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马里诺的银色克莱斯勒厢型车内的脏乱程度果不出我所料——如果我会花点时间去想象的话。
后座地板上有装过烤鸡晚餐的纸盒、捏皱的纸巾、好几个汉堡王的纸袋,和几个有咖啡渍的杯子。烟灰缸已经塞满并溢了出来,从后视镜上垂下一个松树形状的空气清香剂,就跟在垃圾场里洒了点除臭剂的效果差不多。灰尘、绒毛、面包屑到处都是,挡风玻璃已经被烟雾熏得不透明。
“你从没把它冲洗一下?”我系好安全带,顺口问道。
“我不再干这种事了。不错,这部车是分配给我,但不是我的。他们不让我下班后或周末时开回家。假设我把车外壳打蜡打到发光,再用去半瓶清洁剂清理车内,结果会怎样?我不上班时,其他人会用,等我再用时又变成这副模样。每次都这样。过了一阵,为了省得大家麻烦,我自己带头乱丢。”
车内的扫描仪从一台转到另一台,警方通讯频道轻轻地发出噼啪之声。他从我的大楼停车场内开出。自从他星期一突然离开会议室后,我就没再听到他的任何消息。现在是星期三下午,不久前他出人意料地出现在我门口,宣布要带我去“观光一下”。
我们的观光行程其实是重游各犯罪现场,我猜目的是要我把这些地点牢记在脑子里。我不能表示反对,这是个好主意,但没料到他会这样做。除非他别无选择,不然怎么会邀我一同办案?
“我有几件事该让你知道。”他调整车侧的后视镜,说。
“我明白了。如果我不同意去观光,你可能永远不会告诉我那几件我该知道的事?”
“随便你怎么说。”
我耐心等待。他把车上的点火器插回去,安顿妥当,可以舒舒服服开车了。
“你可能会有兴趣知道,”他开始了,“我们昨天给彼得森作了测谎检验,那浑小子通过了。这下可好了,不过他并没有因此完全洗清嫌疑。如果你是那种说谎如呼吸的疯子,你就可能通过。他是个演员,说不定还有办法硬说自己是上了十字架的耶稣基督呢。他的手不但一滴汗也没流,脉搏跳动得比我们在教堂时还要稳定。”
“这真不寻常,”我说,“要打败测谎仪很难,几乎是不可能,不管你是谁。”
“以前也发生过。这就是为什么测谎结果不能在法庭上当证据的原因。”
“的确,我不会说它绝对不会出错。”
“问题是,”他继续,“我们没有理由拘留他,或不准他离开这城市。所以我派人监视他,看他在工作后做些什么。像晚上在干吗,会不会跳上车到处兜风,找女人睡觉。”
“他还没回到夏洛茨维尔?”
马里诺将烟灰弹出窗口。“还要待上一阵,说他太难过了不能回去。他搬家了,搬到费蒙特大道的公寓,说他太太死后他无法再走进那栋房子。我想他会把房子卖掉,倒不是因为需要钱。”他看了我一眼,一时间我看着映在他墨镜上变了形的我。“原来他太太有一大笔保险金,彼得森可以拿到二十万。看来他可以专心写剧本了,不需要担心生计。”
我没说什么。
“关于他在高中毕业后的夏天被控强奸的那档子事,我猜是找不到什么有用的资料了。”
“你去查过了?”我知道他查过了,不然他根本不会提。
“原来是他在新奥尔良演戏时和一个女戏迷纠缠不清。我同办这个案子的警察谈过。据他说,彼得森是某出戏的主角,有个女孩对他很着迷,每天晚上都去看他、写信给他之类的。有一天她去后台,结果他们到法语区酒吧喝酒。然后呢?清晨四点她打电话报警,歇斯底里地说她被强奸了。他有问题,因为她经检验有过性交,精子属于非分泌型,而他正是非分泌型。”
“案子有没有上法庭?”
“预审的陪审团判定证据不足。彼得森坦承同她在她的公寓里做爱,但说是两厢情愿,而且是她主动。那女孩被打得很凶,脖子上还有伤痕。但没人能证明那是不是新伤,是不是彼得森干的。你看,陪审团只消看他一眼就被说服了。他们考虑到他在演戏,又是女孩先采取行动。彼得森还拿出他在戏院更衣室里收到的信。很显然,那女孩对他很着迷。何况作证时,他说得人情入理。他说她原本就有伤,她告诉他,那是几天前她打算同一个家伙分手时,两人发生争执所致。没有人想办彼得森。那女孩的道德水平跟条小鱼差不多。她不是个烂货,就是犯了愚蠢的错误,白白让人糟蹋。”
“那类案子,”我平静地说,“几乎没办法证明。”
“嗯,你永远不会知道真相。还有一个巧合,”他好像碰巧想起来似的说出一番完全出乎我意料的话,“本顿昨天打电话给我,匡提科的主机在找是谁杀了这些里士满女人的数据时,找到了一个新线索。”
“在哪里?”
“沃尔瑟姆,马萨诸塞州。”他看我一眼,答道,“两年前,彼得森在哈佛念四年级时发生的。哈佛在沃尔瑟姆东边二十英里。四月与五月之间,有两个女人在她们的公寓里被强奸并勒死。两人都独自住在公寓一楼,被皮带和电线绑起来。凶手很明显经由没上锁的窗户进入,两次都发生在周末。那两件案子与在这里发生的几乎一模一样。”
“彼得森毕业并搬判这里后,那种谋杀停止了没有?”
“不完全是。那个夏天后来又发生了一起,不可能是彼得森干的,因为他已经住在这里,他太太开始去弗吉尼亚医学院。但第三个案子与前两案有很多不同。被害人只有十几岁,住在离前两件凶杀案的现场大约十五英里的地方。她不是独住,和一个当时不在的家伙住在一起。警方怀疑此案是另有其人模仿……有个畜生在报上看到前两个案子,由此得了灵感。大概一星期后她才被发现,尸体已腐烂到相当程度,根本找不到个洞去查精液。去查凶手的血型或体液都不可能。”
“前两个案子呢?”
“非分泌型。”他缓缓地说,直视前方。
沉默。我提醒自己全国有几百万个男人是非分泌型,而几乎在每个主要城市,每年都会发生性残杀案。但这几个案子的相似程度实在引人关注。
我们转进一条两旁有树的狭窄街道,这是一个新近才开发的小区,那些农场风格的房子大同小异,看得出里面空间拥挤且建材粗糙。房地产公司的标志到处可见,还有一些房子正在兴建。大部分草皮刚铺上,小棵的山茱萸和果树散布其间。
两条街后左转是布兰达·史代普的灰色小屋。她在约两个月前被谋杀,她的房子还没有租出或卖掉。大部分人对这种曾有人在此被虐杀的房子毫无兴趣,就连两旁的邻居也挂出了“售屋”的广告。
我们停在房前,安静地坐在那里,把车窗摇了下来。我注意到路上没有几盏街灯,晚上这里想必非常黑。如果凶手很小心,又穿了深色衣服,没人会看到他。
马里诺说:“他是从后面厨房的窗户进去的。看起来她在九点至九点半之间回家。我们在客厅发现一个购物袋,收据上有电脑印出的时间,是晚上八点五十分。她回家烧了顿晚饭。那个周末很温暖,我猜她开了窗,让厨房通通气。她炒了碎牛肉与洋葱。”
我点点头,记起布兰达·史代普肠胃中的内容。
“煎汉堡与洋葱通常会起油烟熏臭厨房,至少在我该死的家是如此。水槽下方的垃圾筒里有碎牛肉的包装纸、意大利面酱汁的空罐子和洋葱皮,还有个油腻腻的炒锅泡在那里。”他停了一下,想了想,说,“一想到她选择晚饭吃什么,竟然可能是导致她被谋杀的原因,就让人觉得很那个,你明白我的意思?如果她吃个烤碎鲔鱼或是三明治之类的,就不会要开窗。”
这是侦查凶杀案的人最喜欢反复思考的问题——假如……假如当初没进那间强盗抓了店员当人质的便利店买烟,结果会如何?要不是刚好走出房子去清理猫屎盒,他会那么凑巧遇上屋旁的逃犯吗?如果没和情人吵架,一气之下开车出去,就不会和一个醉酒驾驶者迎面对撞了吗?
马里诺问:“你注意到高速公路离这里还不到一英里吗?”
“不错。在你开进这个小区前,有家超市在路角,”我回忆,“如果他是走着来的,他可以把车停在那里。”
他莫测高深地回答:“嗯,那家超市深夜并不开门。”
我点了根烟,想到一句谚语:一个好警探必须能设想罪犯如何犯案。
“你会怎么做?”我问,“如果是你。”
“如果我是什么?”
“如果你是凶手。”
“要看我是那个艺术家杀手马特·彼得森,还是那种迷上了跟踪女人,然后勒杀她们的普通精神病人。”
“后面那种,”我平和地说,“我们假设是后面那一种。”
他毫不客气地对我发出嘲弄的大笑:“你错了,大夫。你不该问有什么不同,因为不会有什么不同。我要说的,是不论我属于哪一类型,基本上都会做相同的事——不论我正常时候的身份和职业是什么,当我要去杀人时,所做的事和其他凶手没什么两样。医生、律师、印第安酋长全会做同样的事。”
“继续说。”
“首先,我看到她,在某处和她有某种接触。说不定我去她家,卖东西或送花。当她来应门时,那个在我脑子里的小声音说‘就是她’。说不定我在她家附近做工,看到她独自来去就选上她。我可能花整个星期跟踪她,熟悉她的习惯,对她了解得越多越好,像哪盏灯亮表示她起床,哪盏灯熄表示她睡觉,她的车是什么样子等等。”
“为什么选她?”我问,“为什么在全世界的女人里偏偏选上她?”
他想了一下。“她引发了我某种情绪。”
“因为长相?”
他仍在想。“说不定,也可能是她的态度。她是职业妇女,有不错的房子,这表示她足够聪明,能有不错的收入。有些职业妇女很傲慢,搞不好我不喜欢她对待我的方式,或者她侮辱了我的男性尊严,像是我配不上她。”
“所有被害人都是职业女性,”我加了一句,“但大部分独住的女人都有份工作。”
“没错。而且我知道她独住,因为我会确认这一点,或以为我确定。我要去整她,让她知道谁才是老大。周末到了,我想好好干一票,所以过了半夜我上了车。我已经查过那个区域,全部计划好了。嘿,我可以把车放在超市的停车场,问题是那时超市已经关门,停车场空荡荡的,我的车放在那里太醒目了。跟超市同一个角落刚好有家加油站,我大概会把车放在那里。为什么?因为那个加油站十点关门后,还有待修的车停在那里,没有人会多想,就是警察也不会生疑,他们才是我该担心的人。要不然有些巡逻的警察看到有辆车放在空荡荡的停车场上,可能会去查车主是谁。”
他描述作案行动中每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细节。他身穿深色衣服,走入街道的阴影处。他走到目的地时开始亢奋起来。他可能不知道她的名字,但能确定她在家。她的车停在车道上。除了门廊的灯,所有的灯都熄了,她在睡觉。
他并不急于动手,而是先躲在外面观察四周的情势,确定没有人看到他,然后才走到屋后。来到这里他开始感到有信心了。从街道上看不到他,下一条街的房子在一英亩之外,所有的灯都熄了,没有任何动静。房子后面一片黑暗。
他悄悄走向窗子,立刻注意到有一扇开着。只要拿刀戳破纱窗,很轻松就可以打开里而的栓子。几秒钟后,纱窗掉在草地上。他打开窗,把自己撑起来,一眼看到黑暗中厨房用具的形状。
“进屋后,”马里诺说,“我静静站在那里注意听,确定没有任何声音之后,我满意了。我找到走廊,开始找她睡的房间。这么小的房子,”他耸了耸肩,“不会有多少可能性。我立刻发现她的卧室,并听出她在里面睡觉。现在我把脸蒙了起来,比如说,用滑雪的面罩……”
“为什么多此一举?”我问,“她不可能活到指证你的时候。”
“头发。嗨,我又不笨。说不定我就是拿法理科学书当成床头读物,也还记得警察如何采集证据。我才不会让人有机会在她身上、身旁找到我的头发。”
“如果你这么聪明,”现在换我嘲弄了,“为什么不担心DNA证据?难道你不看报?”
“哼,我才不会戴那鬼套子。而且我太聪明了,不会蠢得让你锁定我为嫌犯。不是嫌犯就不能作比较,而你那一套DNA说法根本不值一毛钱。头发更有个人特质。你知道,我可不想让你发现我是白是黑,金发还是红发。”
“指纹呢?”
他微笑。“手套,宝贝。就像你检查我的被害人时戴的一样。”
“马特·彼得森没戴手套。如果他戴了,就不会在他太太身上留下指纹。”
马里诺轻易地回答:“如果马特是凶手,他不需要担心在自己的房子里留下指纹。无论如何,他的指纹到处都是。”他停顿了一下。“如果他是凶手。实际情况是我们在找个畜生,而马特就是。事实上,他还不是唯一的……每个树丛后都有一个。老实说,我实在不知道是谁杀了他太太。”
我又看到在梦中出现的脸,没有五官的白脸,透过挡风玻璃照进来的阳光暖洋洋的,但我似乎暖不过来。
他在继续:“接下来的事和你想象的差不多。我不会去惊吓她,我会轻轻走到她床边,一手盖住她的嘴,刀尖对着她喉咙。她醒了过来。我大概不会带枪,因为她如果挣扎夺枪,我可能会被打中,或者我还没机会干她,她就先把我解决了。照事先的计划做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不然会非常不顺,而且我可不愿意冒有人听到枪声后去报警的风险。”
“你会不会对她说话?”我清了清喉咙,问。
“我会低声说话,告诉她如果她喊叫,我会立刻杀死她。我会一遍又一遍这样告诉她。”
“还有没有别的?你还会对她说什么?”
“可能没了。”
他换挡掉转车头。我最后看了那房子一眼,屋里曾发生他刚才描述的事,或者说我几乎相信曾发生像他描述的事。当他叙述的时候,我好像亲眼目睹。这不像是猜测,反倒像证人在作证,一种不动情感,没有一丝反悔的证词。
我对马里诺的想法改变了。他的反应并不慢,更不笨。我想我越来越不喜欢他。
我们往东开去。阳光洒落在树叶上,此刻正是交通最繁忙的时候。有一阵子我们陷在车流中如蜗牛般前行,无名的男男女女坐在车里赶着下班回家。我看着那些过往的脸,心中涌起一种和我全不相关的感觉,好像我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他们在想着晚饭,可能在想烤架上的牛排、他们的孩子,即将见到的爱人,或是白天发生过的事。
马里诺清点单子,细数各种可能。
“她被谋杀的两个星期前快递公司送过一个邮包。已经查过送包裹的人,没问题。”他说,“不久前有人去修水管,也没问题,至少我们查不出来。到目前为止,这四个案子里没有任何做工或送信的是同样的人,没有任何交集。以被害人的职业来说,也没有任何相关或相似之处。”
布兰达·史代普在昆顿小学教五年级,学校离她家并不远。她在五年前搬到里士满,最近与学校的足球教练解除了婚约。她高高大大,一头红发,聪慧且脾气好。根据她朋友和前未婚夫的说法,她每天慢跑很长距离,既不抽烟也不喝酒。
我对她的生活可能比她在佐治亚州的家人还要清楚。她是个虔诚的浸信会教徒,每周日都去教堂,每周三则参加教会的晚餐。她弹吉他,在青年灵修会领唱诗歌。她在大学主修英文,在学校也教英文。除了慢跑,她最喜欢的休闲活动是阅读,那天晚上关灯前,显然她在看多萝茜·贝蒂丝的书。
“有件值得特别注意的事,”马里诺告诉我,“我最近才发现,她与洛丽·彼得森可能有一样相关之处。布兰达·史代普大约在六个星期前去过弗吉尼亚医院的急诊室。”
“为什么?”我惊奇地问。
“有个小交通事故。一天晚上她倒车出车道时被撞到了,没什么大不了。她自己报的警,说她撞得有点头昏。不久后来了辆救护车送她到急诊室。她在那里待了几个小时接受观察、照X光,结果没事。”
“她接受检查时,洛丽·彼得森在值班吗?”
“这是最重要的地方,可能是我们目前唯一掌握到的线索。我问过医院,洛丽·彼得森那天在值班。我查过所有那天可能在的人,医护人员,大夫,你想得到的都查了。但没查出什么鸟,只是感到怪瘆人的,那两个女人可能碰过面,她们绝不会想到此刻你我会在这里讨论她们的谋杀案。”
这个想法像低伏特的电击般穿过我。“马特·彼得森呢?他那晚有没有去医院看他太太?”
“他说他在夏洛茨维尔。那天是星期三,大约在晚上九点半至十点。”
我想医院当然有可能就是那个交集点。任何在那里工作的人,或有机会看到记录的人,都有可能认识洛丽·彼得森,或者看到布兰达·史代普,她的地址会列在急诊卡上。
我建议马里诺彻查所有那晚在弗吉尼亚医院工作的人。
“这只需要去查五千个人,”他回答,“何况,杀她的那厮可能那晚也在急诊室接受治疗,所以我也往那方向查。目前看来并不乐观。那个时段一半的病人是女人,另一半不是心脏病发作的老家伙,就是撞了车的两个小伙子,不是没活过来,就是还昏睡不醒。很多人进进出出,老实说,那地方的记录差劲透了,我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谁在那里,也不会知道有哪些人从街上逛了进来。可能有些人像秃鹫似的进出医院,寻找被害人——护士、医生、有小问题的年轻女人。”他耸耸肩,“他可能是送花的,常常进出医院。”
“你提过两次了,”我说,“关于送花那一点。”
他又一次耸肩。“嘿,我做警察前曾经送过一阵花。大部分的花都送给女人。如果我四处闲逛想找女人干,就会去送花。”
我真不该问。
“事实上,我就是在送花时遇上我太太的。替一个跟她约会的家伙送她一把甜心花束,红白两色的康乃馨和两枝甜心玫瑰。结果我比花更让她印象深刻,她男朋友的心意完全白费了。那是在新泽西州,两年后我搬到纽约当了警察。”
我郑重考虑以后再也不接受送来的花束。
“这是题外话,只是突然想到而已。不论凶手是谁,他一定在做些什么,他所做的事让他有机会遇见这些女人。就是这么直截了当。”
我们开车经过东区购物中心,然后右转。
不久,车辆逐渐稀少,我们开过布鲁克区高地,此处一般就称为高地。那个小区所在之处的高地几乎像个山坡。它是城中较老的小区,但过去十年间陆续有年轻的专业人士搬入。街的两侧是一排排同样的房子,有些还荒废着,有些用木板钉起来,但大多数已经修复翻新,阳台有繁复花样的铁栏杆,墙上是彩色玻璃窗,相当美丽。高地往北只几条街光景就差了很多,路上有很多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再过几条街是联邦补助兴建的住宅。
“有些房子卖到十万以上,”马里诺将车减速,像在爬行,“但就算你送我,我也不要。我曾进去看过几家,好极了,可是我决不会住到这种地方。好多单身女人住在这里。简直是疯狂。”
我在看里程表。佩蒂·刘易斯的房子离布兰达·史代普的正好六点七英里。这两个小区差异之大、距离之远,令我无法想象地点会是一个相关因素。这里也有人在盖房子,就像布兰达家附近一样,但建筑公司与工人不太可能相同。
佩蒂·刘易斯的家夹在两户人家之间,是一栋优美的石材房子。红色的前门上有一扇彩色玻璃窗,石板屋顶,前面的门廓围着刚漆过的锻铁栏杆,后面是围墙和种满了大玉兰花的庭院。
我看过警方的照片。当你看着这栋建于世纪初的优雅古屋时,很难相信有恐怖的事会在里面发生,她家世代富有,住在谢南多厄山谷区。我猜这是她能住进这里的缘故。她从事自由写作,经过多年埋头创作,如今终于受到肯定,退稿信早已成为历史。上个春天《哈泼斯》杂志刊登了一篇她的短篇小说,今年秋天—部小说即将出版。现在只能算遗作了。
马里诺提醒我,凶手还是从窗子爬进去的。这扇窗对着后院,通到她的卧室。
“在二楼那边的尽头。”他说。
“你的推论是他爬上最靠近屋子的玉兰树,攀爬上阳台屋顶,然后穿越窗户?”
“这不只是推论,”他反驳道,“我确信如此。除非有梯子,不然他不可能用其他办法进去。爬上树,跳进阳台去开窗并不很困难。我知道,我试过,看有没有可能做到,结果一点问题也没有。只要那家伙的上肢有点力气,就可以从那根很低的粗树枝抓住屋顶边缘,”他指了指位置,“然后撑起来爬进去。”
房子的天花板上装了风扇,但没装空调。根据佩蒂的一个不住在这里、但每年来访几次的朋友说,她常常开窗睡觉。简单地说,这是个舒适与安全间的选择,她选了前者。
马里诺慢吞吞地做U形转弯,我们继续往东北方前进。
塞西尔·泰勒住在津特园,这是里士满最古老的住宅区。那里有宽广的维多利亚式三层楼房,房外四周的阳台宽大到可以在上面溜冰,还有角楼,屋檐上有齿状花纹。院子里种满了玉兰、橡树和大杜鹃,阳台柱子和后院花架上爬着葡萄藤。我仿佛能看到窗后昏暗的客厅、褪色的东方地毯、雕琢的家具与壁饰,还有满坑满谷的各式小摆设。我不会选择住在这里。这个地方让我联想起挂在别的树上的藤蔓植物,使我感到遭禁闭的恐惧。
她的房子是两层砖楼,与她邻居的比起来并不起眼。这里离佩蒂·刘易斯的家有五点八英里。在黯淡的阳光下,石板屋顶像铅板一样闪着光。木窗和门都是光裸的,还等着塞西尔来漆上新漆,如果她能活得够久。
凶手从屋子北边树丛后的地下室窗口进入。那里的锁坏了,就和其他东西一样等待修理。
她是个美丽的黑人女子,刚与一个住在泰德沃特的牙医离婚不久。她在一家投资公司当接待小姐,晚上去大学上课,修商科学位。她最后被看见还活着是一个星期前的星期五,大约在晚上十点钟,我估计是她死前三个小时。她同一个女友在附近的一家墨西哥餐厅吃饭,然后径直回家。
次日即星期六下午她的尸体被人发现。原来塞西尔约好要和朋友去购物,她的朋友看见她的车停在车道上,却等不到她回电话或开门,于是开始担心,便从卧室窗帘微微分开的缝隙往里看。塞西尔被绑的赤裸身体横在混乱的床上,那景象一定使她的朋友难以忘怀。
“芭比,”马里诺说,“她是白人,你知道。”
“塞西尔的朋友?”我忘了她的名字。
“嗯,芭比,就是那个发现塞西尔尸体的有钱朋友。她们两个总是在一起。芭比开一辆红色保时捷跑车,是个艳丽的金发模特儿。她老是待在塞西尔的家,有时候到清晨才回去。如果你问我,我看她们是对小情人。我想不通。为什么?两个都美得让人眼珠子掉下来。你会以为一堆男人无时无刻不追着她们跑——”
“说不定这就是你的答案。”他实在惹人厌烦。“如果你对她们的疑心有道理。”
马里诺狡狯地一笑。他又在嘲弄人了。
“嗯,”他继续道,“说不定凶手在附近开车兜风,一天晚上看到芭比钻进她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就以为她住在这里。也可能有天他跟踪她,结果跟到了塞西尔的家。”
“然后他误杀了塞西尔?因为他以为芭比住在这里?”
“我只是猜想。像我所说,芭比是白人,其他被害人也是白人。”
我们在沉默中坐了片刻,瞪着那房子。
被害人不同的族裔也让我不解。三个白种女人,一个黑种女人。为什么?
“我还有个想法,”马里诺道,“我在想:对于每个案子,凶手是不是都有好几个候选人?像从菜单上选菜一样,结果他要了可以负担的那一道。说来奇怪,每次他去杀人,被杀的女人就刚好有扇窗不是没上锁,就是已经打开或坏了。我觉得,他要不是随便兜风寻找看上去独居,房子又不安全的女人,就是他心里有很多女人,也有她们的地址,然后他一处处查看,一个晚上去很多地方,看哪个比较容易下手。”
我不喜欢他的想法。“我想他跟踪每个女人,”我说,“她们是特别选出的目标。我想他可能在案发之前就去过她们的家,但结果不是她们不在家,就是锁上了窗。凶手可能习惯性地会去那些被害人住的地方,时机一到就下手。”
他耸耸肩,考虑着我的说法。“佩蒂·刘易斯在布兰达·史代普死后几个星期被谋杀。她死前一个星期曾出城去看一个朋友。所以他可能去找她,她却不在。当然,事情可能就是这样发生的。谁会知道?三个星期后他杀了塞西尔·泰勒,但又一个星期后他再次出动,谋杀了洛丽·彼得森——谁知道他的理由是什么?说不定他立刻就中了头奖。洛丽的丈夫忘了锁上窗户。凶手可能在谋杀洛丽·彼得森的几天前才同她接触。如果她的窗子上周末上了锁,他只有在这周末再试试运气。”
“周末,”我说,“好像对他很重要。他总是在星期五深夜或星期六凌晨一点左右动手。”
马里诺点点头。“唔,他算计过了。要是问我,我猜他星期一到星期五在工作,所以选在周末动手,干过后有时间冷静下来。但也可能他另有理由,用这个来恐吓我们——星期五到了。他知道整个城市的人,像我和你,就好像误闯到高速公路中央的猫那般紧张。”
我犹豫片刻,但还是提了出来。“你觉得他对暴力的需要越来越高了吗?这些谋杀的间隔越来越短,是因为他受了新闻的撩拨,觉得压力越来越大?”
他没有立刻回答,但开口的时候很严肃。“他对暴力上了瘾,大夫,只要一开始就停不下手。”
“你说那些新闻与他作案的形态没有关系?”
“不,”他回答,“我没那样说。他的模式是采取低姿态,闭嘴不引人注意,如果媒体不迭样渲染,他反而会忍不住吹嘘几句。那些耸动的新闻像是给他的礼物,他不需要多说,那些记者自然会奖赏他,而且是免费赠送。如果现在记者都不写他了,他会很受挫,可能更大胆。过一段时间,说不定他会开始送信、打电话想引记者再写他。他可能会出纰漏。”
我们静坐了一会儿。
然后马里诺再次让我大吃一惊。
“听起来你和弗特西斯谈过。”
“什么意思?”
“你说了那套新闻让他受不住,让他更快诉诸暴力之类的话。”
“他这样告诉你的吗?”
他顺手摘下太阳镜,放在仪表盘上。他看我时,眼睛里隐含着愤怒。“没有,但他告诉了两个对我很重要的人。一个是鲍尔斯,另一个是坦纳。”
“你怎么知道?”
“我在局里的耳目同我在街上的一样多。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以及最后会有什么结果——嗯,可能的结果。”
我们沉默地坐着。夕阳已经降到屋顶下,阴影笼罩了草坪和街道。马里诺刚才的举动像开了一扇门,把我们引入互相信任的坦途。他知道,而且他在告诉我他知道。我不知道我敢不敢把这扇门开得更大。
“鲍尔斯,坦纳,这些权力人士对消息走漏非常恼怒。”我小心地说。
“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弄得精神崩溃。这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当你同亲爱的艾比住在同一个城市。”
我只能苦笑。多合适。你对亲爱的艾比·特恩布尔说出心中的秘密,然后她把每个字都印在报纸上。
“她是个大问题,”他继续说,“简直就像有内线直接通到局里的中心。就连局长哼一声,她也会知道。”
“谁告诉了她?”
“这样说好了,我有怀疑目标,但没证据,明白吗?”
“你知道,有人侵入我办公室的电脑。”我好像在说一件尽人皆知的事。
他锐利地看了我一眼。“从什么时候开始?”
“我不知道。几天前有入侵入,想找洛丽·彼得森的档案。我们运气好发现了——我的电脑分析师偶然没照惯常的步骤操作,结果我们发现了侵入者留在屏幕上的指令。”
“你是说可能有人侵入几个月了,但你一点也不知道?”
“不错。”
他安静下来,脸色凝重。
我逼问一句。“你改变疑心的对象了吗?”
“嗯。”他只哼了一声。
“就这样?”我被激怒了,“没有别的话好说?”
“没。只有一句,最近你一定火烧屁股。埃伯格知道吗?”
“他知道。”
“我猜坦纳也知道。”
“不错。”
“哼,这可以解释好几件事。”
“比如?”我立刻惊慌起来,马里诺显然也看了出来。“比如什么?”
他没有回答。
“到底什么事?”我追问道。
他缓缓打量了我一会儿。“你真想知道?”
“我最好知道。”我平稳的声音掩饰了焦虑,那种焦虑正升级为恐慌。
“嗯,我这样说吧。如果坦纳知道今天下午你和我像这样一起开车出来谈话,他可能会把我撤职。”
我难以置信地瞪着他。“你说什么?”
“唔,今早我在总部碰到他,他把我叫到—边,对我说他和另一些高层人士要防堵消息走漏,要我保证绝口不谈这些案子。这种事哪需要他告诉我。他还说了些当时听不出有什么道理的话。重要的是我被禁止再告诉你的办公室——意思是你——任何办案进展。”
“什么——”
“像调查怎么进行、我们的想法是什么等,都不该知会你。坦纳的命令是我们从你那里拿验尸报告,但即便你问现在是几点钟我们都无可奉告。他说有太多消息到处乱传,唯一制止的办法,是除了我们这些没有资料不能办事的人之外,不能将信息告诉任何人。”
“没错,”我抢白道,“也包括我。这些案子在我的工作权限范围之内,是否忽然间所有的人都忘了这一点?”
“嗨,”他平静地说,瞪着我,“我们不是坐在这里谈吗?”
“对,”我平静了点。“是。”
“我?我不在乎坦纳说什么。说不定他只是被你的电脑纰漏惹火了,不希望警方把敏感的消息给法医的走漏新闻专线。”
“请你……”
“说不定还有其他理由。”他自顾自喃喃低语。
不论是什么,他并没打算告诉我。
他粗鲁地换挡开车,我们驶向河边,往南去柏克莱低地。
接下来的十分钟、十五分钟、二十分钟——我没注意时间——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在难堪的沉默中静坐,看着窗外的景物飞逝。我似乎成了残酷笑话的取笑对象,又好像有个除我之外尽人皆知的故事在流传。那种被隔离的感觉令我难以忍受,而深刻的恐惧动摇了我的判断力、敏锐度和理性。我不再有信心。
只不过几天前我还前途光明,现在却一片阴霾。消息走漏的罪名归到我的办公室头上。我企图将办公室现代化的结果是损坏了我一向维持的高度私密性。
就连比尔也不再确定我的可信度,现在警察又奉命不再给我消息,看样子他们不把我坐实成所有凶杀案的代罪羔羊绝不罢休。埃伯格即便不直截了当地炒我鱿鱼,也会慢慢将我踢开。他别无选择。
马里诺在看我。
我几乎没有注意到他停了下来。
“离那里有多远?”我问。
“哪里?”
“离我们刚才去的地方,塞西尔的家。”
“七点四英里。”他看都没看里程表就脱口回答。
在目前的光线下,我几乎没有认出这是洛丽·彼得森的房子。
她的家看起来空荡荡的,没人住,也没人照顾。阴影下的白色墙面有些脏,灰蓝色的木板窗一片阴沉。前面窗户下的百合花被践踏在地,可能是警察在那里仔细搜查每寸土地寻找证据的结果。门口还留有一圈围住犯罪现场的黄色警戒线,过长的草地里有一个啤酒罐,可能是有人随手把它丢出了车外。
她的房子是那种整齐、普通的标准美国中产阶级住宅,在每一个小城或小区都有。人们买第一栋房子时常会选择这样的,然后搬走,晚年时又回到原点。住在这里的人多为年轻的上班族、年轻夫妇,和那些子女长大离家、退休后搬回来的老人。
她的房子几乎与我在巴尔的摩念医学院时租的那栋白色墙面的房子一模一样。我当时也像洛丽·彼得森一样,对居住的环境毫不关心。我一早就出门,通常要到第二天晚上才回家。我的生活局限在书、实验室、考试与轮值中,并为如何保持体力与精神以熬过这种日子而伤脑筋。我永远不会想到,就像洛丽不会想到,一个陌生人会决定取走我的生命。
“嗨……”
我忽然警醒到马里诺在对我说话。
他好奇地问道:“你还好吧,大夫?”
“很抱歉。我没注意你说了什么。”
“我刚才问你在想什么。你知道,现在你脑子里有一张地图。你觉得怎样?”
我不经意地回答:“我想她们的死与她们住的地方一点关系也没有。”
他不置可否,接着拿起对讲机,告诉警察局调度员他要下班了。我们的观光到此结束。
“十,四,七,十,”那傲慢的声音传回来。“十八,四十,五小时,注意你眼里的阳光,明天同样时间他们将要播放我们的歌……”
我猜他指的是警笛、枪火和人们撞成一团。
马里诺闷哼一声。“我刚出道时,局里顶多给你声招呼,哪有现在这一套。”
我微微闭眼,按摩着太阳穴。
“跟以前不一样喽,”他说,“该死!没有一件事是照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