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藏书家的战役
在中城一家饭店的专用餐厅里,餐桌上的人都在整理凌乱的思绪。克拉伯嘲讽、胜利地泄漏天机,把大家都震惊得一时之间六神无主。汉涅·赛得拉就是神秘的艾尔斯博士!克拉伯得意忘形,拼命舔着嘴送他们到门口,他们对他的最后一瞥,是他瘦骨鳞峋的身影镶嵌在萨森大宅爱尔尼式的大门框里,他的双手不停地彼此搔着,好像蟋蟀的后腿。他缩着脖子的小脑袋瓜看着他们离开,好像在说:对了,你们宝贵的赛得拉博士也就是你们的艾尔斯博士;你们认为如何?老克拉伯可不是呆子,呃?他整个身影洋溢着胜利之光,好像对一群暴民执行私刑后得到残酷自大的满足,这个感觉委实慑住了他。
高登·罗威原来满腹心思,现在还是加入这一小群人,非常安静地坐着,看太阳穿过轿车窗子照在佩辛斯的头发上,可是他又好像没有真正看见。
“这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哲瑞·雷恩先生开口说话,“我承认我想不通。这可恶的老家伙,的确叫人印象深刻——浑身是戏——他说的话也句句实言。他是那种喜欢说实话的人,尤其当他知道可以伤人的时候。可是……汉涅·赛得拉!当然不可能了。”
“如果克拉伯说他的客人是赛得拉。”年轻的罗威惨淡地说,“那么你可以打赌,铁定就是赛得拉。”
“不,高登。”佩辛斯叹息,“赛得拉不可能是5月6日拜访克拉伯的人。5月7日伦敦金斯顿博物馆的董事会特别为他举行欢送晚宴,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不可能是他。艾尔斯博士5月6日在纽约拜访克拉伯。这人不是鬼,他不可能一夜之间横跨大西洋。”
“唉,太诡异了。我知道克拉伯的为人,我告诉你们,他没有撒谎。每一次他说实话惹出风波,一定乐不可支,就像雷恩先生说的。”
“克拉伯很确定。”佩辛斯绝望地戳着肉排,“他说他发誓那个人是赛得拉。”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巡官不满地瞪着罗威先生,“这老怪物在撒谎,不就结了。”
“嗯。”雷恩说,“也可能他心怀不轨地编故事。这些老书虫是有本事嫉妒彼此的事业。好了,好了,我们这样是讨论不出什么结果的。整件事都神秘得超乎寻常之外……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们,是关于艾尔斯博士。”
“喔,对呀!”佩辛斯大声说,“你正要告诉我们,可是克拉伯打岔……所以这个名字不是虚构的?”
“当然不是!所以才那么不寻常呀,亲爱的。高登,在萨森家时,你好像快要想到什么了。现在你记得艾尔斯博士是谁了吗?”
“先生,对不起,我以为我记得。大概是我研究时,不知在哪儿碰过这个名字。”
“很可能。事实上我从来没有见过艾尔斯博士本人,我对他这人也毫无所知,可是我倒知道一件事。除非这是千万不可能的巧合,这样一个人的确存在,而且是个非常聪明非常博学的研究文学的学者。”老绅士思忖着,嚼着一根荷兰芹,“几年以前——喔,八年或十年前,《斯崔弗季刊》有篇文章,这是专门研究书目学的杂志……”
“对了!”罗威叫起来,“我大学时定时收到的。”
“这可提醒你了。重点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艾尔斯博士’。”
“英国杂志?”萨姆问。
“对。我不记得每个细节,可是这个艾尔斯博士谈论到培根一些荒唐冗长的争议,他说的一些话叫我大大不以为然。我就以自己的名字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刊登在季刊上。艾尔斯博士也很恼火,在杂志的通讯栏上回复。我们就在季刊上你来我往纠缠了好几期。”他回忆起往事忍俊不住,“我的对手笔锋可犀利了!除了没骂我是颠颠倒倒的老白痴外,什么恶名都替我冠上了。”
“我想起来了。”罗威热切地说,下巴往前仰,“辩论激烈。就是那家伙,没错!”
“知道他住哪里吗?”巡官突兀地问。
“很不幸,不知道。”
“我们可以通过这份杂志找。”
“恐怕不行,巡官。罗威先生可以告诉你,《斯崔弗季刊》五年前破产了。”
“该死了!好,我再打一次电报给崔奇,再麻烦他。你想……”
“还有,高登。”老绅士说,“你有没有时间查查我们谈论的事呢?就是1599年贾格版的装订,调查可能和装订相关的秘密?”
罗威耸耸肩:“还没下文。我倒是追溯到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的书皮装订——简直不是人做的事。目前这个装订至少有那么古老:至于藏在里面的文件——一无所获。还没有碰上什么线索。”
“嗯。”雷恩的眼睛闪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努力吃沙拉。
佩辛斯把盘子推到一旁,不耐烦地说:“喔,我咬不动。这讨厌的案子把我烦死了。这个赛得拉博士就是艾尔斯的事情真够荒唐,可是一直在我脑袋里打转,怎么也摆脱不了。其他的事情又那么清楚……”
“例如说……”巡官颇不以为然。
“艾尔斯博士留下的线索。爸,你也知道,5月6日到我们办公室的彩虹胡子就是艾尔斯博士没错。”
“我们怎么走到这步结论呢?”年轻的罗威喃喃说。
“他那天一早去拜访萨森家,到那儿拿了萨森图书馆的信纸。他一定是在中城穿戴那身荒谬的服装。也许在某家饭店的盥洗室。他写下符号,恼人的符号!穿上他的奇装异服,赶去爸爸的办公室。这些很清楚。”她蓝色的水汪汪的眼睛吸引了雷恩。
“好像有可能。”老绅士说。
“他没想到会被揭穿。”佩辛斯咬咬嘴唇,“他想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他那价值百万的秘密。听起来不是很蠢吗?可是他是个狡猾的魔鬼,不会冒任何险。如果他20日打了电话,如果他没事,就无伤大雅,信封仍然封着未开。如果他没有打电话,我们就打开信封,看见萨森的信纸,追查克拉伯,发现这个怪异的艾尔斯博士——他一定是故意告诉克拉伯那个不可能的故事,所以克拉伯才记得——要追查他时,我们已经知道很多了。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已经知道要找的人的姓名,也知道他的职业是什么……”
“好可怕的逻辑分析!”年轻的罗威微微一笑。
“所以他才要求你们不要打开信封,除非我在场,”雷恩安静地说,“他知道我会记得我们在季刊上的笔战。所以我被请来证实文尔斯博士是个爱书家。”
“他一定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如果事情不顺利,就像现在。我们就得寻找艾尔斯博士,一个书虫或什么的,我们怎么下手呢?”
“很容易。”巡官不经心地说,“佩蒂,那是我的工作。他说如果他没打电话来,就是他出了事,对吗?那表示除了有他的外表特征、姓名、行业或职业。我们也知道他不是从平常出没的地方消失的——他一定在哪儿打混的——就是被做掉了。”
“说得好!巡官。”雷思喃喃说,“你正中要害。你一定要收集从5月20日——他没按时打电话来的那天,一直到几天前,所有谋杀、绑架或失踪的警方报告。”
巡官低吼说:“我知道,我知道。你知道那有多少工作吗?”
“实际上没那么可怕,巡官。你要找的东西很清楚,佩辛斯已经说出来了。”
“好吧!”萨姆忧郁地说,“我去办。天啊!可是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我也得生活呀,对吗?我立刻叫葛瑞森和卓罕去查……我猜你们两个孩子要去哪边混吧?”
哲瑞·雷恩先生把萨姆巡官送回办公室,把萨姆·佩辛斯小姐和高登·罗威先生送到绿树成荫的中央公园后,他沉默地示意德罗米欧,然后坐在车里,满脸思绪。现在没有人看着他,他静静地坐在后座,紧抓着手杖头,眼睛盯着德罗米欧的后脑勺,脸上的表情宛如风起云涌,变化瞬息。不像大多数老人,他不习惯大声自言自语,可能因为他失聪的耳朵使得他无理由培养这种习惯。他完全用图像思考事情,有些实在太离奇,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好看得更清楚。
林肯轿车轻捷地开往上城,朝威彻斯特去。
过了好久,老人睁开眼睛,眼前青翠的树木和弯曲的车道通往车库。他往前一倾,轻拍德罗米欧的肩膀。
“德罗米欧,我不是说过要先去马提尼医生家吗?”
德罗米欧这个忠实的司机半转过头,好让主人可以看见他的嘴唇:“哲瑞先生,有要紧的事吗?你又觉得不舒服了?”
老绅士微笑说,“没事,我觉得很好,这次探访纯粹是为了科学兴趣。”
“喔。”德罗米欧搔搔左耳,耸耸肩,用力踩下加速器。
他把车停在靠近俄文敦附近的一座房舍。屋子半掩在树林间,外面纠缠着藤蔓和6月最后的玫瑰。一个头发银白、身材魁伟的人坐在门前抽着烟斗。
“啊,马提尼。”雷恩伸伸腿,“我真好运,你这个时候在家。”
魁伟的男士瞪大眼睛:“雷恩先生,你到这儿来做什么?请进,请进。”
雷恩呵呵笑,把门拉到背后:“别这么吃惊,你这老家伙。我身体好得很。”他们握过手。马提尼医生疲倦的眼睛依然带着职业的犀利打量他,“看起来不错,对吗?”
“好得不得了。心脏怎么样?”
“跳得很愉快。我就不能这样恭维我的胃了。”
他们走进医生的房子。一只毛茸茸的狗嗅嗅雷恩的脚踝,然后不在乎地走开:“我不了解,我这把年纪,为什么还……”
“亲爱的伟大的先生,一辈子戏院的菜单对后来几年的消化可没什么帮助。坐下。我今天想办法从医院开溜几个小时,医院的事一样疯狂。我碰不到一件有趣的病例。”
雷恩微笑:“我倒有一件给你。”
医生把嘴里的烟斗拿出来:“啊,我大概知道,不是你自己?”
“不是,不是。”
“很麻烦的事。”马提尼似笑非笑地说,“我就放弃今天下午的乡村好时光吧。”
“不需要。”老人身子往前挪,“这个案子——我相信——可以坐在椅子上诊断出来。”他忽然四下张望,“马提尼,我想你最好把门关上。”
医生迷惑不解,然后站起来,把阳光关在屋外。
“你真是神秘兮兮的。”他说着,坐回椅子里,烟斗挂在嘴上,“保密吗?我猜是犯罪案件,可是这里没有人来听啊……”
雷恩的目光严厉:“马提尼,当一个人聋了以后,连墙壁也有耳朵。老朋友,我卷入这个最不可思议的事件里,每一个点都有许多岔路……”
在方向盘前打盹的德罗米欧,把领子上的蜜蜂赶走,有些惊异。玫瑰浓郁的香味熏得他陶陶然。马提尼家的门已经关上半个小时,现在打开了,他的主人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前。德罗米欧听到马提尼轻松地说:“恐怕那是唯一的办法,雷恩先生。我一定得先看看纸,才能给你意见。可是即使那样,就像我说的……”
“你们这些科学家!”德罗米欧听出雷恩的口气有些不耐烦,“我以前希望这问题会清楚些。可是……”他耸耸肩,伸出手,“谢谢你表示有兴趣,我想应该有我的功劳吧。我今天晚上把纸拿给你。”
“嗯,好,我今天晚上来哈姆雷特山庄。”
“呃,胡说!那样就真得给你添太多麻烦了。我再过来这里……”
“别这么说。开开车对我好,而且我想看看老奎西。上次看见他时,我不喜欢他动脉的情况。”
德罗米欧弄不清楚怎么回事,把车门打开。他的老板很快地走下小径,停下脚步。他的白眉毛忽然一挑,厉声说,“你有没有看见谁在这里探头探脑的?”
德罗米欧吓了一跳:“探头探脑?哲瑞先生。”
“对,有没有看见别人?”
德罗米欧抓耳朵:“我大概眯了一下眼,大概一两分钟,先生,可是我想没有……”
“唉,德罗米欧。”老绅士叹一口气,爬进车子,“你什么时候才学得会警觉些……我看无所谓了。”他愉快地向马提尼医生挥手,“在俄文敦停车,德罗米欧,到电报局。”
他们开走了。到了俄文敦,德罗米欧找到电报局,哲瑞·雷恩走进去。他忖度地看着墙上的钟,然后坐在一张小桌子旁,伸手拿一叠黄色的纸和拴着链子的铅笔。有几秒钟的时间,他看着铅笔尖。铅笔削得很尖,可是他没看见,他的眼睛看的不是眼前的实物。
他用铅笔慢慢地在白纸上写字,用力记下脑筋里的想法。
消息是发给萨姆巡官的:
今晚带有符号的纸来吃晚餐。紧急。
雷恩
他付了电报钱,回到车上。德罗米欧在等候,爱尔兰人的眼睛有些兴奋。
“德罗米欧,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老绅士叹了口气,轻松感激地靠在舒服的软垫上。
长形林肯轿车消失在泰里镇,朝北方去,一个身着暗色风衣的高个子,衣领翻到耳边——尽管太阳炽热——离开停在对街黑色卡迪拉克大轿车的阴影,静静地张望四下,然后快步走向电报局。他又再一次看看四周,他的手扭动门把,然后走了进去。
他直接走到雷恩坐下来写电报的桌子,坐下来。眼角瞟着柜台后面,两个职员在桌前忙碌。他把注意力拉回到一叠黄纸。最上一页有浅浅的字痕,这是雷恩用力写给萨姆巡官的讯息,他不经意留下的。高个子犹豫了一下;然后抓起上着链子的铅笔,铅笔斜躺几乎和纸平行,接着轻轻地、均匀地从一端画线到另一端。慢慢的,在灰线底下,雷恩的电报内容开始清楚地变成黄色的笔划……过了一会儿,高个子站起来,撕下有字痕的纸,揉成一团,放进口袋,悄悄地走出电报局。一个职员目送他的背影,一脸迷惑。
他直接走向对街的大卡迪拉克,坐进车,放掉紧急刹车,轰隆轰隆地换档,直往南去……直往纽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