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由法院就恐吓罪签发的逮捕证,第二天下来了。

但是,应该受到逮捕的宇垣,以及他的恋人岛崎弥生,仍然下落不明。

“怎么办呢?”

面对逮捕证,龟井问道。

“怎么这么问啊。要想办法找到这两个人。”

十津川说。

“怎么找呢?”

“宇垣的路线是马尼拉——曼谷——清迈。后来又去哪儿了呢?顺藤摸瓜就是了。”

十津川说。

“可能没有那么容易。向菲律宾和泰国警方求助,就真的能找到吗?”

“不管怎么说,先请求对方援助吧。”

十津川说。

“也和巴黎警察局的皮埃尔警官取得联系吗?”

“先发封信吧。别忘了译成法文。”

“那得花时间了。”

龟井显得有点不耐烦地说。

最后,他们决定通过国际刑警组织,请菲律宾和泰国的警察机构寻找宇垣亘的去向。

给皮埃尔警官的信,由十津川亲自执笔,再请人译成法文寄出。

接着就只等菲律宾和泰国的警方的答复了。他们已有精神准备,肯定要等一段时间。

巴黎警察局皮埃尔警官的回信先来了。

尊敬的十津川先生:

来信收悉。信中说,给大越先生的恐吓信系那个年轻的日本人所写。对此,我深感兴趣。因为,那位年轻的宇垣先生和岛崎小姐,当初都曾被列为嫌疑人,可由于没查出硝烟反应而无法认定。他是如何去除的呢?仍然是个问题。如果他被擒获,招认的时候,务必让他交待清楚,为什么当时没有查出他俩的硝烟反应,他们采取的是什么办法。

巴黎警察局皮埃尔·吉列

(又涉及到硝烟反应!)

十津川想着,脸色渐渐严峻起来。

宇垣和岛崎是同案犯,无论是谁在TGV列车中开枪的,手下都会留有硝烟反应。

事实上是没发现。即便把宇垣和岛崎弥生逮捕,如果这一点解释不清,也许仍旧不能起诉他们。

“戴着手套开枪会怎样呢?之后,把手套扔掉,就不会有硝烟反应了吧?”

说这话的是西本。

龟井挥挥手。

“不行,不行。”

“为什么?”

“TGV是封闭的,无法扔到车外。况且,巴黎警方仔细地搜查了车内,如果扔在车里了,一定会发现的。”

“他带的东西搜查了吗?”

“当然了。”

龟井说。

“那么说,肯定没有硝烟反应了?”

“是这样的。”

“那宇垣就不是开枪的凶手了。”

西本说。

“不过——”

十津川停顿了一下,想了想说:

“所有有嫌疑的人都没有硝烟反应。但如果仅仅拘泥于硝烟反应,凶手就不存在了。”

“莫非他使用了没有硝烟反应的手枪?”

“不!我想还没有那种手枪。现实是,他用的是纽约警察局巴特警官的那柄科尔特式自动手枪。”

“看来只有逮捕宇垣,让他招供了。”

西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