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余笑予奔进书房,一头扎进书柜里找着什么。简洁也跑了上来,喘着气看着教授,却不敢打扰,生怕搅了他的思路。

过了一会儿,余笑予从书柜里翻出一本书来,仔细地翻看着。

“嗯,是这里了。”他心满意足的口气。

听到教授说话了,简洁这才忙问道:“怎么回事?”

余笑予一屁股坐在沙发里,看着简洁笑道:“自从我看了那句诗,就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却想不起来。刚才你说喝酒行酒令,一下子提醒我了。其实这句诗我曾经在书里看过,可是只不过把它当作了消遣,草草一看了事,并没有放在心上。”

简洁也拉了把椅子坐下。“那你快说啊!”

“呵,这话题也不短的,也得从缠足开始说起。”教授现在不着急了。

“妇女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一种摧残女性身体健康的陋习。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大体上,认为缠足起始于南北朝、唐代和五代时期。不过,从宋代缠足已经流行的实际来看,起始于五代是较为可信的。

“不过,在五代时期,缠足之风还只是在宫廷中流行。到了北宋中晚期,在贵族妇女中才慢慢普遍。到了南宋时期,人们的审美意识里已经以小脚为美了。所以这个时期,缠足之风迅速流行,愈演愈烈。就连一般人家的子女,如果不缠足的话就要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甚至婚嫁都要成问题了。到了元朝、明朝的时期,缠足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简洁咂了一下舌头。“没想到缠足的历史这么久啊,我一直以为缠足是从清朝才开始的事情呢。”

“哪的话,其实清朝的皇帝并不赞同女性缠足,因为满族人没有缠足的习惯。甚至在清朝初年,还一度禁止妇女缠足。象康熙皇帝就曾颁布过禁止缠足的诏书。但是,缠足这个陋习已经根深蒂固了,即便颁布诏书也没有扭转这种风气。所以诏书不久就弛禁,妇女依然缠束如故。”

简洁瞅了一眼余教授,欲言又止。

“马上就进入正题了。”余笑予明白她的意思。

“缠足这么盛行,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缠足代表了上流社会的审美情趣。封建社会上流阶层就是所谓的‘士大夫’阶层,他们大多文化层次高,地位也高,代表着主流的审美观。

“他们的审美观,就是视女人为玩物,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文人墨客有两大所谓优雅的玩弄小脚的方式。

“一个是填词作诗吟咏小脚,再一个也是更邪癖的是以妓鞋行酒。”

简洁瞪大了眼睛——用鞋行酒?

“是的。这种行乐方式在元朝时候就有,清朝是最为盛行的。

“众人行酒的时候,推选一人为录事,叫他从陪宴妓女的脚上脱下一对小鞋,在一只小鞋内放一杯酒,另一只小鞋放在盘子里。录事拿着盘子走到离酒客一尺五寸的地方站好,而酒客则用大拇指、食指和小指撮取莲子、红豆或松榛之类,对准盘中小鞋投五次,根据投不中的次数多少来罚酒,即饮那杯置入小鞋内的酒,以次取乐。还有一种妓鞋行酒,是把小鞋放在桌子上传递,传递时数着初一、初二直到三十的日子,而执小鞋的姿势要随着日数不同按规定变化。或者口向下、或者底朝天、或持鞋尖、或执鞋底、或者平举、或者高举……如有错落,就以鞋中放置的酒杯饮酒。

“其中,就有很多歌是专门为妓鞋行酒而创作。其中的特点都是包含着日期。

“最典范的妓鞋行酒歌是这样的:双日高声单日默,初三擎尖似新月。底翻初八报上弦,望日举杯向外侧。平举鞋杯二十三,三十复杯照初一。报差时日又重行,罚乃参差与横执。

“由这首行酒歌又推出很多种类,其中这具女尸身上的那句话‘初一高声双日默’就是很多酒歌的开头一句。要是第一句是‘双日高声单日默’,那么后面跟着的就是双数日子。”

简洁闻听,兴奋不已!

“那就是说,我们能知道整句诗了?就能知道全部的日子了?”

余笑予却尴尬地摇摇头。

“很抱歉,凭这一句还做不到。因为很多行酒令的酒歌,开头都是这一句。第二句接的词句里,初三的日期有,初五也有,初七、十五也有……”

简洁失望地“哦”了一声。

教授见状,笑道:“也不是一无所获。我们知道这句话的来历,就大体明白了意思了。现在很明显就能知道:凶手杀人选择的是阴历的单数日子——初一高声双日默。我们要做的就是抓紧时间抓获凶手,不要让他再一次作案。”

简洁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

“我们现在唯一宽心的就是今天——初二,凶手不会作案。可最坏的结果马上就来了,明天是初三。谁敢保证他不把第二次杀人的日期定在初三呢?”

听了简洁的话,余笑予默然不语。他担心的也正是这一点。

两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突然,电话铃声打破了沉寂。是简洁的电话。

“噢,知道了。我这就回去。”

放下电话,简洁向教授告辞:“我得走了,法医来电话,刚刚做过尸体解剖,化验结果显示:死者的胃里含有安眠药的成分。”

简洁的腿还没有迈进办公室的门的时候,就听见室内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我猜简洁现在的样子一定是又把头发披下来了。”

简洁听着好笑,箭步进去冲着说话的人笑道:“你回来也不琢磨案情,琢磨我的头发干什么!”说话的时候,她披下来的长发在耳旁摇摆着。

“呵,怎么样,我说得对吧。”那人笑着指点着简洁的头发对大家说。

接着他又道:“简洁的头发平时总爱扎起来,但每当遇到疑难的问题的时候,她就习惯性地用手指头缠绕头发。这个案子这么复杂,我想简洁的头发一定是披下来了。”

“行啦,把琢磨我头发的劲头用到案子上吧。对了,爱军,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这人名叫徐爱军,是简洁工作上的一个搭档,前两天刚去外地办案。简洁此时见了他,嘴上嗔怪,但心里却是高兴。

“我刚下火车,本来想休息一两天的,没想到会来就遇到这么个大案子,看来又没得休息了。”徐爱军故意叹了口气,但眉宇之间却是露着兴奋的神色。

“别那么多罗嗦话了,先说说你对这个案子的看法。”简洁将话题引到了这个案子上。

徐爱军收敛了笑容,严肃地说道:“这案子我刚看完笔录,是挺蹊跷的。一时间我还琢磨不出什么具体的东西,但我感觉,肯定和普通的凶杀案不同。这背后肯定大有文章。”

说着,他递给简洁一张报告单:“刚刚法医送来的报告,在死者体内发现安眠药物成分。但法医提到:药物的药量并不是很大,只是达到催眠的程度,并不会使人致死。”

简洁拿起报告单看了一遍,抬起头来的时候看到徐爱军的眼神里同样露出不解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