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心碎的地方 第十一节

这就是西田优子的生平,我们姐妹俩都很喜欢《金铃子和金琵琶》和《灰姑娘》,但这两个故事,对我们却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作为姐姐的我,放弃了念高中,一边拼命地工作,一边痴迷地搜寻着,在民间流传的各种版本的《灰姑娘》。

当时我们一家三口,辗转于大津、敦贺,名古屋、宫津。近江八幡、草津、京都等多个大城市,过着漂泊的生活。不过,每到一个地方,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跑去当地的图书馆,或者带着便当,穿街走巷地寻访熟知民间传说的老人们。

我并不是讨厌读书,母亲和一些朋友,也常常劝我,去上夜校或者读大学,但我都拒绝了。尽管光靠母亲陪酒挣来的钱,也能勉强养活我们三个人,我并不一定要去工作,只是,学校里的那种填鸭式的教育,实在不适合我,我只想学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有英语也是个难过的关,要让我学英语和数学,还不如让我打打工,读读自己想读的书,看来,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日本人,我们两姐妹学外语的所有才能,都汇聚在妹妹身上了。

梅子和我们母女俩,完全不是一个样。我和母亲个性刚强,梅子却沉默寡言、性格内向,总是把自己锬在自己的世界里。在她成为明星之后,我们差不多十天左右见一次面,虽然她从事的是这么风光的职业,也体验过异国生活,性格和以前相比,确实变了很多,但我还是偶尔能在她身上,看到内向的一面。

也正是这种性格上的巨大差异,使得我们两姐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互补,她能够走到今天,可以说与我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不无关系。梅子自己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一直对我心存感激。不过,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对于反感学校教育的我来说,这样倒也正合适。

要成为学者,就得有一定的学历。不过,我是个女人,只要能当个民间研究家,也算心满意足了。

梅子很粘母亲,母亲似乎也更喜欢她。而我和母亲或许因为性格相仿,且都逞强爱要面子,所以,就像同极的磁铁会相互播斥一样,常常斗嘴。相比之下,母亲一有时间,就更愿意待在梅子身边。

偶尔见面的时候,我总能看出梅子,又是几天没好好休息了。说实在的,这孩子并不适合现在的生活,找个好人家结婚生孩子,洗洗衣服读读书,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才更符合她的性格。在演艺圈里,台前幕后地奔忙,其实更像是我做的事情。

她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灰姑娘”一样——《灰姑娘》是世界上最有名的童话故事之一。像梅子这样不起眼、却忽然有一天出人头地的女孩儿,通常就会被人叫做“灰姑娘”。传统女性对男性主权的社会,不抱任何疑问,认为女人一辈子,就该生儿育女、像男人的影子一样,漫无目的地活着。女权主义者把这种心理称为“灰姑娘情结”。

不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虽然众所周知,却没有人知道,它究竟源于哪个国家。我一直以为,原创是德国的格林兄弟,不过好像并非如此。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创作于十九世纪,而法国宫廷作家査理·佩罗的《灰姑娘》,则分明出现得更早。査理·佩罗是十七世纪的一名作家,据说深受路易十四的欣赏。但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的故事,与査理·佩罗的并非完全一样。

比如,在査理·佩罗的《灰姑娘》的故事里面,有一双女孩们都梦寐以求的水晶鞋,这也是这个版本的《灰姑娘》更受女性青睐的原因之一;相比之下,格林童话里就没有这个精美的饰品。所以,如果格林兄弟在创作之前,读过査理·佩罗的这个版本,或者说格林兄弟的《灰姑娘》,就是从査理·佩罗的作品中衍生出来的话,那么,舍弃原作中经典的水晶鞋这一点,实在是说不过去。格林兄弟的《灰姑娘》,估计是根据别的传说创作出来的吧。

在格林兄弟版的《灰姑娘》中,王子派人寻找金舞鞋的主人时,由于鞋子太小,没有一个姑娘的脚是正好合适的,“灰姑娘”同父异母的姐姐,为了能够嫁进皇官,甚至歇斯底里地将自己一个小么脚指头给掰扯掉了,这个略显残忍的片段,从某个层面上来看,表现了当时女性复杂的心理。

从这点上看,倒不如说是査理·佩罗将这个血腥的情节删掉,然后加入了水晶鞋,把《灰姑娘》这个故事,打造得更符合法国宫廷的髙责格调。事实上,佩罗流传后世的作品中,很多都有类似这样的加工,在原版的《灰姑娘》故事中,估计是没有水晶鞋这个饰物的。

还有,在王子大张旗鼓试鞋招亲的时候,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是穿着破烂肮脏的衣服参加的,而佩罗的“灰姑娘”则像我们今天熟知的版本一样,早已换上了绚丽的华裳。格林兄弟是想在故事里,添入王子不以貌取人这个意思,但今天的迪士尼电影,和其他我们接触的,则更多是佩罗创作的版本。

德国的格林兄弟也好,法国的佩罗也好,他们都是取材自本国流传的民间故事吗?顺着这条线索,继续捜寻的话,会发现早在佩罗之前,半个多世纪,就已经有一名叫巴吉雷的意大利作家,向世人讲述过类似的故事。

詹巴蒂斯塔·巴吉雷版本的《灰姑娘》,可以说构建了整个故事的雏形,后来似乎在欧洲各地,都流传有它的不同版本。不过,在各种版本中,“继母欺负女儿”、“魔法师现身帮助灰姑娘”、“王子试鞋招亲”等要索都是相同的。

假设《灰姑娘》中的水晶鞋,是佩罗原创的话,那其他的《灰姑娘》穿的是什么鞋呢?格林兄弟的版本里面是金舞鞋,巴吉雷版本里则是一种名叫“皮阿涅拉”的鞋子——“皮阿涅拉”在意大利语中,就是拖鞋的意思。

穿拖鞋去参加官廷舞会?这也太奇怪了吧?其实,在十七世纪,即便是欧洲的大都市,道路的状况,和现在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雨后的夜里,即使坐马车去参加舞会,上下车时鞋子也必定会沾上泥土,如果就这么穿着脏兮兮的鞋子,走进会场,既不礼貌,也有失风度。于是,贵妇人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即在鞋子外面,再套一双拖鞋。在进入宫殿之前,把外面的拖鞋脱下来,里面的鞋子就还是干干净净的,外面套的这双拖鞋就叫做“皮阿涅拉”,有“套鞋”、“鞋套”之意,在英语里叫做“接力棒”。

也就是说,这是人们在进入高档场合之前,为解决鞋子脏而想出的办法,长此以往,套鞋慢慢有了各种款式,设计也越来越受到贵妇人的重视。因此,灰姑娘在路上弄丢的,很可能就只是一只精致的套鞋而已,如果真是如此,那之后试鞋的情节,似乎又有些牵强了。

据说在“灰姑娘”所在的十七世纪,欧洲人穿的鞋的款式,已经逐渐定型。那时候,在女性当中流行一种外形细长窄小的鞋。所以,灰姑娘的小脚,或许就和当时遍布全欧洲的这种潮流有关吧。

在了解了这些之后,某日,我像得到天启一般,脑海中出现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小脚,小鞋,可以说是《灰姑娘》的核心要索,那么,这个童话就变成了:所有女孩挑战城里最小号鞋子的故事,面对这个挑战。除了灰姑娘之外的所有女孩子,都相继蒙羞,因为根据格林兄弟的版本,这个鞋子可是小到连灰姑娘的姐姐,都要切下几个趾头才能穿上。

这个尺码,真是小得非同寻常。想到这里,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中国的一项著名传统一一“裹脚”。脚越小越漂亮——虽说成为美女的标准,因为时代的不同而大相径庭,可如此扭曲的审美,也只有在中国那个特定的年代才有。

众所周知,“裹脚”指的是在幼年时,就用布缠绕脚掌,人为地阻碍双脚的正常发育,使得脚掌一直停留在孩子时候的大小。凭这种小脚,跑步自不必说,连走路都得小心翼翼,脚指甲会完全扭曲变形,整个脚掌也变成和高跟鞋一样的弓足形状。

因为这样的小脚,使女子在婚后,无法从夫家逃走,所以,很是受到男性和婆婆的好评。可以说是典型的男尊女卑社会的产物。但当时的女性,似乎也以此为荣,争相裹小脚。看来,无论是在哪个时代,女人都会为了追求流行而疯狂。

“裹脚”在中国盛行,是在宋朝至清朝的几百年间。之前我提到的“天启”,就是《灰姑娘》这个故事中,那个小脚的美女,其原型会不会是来源于中国的“裹脚”妇女呢?说白了就是《灰姑娘》这个童话,有可能取材自流传于中国古代的民间故事。

如果原本的民间传说,是发生在裹脚盛行的时代,那么,爱美的女性争相穿着袖珍鞋子,也就不足为竒了,如今,被普遑认为源于欧洲的《灰姑娘》,虽然已经席卷了全球,但若仔细考究,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个故事是源于欧洲的。那么,会不会跟火药和印制术一样,是来自中国的呢?我对这种假设非常感兴趣,二十五岁时还专程到日中学园,拜访了在中国民间故事研究领域,颇负盛名的讲师。

之后得出的结论,令我大为欣喜:中国也流传有多种版本的《灰姑娘》,而且基本都具备了四大要索,即“继母的虐待”、“魔法师的帮助”、“试桂招亲”以及“嫁入皇室的大团困结局”……

啊哈,果然如此!……我的猜想是对的。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一个收录于《酉阳杂俎》,名为《叶限》的故事。该书著于唐代,作者叫段成式。这个故事里的魔法师是一条鱼,发生的地点,也从欧式的舞会,变成了颇具地方特色的庙会。在看完这个故事后,我一时间哑口无言,心里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相比童话故事《灰姑娘》,《叶限》更加接近流传于日本的《金玲子和金琵琶》!我感觉自己终于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酉阳杂俎》编于公元八百多年,这比欧洲最早的《灰姑娘》——意大利版本——还要早将近八百年!也就是说,《酉阳杂俎》的《叶限》,在之后的八百年里,可能通过某种途径,流传到了欧洲,并与当地的风俗相结合,形成了一个换汤不换药的新版本。

更令我吃惊的是,《叶限》还被带到了日本列岛,而且,偏偏还是在我生长的飞鸟地区广为流传。优秀文化这种超越国境。跨越历史的传播和迁徒,所展示出来的沧桑感,一瞬间深深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让我久久地沉浸在感动之中。

之后,我继续研究,又发现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尽管日本地域广阔,但《金铃子和金琵爸》这个故事,居然只有飞鸟——这个大洋孤岛上的人类听说过!

根据我的调査,事实确实如此!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呢?告诉我这个故事的林塔奈老奶奶,早就已经过世了,难道是飞鸟这个地方,有这么特别吗?……

不管怎么说,由此可见,“飞鸟”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这大概也是我至今仍对这片养育自己的土地,深深地怀敬意和眷恋的原因之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