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劳伦斯·皮尔斯还在沙发上仰面躺着。我经过她身边,穿过小走道,去卧室和浴室探个究竟。抬眼一望,只见三间房都是空的,窗户紧闭。

我折回身又去了厨房,那里也空无一人。我正要去落地窗后面的小阳台看看,此时,我在躺椅和咖啡桌之间的地板上发现了点儿东西:一张纵向折叠的白纸立在那里。我绕过去,垫着手绢把纸片捡了起来。

这是一张信纸,干净整齐的斜体字占了六行,出自女性笔迹。三个名字的后面有三串数字,所有的名字和数字都用粗线画了一道,就像在杂货店购物时买一样东西后就从清单上画掉一样。

瑞克曼5657596263116-125171-175-25000

伯耶尔214-231235239-247255-25000

哈德莱斯顿178180205-211360-401415-420-50000

所有这些对我都没什么意义。我把纸和手枪放在同一个口袋,去移开落地门。落地门被一个固定插销牢牢地锁住,看来是为了防止有人从外面进入。毗连的是一个天窗式样的窗户,由中间分成竖直的两扇,以便在闷热的夏天向内开窗,引入徐徐的海风。这两扇窗都是可以锁上的,一扇窗上有一个简单的横条状锁,另一扇上面有一个镯状圆环。横条门锁轻轻弹开,随即插入圆环上锁,另外有锻铁防盗栏固定在窗外。我站在玻璃门前向外远望。下面是一条长长的岩石坡,太平洋的潮水拍打着礁石,激荡出阵阵浪花,有的浪花甚至冲到了红杉树上。但是我并不关心这些,我看到了一小块钢片,大约三英寸,卡在栏杆边缘,随风颤动。我正纳闷儿的时候,只听门廊处传来一阵笨重的脚步声。

嘈杂声惊醒了我。前门开着,一个小伙子闯了进来。他六英尺高,淡黄色的头发,穿着白色的网球服,拿着一只网球包。他问:“这儿怎么了?你是谁?”他走了几步,看见毯子上的人,还有沙发里毫无知觉的劳伦斯·皮尔斯,惊呼起来:“上帝啊!”

为了避免麻烦,我立刻告诉他我的名字和职业,以及我此行的目的。我问他:“你是哪位?”

“乔·克雷格。”他看上去还没缓过神,恍恍惚惚的。他把目光从我身上转向尸体,补充道:“我在这里工作——是这儿的一名网球教练。”

我指了指他手上的球拍。“这就是你现在来这里的原因?”

“是的。劳伦斯·皮尔斯小姐和我约好了下午三点的网球课。我就住在附近,所以过来准备和她一起坐篷车去训练场。”

躺椅旁的边桌上有一部电话机。我奔过去给逍遥宫的办公室打电话,花了五分钟向三个人解释了三遍四十一号房间发生了枪击案,并且有一人已经死亡。那三个人没有一个相信。逍遥宫发生命案?这简直是闻所未闻。第一个人把我打发给第二个人:第二个又把我踢给第三个,第三个家伙自称是住房部主任米切尔,一开始大约两分钟的时间,他怎么都不相信,继而是震惊和愤慨,并许诺会立即报警。

克雷格跑到劳伦斯·皮尔斯身边单腿跪下,摸着她的一只手。“或许我们应该把她弄到屋外去,”克雷格说,“让她透透气儿。”

听上去挺有道理的。我帮他把劳伦斯·皮尔斯从沙发里抬出来,边往屋门口抬边问他,“你认识死者吗?”

“上帝,我认识。她是伯尼斯·多兰,劳伦斯·皮尔斯小姐的秘书。难道是劳伦斯·皮尔斯小姐枪杀了她?”

“看上去是这样。”我们把劳伦斯·皮尔斯放在前廊一张铁制的马车椅上,克雷格又在不断摩擦她的手。“那儿一个人也没有,阳台的门窗都是从里面锁住的。枪案发生的时候我在前门的小路上,看得一清二楚。”

克雷格摇摇头。“我知道她们关系不怎么样,”他说,“不过我从没想过会糟糕到这种地步。”

“你怎么知道她们处得不好?”

“伯尼斯告诉我的。”

“你很了解她?”

“我们有过几次约会——不过只是玩玩而已。”克雷格又摇了摇头,“我不能相信她已经死了。”

“她们两人之间有什么矛盾?”

“是这样,劳伦斯·皮尔斯正在写一本书——或者说是在口述。她要把过去她认识的一些重要人物和碰到的重大的事情记录下来。”

“比如什么呢?”

“我不知道。不过很显然书里的材料具有爆炸性。她翻阅了自己所有的信件和文件,详尽地援引了其中的一些。伯尼斯在洛杉矶有点儿当编辑的经验,她告诉劳伦斯·皮尔斯不能这么做,因为有些材料关系到犯罪,大部分是诽谤的。但是,皮尔斯小姐根本听不进去,她说即使自费,也要想尽一切办法出版。所以她们俩经常为这个吵来吵去。”

“那为什么她没有解雇伯尼斯?”

“我想她是害怕伯尼斯出于善意或别的目的跟书中的一些人透露些什么吧,怕引起麻烦。”

“她们之间大打出手过吗?”

“我想是的。伯尼斯很害怕劳伦斯·皮尔斯小姐,要不是为了钱,她早就不干了。”

即使劳伦斯·皮尔斯的嫌疑最大,从她开车回来到杀死自己的秘书也不超过两分钟,她是怎么做到的呢?从我见到她进屋到听见枪响,最多两分钟。

克雷格的手部按摩终于有了点儿效果。劳伦斯·皮尔斯呻吟了一声,眼皮动了动,睁开了,身子往后缩了缩。有三四秒钟,她的眼神空洞而呆滞,眼睛里布满血丝。接着她好像回忆起来什么,目光里有了些内容,身子也好像有电流通过一般为之一颤。

“哦,天哪!”她叫道,“伯尼斯!”

“冷静,”克雷格说道,“现在都结束了。”

“乔?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们的网球课,你还记得吗?”

“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上帝,我的脑袋……”她突然看见站在那儿的我,“你是谁?”

我跟她三言两语地说了我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不过她看上去并不关心这些,我还没说完,她就自己挣扎着,从马车椅上起来,走进屋里去了。

她摇摇晃晃地走着,克雷格想扶她一把,也被她推开。她看了尸体很长时间,终于站立不稳,冲进了厨房。我听见橱柜门乒乒乓乓的开关声,以及玻璃器皿发出的叮叮当当声。不一会儿,她右手拿着一只开口的玻璃瓶,左手拿着一只玻璃杯出来了。玻璃瓶里是满满一瓶杜松子酒。

就在她要倒酒的时候,我冲到她身边夺走了酒瓶和酒杯。“不要再喝了,”我说,“你已经喝得够多了!”

她野蛮地瞪着我。“你这个婊子养的死胖子!你吃了豹子胆了!快给我!”

“不!”我说道,心想:婊子养的死胖子,可不是吗?我穿过客厅走进浴室,她一路跟着我,不断地骂我,我一边往浴盆里倒酒她一边抓挠我的胳膊。我大叫着让克雷格进来弄走她,克雷格照办了。

我的手背上被她抓出了血。我从药箱里弄了点儿碘酒抹在了伤口上。当我回到门廊的时候,劳伦斯·皮尔斯已经又坐回马车椅上,克雷格在她身旁不知所措地站着。劳伦斯·皮尔斯浑身颤抖,看上去又虚弱又瘦小,好像皮肤之下所有的肌肉都紧缩成一团,但是绿眼睛仍然怒气冲冲地盯着我,像是要把我撕开。

我问她:“今天发生了什么?”

“去死吧!”她叫道。

“你为什么杀了伯尼斯·多兰?”

“去见——什么?上帝啊,你不会认为是我杀了她吧?”

“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但是我没有,我没有杀她!”

“你喝醉了,”我说,“或许这就是解释。”

“我是喝醉了,不过我不会在醉酒的时候杀任何人。我只会直接上床睡觉。”

“也许今天除外。”

“我告诉你,你这个杂种,我没有杀她!”

“好吧,女士,我想你还是叫我的名字吧,我不喜欢你那么叫我,也不想再听到这样的话。你或许杀死了你的秘书,或许没有。如果你没有,你最好正常一点儿,你刚才所表现出来的一切就像是个犯了罪的人。”

她张了张嘴,又闭上了,目光冷静了一些。“我没有杀人。”她平静多了,说话也有了令人信服的成分。

“好吧,发生了什么?”

“我不知道。我听见枪响,从卧室里跑了出来,看见她在那里抽搐、流血,地板上有一把枪。”

“点二五口径的贝瑞塔。你的手枪?”

“是的,我的枪。”

“你一般放在哪里?”

“我卧室的床头柜里。”

“你今天有机会拿出来过吗?”

“没有。”

“你回来的时候伯尼斯拿了它?”

劳伦斯·皮尔斯一脸茫然。“回来?”

“你今天下午从某个地方回来的时候。”

“我离开过逍遥宫?开车?”

“你不要告诉我你不记得了!”

“好吧,我喝醉的时候是有些糊涂,脑子会中断个一两个小时。不过我通常都不会开车出去的……”

她可怜巴巴地说着,声音非常虚弱,令人不禁心生怜悯。我虽然还是挺讨厌她,不过她现在确实很糟糕——身体、精神、环境。她需要能得到的所有帮助。或许就从我开始吧。

我问她:“你通常都是回这儿的,对吗?”

“是的。让我想想我今天午饭后都做了什么。我记得我是坐着篷车回来的……但就这样了,直到我听到枪声,发现了伯尼斯,我什么也没做过。”

此时,我听见屋外的马路上传来汽车的开动声。不一会儿,两个衣着考究的中年男子跑步穿过树林,爬上了门廊。高个子的男人就是客房部的主任米切尔;另一个矮一点儿,留着夸张的卷曲胡子的男人是逍遥宫的安全负责人。

他们先进了屋,目瞪口呆地盯着尸体。然后我和他们一起出去,尽可能地向他们解释发生了什么,以及我来逍遥宫的目的。劳伦斯·皮尔斯对我来逍遥宫给她送传票一事毫无反应,死亡让所有别的一切都变得无关紧要。此时她看上去更虚弱了,皮肤呈现出不健康的灰色。米切尔和安全负责人离开门廊商量的时候,她突然起身冲进屋子。我急忙跟在后面,防止她去拿酒之类的东西。不过她却进了浴室,五秒钟后关上了门,传来一阵呕吐的声音。

我走进她的卧室,看了看四周,不过没有留下任何指纹。床铺凌乱,其余和别的卧室没什么不同——四处散乱的衣服,瓶瓶罐罐的化妆品,卷了边的平装书。另外还有几幅相框,里面是些时尚光鲜的男士,所有照片下面都签上了“爱”。

我出去的时候,劳伦斯·皮尔斯已经停止呕吐了,浴室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我又到了另一间小一点儿的卧室。一张书桌上放了一部便携式电子打印机,打印机上还有一部录音机。家具上没有照片也没有其他什么东西,更没有留下任何带字迹的纸,我想那一定是被锁在什么地方了。

壁橱的滑门半开着,我把头伸进去瞅了瞅,里面只有两只笨重的大箱子。我用脚踢了踢箱子,里面应该是被塞得满满的。

一分半钟后我回到了客厅,劳伦斯·皮尔斯也在那儿。看见我后她低下头,说道:“别看我,我像个鬼。”但是我还是看了看她,并把她堵在门口。

我用手帕拿出先前在地板上发现的信纸,举到她面前让她看清楚。“劳伦斯·皮尔斯小姐,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她想拿过去,不过被我制止了,“别碰这个,就是看一眼。”

她看了看,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

“这个笔迹熟悉吗?”

“是伯尼斯的。”

“从字体上看,她是左撇子。”

“是的,如果那很重要的话。”

“这儿的三个名字你熟悉吗?”

“嗯。詹姆斯·哈德莱斯顿是本州的前任总检察长。爱德华·伯耶尔和萨缪尔·瑞克曼都是成功的商人。”

“他们和你关系很亲近?”

她嘴角撇了撇。“不再是了。”

“怎么了?”

“他们都是浑球。”

“哦?”

“有一个还是彻头彻尾的贼。”

“哪一个?”

她摇了摇头——她的眼睛里掠过一丝野性的光芒——想从我身边离开。我让她走过去,把信纸放好,也跟着她去了门廊。

安全负责人正在小屋前的小道上等警察,克雷格陪着他。客房部主任不见了,可能去逍遥宫的其他什么地方封锁消息去了。没有人注意到我,我趁机沿着小屋旁稍远一点儿的泥土路去查看。

房子后面有台阶通到阳台上面。我爬了上去,看到了先前发现的小钢片,钢片边缘的一个小洞里有一些木屑。这是我们通常用来做滑片的那种坚硬的钢片——即使用力压它的边缘,它也不会轻易弯曲。

我慢慢地走着,看看这儿又看看那儿。突然我站住了,盯着脚下的大海,浪花在岩石上激荡。其实我没有看什么,只是在脑子里整理一下思路。就在我思考的时候,前方传来了汽车声——两辆或者三辆,还有警笛的呜呜声。警察来了,我想,来得正是时候。

等我在后面绕了一圈回来后,多了几个人。有两个警察——其中有一个衣服上佩有队长警徽、一个拿着急救包的医生,还有一个人带了照相机和野外作物检验设备。他们正在向安全负责人了解情况,我也走了过去。

那个名叫奥尔洛夫的警长问我:“你是私家侦探吗?是你发现了尸体?”

“是的。”我拿出点二五口径的贝瑞塔,并且说明我只碰了枪管。如果有些手握的痕迹没什么大碍,要是有什么指纹在上面,那肯定是劳伦·斯皮尔斯的。

“你是在枪案发生后才到的?”奥尔洛夫问道。

“不确定。枪案发生之前我在附近。听到枪响后我才破门而入——不超过一分钟。”

“那么你没有确切地看见那个女人杀死了自己的秘书。”

“是的。不过就算枪案发生的时候我在屋子里,我也什么都看不见。劳伦斯·皮尔斯小姐没有枪杀伯尼斯·多兰。”

“什么?那是谁干的?”

“就是那个站在那里的人,乔·克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