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死神的猜字游戏 第一章 切割恶棍的游戏

又是那轮肥硕的月亮,低垂在热带夜空中,越过愁云密布的天空呼唤着,喊叫声钻进了一对不断颤抖的耳朵里。这对耳朵的主人便是黑暗中那熟悉而又亲切的声音的主人——黑夜行者,他此刻正舒舒服服地蜷缩在德克斯特的灵魂这辆道奇轻型自动车的后座上。

这轮死皮赖脸的月亮此刻正朝夹竹桃后面的那个怪物叫喊着。月光从树叶间投射过来,在它身上画出一道道像虎皮一样的斑纹。这个怪物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猎物的出现,然后它就会猝不及防地从阴影中一跃而出。它就是黑暗中的德克斯特,这会儿正在聆听那个可怕的声音低低地向它提出建议。

我那可爱的另一半催促我立刻跳出去,将我洒满月光的尖牙插进篱笆墙另一边那毫无抵抗能力的猎物体内。可现在还不是时候,于是我等待着,小心翼翼地盯着那毫无防备的猎物慢慢爬过。那家伙睁大了眼睛,离我藏身的树篱只有三英尺远,明明知道有个东西在监视它,却不知道就是我。

时间踮着脚悄悄地过去,我仍然在等待时机。只要一跃而起,只要伸开手臂,就能看到猎物的脸上布满了恐惧的神色,就能享受到那冷酷的快乐——

可是,不行啊,有点儿不对劲儿。

此刻轮到我德克斯特体验被人跟踪时如芒刺在背的感觉了,当我更加确信有什么东西在捕猎我时,我感到了一丝恐惧。另一只夜晚出来游荡的猛兽正躲在附近某个角落里,一边瞅着我,一边直往肚子里咽口水——这种感觉令我非常不安。

一只顽皮的手忽然从天而降,紧紧抓住了我,其速度之快犹如迅雷,令我都来不及看清楚。我眼角的余光瞥见了邻居家那个九岁男孩白得发亮的牙齿。“逮住你啦,一、二、三,抓住德克斯特!”另外几个小家伙的速度也不赖,呼啦一下子全都出现在了我的眼前。他们咯咯地笑着,朝我大喊大叫,我站在树丛中,感到无地自容。全完了。六岁的科迪失望地瞪着我,仿佛德克斯特这个黑夜之神让他的主子丢尽了脸面。他九岁的姐姐阿斯特也跟着其他几个孩子尖声叫喊,然后大伙儿又窜进了黑暗中。这次他们换了一个躲藏的地点,比原来的更隐蔽,只剩下我一个人满脸羞惭地站在那里。

德克斯特没有踢到铁罐。此刻的德克斯特成了游戏中的“捉人者”,而且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也许你会纳闷儿:怎么会这样?德克斯特的黑夜捕猎技能怎么会落到这样的地步?以前总是有某个令人胆战心惊、怪僻的猛兽引起令人胆战心惊、怪僻的德克斯特的特别注意。现在的我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了游戏上,而且居然在这种十岁前玩过的游戏中一败涂地。更糟糕的是,我整个儿成了“捉人者”。

“一、二、三——”我像一个公正而诚实的运动员一样高声喊道。

怎么会这样呢?恶魔德克斯特已经感觉到了月亮的沉重,怎么还不去那些五脏六腑之中,将某个非常需要体验德克斯特那敏锐的判断力的家伙切成碎片?在这样的夜晚,冷酷的复仇者德克斯特怎么会拒绝带黑夜行者出去兜风呢?

“四、五、六——”

我那位聪明的养父叫哈里。他曾经教过我如何谨慎地在需要和刀刃之间保持平衡。哈里看到一个男孩身上有一股冥顽不化的杀气,而且明白这种杀气永远改变不了,于是收养了这个孩子,把他培养成了一个专门清除杀人犯的杀手。我那位当警察的养父真是了不起,他说:“德克斯特呀,这个世界上有好多人是死有余辜的……”

“七、八、九——”

他还教我怎样找到这些特殊的游戏伙伴,如何确定他们值不值得我和黑夜行者去拜访一趟。他甚至教我如何逃避法律的制裁,当然只有他这样的警察才能教会我这一点。他帮我建立起了一个人生的避难所,并且反复告诉我要善于适应环境,在任何事情上都要循规蹈矩。

于是,我学会了穿着整洁,学会了微笑。我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假人,成天像人们见面时那样说一些毫无意义、愚不可及的话,谁也不会怀疑我装出的微笑背后隐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动机。当然,我养父的女儿、我的妹妹德博拉是个例外,她了解真正的我,不过她也开始接受这个真正的我了,因为我毕竟没有向更坏的方向发展。我本来应该是一个狂野、无恶不作的怪物,所到之处会留下一堆堆腐烂的尸体。可现在我站在真理、正义和美国方式这一边。尽管我仍然是一个怪物,但我洗心革面,成了“咱们的”怪物,身上穿着百分之百的合成材料的道德外衣。在月亮呼唤得最厉害的夜晚,我会找到那些捕杀无辜、不按游戏规则办事的家伙,将他们变成仔细包裹起来的小碎块,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这种看似没有人性的日子给我带来了快乐,因为这种高雅的规则施行得相当成功。只要不外出玩这种游戏,我就会待在一所毫不起眼的公寓里,过着极其平淡的生活。我从不迟到,跟同事开玩笑时适当有度,在任何事情上我都是主动帮忙、考虑周到——这些都是我从哈里那儿学来的。我就像个机器人,过着无可挑剔、有张有弛的生活,具有真正可取的社会价值。

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我本该与我精心挑选的朋友玩“切割恶棍”的游戏,却在这万事俱备的夜晚与一群孩子玩着踢铁罐的游戏。过一会儿游戏结束后,我还得把科迪和阿斯特带到他们的妈妈丽塔的家里。丽塔会递给我一罐啤酒,把孩子们塞进被窝,然后在我身边的沙发上坐下来。

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是黑夜行者早早地退休了?我还会像从前那样把一滴血放在洁净的载玻片上吗?那可是我猎杀后的战利品啊。

“十!准备好了没有?我来了!”

确实,我来了。

可是来干什么呢?

事情还得从多克斯警官说起。每一个超级英雄都得有一个劲敌,而多克斯警官就是我的劲敌。我从来没招惹过他,可他偏要盯着我不放,让我和我的影子无法去干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对多克斯警官的了解之深,出乎我自己的意料,远远超出了工作上的关系。我想方设法了解他的一切,原因很简单——他从来都不喜欢我,尽管我认为自己的魅力和讨好人的能力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看样子,多克斯警官认为我的一切都是在作假,我在他面前极力做出诚心诚意的样子,他却根本不领那个情。

这自然引起了我的好奇:什么样的人竟然会不喜欢我呢?我经过一番研究,终于找到了答案。不喜欢温文尔雅的德克斯特的是一个四十八岁的非裔美国人,保持着我们警察局推举杠铃次数的纪录。根据我听到的谣传,他曾经在部队里当过兽医,自从到我们局之后,与好几起枪杀事件有牵连。不过,内务部把这几起事件都定为正当防卫。

但最重要的是,我掌握的第一手信息表明,他燃烧着怒火的眼神后面隐藏着与我那位黑夜行者相同的笑声。虽然那笑声只有铃铛的响声那么大,但我能清清楚楚地听见。多克斯跟我一样,内心深处也有一头猛兽。尽管他心中的猛兽跟我的不同,但很相近,我的是老虎,而他的是豹子。多克斯是一名警察,也是一个冷酷的杀手。关于这一点,我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却对此深信不疑,根本用不着亲眼看到他将一个乱穿马路的行人的脖子掐断。

多克斯以前一直和拉戈塔探长共事,但她突然遭遇了不测,而且死因有些蹊跷。打那时起,他对我的态度就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厌恶了。他确信拉戈塔的死跟我有关。这是完全不真实也绝对不公平的。我当时只是袖手旁观而已——这能有什么错呢?不错,我确实放走了真正的凶手,可你能怎么着呢?有谁会出卖自己的兄弟呢?更何况是在他把活儿干得那么漂亮的时候。

多克斯警官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不在乎。不管这位好警官怀疑我什么,反正我欢迎他的怀疑。可是既然他现在已经决定把自己不干不净的思想付诸行动,我就没法儿活了。出轨的德克斯特正飞快地变成发疯的德克斯特。

为什么会这样?这一切混乱究竟是怎样开始的?我所做的只不过是保持自我罢了。

许多个夜晚,我身上这位黑夜行者非要出去玩一会儿。这就像遛狗,你可以暂时不理睬狗的吠叫,不理睬狗爪子扒门的响声,可你最终还是得带它出去遛遛。

拉戈塔探长的葬礼过后不久,我似乎又该听听后座上传来的耳语,又该计划一次小小的历险了。

我早已选好一位绝妙的玩伴,他叫麦格雷戈,是位能说会道的房地产经纪人。这个整天乐呵呵的男子喜欢将房子卖给那些有孩子的家庭,尤其是那些有小男孩的家庭——麦格雷戈特别喜欢五到七岁的男孩,甚至爱到了让他们上天堂的地步。我确定有五个孩子被他带进了天堂,而实际数字很可能还要多。麦格雷戈很狡猾,也很谨慎,要不是黑暗侦查员德克斯特亲自去过一趟的话,他可能会一直逍遥法外。这也不能怪警察,至少他们在这个案件上没有过错。如果谁家有孩子失踪,毕竟很少会有人说:“啊哈!瞧瞧是谁把房子卖给他们的!”

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关于男孩失踪的报道,四个月后又看到另一则类似的报道。两个男孩年龄相仿;这样的细节总有几分耳熟,总能让一位罗杰斯先生在我的脑海里窃窃私语:“你好,邻居。”

于是我找出了第一则报道,将它与第二则报道做了一下比较。我注意到在这两则报道中,报纸为了煽情,为了更好地博得大家的同情,特别提到这两家人刚刚搬进新家。我听到阴暗处传来了哧哧的笑声,决定再深入调查一下。

这的确比较微妙。德克斯特警探得做番调查,因为这两个案子乍看上去似乎没有任何联系。出事的这两个家庭分别位于不同的社区,这自然就排除掉了许多可能性。他们去不同的教堂、不同的学校,所请的搬家公司也不同。可是,每当黑夜行者发出笑声,就一定有人在干荒唐事。我最后终于发现了其中的联系:这两座房子原先都登记在同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名下。公司位于南迈阿密,规模不大,只有一个经纪人,名叫兰迪·麦格雷戈,是个待人热情、脸上时刻挂着笑容的男子。

我继续调查下去,结果发现麦格雷戈已经离婚,独自住在南迈阿密老刀匠路旁一个不大的混凝土房子里。他还有一只游艇,二十六英尺长,停泊在离他家不远的马西森·哈莫克小码头旁。这只游艇也可能是极其便利的游戏场所,是他将那些被骗的小傻瓜独自带到大海上的一个途径。一旦到了大海上,就不会有人看到他,也不会有人听到动静。他可以随心所欲,变成在痛苦领域探索的哥伦布。从这个角度来看,大海也成了处理那些肮脏的残留物最理想的场所,从迈阿密向外驶出几英里,墨西哥湾的湾流便为其提供了一个几乎深不可测的垃圾场。难怪一直没有找到那些男孩的尸体。

真是神不知鬼不觉,连我都不免有些佩服,后悔没有早点儿想到这一招儿来处理我那些残渣。我真笨,只是将我那条小船用来钓鱼,用来在海湾中兜风。而这个麦格雷戈却想出了一个全新的方法,在海上尽情地享受一晚。这是个绝妙的点子,但也立刻将麦格雷戈变成了我最大的怀疑对象。我巴不得将麦格雷戈立刻带进来——假如那一切真的是他所为的话。当然,我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我一直尽量避免杀错人,现在更不愿意破例,哪怕对方是房地产经纪人也不行。我突然想到,如果不想犯错,最佳的办法就是去那只游艇上看看。

真是天赐良机,第二天下起了大雨。虽说七月份几乎每天都会下点儿雨,可今天这雨似乎要下上整整一天,而这正是德克斯特梦寐以求的。我提前下了班,驱车抄近路到了勒琼,然后一路赶到了老刀匠路。我向左拐进了马西森·哈莫克码头,果然不出我所料,码头似乎空无一人。不过,我知道前面一百码处有一个岗亭,里面的人巴不得我塞给他四美元,然后给我行个方便,将车开进停车场。可是,不在岗亭前露面似乎是个好主意,而且能省下四美元也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现在大雨滂沱,又不是周末,我可能会太显眼,而这正是我竭力避免的,尤其是在实施我的爱好的过程中。

道路左侧有一片小停车场,是给野餐区预留的。右边有一片小湖,湖旁有一个用珊瑚石搭建的旧野餐避雨篷。我停好车,穿上一件鹅黄色防水外套,很像常常在海上漂泊的人,穿上这身衣服后再闯进一个恋童癖杀人犯的游艇再合适不过了。虽然这身衣服也让我变得非常显眼,可我一点儿也不为此担心。我打算沿着与大路平行的自行车道前行。自行车道旁还有红树林遮挡,因此就算门卫真的探头查看,也只会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鹅黄色身影在慢慢奔跑。那只是一个毅力超群的跑步者,不管刮风下雨都坚持午后锻炼。

我的确是在小跑,顺着小道跑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岗亭连个人影都没有,于是我跑进了海边的大停车场。靠近大路这边停泊着那些垂钓爱好者以及百万富翁的豪华游艇,右边最后一个码头旁停靠着一排小一点儿的游艇。麦格雷戈的鱼鹰号游艇并不大,只有二十六英尺长,停靠在最后。

码头上空无一人,我得意地穿过钢丝网栅栏上的大门,经过了上面写着“闲人免进”字样的警示牌。牌子的下方还写着“码头旁和码头区严禁垂钓”。

鱼鹰号已经有五六个年头了,遭受佛罗里达州恶劣气候蹂躏的痕迹却很少。甲板和舷栏擦洗得一尘不染,我爬上去的时候竭力不留下任何脚印。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所有游艇上的锁都非常简单。也许出海的人比以陆地为生的人更诚实一些。反正我只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就打开了锁,进入到了鱼鹰号的船舱里。大多数船舱在热带阳光的暴晒下哪怕关上几小时都会有一股霉味,然而这条游艇的船舱里没有霉味,空气中反而有一丝淡淡的松节油的气味,仿佛有人将这里擦洗得特别彻底,任何细菌或气味都无法生存。

船舱里有一张小桌、一个小厨房、一台电视/录像一体机,旁边带护栏的架子上还有一摞电影光盘,《蜘蛛侠》《熊的传说》《海底总动员》之类。我不知道麦格雷戈究竟将多少孩子扔进大海里去寻找尼莫了。我走进厨房,打开那些抽屉。第一个抽屉里装着糖果,第二个抽屉里装着塑料玩偶,第三个抽屉里塞满了一卷卷的塑胶带。

塑胶带是个神奇的玩意儿,对此我了如指掌,许多关键时刻它都能派上用场,可我仍然觉得游艇抽屉里装十卷塑胶带实在是太多了。当然,除非你为了某个特殊目的需要大量使用它,比方说某个需要多名小男孩参与的科研项目。麦格雷戈犯罪的可能性正变得越来越大,而黑夜行者早已急不可耐地舔了一下他那蜥蜴般干燥的舌头。

我顺着梯子下到了船舱的前半部,地方不大,我们的房地产经纪人大概把这地方称作“房舱”。里面连一张像样的床都没有,只有一张薄薄的泡沫橡胶垫,摆放在一个垫高的架子上。我按了一下床垫,它嘎吱响了一下,原来只是外面套了层橡胶而已。我将床垫卷起来,推到一旁。架子的四角各有一个带环的螺栓固定着。我将床垫下的舱口盖拉了起来。

游艇上自然会有一些链条,可与链条在一起的那些手铐在我看来就离海上的生活有点儿远了。

链条和手铐下面还有五只船锚。如果是一条准备周游世界的游艇,那么配备五只船锚是应该的,可对于一只仅仅是度周末用的小游艇来说,五只船锚似乎多了点儿。这么多船锚究竟是干什么用的?如果我将这小艇驶到深海,而且船上还有幼小的尸体需要我干净彻底地处理掉,那么这些船锚能派上什么用场呢?这么一想,你就会恍然大悟。显然,麦格雷戈下次带上一个小朋友出海后,回来时床铺下就会只剩下四只船锚。

我已经搜集到了足够的小证据,足以拼出一幅非常有意思的图画,可这仍然只是一幅静物画,仍然没有孩子的迹象。到目前为止,我所发现的证据都可以被解释为巧合,而我需要绝对有把握,需要一件毋庸置疑的证据,一件完全符合哈里准则的证据。

我终于在床铺右边的一个抽屉里找到了。

床头有三个小抽屉,最下面一个抽屉的底部似乎比另外两个短几英寸,当然由于船体呈曲线形,最下面一个抽屉是应该短一些。可我至今已经对人类研究了多年,因此眼前这个抽屉还是引起了我深深的怀疑。我将这个抽屉全部拉了出来,果然抽屉顶头有一个小暗格,里面放着——

我感觉到我内心深处那黑暗后座上有股寒气在顺着我的脊柱慢慢往上爬,吹干了散落在我那蜥蜴大脑地面上的树叶。

我从那叠照片中分辨出了五个不同的裸体男孩,一个个被摆成各种姿势,仿佛麦格雷戈仍然在寻找一个特定的风格。麦格雷戈在使用塑胶带方面的确大手大脚,其中一张照片上的男孩全身裹满了塑胶带,只露出身体很少几个地方,那样子简直像个银灰色的茧。看着孩子们身上那几处露出肌肤的地方,我对麦格雷戈有了很好的了解。果然不出我所料,大多数父母绝对不会希望让他来当他们孩子的童子军队长。

这些照片从多个角度拍摄而成,摄影技术高超,其中一个系列尤其显眼。一个皮肤白皙的男子赤身裸体地站在被塑胶带紧紧捆绑起来的男孩旁,身上的肌肉松松垮垮,头上戴了一个黑色风兜,那神情简直像在拍炫耀战利品的纪念照。虽然风兜挡住了他的脸,但从他那体形以及皮肤的颜色来看,我确信这个人就是麦格雷戈。我快速翻动着那些照片,脑子里产生了两个很有意思的想法。第一,啊哈!当然是说麦格雷戈的所作所为已经无可辩驳,而且他现在已经成了黑夜行者彩票中心幸运大奖的得主。

第二个想法多少有些令人不安:拍照片的人是谁?

这些照片拍摄的角度各不相同,因此不可能是自动拍摄的结果。我将这些照片又快速翻看了一遍,发现两张俯拍的照片中有一双尖尖的鞋尖,像是一双红色的牛仔靴。

麦格雷戈还有个帮凶!这个词儿听上去很像在做法律电视频道的节目,可情况的确如此,我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法来表述。这一切不是他独自一人干的。有人与他同行,即使没有亲自参与,至少也目睹了这一切,并且拍了照片。

我承认——虽然这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我对半常规重伤罪领域也略知一二,而且在这方面有些天分,可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炫耀战利品的纪念照,是的,我不是也有一小盒载玻片吗?每一片上面不是也有一滴血,以纪念我的每一次历险吗?留下一点儿纪念品完全是人之常情。

可如果还有另一个人在场,而且这个人正目睹这一切,给这一切拍照,这就将一种非常隐私的行为变成了一种表演。这真是太下流了,这家伙准是个变态狂。可惜我这个人已经没有了道德层面上的愤怒,否则我相信我一定会怒不可遏。尽管如此,我仍然发现自己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急切地想结识一下麦格雷戈的五脏六腑。

船舱里异常闷热,而我身上这件时髦的防水外套更是起不了任何降温作用,我感觉自己就像一袋鲜艳的黄色袋泡茶。我挑选了几张比较清楚的照片装进口袋,然后将其他照片放回暗格中,将床铺整理好,回到了主船舱。我从窗户——更确切地说是舷窗——向外偷偷看了一眼,外面没有人躲在那里鬼鬼祟祟地监视我。我悄悄溜出舱门,随手将门重新锁好,然后不慌不忙地走进了大雨中。

我这么多年来看过许多电影,从中学到了一点,雨中漫步是思考人类背信弃义行径的最佳条件,而这正是我所做的。啊,那该死的麦格雷戈,还有他那位爱好摄影的朋友。世上怎么会有这种罪大恶极的浑蛋!这已经足够了,我心中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希望这足以满足我所需的条件。给我带来更大快感的是反思我自己的行径,盘算一下如何安排一个与麦格雷戈游戏的日子。我可以感觉到一股黑暗的快感像潮水一样,正从德克斯特内心城堡最深处的地牢里涌上来,聚集在了泄洪口,很快将倾泻到麦格雷戈身上。

当然,一切都已毋庸置疑。即使是哈里本人也会承认,这些照片完全可以算作铁证,而我内心那幽暗的后座上更是传来了迫不及待的咯咯笑声,算是对这计划的认可。我将和麦格雷戈一起探险,然后还有特殊的额外嘉奖——找到他那位穿牛仔靴的朋友,尽快让他步麦格雷戈的后尘,绝不能让恶棍逍遥法外。这有点儿像买一送一,诱惑力之大令人难以抵挡。

脑海里装满了各种令我高兴的念头,我大步走回到汽车前时居然完全忘记了天还在下着雨。要干的事太多了。

无论做什么事情,最好不要墨守成规,尤其如果你是个恋童癖杀人狂,并且已经引起了复仇者德克斯特的注意的话。我高兴地看到,从来没有人将这一生死攸关的忠告给过麦格雷戈,结果我看到他像往常一样,下午六点半离开了办公室。他从后门走了出来,把门锁好后上了自己那辆大型福特SUV。这种大车对他来说真是物尽其用,既可以带人去看房,也可以将捆绑好的孩子运到码头。他将车驶进了车流中,我尾随着他,跟着他一路来到他家。房子不大,混凝土板块结构,位于西南80街上。

从他家旁边驶过的车很多。我将车开进了半个街区外的一条小街,然后停在一个既不引人注意视线又好的地方。麦格雷戈家的另一边有一道又高又密的树篱,刚好可以挡住邻居们的视线,让他们无法看到他家院子里发生的一切。我在车上坐了十分钟,假装看地图,为的是制订好我的计划,同时确信他不会外出。不一会儿,他出来了,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皱巴巴的马德拉斯条纹布短裤,开始慢悠悠地收拾院子。我已经制订好了计划,于是驱车回家做准备。

我平常饭量惊人,每次外出冒险前却总是吃不进东西。我内心深处的那个同伴也在期待,兴奋得不停地战栗。夜幕慢慢覆盖这座城市,月亮在我的静脉里絮絮不休,而且声音越来越大,食欲突然显得那么无足轻重。

我没有心情去悠闲地享用一顿高蛋白美餐,而是在公寓里来回踱步,一面急不可待地想立刻动手,一面又冷静地等待着,让白日的德克斯特静静地淡去,感受黑夜行者慢慢接过方向盘。每当我退到后座上,让黑夜行者驱车,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觉都会油然而生。一个个黑影似乎变得越来越清晰,黑暗慢慢化成一种有些生动的灰色,使一切更加清晰可辨。细小的声音变得响亮而真切,我的皮肤在微微颤抖,我的呼吸仿佛变成了呐喊,就连空气也因枯燥平淡的日子里没有注意到的各种气味而有了生命。

是时候了。

我们一起出了门,走进明亮的夜色中,月光不断地捶打在我的身上,迈阿密夜晚夹杂着凋零玫瑰芬芳的气息吹拂着我的皮肤,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赶到了那里,置身在麦格雷戈家树篱投下的阴影中,监视着,等待着,聆听着盘绕在我耳边的警告声,它在悄声告诫我要耐心。我戴上白绸面罩,准备开始。

我不紧不慢地从树篱的阴影中悄悄走了出来,将一个儿童塑料钢琴放在他窗户下的菖蒲丛中,免得立刻被他发现。这种玩具钢琴红蓝相间,颜色鲜艳,不到三十厘米长,只有八个键,但是在电池电量耗尽之前会永无止境地反复播放四首歌曲。我将它打开,然后退回到树篱的阴影中。

首先播放的是《铃儿响叮当》,然后是《老麦克唐纳》。不知什么原因,这两首歌都缺少了一个关键乐段,但这个小玩具全然不顾,继续欢快地用同一种尖细的声音唱起了《伦敦桥》。

我刻意选择了这种玩具钢琴,目的就是引诱麦格雷戈出来。事实上,我真心希望他会认为自己的罪行已经败露,地狱送来了这个玩具惩罚他。

果然见效了。《伦敦桥》刚刚播放到第三遍,他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万分惊恐的神情。他瞠目结舌地在那儿站了片刻,东张西望,逐渐谢顶的红头发一片凌乱,仿佛遭遇了暴风雨的袭击,白皙的肚子微微垂挂在褪色的睡衣下摆外。他这副样子在我眼里一点儿也不像个非常危险的杀人犯,当然我也不是五岁大的男孩。

麦格雷戈张着嘴,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挠着身子,活像在为希腊神话中的愚蠢之神的塑像当模特儿。他终于找到了发出响声的东西——它现在又唱起了《铃儿响叮当》。他走过去,微微弯腰去按那架小塑料钢琴。我甚至都没有等他感到惊讶,就用一个索套紧紧勒住了他的脖子。做索套的渔线经过测试,承受得住五十磅的重量。他直起腰想反抗,但我拉紧了索套,他只好改变主意。

“老实点儿,”我和内心的黑夜行者齐声命令道,“这样你能活得久一点儿。”他从这句话中听到了自己的结局,有些不甘心,开始挣扎起来。我用力拉紧索套,片刻间他的脸涨成了深红色,他跪倒在了地上。

眼看他快要昏死过去,我赶紧松了松手。“照我说的做。”我和黑夜行者一起说道。他没有吭声,只是痛苦地使劲儿喘了几口气,于是我又扯了一下索套。“听明白了吗?”他点点头,我松开手让他呼吸。

我押送他进屋去取车钥匙,然后一起上了他的SUV,一路上他没有再试图反抗。我坐在他身后,紧紧抓着索套,只让他勉强苟延残喘地活着,当然他也活不了多久了。

“开车!”我说,他迟疑了一下。

“你想要什么?”他声音沙哑,像是刚刚被沙子磨过。

“什么都想要,”我和黑夜行者说道,“快开车。”

“我有钱。”他说。

我用力拉紧索套。“给我买个男孩。”我说。我紧握索套停了几秒钟,索套紧得他都无法呼吸,而时间刚好长到让他明白这里我们说了算,我们知道他的罪行,从现在起只有我们高兴的时候才会让他喘气。等我再次稍稍松开手时,他没再吭声。

他按我们的吩咐开车,沿着西南80街来到老刀匠路上,再向南行驶。这里远离市区,而且在这深更半夜的时候,路上几乎没有车。我们拐进了斯奈普河对岸的一个房屋开发工地。开发商因洗钱被判刑,这个开发项目暂时停了下来,因而不会有人来打搅我们。我们命令麦格雷戈将车向前开,经过一个废弃的岗亭后,又沿着一个不大的环形车道向东驶到河边,最后停在了一个小活动房旁。这里以前是工地的临时办公室,现在成了寻找刺激的少年以及像我这种需要一点儿私人空间的人光顾的场所。

我们在车上坐了片刻,欣赏着周围的景色——月光洒在水面上,映照着这个恋童癖,他脖子上还套着索套。这画面非常美。

我下了车,紧紧拉着麦格雷戈,稍微一使劲儿,他就跪倒在了地上,双手拼命抓着脖子上的渔线。我望着他,他跪在地上,喘不上气儿来,嘴角流着口水,脸重新变成了暗红色,两眼充血。我拉着他站起来,推着他上了三级木台阶,进了活动房。等他稍稍回过神来,意识到即将发生什么事时,我已经将他绑在了桌子上,并且用塑胶带捆住了他的手脚。

麦格雷戈想开口说话,却只是咳了几声。我等待着,现在有的是时间。“求你了,”他终于开口道,声音像沙子在玻璃上摩擦一样,“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是啊,你会的。”我们俩说,并且看到这句话击中了他的要害。虽然他无法看透我的白色丝绸面具,我们还是露出了笑容。我掏出从他的游艇里拿来的那些照片,放到他的眼前。

他完全惊呆了,一动不动,张着嘴。“你从哪里弄来的?”对于一个即将被切成碎片的人而言,他仍然嘴巴很硬。

“告诉我这些照片是谁拍的?”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他说。

我掏出一把剪白铁皮用的剪刀,剪断了他左手的两根手指。他又是挣扎又是尖叫,血流了出来。鲜血总是让我生气,于是我将一只网球塞进了他的嘴里,顺便剪断了他右手的两根手指。“不为什么。”我说,然后等待他稍稍平静一点儿。

终于平静些之后,他乜斜着一只眼睛望着我,脸上浮现出一种心领神会的表情,这是一种超越了痛苦之后知道痛苦在所难免时才会出现的表情。我从他嘴里取出了那只网球。

“照片是谁拍的?”

他笑了。“真希望其中一张是你的照片。”他说,而接下来的九十分钟是对他这句话最好的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