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红茶与固执

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像十五世纪那样,死亡在人们的心申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让他们强烈感受到它的存在。“不要忘记你将会死亡”的警告声,透过各种方式,在生者的耳畔回响着。

——胡伊辛格(Johan Huizinga),《中世纪之秋》(The Autum Of the Middle 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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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叫死人去都比他好。”玛莎像是故意要让人听见似的骂得很大声。“指望那家伙帮忙,我还不如去拜托躺在坟墓里的死人,真是有够笨的。”

在厨房骂得滔滔不绝的人是巴利科恩家的厨娘玛莎,那声音大到连在客厅都听得一清二楚。一大早就跑去偷东西吃的赤夏,嘴里一边嚼着食物,一边从厨房走进客厅,对葛林说:

“玛莎又在数落诺曼了。做蛋糕的材料不够,她急得像什么似的,正叫他去拿呢!”

诺曼的行为能力几乎与小学生无异。一开始,周遭的人都认为那是因为他在战争中失去记忆的关系,不过,最近越来有越多人相信他原本的智商就只有这样。因此,派给诺曼的永远只能像是掘墓之类的单纯工作,要不就是照顾莫妮卡,跟在她身边。只是,巴利科恩家的佣人洛克因为亲人去世的关系,从昨天开始请一个礼拜的假回意大利去了,因此诺曼被调过来支持玛莎,供她使唤。

就在这时,厨房那边突然传来好大的声响,好像是什么东西掉了。随着那个声音,赤夏整个人跳了起来,高兴地叫道:

“呀喝!太棒了!”

接着是玛莎的女高音。

“哎呀!你在干嘛?我说的是青豌豆罐头吧?真是越帮越忙。再去拿!”

“魔鬼教练玛莎为了准备茶会逼真是拼命呢!”赤夏说:“啊,对了,玛莎得到指示,叫约翰也出席。”

所谓的“茶会”,每周六早上都会举行,是史迈利仿英国“十点早茶”订下的规矩,巴利科恩家的所有成员都会参加。此刻在客厅里的人,有寄住在这栋房子里的葛林、哈斯博士、伊莎贝拉、赤夏,以及自宅在大理石镇、但偶尔上完班后会顺道留下来过夜的詹姆士。约翰也住在巴利科恩家的宅邸,不过从昨晚开始,他就窝在殡仪馆的办公室里熬夜工作,所以大家都还没跟他打过照面。伊莎贝拉打了电话过去,跟他说茶会就要开始了。如今实际上掌管墓园的人是约翰没错,但即使是他,也不敢违背史迈利的命令。伊莎贝拉挂上电话后说道:“他说他马上过来,要我们先开始。”

于是众人往二楼史迈利的房间走去,殿后的葛林正要踩上楼梯之际。玛莎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顺便帮我叫一下莫妮卡夫人。我要泡茶,走不开。”

葛林心想:好歹我也是巴刊科恩家的“少爷”啊!竟然把我当作用人使唤。不过,看看自己这身打扮,实在也不像什么少爷。“魔鬼教练”的指示不可违背,葛林只好乖乖地绕到莫妮卡的房门口,敲了敲门。

令人意外的是,从里面传来的竟然是马利阿诺神父的声音。走进房间一看,坐在躺椅上的神父正一边眨眼,一边揉着自己的脖子。

“神父。您昨晚住在这里吗?”

神父勉强忍住呵欠,点了点头。

“嗯。我担心莫妮卡啊!都没有人来看她,我不放心留她一个人。”

神父这样说并没有讽刺的意思,却挑起了葛林些许的罪恶感。昨晚闹得鸡飞狗跳,却没有半个人来探望这个身体不好的老太太。葛林心虚地问道:“那……莫妮卡还好吗?”

“嗯,她昨晚告诉我心脏很难受。约翰以前也曾说过,痛风不只会让关节肿大,还有可能引发心肌梗塞之类的并发症。不小心不行啊!偏偏她那个人又极排斥看医生。不肯让人家碰她。不过今天一觉醒来,她精神好多了,还有点吵呢!”

好像要证明神父的话似的,后面那个房间传来莫妮仁的歌声,是经典流行老歌《无法抹灭的回忆》(They Can't Take That Away From Me)

The way you wear your hat(你戴帽子的样子)

The way you sip your tea(你喝茶的样子)

The memory of all that no one can take that away from me(没有人可以把这些从我记忆中抹去……)

门打开,坐着轮椅的莫妮卡出现了。在她身后是像跟班一样随侍在旁的诺曼。脸上的妆化得比平常漂亮,抖动肥下巴唱歌的莫妮卡,心情显得非常好。如果不是脚痛的话,说不定她会像琴姐·罗吉丝一样边唱边跳。每个礼拜跟丈夫喝一次茶有那么开心吗?葛林心想。就在这时。马利阿诺神父扫兴地说道:

“莫妮卡,保持心情愉快是对的,但是,待会儿你一定要让约翰瞧瞧哦!”

莫妮卡的脸马上拉了下来。“提到他,我就有气。”

马利阿诺神父连忙打圆场。

“啊,昨晚他是过分了点。先别说他对天主教信徒不敬,光是用那种语气谈论还没过世的父亲就下对。可是——”

“他那个人越来越自大了。”莫妮卡的愤怒苏醒了。“明明没有实力,只会模仿史迈利。坐父亲的椅子、戴父亲的眼镜、把父亲讲过的话再讲一遍,就以为自己很行了,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他的父亲。把墓园交给那种人打理好吗?杰森来做都——”

“你刚才说杰森——”葛林正打算问个清楚,却被马利阿诺神父打断了。

“不行啊。莫妮卡,你不能被愤怒所控制。我会找个机会开导约翰的,你就原谅他吧!这才是为信仰而生者该有的表现,不是吗?”

莫妮卡勉强地点了点头。

“别忘了来祷告哦!”马利阿诺神父说完就先告辞了。葛林一行人则前往史迈利的房间。

2

每次走进史迈利爷爷的卧房,葛林就会想起在英国乡间或是大学城里随处可见的典型维多利亚书房。在这类房间里,通常会有一座欧德式的大书柜,里面塞满一整排褐色的套书,壁炉台上则摆着烟斗和已经褪色的昔日橄榄球校队的照片,然而,“做完礼拜后,来我的书房!”那种严肃的气氛在这里特别明显。

事实上,这里原本是间书房。“我讨厌死在陌生的医院。我要待在自己喜欢的房间里,迎接死亡的到来。”——为了迁就史迈利的任性,家人帮他把床移了过来。这个房间和莫妮卡的房间并排,都位在屋子的东边,最能照得到早晨的阳光。从窗户望出去,墓地、殡仪馆的西厢和火葬场等一览无遗。普通人家的话,一定很讨厌一打开窗户就看到“夜总会”,但微笑墓园的基地盖得就像欧式庭园,不太容易让人联想到死亡。姑且不论晚上,像现在这样站在旭日底下。放眼望去。可以看到变色的枫树、翠绿的灌木。以及五颜六色的供花园、被太阳照得闪闪发光的各色墓碑,景致真是美不胜收。

待在自己选定的“等死室”里,史迈利从刚才就一直眯着眼睛,欣赏着窗外的风景。边桌上手提式电视正开着,播放的节目是第九频道的“晨间周报”。主播站在湖面,俯瞰着自己的倒影,开口说道:“……PH值异常低的酸雨带来极大的影响,天鹅湖的鱼有大部分正濒临死亡的危机。接下来是本周的酸雨预报……”

“……被视为因臭氧层遭破坏而引起的皮肤癌,据加拿大安特略大学莱理教授的统计,将它与艾滋病的罹患率作一比较……”

众人在墓园主人的面前恭恭敬敬地等候着。电视继续播出下一则新闻。

“……州南部又发生了死者复活事件,对于之前医疗中心的应对合宜与否,各方的褒贬不一……”

史迈利把电视关掉,轻轻叹了口气。透过窗户射进来的阳光把白色床单照得像是会发光的云,躺在上面的史迈利不像是个垂死的病人,倒像是个腾云驾雾的老神仙。脸颊削瘦的老人高兴地说道:“你们都来啦!多么舒服的早上,连我肺脏里的癌细胞好像都很高兴似的……咦,怎么没有看到约翰?”

“他从昨晚就窝在办公室里,我刚刚已经打了电话,他说马上过来!”

伊莎贝拉话还没有讲完,敲门的声音就响起了。进来的人是约翰,大家不约而同地全盯着他瞧,因为他的头上多了顶很突兀的假发。围着床有一张L型沙发,约翰坐到其中最旁边的位置后说:“对不起,我昨晚熬夜了,刚刚才梳洗洗好,所以来迟了。对了,这个是爸爸爱吃的。昨天伊莎贝拉特地去买回来的。”

约翰拿出怀里的包裹,把四角罐子放在桌上。盖子一打开,就看到撒了白色糖粉的巧克力整齐地躺在小方格里。

看到约翰出现的莫妮卡刻意换上了和善的表情,说道:

“哎呀!约翰,见到你我真是太开心了。我还在想你今天会不会臭着一张脸呢!看来是我多心了——”

大概是不想在史迈利面前把昨晚的旧话重提一遍吧,约翰急忙打断莫妮卡的话。

“嗯,我也是,我也很高兴能像这样,和颜悦色地跟您见面。”

“我才是呢!我知道这才是真正的你。虽然你昨天说了那样的话。不过,我知道你始终是个天真、善良的孩子。”

“发生什么事了吗?”史迈利问道。

“不,没什么。”约翰马上否认。“对了,爸爸,您要吃巧克力吗?”

在父亲面前,约翰果然又变回乖宝宝了。他昨晚的行为是很嚣张,但那只是对伟大父亲的一种反动罢了——葛林在心里这么想。

“哇,是有加兰姆酒的呀!太感谢了。对了。你是怎么回事?不是很久没戴假发了吗?还有。那身衣服和那副眼镜好像都是我的东西。”

约翰有点慌张地回答道:

“我看办公室里有,就借用了一下。我的衣服被酒弄脏了……”

“什么?你又喝酒了,所以才会一副宿醉未醒的样子吗?”

“……嗯,没有啦!”

约翰神经质地摸着自己的脸。在他的下巴处。贴着昨晚混战留下的纪念:大大的OK绷。

詹姆士以轻蔑的语气说道:“真是名副其实的酒鬼(John Barleycorn)。”

约翰听了,显得很不高兴。“这无聊的笑话我从小就听到不想再听了,你能不能说些比较有营养的?”

的确,不仅是约翰,只要是巴利科恩家的人,或多或少都曾因为这个笑话感到困扰过。所谓的barleycornba是指的是大麦粒,也就是说,它是一种酿酒的原料,而拟人化之后,就出现了“John Barleycorn”这个词。葛林的本名是弗朗西斯,所以只会偶尔被取笑,但连名带姓完全相符的约翰可就有得受了。话说回来,这样的约翰会染上酗酒的恶习还真是讽刺啊!葛林心想。

针对约翰的外表,史迈利继续追问道:“那突然戴假发又是为了什么?”

心情平复下来的约翰耸了耸肩,说道:“不,我在想,这墓园上上下下的人都听从我的指挥,所以也该是我注重自己门面的时候了。”

“话说回来了。他这样好像年轻时的爸爸哦!”伊莎贝拉说道。

是的,葛林昨天的想像确实成真了。眼前这对父子的发型和胡子几乎一模一样,只是高龄的史迈利已经花白,若站在暗处,或许根本分不清谁是谁。此外,眼镜戴的也是同一款,顶多就是约翰的镜片颜色比较深而已。

葛林看向独自盘腿坐在窗台边的赤夏,果然,她一脸担心的样子,很害怕约翰之所以换眼镜的经过会被讲出来。幸好,史迈利还来不及开口问,玛莎就端着红茶出现了,总算是有惊无险。

“魔鬼教练”玛莎把茶壶和杯子放在沙发和床之间的桌上,说道:

“今天找很忙,大家就自己来吧,茶已经泡好了,请各位自己倒进杯子里。”

不客气地说完后,玛莎头也不回地走了。众人只好自己开始动手。葛林从放在自己附近的砂糖罐舀了砂糖倒进自己的杯子里,然后把砂糖罐递给约翰,约翰再递给莫妮卡,从窗台跳下来的赤夏又把罐子接了过去,正当她要把砂糖舀进自己特地点的牛奶里的时候,伊莎贝拉打趣地说:

“咦,你不是在减肥吗?如果不像我那么小心注意的话——”

被踩到痛处的赤夏可不是闷不吭声任人消遣的那一型女孩。

“没事,我好得很。倒是我只要看到成天热衷减肥和装牙套的假仙女,就恨不得能痛扁她们一顿。所以,我跟年轻时候的妈妈肯定没办法成为好朋友。”

赤夏说完,故意往自己的牛奶里加了满满三大匙的糖,这才回到窗台坐下。只是,就连这样的赤夏对巧克力也是敬谢不敏。众人各自喝着自己的饮料,等喝得差不多了,史迈利又再度开口。

“说到今天茶会讨论的话题,我想就把它定为‘关于死亡’吧……”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该如何回应。当着垂死之人的面,最忌讳谈的就是死不死的问题。偏偏这个主意还是快要死的那个人自己提出来的。史迈利似乎完全无视于众人的困扰,他笑容满面地继续说道:

“呵呵!身为葬仪社的一员可不能避谈‘死’这件事哦!我无所谓,对于自己的死,我早就有觉悟了。我要紧紧盯着逐渐迫近的死亡,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跟它玩个游戏呢!我这辈子算是活够本了,为了有个完美的ending,我打算连最后的死都要自己支配。这时我突然想到,跟正在高唱生命之歌的诸位谈谈人类的生死未尝不是件有趣的事。好了,谁要先来?约翰,就从你开始吧!”

约翰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忘了写作业却被点到名的学生。

“不、不,我一时还想不出来……这种事应该先请教身为专家的哈斯博士才对……”

找个借口躲开了。

史迈利看向哈斯博士,用眼神催促他发言。哈斯博士没有推辞,立刻点了点头,看来长年的友谊已经让他们培养出极佳的默契。

“嗯,史迈利会这么说,表示他是个十分强悍的人。平常讲这个,其实也没什么。只要是人,总有一天都会死,只是对史迈利而言,那个‘总有一天’可能就是现在,所以我在想我们现在讨论这个是否恰当。”

史迈利坚定地说道:“我是开葬仪社的,如果对死亡心怀恐惧的话,就不用做生意了。而且,我希望我们现在就来谈。”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死这个字看似简单,牵涉的问题却很复杂多变,不是在这样的茶会上三言两语就能说尽的。因此,首先我想针对最近引起话题的事发表一下个人的想法。”

“……你是指死人复活吗?”史迈利的观察十分敏锐。

“是的。这得从很久以前说起。中世纪末流行着一句话,叫了‘memento mori’……”

“memento mori?”葛林反问。

“是的。memento mori是拉丁话的宗教用语,意思是‘不要忘记你将会死亡’,以前人们会把这句话刻在象牙制的骷髅头上,再摆在餐桌上,借以提醒人要随时记得死亡。”

“那句话也是我们墓园的标语之一。”史迈利一边说,一边把边桌上的某个东西递给葛林。“这是微笑墓园二十周年时特别订做的纪念品。家里的人每人都有一个。”

那是一只大理石的文镇,形状是古老的六角形棺材,盖子上刻着墓园的代表图腾:微笑的嘴唇,将它翻过来看,背面确实有“memento mori”的字样。葛林一边端详着文镇,一边说道:

“这就像日本人说的‘世事无常’吧?”

哈斯博士高兴地扬起了眉毛。

“嗯,没错。庞克族里很少有你这么博学多闻的。至于这句话为什么会流行起来呢?因为当时死亡在欧洲四处蔓延。胡伊辛格所谓的‘中世纪之秋’——十三世纪中叶,黑死病大流行,使欧洲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不仅如此,农业进入了低成长期,贵族文化也一蹶不振,十五、十六世纪更是战争频繁。总而言之,欧洲人时时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象征当时人们心理的东西有很多留了下来,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死之变容’像(transi)。葛林,你有没有看到装饰在殡仪馆的灵安室——‘黄金寝宫’里那座仿制的雕像啊?”

葛林还没有去过那边,所以摇了摇头。

“那是模仿当时法国国王佛朗索瓦一世的坟墓制成的。倒卧在地的尸体上爬满了蚯蚓和蟾蜍,看起来非常恐怖。它所表达的是尸体逐渐腐烂的过程,因此才会被称为‘死之变容’吧!”

“蚯蚓……蟾蜍……腐烂的尸体……”赤夏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哇!干嘛搞得那么恶心……”

“所以啊,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当时的人们做出那种可怕的雕像,是为了宣扬‘memento mori’的思想。在这行为的背后,当然有着对死亡泛滥现象的不安,但除此之外,对肉体的反省——也就是因偏重感官、纵情逸乐而生的罪恶感,肯定也在其中……是的,这里面有虔敬的信仰、有大彻大悟,也有执着不舍——事实上,所有对死亡的想法部呈现在那恶心的雕像上了。”

哈斯博士至此停顿片刻,啜饮起红茶。看着他喝红茶的样子,葛林突然想到很荒谬的事。他们这群人晒着温暖的阳光,一边喝茶,一边聊尸体腐烂的事。

——这不就是“疯狂茶会”里的情景吗?

“即使到了现代,我们所面对的死亡洪流其实并不亚于中世纪,我是这么认为的。电视上每天都大量播放各种死亡的信息——世界的哪里又发生战争啦、飞机或火车的事故啦、谋杀、环境破坏、绝症、饥饿……甚至有人预言二十世纪是文明的尽头,人类即将毁灭。也许我们现在面临的不是中世纪的秋天,而是二十世纪的秋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和中世纪的人们一样已经作好心理准备,随时把‘memento mori’这句话放在心中呢?这才是我所担心的。”

“怎么说呢?”史迈利兴致盎然地问道。

“我再说一遍好了,透过电视这个通了电的小盒子,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人都大量且频繁地接触死亡,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么一来,死越来越抽象化了。人们让‘死’躲在电视这个潘多拉的盒子后面,惨不忍睹的尸体跟唇红齿白的美女代言的洗衣精都成了商品,可以摆在同一个画面里。”

“这是观众敏感度的问题吧?”葛林反驳道。

“果然是电视世代会讲的话。或许真是那样,不过,你所说的敏感度本身就是个问题。电视流出的死亡信息——你听好了,是每一天哦!每天看到被抽象化与一大堆消费信息掺和在一起的死亡,反而让敏感的人失去了抵抗力。也就是说,他们已经逐渐麻痹。于是现代人可以每天看着死亡,却不会想起死这件事。”

“所以说,死人复活的事件是……”

“没错,那就是现代的‘死之变容’现象,我是这么认为的。复活的死者在活人面前展现尸体逐渐腐烂的样子,目的是在告诉我们这些过度相信文明、纵情声色的活人,只不过是暂时得到缓刑的死人罢了——”

史迈利突然笑了出来。

“复活的死人成了宣扬‘memento mori’说法的使者吗?有趣。果然是比起科学更偏好文学的文森会有的看法呀!佩服。——说到这个,memento mori盛行的时代留下了很多有趣的文献,我才刚读完一本叫作《往生术》的书。”

“《往生术》?”约翰显得很感兴趣。

“嗯。那是一本教人如何死得有尊严的书。里面有几个有趣的论点,比方说,恶魔会设下五个陷阱诱惑将死的人。”

“五个陷阱……是怎样的陷阱?”

“对信仰的怀疑、对己罪的绝望、对今世财物的迷恋、对灵魂救赎的不确定,以及自以为清高的傲慢这五项。你好像挺有兴趣的,约翰。能不能说说你对死亡的看法?”

“我的看法?不。我对死亡的看法,其实昨晚在餐桌上就讲过了,我不想老调重弹……”

说完这番话后就不再开口的约翰。好像在提防着什么,表情十分紧张。然而史迈利并没有点其他人接话的意思,没有办法,约翰只好再度开口。

“我的论点不像哈斯博士的那么有学问,我只是觉得死亡是一种失败,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一切取决于生者的观点。因此,《往生术》里讲的对今世财物的迷恋,我觉得那并非恶魔的诱惑。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死了,还是想要拥有财富……”

你这不就是自以为清高的傲慢吗?葛林在心里偷偷批评。

“……跟刚才那个无聊的笑话无关,其实我也曾读过一本跟自己同名同姓的书哦!”

“你是说杰克·伦敦的《约翰·巴利科恩》吗?”哈斯博士再度展现他的博学多闻。

“嗯,《约翰·巴利科恩》可说是杰克·伦敦把喝酒时的感想集结起来的冥想录。那里面也有谈到关于死亡的部分。有一次,主角骑着马,走过秋天枫红似火的美丽葡萄园。突然间。他想到这片肥美不灭的土地,不是行将就木的自己能永远拥有的,于是他感到非常难过,那种心情我很能理解……”

“换句话说,你也舍不得这美丽的微笑墓园,是吧?”一直闷不吭声的詹姆士突然讥讽道。

史迈利逮到这个机会,间道:“哦,詹姆士,你是不是有什么高见?”

遗体化妆师连忙耸了耸肩。“我就算了吧,每天处理遗体,把人都搞笨了,我哪会有什么想法?”

说谎,你的心眼可多了!葛林心想,然而史迈利并没有追问下去,反而把矛头指向了莫妮卡。“莫妮卡是基督徒,对死应该有独到的见解吧?”

莫妮卡似乎不太了解大家在讨论什么,一脸呆滞样,不过她还是说话了。

“……我也是,太复杂的道理我不懂。不过我觉得刚刚文森讲的,有关死者复活的观点是绝对正确的。”

“怎么说?”

“哎呀!《圣经》不是写得一清二楚吗?世界末日降临的时候,一切死者皆当复活,接受上帝的审判。所以我们得珍视自己的身体,我昨天晚上也曾讲过——”

“莫妮卡,昨天的事就别再提了。”

约翰连忙打断莫妮卡,不让她说下去。他是害怕晚餐会会上针对父亲讲的那些浑话会被抖出来吧?葛林在心里猜想。

莫妮卡倒是一副尽释前嫌的样子,说道:“啊,对哦!我们两个好不容易才和好,这里没有我老太婆说话的份,应该让年轻人来讲。”

就这样,她把烫手山芋丢给了伊莎贝拉。只可惜外表长得好看的伊莎贝拉,脑袋却是空空如也,她丢下一句“我不知道”,就把问题闪开了。

接下来轮到葛林了。照理说,在他成长的过程中,比同龄的小孩有更多机会思索死亡这件事,可是临时要他讲,他实在不知道该从何、以及如何谈起。

“……我……我不知道,虽然我时常思索有关死亡的事,不过对我来说,这个问题太大、太复杂了,不是我能掌握的,只是——”

“只是?——”史迈利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

“只是我一直觉得没有被满足,一直觉得有所不满,若要追究原因出在哪里,我想是因为在我体内还有另外一个我,你们懂吗?那家伙让我非常痛苦。不管我如何努力、如何追赶,它都会抢先一步跑在我前面。当另一个‘我’不再超越我的时候,才是我成为完整的自己的时候——也许非得等到我死才有可能吧……”

“人只有死了才会完整吗?”哈斯博士感触良深地说道:“就我看来,你算是个服膺存在主义的庞克族吧?”

史迈利也露出有点恍惚的目光,喃喃说道:“原来如此,果然是年轻人的想法。”

被这样批评的葛林这下反而想听听祖父的想法。

“爷爷,您呢?你怎么想?”

“我吗?我也想了很多哦!躺在病床上,闲来无事,想的都是死啦、生命的永恒之类的。快死的人都想些什么事?我就说出来让你们参考一下吧!”

史迈利悠闲地啜了口红茶后,从头说起。

“……像这样,整天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对于生命的演化、四季的运行会特别了解。比方说,现在这个季节已经看不到了,可是在夏天经常会有像冠蓝鸦这类的小鸟来唱歌给我听。我一边聆听那婉转美妙的声音,一边不禁想起,三百年前来到这里殖民的英国祖先听见的就是这种声音,或是半世纪以前搬来这里的意大利矿工听到的也是同样的声音——”

这时,哈斯博士听出史迈利这番话是引用诗人济慈的书中所写的,不过他没有拆穿。反正史迈利这种现学现卖的习惯也不是今天才开始的。

“——就是这么回事。三百年前的英国人也好、半世纪前的意大利人也罢,他们都死了,可是物种、人类、鸟类却连绵不断地传续了下去。我终于领悟到个体孤独的死将有助于人类的永远存续,于是我也就不再害怕死亡这件事了。”

“有助于人类的永远存续?”葛林反问。

“没错。人类在思考‘永恒’这件事的时候,都只想到狭隘的个体的死亡,那是不对的。首先,我们可以从个体生命能否永存这点开始思索起,如果个体能够获得永恒生命的话,那会怎么样?地球会被这些傲慢的个体挤爆,到最后物种一定正在灭亡吧?因为有个体的死,物种——人类才有可能永远存续下去。

“像这样,从病床眺望窗外的景色,会非常清楚季节的迁移变化。此刻,染上金黄色的糖枫树叶正在对灰色的墓碑讲话——它说的是四季循环再生的过程,当然也有轮回转世的故事。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必须以死为媒介才能够运行不悖。换句话说,死是对丰饶来世的一种承诺。”

史迈利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环顾家里的每一个人。

“所以我的死虽然是个人的死,但另一方面,也是巴利科恩家族能够永远繁荣兴盛的保证。我的父亲亨利也好、祖父汤玛士也罢,躺在病床上听见鸟鸣声时,想的肯定都是这件事。特别是伊莎贝拉,你的肚里不是已经有了约翰的孩子吗?”

突然被叫到的伊莎贝拉吓了一跳。她万万没想到对家族繁荣行所贡献的生育能力还能跟哲学扯上边,史迈利语带满足地继续说道:

“你要好好教养他。这孩子在我死后出生就是一种象征。象征我的死,为全族的丰饶带来了再生……”

史迈利说完后,房内一点声音都没有。看来大家都被垂死之人的无私大爱给启动了——除了一个人以外。这个蠢蛋对着人家说得口沫横飞的哲学高论大打呵欠,把气氛全都破坏光了。于是史迈利只好点她发言。

“哎呀!不好意思,赤夏,难不成你也有什么意见要发表?”

赤夏从窗台一跃而下,将早就空了的杯子放到桌上,说道:“真是太失礼了,人家肚子里也是有几滴墨水的。”

说不定赤夏会比她妈好一点,葛林心想。

“为了让各位开开眼界,我也来讲讲人类寿命的故事。是小时候住在勃艮地的外婆告诉我的。”

赤夏摆出说书人般不动如山的架式,开始说了。

“很久很久以前,上帝要决定各种生物的寿命,于是把大家找来。最先来的是驴子,上帝说要赐给它三十年的寿命。结果驴子说:我才不要驮着重物一驮就是三十年呢!于是上帝只给了它十八年的寿命。

“然后换狗来了,上帝说了同样的话,但连狗都说:三十年太长了,我才不想老的时候牙齿都掉光光,躲在墙角哀号呢,于是上帝只给牠十二年的寿命。

“接下来的猴子也说不需要三十年那么久。脑筋退化、笨手笨脚地让人笑话,我可受不了——猴子说。于是上帝只给了它十年。

“最后人类来了,上帝也说要给他三十年,结果人类一听,马上抱怨说:‘太短了!奋斗了三十年,好不容易才成家立业,却在这个时候死掉。那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上帝说,那我把驴子的十八年给你好了。人类遗是嫌不够。上帝又说了,那狗的十二年也给你。人类还是嫌不够,于是上帝连猴子的十年都给了人类。就这样,人类可以活到七十岁。不过人类原本的寿命只有三十年,因此过了三十岁的人类,有十八年的时间得像驴子一样,整天驮着重物;有十二年的时间,会像没有牙齿的狗一样,呜呜叫个没完;最后十年则像退化了的猴子,笨手笨脚的,被小孩取笑……”

史迈利马上问道:“那么,你从这个故事得到的教训是什么?”

赤夏洋洋得意地说:“那还用说?我当然是要轻轻松松、快快活活地过完那一开始的三十年!”

一片爆笑声响起。笑声中,因为史迈利的坚持而开始的疯狂茶会终于结束了。

大家三三两两的走了出去,只有约翰说还有事要跟史迈利商量,留了下来,正当葛林要走出房间的时候,史迈利突然叫住了他。

“这罐巧克力你拿去好了。虽然是我叫人买的,但我恐怕无福消受。赤夏已经很胖了,给她的话她肯定不要。所以你就带回自己的房间吃吧!”

于是,葛林接过了整罐完好的、甚至连玻璃纸都没拆的巧克力。

然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丢了两颗到嘴里。

——在那之后,葛林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