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歪在办公室的椅子里,翻看一本一九四八年的《午夜侦探》杂志。正看到罗素·丹瑟尔的一篇私家侦探小说,门开了,罗素·丹瑟尔走了进来。

生活中时常有巧合出现。几个月前卷入“卡丁和尼克尔斯案件”之后,我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但每次巧合真的出现时还是会吓人一跳。我张开嘴,合上,眨了眨眼,随即站起身。来人关上了门。

“嗨,侦探先生。”他招呼道,随即越过屏风,边走边好奇地打量着四处散落的纸板箱,然后扑通一声把手提箱扔在为来访者准备的椅子上,“还记得我吗?”

“还记得你吗?天哪,我正在看你以前写的一篇小说呢。”

“开玩笑吧?”

“绝对不是。”我把杂志递给他看,“雷克斯·汉尼根系列小说中的一篇。”

丹瑟尔瞟了一眼内页插图上的标题,向来带着冷笑的嘴角弯出了嘲讽意味更浓的弧度,“‘今晚,古老墓地惊现热血犯罪。’那个年代,可恨的编辑都喜欢玩文字游戏——越糟糕的越好。”

我答道:“标题也许很糟糕,但故事还是不错的。”说话间我们握了握手。

“随你怎么说。过了这么多年,我一个字也不记得了。”

“你从来不再看自己早期的作品吗?”

“我从来不再看自己六天前写过的东西。”他说,“而且,我所有的小说都被那场大火烧了,记得吗?”

我记得。那是差不多七年前的事情了,在离海岸一百英里左右的一座名叫柏树湾的村庄。一位名叫朱迪丝·佩奇的女士雇我跟踪她的丈夫。她丈夫一到周末总是不见踪影,所以她怀疑他在和别的女人约会。佩奇把我带到了柏树湾,在那里我陷入了一起凶险可怕的三重谋杀案。这起谋杀案涉及往昔岁月中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丹瑟尔二十年前写的一本平装版悬疑小说。尽管丹瑟尔没做错任何事情,那本小说却差点要了他的命。如果那天他不是怀抱美女、畅饮美酒庆贺自己最新完成的西部小说,而是待在自己的海滨小木屋里,那他必死无疑,因为那晚有人纵火烧了小木屋。

“你没有重新补上自己损失的那些书籍杂志吗?”我问他。

“没有。”

“为什么?”

“太麻烦了。”他说,“我以前总是收藏自己出版的大部分垃圾,但那场大火之后,就有点兴趣索然。”他耸了耸肩,“写出早期作品的那个家伙已经死了,不会回来了。”

还是那个老丹瑟尔,我心想。愤世嫉俗、辛辣刻薄、充满自嘲,还有些自暴自弃。他曾经非常用心。读一读五十年代之前的汉尼根系列故事,你就能看出这一点,看出他曾经多么才华横溢、前途无量。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一辈子那么久。在那之后发生了种种只有他自己才能理解的事情,让他变得越来越糟。

如果说他现在还对什么事情用心的话,可能就是金钱和美酒。现在他看起来很清醒,但呼吸中仍有股淡淡的波本威士忌酒味,说明他午饭时喝了酒,也许下午茶时也喝了酒。他的面容带着所有喝过酒的标记:鼻头和脸颊泛红,肤色灰白,灰蓝色的眼珠充满疲惫,眼白上遍布血丝。他比我印象中至少瘦了十五磅,灰色头发也变得稀疏。他今年大概六十岁,而他看起来的的确确就是这个年纪——在他身上看得出每一个艰辛、不快的年头。

我心中的想法一定流露在了脸上。丹瑟尔冲我撇了撇嘴,毫无幽默感地笑道:“可怜的老家伙,是吧?”

“我说这话了吗?”

“你不必说出来。”他又耸了耸肩,“所有的作家都是酒鬼,你知道。将要成为酒鬼、基本算是酒鬼、十足的酒鬼、彻头彻尾的酒鬼、改过自新的酒鬼,总之是其中一种。全都是酒鬼,我们他妈的每个人都是。”

对此我无从评价,于是问道:“最近你的日子不好过?”

“没有比这更难过的了。五个月来我没赚到一分钱,或者说四个月来我几乎没写出任何东西。不是因为我写不出东西,而是因为我卖不出任何东西。”

“为什么这样?”

“市场紧缩。从上到下,竞争非常激烈,大部分像我这样的老一代码字工都被挤出来了。是有很多作品不断出版,但要么是签约的大部头垃圾,要么是批发商生产的东西,要么是出版社雇用文人写的俗套作品。现在我没机会进到那些出版社。平装书编辑全都是二十五岁左右的英语文学专业毕业生,上班前从来没看过一本该死的平装版小说。他们构建起自己固定的作家群体,只用那些正奋力往上爬的作家。我的经纪人现在正跟其中一个谈——惊心动魄的成人西部小说系列,要价三千块。但不会有这种好事。”

“那你现在靠什么过活?”

“残羹冷炙,老兄。我三个月前从自家公寓搬出去了,搬到了一位女士家。”

“住在柏树湾?”

“离那里很近。詹姆斯堡。但她也不是特别有钱。如果我不能赚点钱回去的话,迟早她会把我扫地出门。”

我什么也没说。

他点起一根烟,把火柴头扔进垃圾篓,环顾四周,然后说道:“看起来你好像也不怎么宽裕。”

“嗯,不过我还没到饿肚子的地步。”

“那这些箱子是怎么回事?”

“我下星期搬家——不是被撵走的。”

“找到了更好的地方?”

“是的,稍微好一点点。”

“不错,”他说,“这地方看起来真像四十年代侦探小说中的场景,你知道吗?也许就是汉尼根小说里的:破破烂烂的办公室,墙上满是污渍,私家侦探坐在屋里等客户上门。你不会碰巧也在办公室藏着瓶酒吧?”

“没有。”我说。

“太糟糕了。”

“的确。”我开始觉得有点不自在,我猜这也在我脸上显现了出来。丹瑟尔又冲我嘲讽地一笑。

“别担心,我大老远过来不是对你冷嘲热讽的。”他说,“我还没走投无路到这种地步,不管怎么说,尚且没到这地步。”

“过来打个招呼,嗯?”

“不。我是来市里参加一个会议。”

“什么会?”

“通俗小说大会,还能是什么?”

“哦?”

“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你这么喜欢通俗小说的人居然不知道?”

“前几个星期我特别忙,”我说,“跟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听起来很有意思。”

“不是特别有意思。一群通俗小说收藏者和通俗小说迷凑到了一起,决定召开一次大会,如果第一届花钱不太多的话,以后将会每年举办一届。你知道这种大会:座谈、讲座、出售二手通俗小说、卖书、小孩子跑来跑去问你要签名。十几年前,我认识的一个家伙拽着我去参加过一场科幻小说大会。真他妈的无聊,不过我猜有些人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那你为什么来参加这次大会?”

“因为他们付钱给我。”丹瑟尔说,“他们管这个叫车马费。钱不多,但是足够我来这里待三天。此外,这也算是一场聚会。”

“聚会?”

“你有没有听过‘通俗小说帮’?”

“没听说过。这是什么组织?”

“四十年代在纽约成立的通俗小说作家私人俱乐部。只有我们这些写通俗小说或从事与通俗小说相关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每月聚一两次,最关键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时间大概总共有十二个人。其中有些人已经过世了——如今只剩下八个。”

“这八个人都来参加这次通俗小说大会吗?”

“对,”丹瑟尔说,“别问我劳埃德·安德伍德——他是这次大会组委会的头儿——是怎么把我们这些人挖出来的,反正他的确把我们都找到了。”

“有我认识的人吗?”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萨斯、沃尔多·拉姆齐、吉姆·博安农、伊万·韦德和西比尔·韦德夫妇、弗兰克·科洛德尼。”

这些名字我都知道。这个名单相当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顶级通俗小说作家,而第六个人,弗兰克·科洛德尼,则是行动出版社著名的通俗小说编辑。

我问道:“他们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亚吧?”

“不是。大会组织者给大伙出飞机票,博安农从丹佛来,普拉科萨斯从纽约来,科洛德尼从亚利桑那来。我们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会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正式开始。不过今晚会在酒店举行一场见面会,针对通俗小说帮和部分大会组织者。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我有兴趣。哪家酒店?”

“欧陆酒店。”

“你住在酒店里?”

“对。我住六一七室。”

“大会开几天?”

“开到周六。”丹瑟尔在身上那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里摸索了一阵,掏出一本土黄色的宣传册,用廉价纸张印制而成,与大会非常契合。“这是他们给我寄的会议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谈时间和讨论内容。”

“谢谢。我等会儿看。”

他把烟头按灭在桌上我为客户准备的烟灰缸里,随即又点起一根。我看着他,没有一丝嫉妒。我戒烟差不多两年了,因为我的肺部出现了病变。虽然最后检查出来是良性的——目前为止是良性的,但此后我便对香烟失去了兴趣。

沉默持续了十几秒。随后,丹瑟尔烦躁地挥了挥手,看起来非常苦恼的样子:“啊,见鬼,我这是在给你出难题。我不是仅仅因为开会才来拜访的,还有其他事。”

“啊哈。”我说。

“你应该猜得出我有事找你。”

“我猜是这样。”

“你没猜出多少,对吧?”

“我猜是关于我和汉尼根。”我说。

这话引得他低声轻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只想请你帮个忙。”

“什么忙?”

“帮我打探点事儿。”

“什么事?”

“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没钱付给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里了,我可以把你介绍给大家,让你有机会跟我、跟其他烦人的老家伙们一起聊聊通俗小说。”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古怪的事情。”

“我不仅能告诉你,”他说,“还可以展示给你看。”

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开锁,取出一个白色大号信封。“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

我取出信封,拿出里面的东西:一份手稿复印件,四十页厚。看得出来,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远,页边打卷,字迹模糊不清。第一页的正中间写着标题:《迷雾》。左上角没写作者姓名,也没有地址,纸上其他地方也没写。

“一部中篇小说。”丹瑟尔说,“场景设定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心理悬疑小说,写得不算太差劲。你记不记得一九五二年好莱坞出了一部大制作电影,《灯光下的罪恶》?”

“有点印象。”

“呢,那部电影的编剧叫做罗斯·泰勒·克劳福德。大家都认为那是个原创剧本,而不是根据其他体裁的作品改编而成。可是,那部电影的情节和这篇故事的情节一模一样,只是标题和人物姓名不同。”

“剽窃?”

“看起来好像是这样。”丹瑟尔从手提箱里拿出另一样东西——这次是一张白纸——然后递给我,“这张纸是跟手稿一起寄过来的,”他说,“这是一封信,按商务格式打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打印机,收信人是丹瑟尔。信是这么写的。”

随信附上一份名为《迷雾》的原创小说手稿,这篇小说为我所有。此外,我有证据证明你就是那个剽窃者,当年以罗斯·泰勒·克劳福德的身份将这篇小说以《灯光下的罪恶》之名卖给了好莱坞。

带上五千美元去参加旧金山的通俗小说大会。只要小面额的现钞。到那里我会跟你联系。如果你不带钱,我就会告诉你的经纪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个剽窃者。我还会告诉制作《灯光下的罪恶》的电影公司,并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给报社。

没有署名,不管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都没有。

我抬起头,丹瑟尔问道:“怎么样?”

“我的问题是,”我说,“你是不是罗斯·泰勒·克劳福德?”

他大声吸了口气:“上帝啊,不是。我倒希望是。不管她是谁,她可赚得盆满钵盈。”

“那为什么要敲诈你?”

“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这就是我找你去打探这件事的原因。”

“也许不是敲诈。”我说,“也许是某人想开个玩笑。”

“我觉得不像。我可不认识这么聪明,或者说聪明过头的家伙。有可能是大会搞出来的媒体噱头,但我今天早上跟劳埃德·安德伍德还有其他几个人聊过了,他们都说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我觉得他们没有撒谎。”

“为什么你觉得这可能是个媒体噱头?没人知道你会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而且,像这样的一件事是不会把公众的注意力吸引到通俗小说大会上的。”

“如果是像这样的五件小事呢?”

“什么?”

“我跟通俗小说帮的其他人说了这事。”丹瑟尔说,“看来我不过是众人中的一个而已。他们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份《迷雾》的复印件,还有一封敲诈信,跟我的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