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指出犯人 第五章

莲见夫妇和楠等一三人都把疑惑的目光集中到深雪那里。虽然她知道阿响不会就这样把自己定为罪犯,但心里还是不舒服。

(我不是。)

深雪使劲克制住大声解释的欲望,翻着眼睛,瞪着阿响。但是,阿响根本就不在乎深雪的心境。

“关于第一个案子的研讨暂时先稍微放一下,先转到第二个案子——青柳洋介被害案。”

阿响显得满不在乎,继续说起来。

“尸体是在25日下午被发现的,现在判明案发于三天前——从22日晚上到转天早晨。罪犯在这个时间,进入青柳家,将他勒死。凶器是黑色丝袜,从颜色和尺寸的一致性来看,可以认为这就是在第一个案子中,被拿走的美岛夕海的随身物品之一。

“罪犯首先挖掘出埋藏在某个地方的那根‘绳子’和手电筒,然后解下那个丝袜。或许罪犯在解开绳结的时候,花了不少气力。之所以选择丝袜,因为其可以揉成一团,最适合隐藏携带。罪犯用丝袜杀死青柳后,将其他东西归拢到一起,接着用青柳家的焚烧炉将其销毁。和第一个案子不同,我觉得这些行动都明显是计划好的。”

“罪犯为什么要杀死青柳呢?”楠等一问道,“是杀人灭口吗?”

“恐怕是。”

阿响略微暧昧地点点头。楠等一继续问下去:

“也就是说,在美岛夕海被害时,青柳在这个别墅里看到了犯人?”

“应该是这样。”

“但青柳说自己看到的人影是‘素不相识的人’。他应该没有看清楚对方的脸。我们后来又问过一次,他还是坚持说不知道。既然这样,罪犯为何要杀人灭口呢?”

“所以说——”

阿响有点欲言又止。

“我觉得青柳在这个问题上,可能糊弄我们了。他实际上看到罪犯了。但是没有说实话。”

“那是怎么回事?”

楠等一紧锁眉头,来回鼓着左右腮帮。很快,他嘟哝一句,“要挟”。

“青柳想要挟罪犯,所以罪犯就……”

“怎么说呢,或许是那样吧。”

阿响的回答有点含混。

“逮住罪犯问问,这方面的情况就清楚了。”

他依然是一本正经的表情,面容中带有一点不悦的神色。深雪觉得纳闷。但是那神色很快便从脸上消失,阿响重新开始研讨案子。

“接下来,我们先把第二个案子和第一个案子分隔开,考察一下谁是犯人。因为这样便于整理头绪。

“尸体是在青柳家庭院里的仓库中被发现的。在仓库的旧箱子里,放着被勒死的青柳。尸体被发现的时候,青柳家那条叫‘竹丸’的狗也被一起关在仓库里,门从里面被门钩锁住。即便这样,也没有呈现出密室杀人的特点,因为那个仓库的屋顶有个大洞,而且那里还架着梯子。罪犯有可能按照这样的路径脱逃,就是把门钩放下来后,利用梯子爬到房顶,然后跳到房子旁边的树上,从那里下到地面。

“如果罪犯采用的是这种脱逃方法,那就会引导出一个推导罪犯的条件。也就是说,罪犯应该能毫无问题地完成这一系列杂技性的动作——从屋顶跳到树上,从树上跳到地面。换句话说,这个条件就是‘罪犯是一个腿脚灵便的人’。但是——”

阿响将视线转向楠等一。

“搜查开始后不久,这种见解就显得不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那个门钩和‘竹丸’的项圈上都发现了同一种黑色棉线。我觉得那个棉线也是在第一个凶案中,被罪犯从这个房间拿走的美岛夕海的随身物品之一。”

接着,阿响就把白天去查看青柳家仓库时,楠等一进行的推理向在场的人说明了一下。那个推理就是——罪犯没有从屋顶脱逃,而是从房门出去,然后利用“竹丸”,放下门钩。

“如果这样考虑,那么就能更有说服力地解释‘竹丸’被关在仓库中的理由和尸体被放进箱子中的理由。而且,在考虑罪犯为何要使用那种诡计这个问题时,推导罪犯的条件和第一个案子时一样,发生了逆转。也就是说——‘罪犯实际上是腿脚不方便的人’。”

楠等一得意地交叉着双臂。深雪白天就听过一次,所以没觉得被吊起胃口。

“那么,在案发的22日晚上,满足这个条件的是谁呢?”

“我的伤已经好了,可以正常行走。”

深雪见缝插针地说了一句。阿响一本正经地回应一句,“是的”。

“因此,可以说符合条件的就是扭伤脚脖子,还没有痊愈的后藤慎司,还有莲见凉子。”

因为凉子的名字被列举出来,莲见担心地阴着脸。而深雪则大大松了一口气。

“正如我刚才说的,在这里,暂时不考虑第一个案子的研讨结果,针对第二个案子本身进行思索。”

阿响再次提醒一句,然后继续说下去。

“在符合条件的两个人中,莲见凉子不可能实施那个被楠警视识破的门钩诡计。这首先是我的意见。”

“为什么?”

楠等一询问起来。

“您或许不知道。”

阿响回答道,显得有点不好意思。

“那条狗——竹丸,怎么说呢,和普通的狗有点不同。”

“怎么说呢?”

“那条狗被训练得很好,谁的话都听——或许市川登喜子会那样说。但问题是训练的方法。如果正常地说‘坐下’、‘不动’,竹丸是不懂的。”

“是吗?”

“青柳用一种奇怪的方式训练它的。‘坐下’是‘浑蛋’、‘抬腿’是‘关系好’;‘不动’是‘忍耐’、‘好了’是‘饶你’,好像是这样说的。如果用其他词语命令,它不会太听。”

“还有这种事!”

“17日下午,我们在那个宅子的庭院里,看见青柳用那些词语命令狗的。但当时,莲见凉子不在场。所以,她无法给竹丸下命令,让它把门钩弄下来。”

“是吧。——但是,比如说,也有这样一种可能,就是她后来从莲见那里听说,知道要用奇特的词语给狗下命令。对吧?”

对于楠等一的刨根问底,莲见赶紧摇头,带动着脸颊上的肉晃动起来。对于深雪来说,他那个样子有点可笑。阿响面无表情地瞥了莲见一眼。

“即便他说了,如果不实际听一下那命令中的微妙声调,还是不行。青柳命令时,好像带有这里的口音,抑扬顿挫有些变化。据说狗不是通过发音,而是通过声调来辨别意思的。”

“原来如此。”

“所以莲见凉子依然不可能是罪犯。而后藤慎司呢?在这个案子中,似乎没有任何要素能证明他不是罪犯。”

“那么——”

楠等一交叉着双臂,他觉得很纳闷。

“到底是怎么回事?刚才,你不是说后藤不是第一个案子里的罪犯吗?……”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在这里,希望大家再考虑一下另一个问题。”

阿响有点加重语气。

“就是楠警视的推理——罪犯是腿脚不方便的人——是否正确。”

“啊?”

“我觉得有点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怎么不对劲?”

“从残留在门钩和项圈上的棉线来看,可以推断罪犯的确利用竹丸,制造了一个不完全的密室。但是,罪犯为何要选择如此拙劣的机关呢——只要棉线被发现,罪犯的企图就暴露。罪犯似乎就希望我们识破这个机关,难道不是吗?

“如果要耍弄那么无聊的小把戏,我觉得直接关门的方法更好。如果无论如何想使用门钩的话,应该有更聪明的方法。比如,用带有黏性的热狗什么的,固定住摆动钩,然后让竹丸去吃那个热狗。”

楠等一撅着嘴唇,显得无所适从,低声哼哼着。

“从第一个案子案发后,罪犯的行动来看,可以感觉出这个罪犯是一个相当神经质的人,或许可以这样说吧。这个罪犯总是把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反复想象后,才会付诸行动。我很难理解这种类型的人会使用稍作调查,就会被识破的机关。‘形式’不对。”

“那么,你说怎么考虑,‘形式’才对呢?”

“我觉得要反过来想,要将计就计。”

阿响充满自信地说着。

“警视识破的机关,正是罪犯为了让人识破而付诸实施的。就是这么回事。”

“……”

“如果门钩上的诡计被识破,警方就会因此而推导出‘罪犯是腿脚不方便的人’这个结论。罪犯就是看穿了这一点而设置的陷阱。也就是说,罪犯事实上腿脚灵便——是一个只要想从屋顶逃脱,就能从那里逃脱出去的人。正因为罪犯想把自己排除在嫌疑犯之外,才特意使用了那个拙劣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