里的文身人;他拥有一个这样的干尸并且进行展示,这里的是仿制品。他有成堆的真正的保证书,声称他的干尸是布斯。但不管有没有保证书,干尸的真伪都很难辨别。伊左拉·弗瑞斯特自称是布斯的孙女,并拿出很多证据,表明在所谓的‘谷仓死亡’之后,布斯又活了很多年。她声称政府不肯承认此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他们付出了赏金,所以当然不愿意承认花钱买了个冒牌货。另一方面,卡尔·桑德伯格在林肯的传记当中宣称布斯死在了谷仓里。到底谁说得对,你自己选吧。无论如何,哈金的干尸是一流的余兴节目——这节目如此成功,以致一个芝加哥人最近开始用混凝纸制作模型,并且销售。也许你能在他的脚腕上找到产品标签。”(作者按:据弗瑞斯特小姐所言,不同的时期曾有人展示过五个布斯的头骨,而且有二十余人自称是布斯。)

“我必须承认。”我说,“这个余兴节目‘盖子’里面的表演都引人入胜。一位著名的凶手的干尸的复制品,一个断项女郎——她的身体的其他部分堪比《丑闻》栏目上的照片;还有胡毒毒,来自亚马逊丛林的食人族。我想到了一个主意:我们应该去看一看他所收藏的头骨,也许能够找到断项女郎的脑袋。我不太相信火车事故的故事。”

“别对食人族抱太大的希望。”马里尼说,“他从未接近过亚马逊丛林。他来自哈莱姆,就是纽约的那个黑人聚居地。说来真巧,我们刚刚提到布斯,而胡毒毒的真名居然是亚伯拉罕·林肯·琼斯!我曾经在科尼岛遇到过他。”

“你是不是耍我啊?”我问道。但马里尼已经跟着讲解员走向了藏着断项女郎的帘子。

我们又听了一遍讲解员的宣传词;然后在他将要结束的时候,我们躲到了围墙后面,在断项女郎的必经之路上做好了准备。

“如果她满足我的好奇心,”马里尼说,“我会给她买一顶帽子。”

他只是无意中说出了这句俏皮话;当他意识到帽子和断项女郎的关系之后,他过于扬扬自得,分了心,以至于我们错过了机会。我们对于位置的判断有小小的失误。围栏被掀了起来,断项女郎(现在有脑袋啦)出现了,但是她的位置比我们预料的要远。她正迅速地走向不到二十英尺远的拖车。

我和马里尼立刻追了上去。但是马里尼突然停住了,并且拉住了我的胳膊。我们现在才看清楚,在拖车的门口的阴影里站着一个男人,他迎上了断项女郎,然后两个人一同进入了拖车。我们等了一刻,但是拖车里面没有出现灯光。

“可疑。”马里尼低声嘟囔着。

我们凑了过去,悄悄地绕着拖车走了一圈,试图找到一个方便偷听的敞开的窗户。可是尽管天气闷热,所有的窗户都紧闭着。我们能够听到的只是难以分辨的低声细语。

“罗斯,看来我们又失败了。”马里尼失望地说,“显然是两个人的幽会,而且我们现在去拜访肯定不受欢迎。你怎么看?”

“现在闯进去打扰别人的好事肯定不合礼仪。”我说,“我们又不是为了打赢离婚官司。何况这不是我的强项。我建议暂时撤退,不过我很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我也是。但是我不打算在这里坐到天明。让我们找个地方闭上眼睛。”

从马里尼的嘴里说出这种建议真是破天荒,但是我不打算否决这项提议。我们找到了车子,开向了市镇。我需要香烟,于是在药店买了一些。马里尼去了卖药的柜台,采购了一些奇怪的东西;我进行了盘问,但是一无所获。

“这是我的一种直觉。”他说,“等我试验之后再告诉你。”

瓦特布罗只有一家旅店——切斯特菲尔德旅店,那是一座年久失修、灰尘弥漫的老房子,里面的接待员和房子如出一辙。他把我们领进了一个房间,像谷仓一样温馨舒适,几乎和谷仓一样空荡荡的——房间里面只有一个黄铜床架,一把破旧的摇椅和一个来自老牌百货公司的古旧梳妆台。

我们要求接待员七点叫我们起床,然后准备休息。我长途跋涉去了一趟走廊尽头的浴室,回来的时候发现马里尼穿着一身刺眼的绿色睡衣,正在戴一双红色的橡胶手套。

“原来你买的是这个。”我说,“我不太喜欢你的颜色搭配,装饰物应该和服装的颜色接近。如果我们能找到一些溜冰鞋,你完全可以去给达利做肖像画的模特。”

他没有理会我的冷嘲热讽,而是用戴着手套的手指在脸颊上蹭了一下;然后他走向窗户,把指尖按在了窗玻璃上。

我开始明白了。“这么说,”我说,“没有纹理的指纹是这么回事?”

马里尼斜眼瞅着玻璃,挪动着脑袋的位置以便得到合适的角度。“是的,”最后他说,“我想是的。”

“手指留下指纹是因为我们的毛孔会分泌出少量的油脂,但是橡胶手套——”

“也可以留下痕迹,只要它们曾经触摸过皮肤,比如说脸颊。橡胶表面会粘上油脂,然后会转移到玻璃上,可以算做是特殊的指纹。如果手套上面有划痕或者磨损,玻璃上的痕迹就会显现出来。但是我们在少校的拖车里面看到的指纹就像这个一样,没有任何明显的印记。我们现在只能断定划开窗玻璃的人戴着橡胶手套,这对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帮助。不过我们最好记下这个事实。”马里尼脱掉了手套,关掉了灯。

当他准备上床的时候,我问道:“关于少校的拖车里面所发生的事情,你酝酿出什么想法了吗?我猜测入室盗窃的故事完全是你编造的,目的是让宝琳中圈套——承认她和父亲一起进入了拖车。她有机会干掉少校,运走尸体;她没有不在场证明,却有足够的动机。但是她又变成了第二号受害者。我们还能做什么推论?”

“说到入室盜窃的故事,并非不可能,”马里尼说,“小偷可能在宝琳和少校之前进入拖车。不管他要找什么,少校父女打断了他的行动,他被迫藏到衣橱里——就像帕蒂森小姐那样;他一直小心地藏着,直到宝琳离开了——我在衣橱的地板上找到了一小块泥巴,应该是某个人的鞋子留下的——然后,少校拉开了衣橱的门,打算去拿他要用的雨衣——”

马里尼的脚突然落在了地板上,我听到他冲过黑暗的房间。他扭动钥匙,猛地拉开门,向外面昏暗的走廊张望。

“怎么啦?”我从床上坐了起来,准备随时釆取行动。

马里尼轻轻关好了门,低声说道:“这里有大耳贼。房门下面有一个相当宽的缝隙,透进来走廊里的灯光。在刚才的一两分钟里,我一直在奇怪是什么造成了那个光条中间的明显的黑影。然后黑影走开了,我想我最好去看一眼。我应该早一点儿采取行动,现在走廊里一片宁静。”

他回到了床上:“我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把斯图尔特·汤恩先生加入我们的研究对象行列。”

“汤恩?”我问道,“你怎么知道是他?”

“首先,他的名字出现在了楼下的登记簿内。另外,我不明白他为何装傻——当我谈到小偷的行话的时候,他假装不懂。”

“呃……”我努力回想着,“在他的小说当中,关于犯罪组织的背景描述相当真实。他为何要这样做?”

“是呀。不仅如此……你读过他的第一本小说《面色发紫的男人》吗?”

“嗯。”

“你记得腰封背后的作者简介吗?”

“我看到的是一本租来的书。”我说,“我想我那本没有腰封。”

“出版商骄傲地指出,”马里尼说,“在那本书当中的黑社会背景如此真实,应该归功于作者的生活经验。汤恩只是一个笔名,他曾经是一名银行盗窃犯,在纽约戒备最森严的‘星星’监狱里伸懒腰时,决定转行当个作家。他还曾经为杂志社写过几篇非常专业、信息量十足的文章,标题类似:撬开保险柜的优雅艺术、我所熟悉的骗子、流浪汉和他们的习惯……”

“好的,好的。”我说,“现在,我要躺下休息,真希望能无忧无虑地睡一觉。斯图尔特·汤恩先生——下层社会的礼仪专家写了关于正确使用橡胶手套和玻璃刀的专业文章。我们的神秘窃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