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三 侦探大师贝芙莉·路易丝的调查 第一话
D1室——贝芙莉·路易斯的事务所,位于布朗宁勋爵遇害房间的斜左方,中间隔着走廊。这个房间同时体现了其主人路易斯女士注重效率的职业女性风格和离开工作时的女子感性。单看那现代化餐桌上摆着的是日本造型艺术“插花”这件事情,就体现出了效率和感性的绝佳组合。
然而,最能体现屋主性格的另有两样东西:一是装饰架上的收藏,比如印度七弦琴、说不准是武器是农具的非洲石器、日本的怀剑……这充分说明了路易斯女士对古董的兴趣。而另一样则是她高悬墙上、熠熠生辉的人生格言,字体甚是秀丽:
真女子不需要听从他人。——C.葛雷
眼前这位率性而行的女侦探,亲自斟了两杯茶,而后便面向了我。
“我大致听明白情况了,这案子我接下了。我开业的时间不长,所以费用是A-级别,杂费咱们单算。回头等案子破了,你恢复了记忆以后再支付吧。”
看来,路易斯是那种光明正大、心思细微、滴水不漏的女子。
“你相信我所说的?”我忐忑地问道。
留着二十世纪二十年代那种中长鲍勃头的路易斯随手一拨乌黑的刘海,笑道:
“若说我全盘相信,那是假的,毕竟这案子太古怪了。何况,我同意接这案子,实话实说是对我自身挺有好处。就算从你那里拿不到钱,但只要我破了‘猫’的连环凶案,就会得到很高的破案分数,说不定就可以坐上‘侦探皇帝’的位子!只是……”
“只是?”
“只是,我们看待事物不能太简单、轻易。侦探和委托人之间开诚布公是很重要的,不管哪一方稍稍隐瞒,案件总会以失败告终。我虽然公事公办,但我很重视这种信赖的关系,我相信你没有说谎——你开口不到五分钟,我就确信了这件事情。你不是一个会一刀割断别人喉咙的家伙。”
听她如此一说,我登时坐立难安。虽然被美女相信的感觉确实不错,但她竟敢相信失去记忆的我……
“我的记忆会恢复吗?”我冲口说出了最挂怀的事情。
只见路易斯的芳唇微微一撅,凝思片刻方才慎重答道:“这个很难讲,我毕竟不是医生,但就我看过的相关书籍来说,失忆分‘生理性’和‘心因性’两种情况——‘生理性’就是脑震荡所导致的那种;‘心因性’则诚如其名称所揭示的,是由心理因素决定,比如说遭受了重大挫折和背负罪恶感之类。而你的情况……”
“我的情况……?”
“我想是两者兼具。你的后脑是不是有被打的痕迹?这就有了脑震荡的可能。同时,你在那个房间里很可能看到了什么,从而使你受到了精神上的打击。”
说着,路易斯再次把我的脸端详了一番。
“你满头金发,灰蓝眼睛,身材中等,年龄是二十至二十五岁之间,随身物品包括衣服和改锥,但没有身份证明,口袋里只有五英镑的纸币和普通手套一对,说话没有口音……这就没办法了,要查明你是谁,这点东西根本不够用的。嗯,这样的话,我们不妨先做个决定好了!”
“决定?”
“是去寻求相关医生的治疗,还是先跟我解决案件?”
我想了一想,觉得确实没功夫接受漫长的治疗——七十二小时之后,办案权就会挪到刚才那些朋克刑警手里,谁知道他们会如何收拾我啊!
我当机立断。
“路易斯小姐,这三天里,我先跟你一同查案。”
“贝芙莉……嗯,你称呼我贝芙就行了……哎呀,你瞧我险些忘了一件大事,真抱歉呢。”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她口中“大事”的具体所指,不觉有些难堪。
“我该如何称呼你才好呢?嘿,对了,你看没看过《鸳梦重温》这部老片子呀?”
我估摸着是没看过,便摇了摇头。
“我以前从午夜剧场看到过,大致是说‘一战’期间有个男子在法国前线被大炮轰得失去了记忆,他的真名好像是约翰·史密斯——我就暂时先用‘约翰’来称呼你吧,好不好呀?虽然这名字确实挺平凡的。”
“嗯,你觉得好就行了,贝芙。”
“哎,虽然我是这样帮你取了名字,但你可别不开心嘛。那部影片的最后,约翰·史密斯可是恢复了记忆的哦——所以说,这名字其实蛮吉利的,是不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