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四节

床头闹钟早上八点响起,他一掌拍停,从毛毯下抽出双腿下床,戴上眼镜,看看自己先前放在电话下的一张纸片。他打到托马斯·韩德利家,铃响八声,他正要放弃,韩德利接起电话。

“喂?”他睡意朦胧地问。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是不是吵醒你了?”

“才没。”韩德利打呵欠。“我早在几小时前就起床,绕着蓄水池慢跑,写出两首不朽的十四行诗,还勾引了房东太太。好啦,你要什么,队长?”

“手边有铅笔吗?”

“等一下……好了,什么事?”

“我要你去你们档案室查一个人。”

“谁?”

“丹尼尔·G·布兰克。姓布兰克,兰花的兰,克服的克。”

“我们档案室为什么会有他的数据?”

“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碰运气。”

“唔,他做了什么?我是说,他有什么理由上报吗?”

“就我所知没有。”

“那我们档案室怎么会有他?”

“我跟你说了,”狄雷尼耐心说道,“只是碰运气。但我得试遍所有的可能性。”

“老天爷啊。好吧,我试试。不管有没有结果,大概十点左右打给你。”

“不,别打来。”队长迅速说道。“我可能会出门。十点左右我打去报社找你。”

韩德利都囔一声,挂电话。

早餐后他进书房,想查这四件命案的日期和间隔时间。隆巴德到吉尔伯特:二十二天。吉尔伯特到寇普:十七天。寇普到费恩博:十一天。这样推算,下一件命案应该会发生在圣诞节后到元旦之间的那个星期,八成是在圣诞节过后几天。他突然坐直身。圣诞节!老天哪。

他立刻打电话给芭芭拉。她报告自己感觉不错,前一晚睡得很好,早餐都吃光了。她总是这么说。

“听着,”他急促说道,“是圣诞节的事……对不起,亲爱的,我把礼物和卡片那些全忘光了,我们该怎么办?”

她笑了。“我早知道你太忙。我已经寄了东西给孩子们,是在报上看到广告,打电话订的。莉莎和约翰的礼物是第凡内的漂亮水晶冰桶,艾迪的礼物是萨克斯一件贵得要命的毛衣,听来如何?”

“你太神奇了。”他告诉她。

“你总是这么说,”她打趣道,“但你真的这么认为吗?照惯例给玛莉一点钱,另外或许可以买个礼物送她,小东西就行了,比方丝巾或手帕之类,然后把支票放进礼物包裹里。”

“好。那卡片呢?”

“唔,我们还有些去年剩的——我想大概二十张——放在客厅写字台的最下面一层抽屉。你只要再买三盒,我想一定够了。你今天要过来吗?”

“要。绝对要。中午。”

“唔,把卡片和名单带来。你知道名单在哪里吧?”

“客厅写字台的最下面一层抽屉。”

“大侦探!”她格格笑。“对,就在那里。中午把名单和卡片带来,我今天感觉很好,可以开始写卡片。我不会试着今天全写完,但应该两三天之内就能完成,可以及时寄到。”

“邮票呢?”

“是的,我需要邮票。买一卷一百张的吧。一卷比较好处理,一整张的我总是弄得乱七八糟。哦艾德华,对不起……我忘了问,你在旧档案里有没有找到什么?”

“中午去看你的时候再跟你说。”

“看起来有希望吗?”

“唔……也许。”

她沉默,然后叹气。“希望如此。”她说。“哦,我多么希望如此。”

“我也是。听着,亲爱的……你圣诞节想要什么礼物?”

“我有得选吗。”她笑了。“我知道我会拿到什么礼物——你从任何一家圣诞前夕仍然营业的药房买的香水。”

他也笑了。她说得没错。

他挂上电话,瞥一眼手表,现在刚过九点,比他希望的时间晚了一点。他匆匆翻找那迭名片,找出他要的那张:阿瑟·X·艾姆斯。汽车保险。

布兰克那栋公寓大楼占了东八十三街一整个街区。狄雷尼熟悉那栋建筑,站在对街抬头看,再次想到这建筑看来很像某种机构,全是钢铁和玻璃,像医院或研究中心,不是住人的地方。但这里确实住人,他想象得到房租有多贵。

如他所希望的,这时间男男女女住户仍在陆续出门上班。两名门房不停跑下车道拦出租车,另外,就在他眼前,一名车库服务员把一辆林肯Continental开到正门口,跳下车,跑回地下车库去开其他住户的车。

狄雷尼坚定走上车道,右转,走下短短一段楼梯,来到地下车库。一辆浅蓝积架呼啸而过,驾驶座上坐的是车库服务员。狄雷尼在入口耐心等那黑人服务员小跑回来。

“早安。”他说着递出名片。“我姓艾姆斯,在‘越野保险公司’工作。”

服务员瞥一眼名片。“你挑错时间卖保险了,老兄。”

“不是,不是。”狄雷尼迅速说道,露出微笑。“我不是来推销东西的。敝公司承保的一辆车跟某辆一九七一年的雪佛兰柯维特发生车祸,柯维特跑了,我们那辆车被撞得稀烂,驾驶进了医院。在第三大道上出的事。我们认为柯维特可能是附近住户的车,所以我来这一带检查所有车库,只是例行作业。”

“一九七一年的柯维特?”

“是的。”

“什么颜色?”

“可能是深蓝或黑色。”

“什么时候的事?”

“两天前。”

“我们有一辆柯维特,布兰克先生的。但不可能是他,他的车好几星期没开了。”

“警方在现场找到玻璃,还有前保险杆左侧的玻璃纤维碎片。”

“我就跟你说,不可能是布兰克先生的柯维特,那车半点刮痕也没有。”

“可以让我看一下吗?”

“随你便。”那人耸肩。“在后面那个远远的角落,白色凯迪拉克后面。”

“谢谢你。”

那人接了通电话,跳上一辆福特旅行车,开始倒车到车库中央以便掉头。他很忙,狄雷尼挑这时间来就是这原因,他慢慢走向那辆黑色柯维特,车牌号码是布兰克的。

车门没锁。他打开车门往里看,嗅一嗅,一股车窗关太久的霉味。车上有刮挡风玻璃结霜的工具,一罐除雾剂,一条积了灰尘的毡毯,一双磨损的驾驶手套。两个座位间塞着一张加油站地图,曾经打开又折起数次。狄雷尼打开一部分,足以看见是纽约州地图,上面有条路线用黑色铅笔粗粗标出:从东八十三街,到市区另一端,上西城高速公路到华盛顿大桥,过桥进入纽泽西,往上穿过马瓦又回到纽约,然后向北往喀斯奇山,最后到一个叫做齐尔顿的小镇。他收起地图,放回原处。

他轻轻关上车门,迈步离开,碰上走回来的服务员。

“的确不是他的车。”他微笑。

“早跟你说过了,老兄。”

狄雷尼心想,不知服务员是否会对布兰克提起这事。他认为颇有可能,并试着猜想布兰克的反应。这不会吓到他,但如果他有罪,可能会因此开始想东想西。这不失为一个主意,狄雷尼承认,但现在不是时候……还不是时候。

回到家中书房,他在世界地图册里找齐尔顿,只找到一行字:“齐尔顿,纽约州。人三一四六”。他记下齐尔顿的资料,加进丹尼尔·布兰克的档案,然后看表。还不到十点,但也够接近了。他打电话到报社找韩德利。

“队长?抱歉。啥也没。”

“唔……反正本来希望也不大。多谢你的——”

“嘿,等一下,你放弃得太容易了。我们有其他的人物档案,比方体育部有一份还在世的名人的档案,戏剧艺文部也有。你要的这人可能跟任何一项有关吗?”

“也许体育部的档案吧,但我怀疑。”

“唔,你可以告诉我任何关于他的数据吗?”

“不太多。他住一栋昂贵的公寓大楼,开一辆昂贵的车,所以一定很有钱。”

“多谢了。”韩德利叹气,“好吧,我尽量试试看。要是找到什么,我会打给你;如果你没我消息,就知道我什么也没找到。好吗?”

“好。当然。是。”狄雷尼沉重地说,感觉韩德利只是有礼地打发他。

他去到医院时,正值芭芭拉午餐时间,他笑容可掬地看着她自己动手,几乎把食物全部吃完。她真的好转了,他快乐地告诉自己。然后他把买来的圣诞卡拿给她看,有三种价钱:最贵的寄给“重要”的朋友和熟人,最便宜的寄给——唔,就是寄给一些人。还有去年剩下的二十张卡片,名单,邮票。

然后他告诉她丹尼尔·布兰克的事,边说边绕室而行,做着大大的手势。他告诉她那人的历史,他挖出的东西,他的猜疑。

“你认为呢?”最后他问,急于听她的意见。

“是的。”她若有所思地说。“也许。但你真的什么证据也没有,艾德华。这你也知道。”

“当然。”

“没有任何确切的东西。但绝对值得进一步追查。如果你能查到他买过冰斧,我会觉得好得多。”

“我也是。但现在我手上只有他。”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接下来?查证每一件事。查尔斯·立普斯基。他打人的那家‘鹦鹉’。试着查出他是谁、是什么。听着,亲爱的,今晚我不过来了,有太多事要做。好吗?”

“当然。”她说。“你有没有严格节食?”

“当然有。”他说着拍拍肚子。“我这星期才重了三磅而已。”

他们笑起来。他离开前亲吻她的唇,然后两人一吻再吻,温柔、缠绵、渴望的吻。

他走到大厅,翻出随身笔记本找号码,然后用大厅的公共电话打给凯文·凯斯。

“你好吗?”

“不错。”凯斯说。“我还在过滤一般登山装备的销售单据,抽出二五么辖区的住户。”

听到凯斯说“二五么辖区”,狄雷尼觉得挺逗。他的业余部属讲起行话了。

“我有没有什么贡献?”凯斯想知道。

“有。”狄雷尼向他保证。“我有一条线索,一个叫丹尼尔·布兰克的人。认识吗?”

“叫什么?”

“丹尼尔·G·布兰克。兰花的兰,克服的克。有没有听过?”

“他爬山吗?”

“我不知道。有可能。”

“嘿,队长,全国有二十万人爬山,而且每年愈来愈多。不,我不认识任何叫丹尼尔·G·布兰克的人。G是什么的缩写?”

“吉帝昂。好吧,我再试试这个问题:有没有听过齐尔顿?那是纽约州的一个镇。”

“我知道。在喀斯奇山那里,偏远的小地方。”

“爬山的人会去那里吗?”

“当然。不是去齐尔顿,但离镇大约两哩的地方有个州立公园。公园不大,但很不错,有长凳啦、桌子啦、烤肉炉啦那些狗屎玩意儿。”

“有什么可爬的吗?”

“大部分是健行。有些不错的岩石露头。只有一个很值得爬的点,是块大石头,叫‘恶魔之针’,是烟囱式的攀爬。事实上,我在那上面留了两根岩钉,帮助后来的人爬上顶端。我以前常去那里运动。”

“容易爬吗?”

“容易?唔……不适合初学者。我想难度算是中等。如果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很容易。有帮助吗?”

“在这时候,什么都有帮助。”

回到家,他把凯文·凯斯所说关于齐尔顿和恶魔之针的信息加进丹尼尔·布兰克的档案,然后从布兰根席的报告里查出“鹦鹉”的地址。他翻找那迭名片,找出一张写着“渥德·M·米勒。私家侦探。保密——可靠——保证满意”,开始编一套说词。

一小时后他还在想,深深沉浸在自己计划的骗人情节里,电话一定响了好几声他都没听见。然后玛莉接起门厅的分机,进来告诉他韩德利先生找他。

“找到了。”韩德利说。

“什么?”

“我找到他了。你那个丹尼尔·G·布兰克。”

“我的老天爷!”狄雷尼兴奋地说。“哪里?”

韩德利笑了。“我们的商业金融部有一份名人档案,大部分是公司主管。他们每年都收到好几顿的新闻稿和公关报告,你知道,张三从副总裁升任执行副总裁,或者李四受聘成为某某公司的销售经理,诸如此类的狗屎。新闻稿通常只有一页,附上一小张大头照。你知道商业部管这东西叫什么?”

“什么?”

“‘工贼档案’。如果你看到那些照片,就会明白为什么。简直难以置信!他们收到的新闻稿大概会注销十分之一,视那家公司的重要性而定。总之,我就是在那里找到你要找的人,他两年前升了官,新闻稿里有一张他的照片和几段废话。”

“他在哪里工作?”

“哦哦哦,不成。”韩德利说。“门儿都没有。我会把新闻稿影印一份、照片加洗一张,今晚拿去你家,如果你肯告诉我为什么对布兰克先生这么感兴趣的话。跟隆巴德案有关,是不是?”

狄雷尼迟疑。“是的。”他终于说。

“布兰克是嫌犯?”

“也许。”

“如果我今晚拿新闻稿去,你肯告诉我吗?”

“没有太多可说的。”

“这点由我来判断。一言为定?”

“好吧。差不多八九点过来。”

“我会到。”

狄雷尼上电话,兴奋之至。不单有资料,还有照片!根据过去的经验,他知道困难案件的发展顺序:一开始漫长、缓慢、胶着;中段逐渐累积动能,出现眉目,零星数据互相符合;结尾通常又短又快,通常还很暴力。他判断自己现在位在中段的中段,步伐渐快,碎片各安其位,全是运气。全是他妈的运气。

跟第三大道上其他供应食物(牛排三明治,小牛肉排,炖牛肉;意大利面,家常炸薯条,青豆加马铃薯;苹果派,树薯布丁,巧克力蛋糕)的古老酒吧相比,“鹦鹉”不好也不坏。随着高楼公寓快速成长,这种地方每年愈来愈少。如他希望的,酒吧几乎空无一人。两个头戴黄色工地安全帽的男人坐在吧台旁喝啤酒、斗铜板,后面一张桌旁有对年轻情侣,手握着手无所事事,面前一瓶廉价葡萄酒。这时间只有一名侍者,一名酒保。

狄雷尼坐在吧台旁,靠近门口,背朝玻璃橱窗,点了杯裸麦威士忌加水。酒保斟酒,队长把一张十元钞票放在柜台上。

“有时间吗?”他问。

那人看他。“要干嘛?”

“我需要一点信息。”

“你是谁?”

狄雷尼把那张“渥德·M·米勒——私家侦探”的名片推过吧台,那人拿起来看,嘴唇无声念着,然后还回名片。

“我啥也不知道。”他说。

“你当然知道。”队长露出和善的微笑,把名片放在十元钞票上。“事情有公共纪录。去年这里有人打架,一个男的把一个玻璃圈的踢得半死。那晚是不是你值班?”

“我每天晚上都值班。这地方是我的。总之有一部分是。”

“记得那次打架吗?”

“记得。你怎么会知道。”

“我在局里有个朋友,他告诉我的。”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我连你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有兴趣的是那个打断对方下巴的人。”

“那个狗娘养的!”酒保冲口而出。“那家伙应该被关,永远别放出来。根本是个疯子。”

“那个玻璃圈的倒在地上,他还踢人家?”

“没错。踢卵蛋。我们三个人合力才把他拉开,否则那人一定没命。我差点想拿棍子敲昏他——我平常都在吧台后面放一根锯短的撞球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你干嘛对他有兴趣?”

“只是查一下。他叫丹尼尔·布兰克,三十六七岁左右,离过婚。现在他跟一个小妞打得火热,小妞才十九岁,还在上大学。这个布兰克想娶她,她也乐意得很。她老爸很有钱,觉得这个布兰克有问题,所以要我来查他底细,看看能挖出什么东西。”

“那个老爸最好踢他女儿屁股一脚,或者把她送出国。可不能让她嫁给布兰克,那家伙是坏消息。”

“我也开始这么想了。”狄雷尼同意。

“绝对错不了。”酒保点头。他现在感兴趣了,倾身靠在吧台上,双臂交抱。“那人有毛病。听着,我自己也有个年轻女儿,要是这个布兰克敢接近她,我非打断他手脚不可,他以前就跟警察有过麻烦,你知道。”

狄雷尼收回片,把十元钞票推近对方手肘。

“怎么回事。”他问。

“他跟住同一栋公寓的邻居起了冲突,好像跟那人的狗有关。总之,那人手断了,这个布兰克被抓去,对方要告他伤害。但他们不知怎么搞定了,庭外和解。”

“真的假的?”队长说。“这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什么时候的事?”

“差不多在他在这里打人之前六个月。那家伙专会惹麻烦。”

“听起来的确如此。你怎么知道的——我是说伤害罪名?”

“我大舅子告诉我的。他姓立普斯基,在那个布兰克住的公寓当门房。”

“有意思。你认为你大舅子肯不肯跟我谈谈?”

酒保低头看看十元钞票,将他收进手肘下。吧台另一端那两个建筑工人扬声再点啤酒,他过去把酒拿给他们,然后走回来。

“当然。”他说。“有什么不肯的?他认为这个布兰克问题大了。”

“我怎么跟他联络?”

“你可以打电话到公寓大厅。你知道那个布兰克住哪里吧?”

“哦当然。这主意不错,我就打去那儿找立普斯基。也许这个布兰克已经跟谁同居什么的,跟我客户的女儿只是玩玩,或者也许他图的是钱。”

“可能。再来一杯?”

“现在先不要。听着,布兰克在这儿打人之后,你有没有再见过他?”

“当然有。那王八蛋前几天晚上才来过。他以为我没认出他,狗屎家伙,但我对人脸可是过目不忘。”

“他那天表现规矩吗?”

“哦,当然。他很安静。我没跟他说半个字,帮他倒完酒就不理他了。他带了几包圣诞包裹,所以我猜他先前是去逛街买东西。”

圣诞包裹。有可能是艾伯特·费恩博被杀的那天晚上。但狄雷尼不敢勉强追问。

“多谢。”他说着移下凳子,朝门走去,然后停步,掉头回来。十元钞票已经不见了。

“哦,对了,”他说着一弹手指,“还有两件事……你可不可以打电话给你大舅子,说我会打给他?我是说,这样比我没头没脑打给他要好。你可以告诉他是怎么回事,他也可以赚几块钱。”

“当然,”酒保点头,“可以。反正我几乎每天都跟他讲到话。他值日班的时候,下班后通常会来这里喝一杯。但他这星期值夜班,你今晚要八点以后打电话才找得到他。但我可以打去他家跟他说。”

“多谢了,我很感激。另一件事是:如果布兰克又来这里喝酒,你就告诉他我在打听他。不用告诉他我叫什么名字,只要说有个私家侦探来问过问题。你可以形容我的样子。”他朝酒保咧嘴一笑。“或许会让他紧张起来。懂我意思吗?”

“是啊,”那人也咧嘴而笑,“我懂你意思。”

他回家,看到一包玛莉代为签收的隆巴德行动报告放在门厅桌上。他没动包裹,直接走进厨房,仍穿戴着硬梆梆的毡帽和没形没状的厚重大衣。他饿得几乎想吐,这才想起从早餐之后就什么也没吃。玛莉在炉上留了一锅炖羊肉,还有点余温,不够热,但他不在乎,就这么穿戴着毡帽和大衣站在那里,拿叉子插起羊肉块、马铃薯、洋葱、红萝卜来吃。他从冰箱拿出一罐啤酒,直接大口灌下,连杯子都没拿。他狼吞虎咽,打了一两个大嗝,一会儿开始感觉好一些,双膝不再发抖。

他脱下帽子和大衣,打开另一罐啤酒,连同隆巴德行动的报告一起拿进书房。他戴上眼镜,坐在书桌旁,开始写下与“鹦鹉”酒保晤谈的内容纪录。

他将纪录收起存盘,然后打开隆巴德行动那包关于第四件命案被害人的报告。里面有最先赶到现场的制服巡警的粗略初步证词,若干警探篇幅较长的报告,法医(又是山佛·佛格森医师)的暂时意见,被害人个人物品的清单,与被害人遗孀的初步晤谈纪录,尸体与命案现场的照片,等等、等等。

正如朵夫曼巡官所言,这次有些“额外细节”不曾出现在先前三件命案。狄雷尼队长仔细将其列出:

1、挣扎迹象。被害人的外套衣领扯裂,领带歪掉,衬衫从裤腰皮带拉了出来。人行道上有鞋跟(橡胶)和鞋底(皮革)的磨擦痕迹。

2、附近有三包圣诞包裹。一包装的是一件黑色蕾丝女用睡衣,上面有被害人的指纹。另两包是空的假包裹,不管是外层包装纸或里面的盒子都完全没有指纹。

3、人行道上,离被害人被敲裂的脑袋几呎处,有几滴血。仔细刮起分析后,证实这几滴与被害人血型不符,分析是凶手的血。(狄雷尼记了一笔,提醒自己要打电话给佛格森,问清楚两者各是什么血型。)

4、被害人的皮夹和信用卡夹都在口袋,看似原封未动。他妻子表示,就她所知,没有身份证件遗失。然而,检验人员在被害人大衣上发现短短一节绿色的茎,别在左衣领下并穿过扣眼。鉴识人员查出它是蔷薇目,蔷薇科,蔷薇属,目前仍在继续调查,希望能确认——如果可能的话——被害人原先戴在大衣领上的究竟是哪一种玫瑰。

他正在重读这些报告,门铃响了。起身应门前,他把隆巴德行动的数据和自己的笔记放进书桌最上层抽屉,紧紧关好,然后他前去开门,把托马斯·韩德利带进书房,接过他的大衣和帽子。他为韩德利倒杯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喝光那罐残余变温的啤酒,然后给自己调了杯裸麦威士忌加水,重重坐在书桌后。韩德利一屁股坐在低背安乐皮椅上,翘起脚。

“唔……”狄雷尼简明说道。“你手上有什么?”

“你手上又有什么,队长?还记得我们的交易吗?”

狄雷尼盯着穿着整齐的年轻人片刻。韩德利看来疲累,前额有横纹,鼻翼两侧到嘴角也出现了先前不曾有过的法令纹,还不停咬着大拇指指甲周围的硬皮。

“这阵子工作很操?”狄雷尼静静问道。

韩德利耸肩。“老样子。我在考虑辞职。”

“哦?”

“我已经不年轻了,做的又不是自己想做的事。”

“东西写得怎么样?”

“没怎么样。我每晚回家,只会脱下鞋,调杯酒,看电视。”

狄雷尼点头。“你没结婚吧?”

“没。”

“有女人吗?”

“有。”

“她对你想辞职有什么意见?”

“她完全赞成。她有份好工作,赚得比我多。她说她可以养活我们两个,直到我如愿出书或找到自己能接受的工作。”

“你不喜欢在报社工作?”

“再也不了。”

“为什么。”

“以前我不知道世上有这么多狗屁倒灶的事。我没法再继续忍受太久。但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谈我的问题。”

“问题?”队长惊讶地说。“人生本来就是一堆问题。有些你必须处理,有些你完全无能为力,有些只要你等得够久,就会自行消失。五年前你在担心什么?”

“谁知道。”

“唔……这就对啦。好吧,我手上有的是这些……”

韩德利知道队长手下那些业余人士,知道他们在过滤邮寄名单和销售单据,知道蒙妮卡·吉尔伯特那里建立了一份人名总档案,并据之调查犯罪前科。

现在队长告诉他关于丹尼尔·布兰克的最新消息,说自己在分局地下室找到一年前的那些申诉窗体,搜索布兰克的车,并跟“鹦鹉”的酒保谈过。

“……我手上有的就是这些。”他做出结论。“目前为止。”

韩德利摇头。“相当薄弱。”

“我知道。”

“你甚至不确定这人爬不爬山。”

“确实如此。但户外生活的邮寄名单上有他,他车里那份地图标出的也可能是他在这一带爬山的地点。”

“要不要这么告诉地方检察官啊?”

“别傻了。”

“你连他有没有冰斧都不知道。”

“确实如此,我是不知道。”

“唔,我手上有的东西也帮不了你太多忙。”

他从胸前口袋抽出一只信封,倾身向前,打水漂似地丢在狄雷尼桌上。信封没有封口,队长抽出一张四乘五吋的光面照片和一张影印的文字。他把那张纸打开摊平在书桌吸墨垫上,调整桌灯角度让光更亮一点,拿起照片,盯视良久。就。是。你。

这是张特写,丹尼尔·布兰克直视镜头,肩膀又挺又宽,唇边带着淡淡微笑,但眼神没有笑意。

他看起来格外年轻,脸孔平滑无纹,小小耳朵紧贴头颅,下颚强而力,颅骨突出。双眼很大,眼距宽,漠然的眼神带着深深思虑。左分的直发整个往后梳,浓眉,嘴唇线条立体且出人意料地温柔,带着柔和弧度。

“看起来有点像印地安人。”狄雷尼说。

“不。”韩德利说。“比较偏向斯拉夫民族。几乎像蒙古人。你看他像凶手吗?”

“我看每个人都像凶手。”狄雷尼说,没有笑。接着读起那份新闻稿复印件。

时间是近两年前,内容简短,只有两段,仅说丹尼尔·G·布兰克被任命为杰维斯-伯强所有出版品的发行主任,即日起便走马上任。他打算将杰维斯-伯强的发行部计算机化,并负责装设AMROK II,这台新计算机将以租赁方式取得,占据西四十六街上的杰维斯-伯强大厦将近一整层楼。

狄雷尼将新闻稿从头重读一遍,推开,拿下沉甸甸的眼镜放在新闻稿上,然后向后靠着旋转椅,双手交握垫在头后,瞪着天花板。

“我告诉过你,这帮不上多少忙。”韩德利说。

“哦……我不知道。”狄雷尼如在梦中地喃喃说道。“里面有些东西……你自己再倒一杯吧,”

“谢谢。你要不要再来点裸麦威士忌?”

“好吧。一点点。”

队长等韩德利坐回低背安乐椅,然后坐直身,戴上眼镜,再读一遍新闻稿。他把眼镜推下鼻梁,越过镜框上缘盯着韩德利。

“你认为杰维斯-伯强的发行主任年薪有多少?”

“哦,我猜至少三万美金吧。就算高达五万,我也一点都不会意外。”

“那么多。”

“杰维斯-伯强是家大公司,我查过,他们名列全国前五百大公司。”

“五万元?对一个年轻人来说相当优渥。”

“他几岁?”韩德利问。

“我不确定,我猜三十五左右。”

“老天爷。他那么多钱用来干嘛?”

“付昂贵的房租。养昂贵的车。付赡养费。我想还有旅行。投资。也许他有度假别墅,我不知道。他的事有很多我不知道。”

他起身,往酒杯里加冰块,然后拿着酒开始绕室而行。

“那台计算机。”他说。“叫什么来着——AMROK II?”

韩德利不解,没说话。

“要不要听件滑稽的事?”狄雷尼问。

“当然。我很需要好好大笑一场。”

“不是好笑的那种滑稽,是奇怪的那种滑稽。我调到巡查部之前,当了将近二十年的警探,那二十年里也看过不少性变态的案子,不管是主要或次要动机。你也知道,那类案子涉案的人,有很多——远超过统计平均值——都是电子专家、电工、机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师、簿记员和会计师,也就是说,这些人,工作上接触的对象是东西、是机器、是数字。这些男人是强暴犯、或偷窥狂、或性侵害小孩的犯人、或虐待狂、或暴露狂。这只是我个人的经验,你知道。我从没见过任何把性罪犯依照职业分类的研究。我想我会向强森督察建议作一番这种分析,可能会有价值。”

“你如何推断?”

“我没法推断。有可能只是我自己碰到的性罪犯是这样,范围太有限,没有特殊意义。但我确实觉得,跟上班时有各式频繁人际接触的人相较之下,那些工作——工作机械化或自动化的人,每天人际关系有限的人,似乎比较倾向性变态。究竟是工作性质与性犯罪有关,还是那些人本身已经是潜在的性罪犯,畏惧与人接触,所以不自觉地寻找那类工作,我说不上来。你想不想去丹尼尔·布兰克办公室找他谈谈?”

韩德利吓了一跳,酒溅出杯缘。

“什么?”他难以置信地问。“你说什么?”

狄雷尼开口正要覆述问题,但书桌上的电话铃声尖锐响起。

“我是狄雷尼。”

“艾德华?我是索森。方便讲话吗?”

“不太行。”

“可以听我说一下吗?”

“可以。”

“好消息。我们认为布罗顿快滚蛋了。因为这第四件命案的关系。今晚市长、局长和他们的心腹幕僚要就此开个会。”

“我明白了。”

“如果今晚听到其他消息,我会告诉你。”

“谢谢你。”

“你进展如何?”

“普普通通。”

“有可能人选了吗?”

“有。”

“好。撑住。事情就快有突破了。”

“好吧。谢谢你来电。”

他挂电话,转向韩德利。“我刚才是问你,想不想去丹尼尔·布兰克办公室找他谈谈。”

“哦,当然啦。”韩德利点头。“只要大摇大摆进去说:‘布兰克先生,纽约市警局的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认为你在东城砍死了四个人。你要不要发表一下意见?’”

“不,不是那样。”狄雷尼正经说道。“杰维斯-伯强应该有宣传或公关部门吧?”

“一定有。”

“我很想自己这么做,但你有记者证、有可供查证的对象。报上身份。约对方见面。要找顶头老大。见他的时候,秀出你的证件,说你们报社打算作一系列性格侧写,报导前途远大的年轻主管,这种——”

“嘿,等一下!”

“这种熟悉计算机、市场抽样、人口统计百分比之类狗屎玩意儿的新一代年轻主管。叫负责公关的人推荐四五个年轻、进步、可能符合你们报社要求的杰维斯-伯强主管。”

“听我说——”

“不要——我重复,千万不要——直接提到布兰克的名字。只要强调你要找的是年轻主管,熟悉计算机对商业运作的目前用途及未来价值。他向你推荐的四五个人当中一定会有布兰克。关于他建议的每个人,你都问几个问题,然后挑选布兰克。看到有多容易了吗?”

“容易?”韩德利摇头。“根本是疯了!而且万一杰维斯-伯强的公关人员跟我们报社的金融版主编查证,发现并没有这么一系列报导的计划,怎么办?”

“他这么做的机率不大。他应该会很高兴替杰维斯-伯强打广告,不是吗?”

“但万一他真的去查呢?那我就扫地出门了。”

“又怎么样?反正你本来就在考虑辞职,不是吗?这样当场替你解决了一个问题。”

韩德利瞪着他,摇头。“你真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王八蛋。”他惊奇地说。

“或者,”狄雷尼不为所动,继续说,“如果你想,也可以对报社的金融版主编编个故事,告诉他这是警方在查的案子——也确实是——如果他追问,就告诉他案情涉及大笔侵吞公款或诈欺之类。别提隆巴德命案。如果杰维斯-伯强的公关人员打电话来,他八成会替你掩护说,是的,本报正计划对进步的年轻主管做一系列报导。他会为你这么做吧?”

“也许。”

“所以你愿意做?”

“只有一个问题:我他妈的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问题有两个答案。一、万一布兰克真的是凶手,你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曾亲自采访过他的记者。这总有点价值吧?二、你想成为诗人,或者记者、改稿员之外的某种作家,不是吗?要是你不了解人,不知道他们的喜怒爱恨,怎么能当好的作家?你必须进入别人的内在,穿透他们的脑海、内心、灵魂。这正是一个大好机会——跟一个可能杀了四个人的人见面交谈!”

韩德利一口喝干杯中酒,起身又为自己倒了一杯,背对狄雷尼站在那里。

“你真的很懂得找要害下手,对吧?”

“对。”

“你这样操控别人,难道从来不感到羞愧?”

“我不操控别人。有时候我给他们机会,去做他们想做但从没机会做的事。你愿意做吗,韩德利?”

沉默。记者深吸一口气,呼出,然后转身面对狄雷尼。

“好吧。”他说。

“好。”队长点头。“用我刚才讲的方式安排跟布兰克见面。用用你的大脑,我知道你头脑很好。预定采访的前一天,打通电话给我,我们见个面,我会告诉你该间他什么问题,然后我们排练一次。”

“排练?”

“没错。我扮演布兰克,让你对他听到你的问题可能作何反应有点概念,也让你知道如何根据他说或没说的话往下问。”

“我又不是没采访过人。”韩德利抗议。“不下好几百次了。”

“没有一次像这次这么重要。韩德利,你是业余说谎家,我也不能让你变成专业的。”

记者阴郁点点头。“如果有人能,那就是你。你什么招数都不放过,是吧?”

“我尽量。”

“我真心希望,要是哪天我犯了罪,不会轮到你来抓我,‘铁卵蛋’。”

他语气听来苦涩。

韩德利离开后,狄雷尼坐在书桌旁,再度盯着丹尼尔·布兰克的照片。这人无疑很英俊:发肤颜色深,精瘦结实,脸孔彷佛经过琢磨,薄薄一层皮肉下,眉骨、颧骨和下颚清晰可辨。但队长无法从那张脸读出任何东西:没有贪婪、激情、邪恶或软弱。那是一张封闭的面具,隐藏秘密。

出于一时冲动,不去分析自己的动机,他取出那份丹尼尔·G·布兰克档案翻看,直到找到布兰克的电话号码。他拨号,铃响四声,然后:

“喂?”

“路?”狄雷尼问,“路·杰克森?”

“不是,我想你打错电话了。”那声音和悦说道。

“哦。对不起。”

狄雷尼挂电话。那声音悦耳,有些音乐性,字词发音清晰,音调低沉浑厚。他再度盯着那照片,把双眼所见与双耳所闻拼凑在一起。他终于开始——这才刚开始——穿透丹尼尔·布兰克。

他处理纪录和档案直到快十一点,然后判断这时间适合打给查尔斯·立普斯基。他查到公寓的号码,用书房电话打去。

“大厅。”一个带哭腔的声音回答。

“请找查尔斯·立普斯基。”

“我就是。哪位?”狄雷尼在那带鼻音的细薄声音中听出谨慎和怀疑,不禁纳闷门房预期这时间的一通电话会带来何等灾殃。

“立普斯基先生,我姓米勒,渥德·M·米勒。你姊夫有没有跟你提过我?”

“哦,有。他打过电话。”现在狄雷尼听出对方语调比较松了口气,彷佛灾殃得以避免或至少延后。

“我们可否见个面,立普斯基先生。短短谈一下就好。”

“是啊。唔,听着……”现在声音压低,一副共犯密谋口吻。“你知道我不应该跟任何人谈住户的事。我们规定得很严。”

狄雷尼听得出,这番道貌岸然的话,言下之意是要拉抬价码。

“我了解,立普斯基先生,相信我,你不需要告诉我任何你觉得不该说的事。但短短谈一下,对我们彼此都有好处。你明白吗?”

“唔……是啊。”

“我的开支可以报账。”

“哦,唔,那好吧。”

“而且你的名字不会被牵扯进来。”

“你确定?”

“绝对确定。什么时间在哪里?”

“唔,你想多快碰面?”

“愈快愈好。地点随你选。”

“唔,我明天凌晨四点下班。回家前,我通常会在第二大道和八十五街交叉口一家快餐店喝咖啡。那家店二十四小时营业,但那时间通常没人,只有几个出租车运将和妓女。”

狄雷尼知道立普斯基说的那家店,但没提自己知道那里。

“第二大道八十五街交叉口。”他覆述。“明天凌晨四点十五、四点半左右?”

“是啊。差不多。”

“好。我会戴一顶黑色毡帽,穿双排扣黑色大衣。”

“好。行。”

“到时候见。”

狄雷尼挂上电话,感到满意。立普斯基听来是个骗子,而且是不成气候的小角色。他顺手记了一笔,提醒自己叫索森查局里的纪录,看查尔斯·立普斯基有没有前科。狄雷尼几乎敢打赌一定有。

他立刻上床,闹钟调到三点半。谢天谢地,他半小时就睡着了,尽管脑海里排练着该如何应付立普斯基,该问什么问题。

那家快餐店跟地铁站一样毫无魅力和气氛可言。墙壁和柜台是油腻暗沉的油布砖,塑料柜台面和桌面满是烟头烧痕,椅子和柜台前的凳子是套模塑料,没有椅垫,减少遭到破坏的可能。油腻的臭味彷佛湿布悬在空中,贴在墙上的单子会让语言学家大感兴趣:“火基加各种呸料:两块两毛五”、“炸瞎一块八毛五,加暑条和高利菜砂拉”、“我们的蛋决对新鲜”。(前述错字是故意的~~)

柜台那头有两个妓女,一白一黑,都戴着橘色假发,正在吃牛排加蛋,边吃边低声交谈,速度奇快。比较靠近门的地方有三名运将,边啜咖啡边跟柜台服务生和黑人快餐厨子互说悄皮话,后者正在刮下宽大平底锅里的厚厚油腻。

狄雷尼到得早,才四点过几分。他进门那一刻,话声停,众人转头打量他。显然他看来不像抢匪,当他点黑咖啡和两个加糖甜甜圈时,其他客人又继续吃东西聊天了。

队长把咖啡和甜甜圈端到后面一张双人桌,坐在可以看见门和玻璃橱窗的位置。他没脱帽,但打开大衣钮扣,耐心坐着,啜饮表面一层亮亮浮油的苦涩咖啡,勉强吃下半个甜甜圈。

他要的人约十分钟后进门。个子矮,几乎过矮,但腰臀粗厚,像个身材变形的骑师。那人眼神游移,似乎满室飘浮。其他顾客瞥他一眼,但没停止吃食或交谈。新来的人点了一杯淡咖啡、一块苹果派,端到狄雷尼桌边。

“米勒?”

狄雷尼点头。“立普斯基先生?”

门房在队长对面坐下。他仍穿着门房的大衣和制服,但戴着不搭调的鸭舌帽,骑马戴的那种,花色是可怕的格子布。他短短看了狄雷尼一眼,然后发黄的眼睛就移开,飘向食物、地板、四壁,天花板。

骗子一个。狄雷尼现在确定了。而且不入流。总是买空卖空。可以被收买。他的前科可能包括赌博被捕,也许还有商店行窃、收受赃物、赖账不还、甚至可能试图敲诈。廉价肮脏的事情。

“我时间不多。”立普斯基压低那带哭腔的声音说。“中午又要开始值日班。”他把苹果派送进那张模样规矩得出人意表的小嘴。“所以我得回家瞇几个小时,然后中午又得回去看门。”

“真辛苦。”狄雷尼同情地说。“你姊夫有没有告诉你怎么回事?”

“有啊。”立普斯基点头,大口咽下热咖啡。“这个布兰克在追某个小骚货,对方父亲要拆散他们。对吧?”

“差不多。关于布兰克,你可以告诉我什么?”

立普斯基用手指把盘上的派饼屑聚成一团捏起,扔进嘴里,就像一口喝干一小杯烈酒。

“你不是说开支可以报账。”

狄雷尼瞥一眼其他顾客,没人观察他们。他从后裤袋取出皮夹,放在桌子那一端只有立普斯基看得到的地方,大大掀开,看着立普斯基饥渴的眼神扫过并估计总数。队长拿出一张十元,从桌缘下递过去。钞票没了。

“不能更多吗?”立普斯基哭腔哭调说。“我可是冒了很大的险。”

“要看情形。”狄雷尼说。“布兰克住在那里多久了?”

“我不确定。我在那里做了四年,一开始他就住在那里。”

“那时候他还有老婆?”

“是啊。丰乳肥臀的金发大个子。好个婆娘。然后他离婚了。”

“知道他前妻住哪吗?”

“不知道。”

“他现在有没有女人?有没有固定来找他的女人?”

“有啊。你这个小骚货长什么样?老爸不希望她跟布兰克在一起的这个?”

“差不多十八岁。”狄雷尼说得顺口。“金色长发,身高差不多五呎四、五,体重大概一百二。蓝眼,皮肤白里透红,大胸脯。”

“好吃,好吃。”门房舔着嘴唇说。“我没见过这样的人进出。”

“有其他人吗?其他女人?”

“有啊。一个有钱的贱人。毛皮大衣直垂到脚,差不多三十、三十五岁。没奶子,黑头发,白脸,没化妆。怪胎一个。”

“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

“不知道,她来去都搭出租车。”

“在那里过夜?”

“当然。有时候。你认为怎么样?”

“有意思。”

“是吗?多有意思?”

“还没那么有意思。”狄雷尼冷冷说道。“别太贪心。还有没有别人?”

“没别的女人。有个男孩。”

“男孩?”

“是啊。差不多十一、二岁,漂亮得简直像女孩。我听过布兰克叫他东尼。”

“这是怎么回事?”

“你说咧?”

“这个东尼会过夜吗?”

“我没见过,另一个门房告诉我他见过一两次。”

“这个布兰克有没有熟朋友?我是说在大楼里?”

“莫顿夫妇。”

“一家人?”

“一对夫妻,没小孩。你那张十块想换的东西还真多,是吧?”

狄雷尼叹口气,手再度伸向皮夹,但抬起头看见一辆巡逻车正停在快餐店门口,于是动作暂停。一名制服警察下车走进店里。那些运将已经离开,但两个妓女还在剔牙喝咖啡,警察瞥她们一眼,然后眼神滑过狄雷尼这一桌。

他认出队长,狄雷尼也认得他。韩瑞特。好手一个。也许有点太容易动粗,但是个勇敢的好警察,而且够聪明,若在公共场合看见便衣刑警、或者穿或没穿制服的上级警官,不会主动打招呼,除非对方先跟他说话。他眼神离开狄雷尼,点了两个所有配料都要加的汉堡、两杯咖啡、两个丹麦奶酥外带。狄雷尼给了查尔斯·立普斯基又一张十元。

“莫顿夫妇是什么人?”他问。“布兰克那对朋友。”

“很有钱。顶层阁楼。他们在麦迪逊大道开了家店,卖性爱玩意儿。”

“性爱玩意儿?”

“是啊。”立普斯基带着湿答答的不正经眼神说。“你知道,老二形状的蜡烛那一类玩意儿。”

雷尼点头。八成是“情欲”。他还担任二五一分局长时,曾询问能否永久勒令关闭那家店,局里的法律部门告诉他甭想,在法庭上绝对站不住脚。

“布兰克有没有什么嗜好?”他随口问立普斯基。“迷不迷棒球或美式足球之类的?”

“爬山。”立普斯基说。“他喜欢爬山。”

“爬山?”狄雷尼说,表情不变。“他一定是疯了。”

“是啊。他春天和秋天的周末总是出门,车里还带着各式各样鬼东西。”

“鬼东西?什么鬼东西!”

“你知道——帆布背包,睡袋,绳子,绑在鞋上防止打滑的东西。”

“哦,是了。”狄雷尼说。“现在我知道你意思了。还有用来敲开冰块和岩石的斧头。他出门爬山时有没有带斧头?”

“没见过。这跟把他和那小骚货拆散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狄雷尼耸肩。“只是想摸清楚他。听着,再回头讲他的女人吧,瘦巴巴黑头发那个。你知不知道她名字?”

“不知道。”

“她很常来吗?”

“她有时会连续来三晚,然后一星期左右不见踪影。没有固定的时间,如果你指望这个的话。”他精明地朝狄雷尼咧嘴一笑,嘴里少了两颗牙,还有两颗残缺不全。队长纳闷他赖了什么赌债。

“来去都搭出租车?”

“没错。不然就是两人一起走出来。”

“下次你值班的时候,如果她搭出租车来或去,你就抄下车牌号码,写下日期和时间。我只需要这样——日期,时间,出租车的车牌号码。这样你就可以再赚十块。”

“然后你只要查出车纪录就行了,对吧?”

“对。”狄雷尼说着苦笑。“你比我反应快得多了。”

“我本来可以当私家侦探的。”立普斯基吹嘘。“我一定会是个大侦探。听着,我现在得走了。”

“等等。先等一下。”狄雷尼说,此刻做了个决定。看着警察付了汉堡、咖啡、丹麦奶酥的钱,拎着袋子回到搭档停着的警车上,他不经意地想,不知那警察坚持付钱是否因为他这个队长在这里。

“你们那栋大楼,”狄雷尼缓缓说道,“是保留一副万能钥匙?还是复制所有住户家门自己装上的锁的钥匙?”

“我们当然有复制钥匙。”立普斯基皱眉。“不然你以为咧?我是说,万一失火或者发生紧急事件,我们总得进去——对吧?”

“这些鎗匙都收在哪里?”

“就在助理经理的办公室外面,有个——”立普斯基突然停口,咧嘴露出残缺的牙。“如果你在想我想你在想的事,”他说,“别提了。门都没有。绝不可能。”

“听着,立普斯基先生。”狄雷尼说,语调诚恳实在。“我又不是要去偷东西。我连一根烟蒂都不会拿,只是想看一看。”

“是吗?看什么?”

“这个跟他睡觉的女人,也许会有两人合照,也许会有封女的写给他的信,也许她有些衣服放在他衣橱里。任何能帮我客户说服他女儿、让她相信布兰克一直在欺骗她感情的东西。”

“但如果你什么都不拿,要怎么……”

“你说呢。”狄雷尼说。“你不是可以当私家侦探吗,你会怎么做?”

立普斯基盯着他,一脸困惑,然后瞪大眼睛。“相机!”他惊呼。“迷你相机。拍照片!”

狄雷尼一掌拍桌。“立普斯基先生,你挺行嘛。”他轻笑。“你有大侦探的本事。我带迷你相机去,拍信件、照片、衣服、任何东西,只要能证明布兰克跟那个黑发怪胎或甚至那个小鬼东尼混在一起就行。我会把所有东西放回原位,相信我,我知道怎么做,他永远不会发现有人去过。他早上九点左右出门上班,六点左右回来,差不多这样——对吧?”

“是啊。”

“所以公寓整天没人?”

“是啊。”

“清洁妇呢?”

“一星期两天,但她来得很早,中午之前就离开了。”

“那还有什么问题?我只要一个小时,不会更多,我发誓。会不会有人发现钥匙不在?”

“不会啦,那板子上挂了几百万把钥匙。”

“这不就成了,我进大厅,你已经从板子上拿下钥匙,悄悄递给我。我上楼下楼,只要一小时,八成还不到一小时。我把钥匙塞还给你,你挂回原位。你今天就开始值日班——对吧?所以我们就约下午两点或三点,行吧?”

“多少?”立普斯基粗声说。

上钩了,狄雷尼想。

“二十块。”队长说。

“二十?”立普斯基叫道,大惊失色。“少于一百我绝对不干。万一被逮,遭殃的可是我。”

五分钟后他们谈定五十元,二十元现在先付,狄雷尼还钥匙时再付三十;如果立普斯基抄到布兰克瘦巴巴女友的出租车车牌号码,再加二十。

“要是我抄到,”立普斯基说,“是不是要打去你办公室?”

“我常常不在。”狄雷尼随口说道。“干这行得到处跑个不停。我会每天打电话到大厅找你。如果你又值夜班,就留个口信给你姊夫,我会去问他该什么时候打给你。好吗?”

“大概吧。”立普斯基怀疑地说。“老天爷,要不是我太需要钱,一定会叫你滚一边去。”

“高利贷?”队长问。

“是啊。”立普斯基惊异地说。“你怎么知道?”

“猜的。”狄雷尼耸肩,二十元在桌下交给门房。“今天下午两点半见。公寓门牌几号?”

“21H。钥匙上有标签。”

“好。别担心,会很顺利的。”

“老天爷,希望如此。”

队长瞇眼看他。“你不太喜欢这家伙,是吧?”

立普斯基咒骂起来,嘴里连珠炮般吐出恶毒的脏话。狄雷尼听了一会儿,神色正经没有微笑,然后伸起一手止住对方的骂人话。

“还有一件事。”他对立普斯基说。“过几天,或者过一星期,你或许可以随口对布兰克提起我来打听过他。你可以描述我的长相,但别告诉他我的名字,就说你忘了。只要说我问了一些关于他的私人问题,但你半点也不肯告诉我。懂吗?”

“唔……当然。”立普斯基说,一脸困惑。“但为什么?”

“我不知道。”狄雷尼队长说。“我不确定。只是想给他一点东想西想的材料吧,我猜。你可以这么做吗?”

“是啊。当然,有何不可?”

两人一起离开快餐店。现在街上已有早起上班的人,空气冷冽,东方泛白,看来会是晴朗的一天,狄雷尼队长慢慢走回家,弯身抵御十二月的寒风,等到打开家门的锁时,终于差不多闻不到那股油腻臭味。

私闻民宅的打算是他一时冲动,事前并未计划,连想都没想过。但立普斯基说出丹尼尔·布兰克爬山:这点第一次得以确立,而这又与冰斧有关。那把该死的冰斧!目前为止没有证据指出布兰克买过或拥有冰斧。狄雷尼希望一切井然有序。拥有冰斧就够井然有序,购买可以稍后再追查。

他告诉立普斯基一个小时之内就能离开布兰克公寓,并非说谎。老天,一个小时都够他在中央车站找到冰斧了。而且布兰克有什么理由藏起冰斧?就他所知,没人怀疑他。他有帆布背包、岩钉、冰爪、冰斧,这不是很自然吗?他习惯登山啊。狄雷尼闯进他家,要找的就是那把冰斧,其他任何东西都是附带红利。

他写报告,满足地注意到这份丹尼尔·G·布兰克档案变得多厚。更重要的是,现在他已开始穿透对方。东尼,一个漂亮得简直像女孩的十二岁男孩。一个没有奶子的黑发瘦女人。开性爱精品店的朋友。其中有很多很多耐人寻味之处,但若布兰克的公寓里没有冰斧,这一切都只是烟雾。到时候他要怎么办?从头开始——另一个人,另一个角度,另一种不同做法。他有此准备。

他继续写报告,直到玛莉来了,为他准备咖啡、单烤吐司、煮得半熟的蛋。毫无油?。早餐后,他进客厅,拉上窗帘,脱下鞋子和外套,打开背心钮扣,躺在沙发上,打算小睡一小时就好。但他醒来时已将近十一点半,气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他走进楼下浴室,用冷水洗脸,梳头发。他在镜中看见自己的模样,但看见之前他已经感觉到了:眼下肿起发青的眼袋,肤色发灰不健康,皱纹变深,额头起皱,没血色的嘴唇抿得更紧,整个人都显得又老又烦恼。等这一切结束,等苗芭拉恢复健康,他们就一起出去玩,在阳光下呻吟,大吃大喝直到皮肤紧绷、眼神清澈、记忆散去、血液变得干净通畅。然后做爱。他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他打电话给蒙妮卡·吉尔伯特。

“蒙妮卡,我现在要去看我太太。不知道你——如果你不忙的话——愿不愿意见见她。”

“当然好,我愿意。什么时候?”

“大概再十五分钟左右。会不会太快?你要不要先吃午餐?”

“谢谢你,但我已经吃过色拉了。现在我只吃色拉。”

“节食?”他大笑。“你不需要。”

“需要。自从——自从伯尼死后,我就一直吃得好多。因为神经紧张吧,我猜。艾德华……”

“什么事?”

“你说你会打电话告诉我丹尼尔·布兰克的事,但却没打来,有什么线索吗?”

“我想有。但我想让我太太也听听。我信任她的判断,她对人很在行。等下我同时告诉你们两个,好吗?”

“当然。”

“我十五分钟后过去。”

然后他打电话给芭芭拉,告诉她他要带蒙妮卡·吉尔伯特去看她,就是第二个被害人的遗孀。芭芭拉说当然好。接到他电话她很开心,叫他赶快过去。

他想了很久,要不要把这两个女人拉到一起。他看得出个中的危险和好处。他不希望芭芭拉认为,甚至只是怀疑,当她生病困在病房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女人有关系——就算只是清白的关系——尽管她说过,万一自己有三长两短,要他再婚。他坚决判定,那只是说说而已:一个苦于病痛、畏惧未来的女人一时情绪爆发。但芭芭拉会喜欢有人陪——这点他知道。她是真的喜欢人,比他喜欢得多。有时他告诉她某男子因骚扰女性被捕——以前有过一件离谱的案子:皇后区一个神经病,从人家没锁的窗子溜进卧室,亲吻睡梦中的女子,然后逃跑。他从没碰过她们,没有对她们造成身体伤害,只是亲吻她们。当他告诉芭芭拉这件事,她烦恼地叹息一声,说:“可怜人。他一定很寂寞。”——她常会同情嫌犯,除非案情涉及暴力。

蒙妮卡·吉尔伯特也需要一个交心密友。她的工作结束了,档案完成了,他想继续让她有参与感。所以,最后,他决定把两人拉在一块儿。

情况不像他先前害怕的那么糟糕,但也不如他事先希望的那么美好。两个女人态度都很友善,但紧张、戒备、保留。蒙妮卡带了一小盆非洲紫罗兰送给芭芭拉,不是花店买的,而是自己种的。这有帮助。芭芭拉低声向蒙妮卡痛失丈夫表示哀悼之意。狄雷尼不介入,站得远离芭芭拉病床,不安地听着、看着。

然后她们开始谈起子女,交换照片,微笑,交谈声变得超过病房低语,笑声也比较频繁,芭芭拉还碰了碰蒙妮卡的手臂。这下他知道没问题了,放松心情,远远坐在椅子上,听她们闲聊,比较两人:芭芭拉那么消瘦纤细,憔悴而优雅,像把银剑;蒙妮卡一副农民的丰厚身躯,稳固结实,充满生命汁液。那一刻,她们两人他都爱。

有一段时间她们凑得很近,耳语交谈,他纳闷她们是否在谈女性的病症,女性的身体构造——对他而言是完全的奥秘——或者,从她们偶尔瞥向他的眼神,他纳闷她们是否在讨论他,尽管不能想象自己有什么值得讨论的地方。

几乎过了一小时,芭芭拉才向他伸出手,他走到她床边,对两人微笑。

“丹尼尔·布兰克?”芭芭拉问。

他告诉她们他跟酒保、跟韩德利、跟立普斯基谈的情况,什么都说了,只是不提自己再过两小时就要闯进布兰克的公寓。

“艾德华,事情逐渐成形了。”芭芭拉赞许点头,一如往常一语中的。“至少现在你知道他爬山。我想下一步就是要查证他有没有冰斧?”

狄雷尼点头。她连想都不会想到要问他打算怎么做到这一点。

“你不能现在逮捕他吗?”蒙妮卡·吉尔伯特质问。“依照某个嫌疑罪名之类的?”

队长摇头。“不可能。”他耐心说道。“完全没有证据,一丁点也没有。牢房门还来不及关,他就已经出来了,市政府还得负起乱抓人的责任。那一切就完了。”

“唔,那你能怎么做?等他再杀一个人吗?”

“哦”他说得含糊,“有些事情可做。必须毫无疑问地确立他的罪证,他现在只是嫌犯,你知道。我手上唯一的一个,但依然只是嫌犯。然后,等到确定之后,我会——唔,现在我还不确定我会怎么做。总之会做些什么。”

“我相信你一定会的。”芭芭拉微笑,拉着蒙妮卡的手。“我丈夫很顽固,而且很讲究整洁,不喜欢没了结的零星细节。”

三人都笑了。狄雷尼瞥一眼手表,到了该走的时间。他表示愿意送蒙妮卡·吉尔伯特回家,但她想多留一会儿,说等到要接女儿放学时再走。狄雷尼瞥向芭芭拉,明白她也想要蒙妮卡再多陪她一会儿。他亲吻芭芭拉脸颊,开朗地向两人点点头,踏着沉重脚步走出病房。到了走廊,他正把毡帽在头上戴好,忽然听见房里传出一阵大笑,又迅速忍住。他纳闷她们是否在笑他,笑他做了或说了什么。但他已经习惯别人觉得他很逗,这并不让他烦心。

当然,他从来就不打算带相机进布兰克的公寓。凭一张冰斧照片能证明什么?但他倒是带了一组瑞典精钢的锁匠撬锁工具,装在分成很多格的薄软羊皮包里,其中有一副又长又细的镊子,布包放进外套内口袋,左口袋放一把两枚电池的笔形手电筒,大衣外套放进一双折起的黑丝薄手套,芭芭拉常说这是他的“殡仪馆手套”。

两点半,狄雷尼队长不慌不忙走上车道,推开大厅的门。立普斯基几乎立刻看见他,脸色苍白,满脸是汗,一手伸进外套左口袋。没大脑的白痴,狄雷尼哀叹想道。本来是打算藉由普通握手传递钥匙的,唔,现在也没办法了。

他微笑上前,伸出右手。立普斯基用潮湿的手握住,然后才醒悟钥匙紧握在左拳里,连忙放开狄雷尼,钥匙换手,差点掉地。狄雷尼轻轻从立普斯基僵硬的指间取过钥匙,塞进自己大衣口袋,仍带着微笑,说:“要是有麻烦,就迅速按对讲机三下。”

立普斯基脸色变得更苍白。在快餐店狄雷尼刻意不提这个警告讯号,否则整件事都可能告吹。

他慢慢走向电梯间,左转面对标示着十五-三十四楼的电梯。另有两人在等:一个翻看杂志的男人,一个拎着塞得满满的布鲁明黛百货公司购物袋的女人。一台自助式电梯的门开了,一对带着小小孩的年轻夫妇走出来。狄雷尼稍待片刻,然后跟着另两人走进电梯。男人按十六,女人按二十一——跟布兰克同一层。狄雷尼按二十四。

两个男人都脱下帽子。电梯里一片沉默。读杂志的男人在十六楼出电梯,提购物袋的女人在二十一楼出电梯,狄雷尼坐到二十四楼,走出来,先摸清H栋的方向打发几分钟时间,姑且认定每一层楼的配置都一样。

他走回电梯旁,按“下楼”钮。谢天谢地,片刻后停下的电梯里没有人。他按二十一,突然意识到轻声的背景音乐,但不知道这是什么歌。门在二十一楼打开,他按了“大厅”键,然后在电梯门关之前迅速走出。

二十一楼走廊没人。他脱下内衬羊毛的皮革手套塞进大衣口袋,戴上那双“殡仪馆手套”。他边走在走廊地毯上边用力磨擦鞋底与鞋跟,希望抹去鞋底累积的任何泥巴或狗屎或灰尘或泥土,以免在布兰克公寓留下痕迹。同时他也注意每一户门上的窥孔。

他按了两次21H的门铃,听见清脆铃声在门内静静响起。等了一阵,没人应门,于是他开始动手。

其中两把钥匙没问题,但第三个锁有警察闩,比较花时间。他的手太大了,没法将手指伸进开了一条缝的门里推开那条斜杠。他终于从撬锁工具包取出镊子,毫不慌乱地慢慢把闩推出钩槽,门开了。他走进屋,轻轻关上门,但没锁。他在公寓里迅速走一遍,打开橱柜的门,往里瞥一眼又关上,探看浴室的浴帘后,趴在地上看床底。等到确认公寓里没人,他才回到前门上锁,拴回警察闩。

下一步很呆,但很基本。不过也许没那么呆。他记得有件案子,一名二级警探花了四小时搜索公寓,却搜错人家。狄雷尼寻找订阅的杂志、信件……任何东西,找到一个架子上放着计算机科技书籍,每一本书前扉页都整整齐齐贴着一张版刻藏书票,画面是裸身青年手持弓箭越过林中空地。“丹尼尔·G·布兰克藏书”。这就够了。

他再度回到前门,背抵着门,开始信步逛遍整间公寓,只是要吸收气氛,试着了解住在这里的是什么样的人。

但这里有人住吗?真的有人在这些无菌手术室里呼吸、睡觉、吃喝、放屁、打嗝、拉撒吗?没有烟蒂,没有随手丢下的报纸,没有气味,没有照片、私人纪念物、华而不实的俗气小摆饰、纪念品,没有未洗的玻璃杯或掉漆的地方或旧烧痕或天花板裂纹。整间公寓整洁过头,整洁得难以置信,冰冷的秩序和干净让人喘不过气来。黑色皮革与铬钢家具。摆放位置一丝不苟的水晶烟灰缸。一座分枝铁烛台,每根蜡烛精心烧成不同长短。

他想到自己的家。那是他的、芭芭拉的、他们全家人的家。

他们家歌唱着他们的历史,他们是谁,他们的品味和缺乏品味,旧东西,用过的东西,根源,生活的气味,到处都是记忆。光凭他的家,就可以写出艾德华·X·狄雷尼的传记。但丹尼尔·G·布兰克是谁?这间装潢展示室、这间公寓样品屋什么都没说。除非……

玄关那面厚重的斜镜,镶着美观大方的框。客厅那面长墙挂了至少五十面形状各异、各自镶框的小镜子。浴室门上一面全身镜。药品柜有两扇推门,两扇门都装了镜子。这众多镜子,是否透露了住此之人的任何讯息?

要了解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另外还有个万无一失的线索:冰箱、厨房橱柜、浴室橱柜里的东西。冰箱里有一瓶伏特加,三瓶果汁——柳橙、葡萄柚、蕃茄。色拉食材。苹果,橘子,李子,桃子,杏干和梅干。橱榇里有咖啡、花草茶、香料、健康食品、有机谷麦。没有肉,没有奶酪,没有切肉冷盘,没有面包,没有马铃薯。只有切段的荷兰芹和红红萝卜。

浴室里,推开药品柜的推门,他找到香皂、精油、香水、古龙水、乳液、油膏、爽身粉、除臭剂、各式喷雾。一瓶阿司匹林。一瓶几乎全满的药片,他认出是利眠宁。一包他认不出是什么的药片。一瓶维他命B12。刮胡用品。他用戴手套的指尖关上推门。卫生纸是否有香味?有,他瞥一眼手表。过了十分钟左右。

他再一次回到屋门口,尽量放轻脚步,以免楼下住户听见脚步声,纳闷这时间布兰克公寓里怎会有人在。

他打开头上的灯,打开玄关橱柜的门。

架子上层:六只盖上的帽盒,一顶黑色皮草的冬季州警式帽。

挂衣物的横杆:两件大衣;三件轻便大衣;两件防水风衣;一件长及大腿的军用帆布外套,橄榄绿,内衬羊毛,附有帽兜;一件毛皮滚边的及腰夹克;两件尼龙薄夹克。

地上:一个卷起捆好的睡袋,一双粗纹鞋底的厚重登山靴,一组钢冰爪,一只帆布背包,一条军用皮带,一卷尼龙绳,还有……

一把冰斧。

它就在那里。就这么容易。一把冰斧。狄雷尼瞪着它,没有兴高采烈的感觉。也许感到满意,但仅仅如此。

他瞪着它将近一分钟,不是怀疑自己的眼睛,而是要记住它的确切位置。握柄朝下而立,顶端靠在角落两墙之间,握柄底端的皮绳套朝右弯曲,然后盘回,。

队长伸手进橱,隔着手套拿起它,仔细检视。“西德制”。跟户外生活卖的很像。他嗅嗅顶端,上了油的钢味。握柄处被汗渍染成深色,他拿出一把撬锁工具,轻轻把包裹钢柄的皮革稍微掀起一点点。皮革底下没有污渍,不过他本来也不预期会有。

他站在那里握着冰斧,不想放下。但它别无他话可以告诉他,他怀疑它也不能多告诉鉴识人员什么。他尽可能小心将它放回,照原本的角度靠在墙角,皮绳套摆成绕圈形状。他关上橱门,看表。十五分钟。

客厅地板是西洋棋盘图案。十八吋见方的黑白磁砖交替排列。地上散放着六条色彩鲜艳、设计现代的小毡毯,他猜是来自北欧。他掀起每一张毡毯看看底下,不预期发现任何东西,也确实没发现。

他浪费了几分钟瞪着那面长长的镜墙,看映影随自己走动而跳跃闪动。他想搜遍每一面镜后,但知道这样花太长时间,而且他绝不可能丝毫不差地恢复它们原来的排列。于是他改而转身面对窗旁一张书桌,那桌像只铬钢与玻璃组成的纤细优雅蜘蛛,只有中央一个抽屉,左边一个又长又高的档案抽屉。

上层抽屉整齐得惊人,用白色塑料分格:回形针(两种尺寸)、削尖的铅笔、邮票、胶带座、剪刀、尺、拆信刀、放大镜——全都成套。狄雷尼印象深刻。不羡慕,但印象深刻。

抽屉里有三份文件。一份是户外生活的冬季目录;队长露出没有笑意的微笑。后面角落显然是薪资支票的一半,列出税额、劳保费、医药费等等扣除额。狄雷尼戴上眼镜看了看,据他计算,布兰克年薪约五万五千元。可真不错。

第三份是一个拆开的牛皮纸封套,从一处名为“医学检验机构”的地方寄给丹尼尔·G·布兰克先生。布兰克六个月前显然做过详尽的全身健康检查。他小时候得过一般小病,但唯一的手术纪录是九岁那年切除扁桃腺。他的血压比正常值略低,左耳听力有百分之二十受损,但除此之外,以这个年纪的男人而言,他的健康状况似乎极佳。

狄雷尼放回这份文件,然后想起一件事,又拿出来,在随身笔记本里抄下布兰克的血型。

又长又高的档案抽屉里只有一样东西:一个金属档案盒。狄雷尼取出它放在桌上,加以检视。灰色钢质,上方锁住,前方有白色塑料把手,约长十二吋,宽八吋,高四吋。他实在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买这种盒子装贵重物品。这种盒子确实可以防火,但职业小偷根本不会浪费时间破坏锁或撬锁,只消提着塑料把手轻松拎走整个盒子,或跟其他战利品一起塞进枕头套即可。

狄雷尼细看那锁。最多五分钟,但值得吗?里面八成是支票簿、存折、也许一些现金、公寓租约、护照、一些没有贵重到需要放进银行保险箱的文件。他相信布兰克一定有个银行保险箱。他是那种人。他将档案盒收回书桌,关妥抽屉,稍后如果有时间再回来处理它。他瞥一眼手表:将近二十五分钟了。

他走向卧室,但在一座乌木加铝材的小酒橱前停步,忍不住打开酒橱的双扇门。一边是成套杯组:巴卡拉水晶制品,非常漂亮。韩德利是怎么问的来着?布兰克的钱用来干嘛?现在可以告诉韩德利了:他买巴卡拉水晶制品。

橱里酒种的组合很奇妙:一瓶琴酒,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一瓶裸麦威士忌,一瓶波本威士忌,一瓶兰姆酒。以及至少一打各式白兰地与露酒。愈来愈奇妙了一个成年男子要一瓶名叫“爱情之花”的墨色利口酒干什么?

好的搜索是有一套技术的,有些警探就是比较擅长,这是一项特殊技巧。狄雷尼知道自己擅长搜索,但也知道有更厉害的人。有位老资格警探——队长想他现在八成已经退休——一小时内可以搜遍一栋六房的屋子,找到他要找的那枚注销邮票、或一只耳环、或装着禁药的玻璃纸封套。不管你藏任何东西,就是不可能绝对确定别人永远找不到。只要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人力,任何东西都可以从任何地方找出来。吞下一颗金属囊?把微软片塞进屁股?把微型文件放进磨掉的牙齿,然后镶上假牙?在皮肤上剌青,然后让毛发长起遮住?休想。任何东西都能找得到。

但那些方式稀少又罕见,大部分有东西——文件,钱,证据,毒品——要藏的人,都藏在自己家里:容易检查是否稳妥,紧急时容易迅速摧毁,需要时容易取得。

但善于搜索的警察都知道,在自己家里藏东西的方式大多可分为两种倾向:一种理性,一种情绪。理性的倾向是,如果你过的生活还算正常,就会有访客,有朋友邻居来访,有时不见得事先通知。所以你不会把秘密藏在玄关、客厅或饭厅,这些地方很多时候都有其他人在,藏起的东西可能会意外被喝醉、或好奇的客人翻出或发现。所以你选择浴室或卧室,这两个房间是全家毫无疑问属于你的地方。

选择浴室或卧室的情绪因素是:这些是私密的房间。你在这里赤裸,在这里睡觉、洗澡、执行生理功能,它们是你的“秘密空间”。除了这些地方,还能把秘密的、只对你而言有极大价值的、不能与人分享的东西藏在哪里?

狄雷尼立刻进入浴室,移开马桶水箱盖。这招数很老套,但不时仍有人用。水箱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他饶富兴味地注意到——一朵塑料雏菊和一块除臭剂,让丹尼尔·布兰克的马桶保持芬芳洁净。美得很。

他迅速敲过壁砖,掀起地上有簇饰的踩脚垫看看底下,仔细检查药品柜,用笔形手电筒将浴帘杆整根敲一遍。全都空空如也。他要找什么?他知道,但不肯对自己承认。现在还不肯。他只是四处察看。

进卧室。再度掀起地毡。钻进床下扭动半天,检查弹簧。一手小心深入弹簧和床垫之间,探进枕头下,然后床恢复紧绷平整。百叶窗里什么也没有。灯座?没有。墙上两幅镶框的法国海报,后面也什么都没有,海报纸看来完好无缺。这下只剩占一面墙的衣橱和淡色丹麦木材的两座五斗柜。他看看表,快四十分钟了。现在他在出汗。他没脱帽子大衣,拿出口袋的东西也都立刻收回去。

他先试衣橱。两扇装了铰炼、百叶窗式的宽大橱门可以整个折起,于是他折起门,惊愕瞪着橱内。他自己是个爱整洁的人,但跟丹尼尔·布兰克比起来简直邋遢。狄雷尼喜欢自己的衣物轻轻折迭,整齐堆起,折迭侧朝外,最新洗的放在最底下。但布兰克衣橱里的景象,简直——简直机械化!

最上面的架子占据衣橱整层,放着各种布巾:床单、枕头套、沙滩毛巾、浴巾、浴室踩脚垫、手巾、擦碗巾、洗碗巾、餐巾、桌布、床包、床垫保洁垫,还有一迭厚重的东西,狄雷尼只能猜想其功能,也许是长期不在家时用来遮盖家具的防尘罩。

但这片景象之所以惊人,是因为每迭东西都排列得一丝不苟。是清洁妇有军队习性,还是布兰克自己一迭一迭调整位置,把每一迭全排得整整齐齐,彷佛挂在一条在线?还有颜色!这里没有白床单白枕头套,没有暗淡的毛巾和洗碗巾,全是鲜艳耀眼的颜色,花朵图案,抽象图形,令人看得眼花撩乱。要怎么把这片放恣暄丽跟客厅的黑白无菌色调,跟建筑风格的家具凑在一起?

衣橱两侧地上摆满一排排鞋。左边是夏季鞋——白色,球鞋,多色——每双都插着鞋撑,装进透明塑料袋。另一边是冬季鞋,也插着鞋撑,但没有装袋,几乎清一色全黑,大部分是不用系带的休间鞋款,两双有扣环的古驰,三双靴,其中一双及膝。

横杆上的衣服也一样,左边是夏装,右边是冬装。夏季西装套着透明塑料套,挂着木头衣架,长裤以衣夹夹住裤脚挂起。没套塑料套的冬季西装几乎全是黑色或深蓝。一件麂皮运动夹克,一件格子夹克,一件含蓄的犬齿花纹夹克。四条休间裤:两条灰色法兰绒,一条格子,一条暗绿麂皮。两件丝绸睡袍,一件是禽鸟图案,一件是紫色兰花。

揪雷尼尽可能善用短短的时间,摸索一迭迭布巾之间和底下,鞋跟朝下摇晃鞋子,用双掌夹压保护夏季西装的塑料袋底部。他走进客厅,从墙上挂钩取下一面金属小镜,伸长手臂,运用镜子和笔形手电筒探看顶层迭迭布巾后方。他承认这番搜索很简略,但总比没有好。他的成果也是如此——什么都没有。他把镜子挂回墙上,仔细调整位置。

现在只剩两座五斗柜。这两座是成套的一对,各有三个大抽屉和顶层左右两个小抽屉。他看看表,现在已经过了大约四十六分钟。他答应立普斯基只花一小时,不会更多。

他从靠近卧室窗的那座五斗柜动手,打开的第一个顶层小抽屉全是首饰,散放或收在小皮匣里:领带扣、袖扣、饰钉、领带别针,几样他一眼看去无法了解的东西:比方一条金环腰带,一条金环表带,三条显然很昂贵的姓名手环,两条阳刚的粗项链,七枚戒指,一颗手工打造的金心配上细炼。他谨慎地摸过每样东西底下。

另一个顶层小抽屉放的是手帕,他多久没见过洗得滑如丝绸的爱尔兰亚麻布了?底下什么也没有。

第一个大抽屉:袜子,至少五十双,从黑丝料正式袜到及膝的多色菱纹针织袜。什么也没有。

第二及第三个大抽屉:衬衫。第二个抽屉放的显然是上班穿的衬衫:白色,浅蓝色,剪裁保守。第三个抽屉是运动衬衫,颜色较大胆,有花纹,有针织,有人造纤维。他再次仔细伸手探进整齐堆栈的衬衫之间和底下,裹着丝手套的手指滑过某样平滑的东西。他将之抽出。

这是,或说原先是,丹尼尔·布兰克的八乘十吋光面裸照。不是近照。照片中的他看来比较年轻,头发比较茂密,双手按臀站在那里,对着相机笑。狄雷尼看见他有一副美丽的身体。不是英俊,不是粗犷,不是特别肌肉纠结,而是美丽:宽肩,窄腰,好看的手臂。他的腿如何则无法判断,因为照片在接近阴毛的地方被截断,不知是用剪刀剪还是用剃刀或刀子割。布兰克站在那里朝狄雷尼微笑,双手按臀,老二和卵蛋切除不见。队长小心把残缺的照片放回针织运动衬衫下。

现在他走向第二座五斗柜,相信一定找不到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想多了解这人一点。目前观察到的已经够他深思好几个星期,但也许还有其他东西。

第二座五斗柜的上层小抽屉之一放的是丝巾:大部分是印花薄软绸的领巾式领带,方形领巾,一条正式的白丝巾,几条有花纹的手帕。另一个小抽屉放的是杂物:两顶可折迭的亚麻海滩帽,两副太阳眼镜。一瓶装在塑料袋里的防晒乳液,一管“覆盖一切”防晒霜,以及若干班机时刻表,目的地包括佛罗里达、西印度群岛、英国、巴西、瑞士、法国、意大利、瑞典——全用橡皮筋扎起。

第一个大抽屉是内衣。狄雷尼看着内容物,奇怪地有些感动,以前他搜索陌生人的公寓时也有过这种感觉:秘密的亲昵。他记得有次坐在警局里的集合厅,跟另两名警探一起放松、闲聊、讲述自己碰过的案子和经验,一名警探说到最近去搜一个被顾客活活打死的妓女的住处。

“我的天,”那警探说,“我摸遍她所有的内衣裤和一堆花边玩意儿,她的吊袜带,那种别在餐巾上的东西,还有她的蓝色小娃娃睡衣,那整个味道啊,我他妈的差点就射在裤子里了。”

另两人大笑,但了解他的意思。不只因为她生前是妓女,有着闻起来性感的蕾丝内衣,而是那种秘密的分享,像神一样进入另一个人的生活——不被看见,不被怀疑,全知地穿透一个人。

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此刻的感觉便有些类似这样,瞪着布兰克堆排得一丝不苟的一迭迭三角裤、比基尼内裤、短裤、紧身内裤、颜色娇艳得他不敢相信除了女性内衣店外还有哪里卖的轻薄短小衣物。但他仍不动声色一一翻过,然后往每迭底下摸,然后仔仔细细将一切物归原位,如此继续下去。

第二个大抽屉是睡衣:尼龙、棉、法兰绒的上衣和长裤,腰间束带的及膝男用睡衣,甚至还有一件鲜红色的衬衫式长睡衣。

最底下的抽屉是泳衣——一个男人一辈子也穿不了这么多:从小之又小的比基尼到冲浪长泳裤。三条丁字裤,其中一条不比眼罩大。另外还出人意料地放着六双冬季手套:黑色薄皮革,羊毛衬里的粗牛皮,鲜黄麂皮,指节处有黑色绣纹的灰色正式手套,等等。东西之间和之下都什么也没有。

狄雷尼关上最后这个抽屉,深吸一口气,再度看表。还剩五分钟。他或许可以多拖一两分钟,但不能更多,否则一定会听到惊吓的查尔斯·立普斯基慌乱地按三下对讲机。

他可以打开客厅书桌里的那个文件箱。他可以看看厨房底层橱柜。他可以试好几样事情。单凭一时冲动,他趴下,双掌双膝着地,摸摸一座五斗柜底层抽屉的底下。什么也没有。他爬过去摸另一座五斗柜底下。也没有,但在他摸的时候,木板稍稍往上翘起。

这可很令人惊讶。以这两座看来昂贵又优雅的五斗柜而言,底层抽屉下应该是实心木头,每一层上下抽屉之间再隔以扁扁一片木板。他记得这叫做“防尘盖板”,好的家具都有,便宜五斗柜的上下层抽屉之间则没有横向隔板。

他站起身,拍掉大衣、膝盖、裤脚上的地毯线头。有线头没错:他小心拈起,放进背心口袋。然后他随手打开几个五斗柜抽屉。没错:抽屉之间没有木板分隔,而只是一个迭一个。唔,只需一分钟……

他拉出一座五斗柜的第一个大抽屉,伸手进去摸上面两个小抽屉的底部。没东西。他关上第一个大抽屉,打开第二个大抽屉,手指摸过第一个大抽屉底面。没东西。他继续这样摸下去。只需要几秒钟。什么也没有的几秒钟。

轮到第二座五斗柜。关上装着布兰克令人难以置信的内衣裤的抽屉,打开装睡衣的抽屉,伸手摸上层抽屉的底面。他停下动作。缩回手,裹着丝质手套的指尖在大衣上抹一抹,再度伸进去,谨慎地摸。这里有东西。

“上帝啊,拜托你。”他说道。

他无比谨慎地慢慢关上睡衣抽屉,将上面的内衣抽屉一半拉出五斗柜。为了防止留下抽屉轨道上的木屑、锯屑、污痕、任何东西,他脱下大衣放在丹尼尔·布兰克床上,内衬面朝上,然后小心将内衣抽屉完全取出五斗柜,轻轻放在大衣上,现在他不看表了。管查尔斯·立普斯基去死。

他拿出一迭迭内裤,完全按照原先堆放顺序放在床的另一侧。横四迭,直两迭,稍后会完全依此顺序放回抽屉。抽屉清空后,他慢慢把它翻过来,放在敞开的大衣上。瞪着那只贴在底部的信封,他能理解布兰克的思路:如果胶带干了,信封掉落,也只会掉进下层抽屉。

他轻轻用指尖按按信封,内容物比纸硬,还有某样硬梆梆的东西,也许是皮革、木头或金属。信封四边以胶带贴在木抽屉底部。他再度戴上眼镜,弯身,拿出一把撬锁工具,轻轻拨探信封四角、胶带没有完全交迭封死的地方。

如果可能,他想避免完全剥下四条胶带。他终于满意地决定从信封上端着手,用撬锁工具掀起上面那条胶带的一小角,然后改用镊子,慢慢地、慢慢地,无比谨慎地,从木抽屉底部揭起胶带,小心不把胶带撕离信封的纸面。黏黏的胶带与粗糙木头表面分离,他尽量把它卷起,不撕破或折到。他朦胧听见对讲机三声尖响,但动作丝毫未停。去他的立普斯基,让他为那五十块流点汗吧。

上端胶带终于剥离,他换回细薄如手术刀的撬锁工具。他就知道信封没有封口,他就知道!唔,这不只是运气或本能。布兰克有什么理由封起信封?他一定会想得意地把玩战利品,并且继续添加。

狄雷尼轻轻钩出信封封口,掀起,倾身向前嗅嗅打开的信封。一抹玫瑰香味。他再换回镊子,小心抽出内容物,依照先前放进信封的顺序排在大衣衬里上:法兰克·隆巴德的驾照。伯纳·吉尔伯特的识别证。寇普警探的警徽和证件。还有四片枯萎的玫瑰花瓣,来自别艾伯特·费恩博钮孔的花。狄雷尼用镊子夹着它们翻来覆去地看,然后放下,走向窗口,双手插进口袋,瞪着窗外。

今天真是美丽的一天,晴朗清澈。大家都说今年冬天不会太冷,他希望如此,他已经受够了雪、雪泥、暴风雪、吹得垃圾乱飞的阵风——诸如此类乱七八糟的东西。退休后,他和芭芭拉会搬到某个温暖安静的地方。不要佛罗里达,他并没那么喜欢热天,但也许到卡罗莱纳之类的地方。他可以去钓鱼。他这辈子从没钓过鱼,但可以学。芭芭拉可以有个象样的花园,她一定会很喜欢。

该死,不是因为这几件命案!他见过多不胜数的命案结果。用枪,用刀,勒毙,殴击,溺毙,踩踏致死——任何方式,你说得出的他都见过。他也处理过尸体遭到洗劫的杀人案:钱被拿走,手指被砍断以取下戒指,项链从死者颈间扯下,连鞋子都被拿走,有一件案子死者的金牙还被拔掉。

他回到放在大衣上的那些东西。这是最糟的一次。他说不上来为什么,但这种做法如此猥亵恶劣,令他不确定自己想活下去,想身为人类的一员。这样侮辱死者,不是为了报复、匮缺或贪婪,而是为了——为了什么?留下纪念品?战利品?头皮(译注;若干原始部落交战时惯剥敌人头皮为战利品,故此处有此一言)?这其中有种无神欺天的意味,某种他无法忍受的东西。他不知道,实在不知道,至少现在不知道,但他会想一想。

他迅速清理。镊子将所有东西放回信封,完全按照先前装进去的顺序。上端胶带再度贴回木抽屉底,黏住。抽屉翻回正面,内衣按原来顺序整齐堆栈。抽屉塞回五斗柜。他检视大衣衬里,有一些抽屉轨道留下的木粉。他进入浴室,拿两张卫生纸在洗手台弄湿,回到卧室,将大衣衬里吸拭干净,再回浴室把用过的卫生纸丢进马桶。但冲水前,他又拿两张卫生纸擦干洗手台,然后这两张也丢进马桶,一并冲掉。他讽剌地想——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他若当凶手一定很在行。

他迅速巡视检查公寓一圈。一切干净。他来到前门,一手已经按上门把,突然想起一件事,走回厨房,打开下层橱柜。塑料桶,清洁剂,杀蟑剂,地板蜡,家具光亮剂。还有,他先前希望找到的,一小罐淡机油。

他从挂在厨房墙上的一卷纸巾撕下一张。这人会不会连卫生纸剩下几张、纸巾剩下几格都算得清清楚楚?就算是,狄当尼也一点都不会意外。但他还是拿纸巾吸饱机油,折起,放进大衣口袋内的其中一只羊毛衬里手套。机油罐放回原位。

然后回到屋门前,开锁,迅速瞥一眼外面空无一人的走廊。他走出来,锁门,试转三下门把,确定门确实锁上。他走向电梯,脱下黑丝手套塞进衣服内袋,按“下楼”钮,等待时顺便从皮夹抽出三张十元钞票,折得小小包住钥匙,握在右手。

电梯里另有六人,礼貌退后让他进门。他慢慢朝后方移动。电梯内放着轻声音乐。到了大厅,他让其他人先出去,然后走出,环顾四周找立普斯基,终于看到他在门外扶一名老妇上出租车。队长耐心等着立普斯基走回大厅,立普斯基看到他,神色活像快要昏倒。狄雷尼微笑上前伸出右手,钥匙和钱转手,感觉到立普斯基掌心汗湿。

狄雷尼点点头,仍带着微笑,走出大厅,走下车道,走回家,脑中想着一个奇特的念头:他调到巡查部是个错误。他并不想要行政经验。他不想当市警局长。这才是他最擅长的,也是他最喜欢的。

他从家里打电话给索森。现在不是顾虑电话被窃听的时候,就算真有这回事。但索森十五分钟都没回电,于是狄雷尼打到他办公室。副督察正在“开会”,不能被打扰。

“就去打扰他。”狄雷尼说得尖锐。“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有紧急事件。”

他等了一阵,然后:

“我的老天爷,艾德华,有什么事这么——”

“我得见你。马上。”

“不可能。你不知道现在这里发生了什么事。闹得天翻地覆,摊牌时刻到了。”

狄雷尼没问“摊”什么“牌”。他不感兴趣,“我得见你。”他重复。

索森沉默一分钟,然后说:“可不可以等到六点?七点要跟局长再开一次会,但我六点可以见你。可不可以等到那时候?”

狄雷尼想了想。“好吧。六点。哪里?”

“上城。七点的会在市长官邸。最好六点到我家。”

“我会到。”

他按话筒挂架切断电话,紧接着又拨给山佛·佛格森医师。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

“太疏忽、太疏忽、太疏忽了。”佛格森语调悲伤。“你已经好几个星期没打电话找我说‘还有两件事’了。你该不是生我的气吧,艾德华?”

“不是,”狄雷尼大笑,“我没有生你的气。”

“你进展如何?”

“还可以。我读了你对费恩博命案的初步报告,但没看到最后的验尸报告。”

“今天刚写完。跟往常一样,没什么新鲜的。”

“初步报告说,人行道上的血迹不符合被害者的血型。”

“正确。”

“那是什么血型?”

“你居然问我?艾德华,你不行了哦。我以为你会告诉我才对。”

“等一下。”狄雷尼从外套内口袋取出随身笔记本。“好吧,我就告诉你。AB型,Rh阴性。”

对方迅速倒抽一口气。“艾德华,你真的有进展了,是不是?没错,就是AB型,Rh阴性。很罕见的血型。那人是谁?”

“一个朋友。”狄雷尼没腔没调地说。“一个亲近的朋友。”

“唔,逮他的时候弄得干净一点,好吧?”法医说。“我已经对敲碎的头骨感到厌烦了。一枪穿心倒是不错。”

“太便宜他了。”狄雷尼说得凶狠。

一阵沉默。最后:“艾德华,你没有失去冷静吧?”佛格森问,语调关切。

“我这辈子从没这么冷过。”

“很好。”

“还有一件事……”

“这下我就知道你还正常了。”

“我会寄给你一份淡机油的样本,跟我以前给你的那个牌子不一样。你能不能试着跟费恩博的伤口组织做比对?”

“我会试。听起来你已经接近了,艾德华。”

“是的。谢谢你,医生。”

他看看表。见索森之前还有将近两小时要打发。他坐在书桌前,戴上眼镜,拿起铅笔,把拍纸簿拉到面前,正开始写“报告——”却又停笔,仔细思考。用自己的笔迹写下这番非法私闯民宅的纪录,可是明智之举?他推开拍纸簿和铅笔,起身开始绕房踱步,双手插在后裤袋。

如果,为了某个目前尚无法预见的理由,必须开庭审理或宣誓作证,将会是立普斯基和他各执一词。立普斯基只能发誓自己交出了钥匙。他并没有看见狄雷尼进入布兰克的公寓,不能诚实地这样发誓,只能说他把钥匙交给狄雷尼,推想他会去搜索公寓。但推想没有价值。不过,队长决定,他还是不要写下搜索过程的报告,至少此刻不要。他继续踱步。

他判定,问题——最本质的问题——不在于如何拿下布兰克。这得等六点见过索森之后再决定。本质的问题在于布兰克本身,他是谁,他是什么,他可能做出什么。

那间公寓是道谜题,展现出一个难以解读的人格的二分法(队长很熟悉这词)。其中有难以置信的秩序,几乎疯狂的整洁,还有超现代的装潢,黑与白,钢铁与皮革,没有温暖,没有柔软,四周没有个人的“味道”。

然后却又有五彩缤纷的布巾,豪华的个人物品,大量的丝绸和柔软织品,女性内衣,香水、精油、芬芳乳霜、首饰。那张残缺的裸照。以及,最重要的是,那些镜子。到处都是镜子。

他走向档案柜,翻看丹尼尔·G·布兰克的档案,抽出与奥图·摩根索晤谈后写的那份厚厚报告。狄雷尼站在书桌旁翻页,直到找到要找的那一段,那时摩根索讨论完起因,谈起动机,以及大量杀人犯如何正当化自己的行动。队长当时写下简短跳跃的笔记:

“繁复的合理化解释。没有罪恶感。杀人是必要……

“1、为混乱加诸秩序。无法忍受失序或不可预测的事物。需要机构的规则:监狱、军队等。得到平静,因为在完全有秩序的世界里不需负责。

“2、涂鸦艺术家。以杀人留名。我存在!对世界宣言。

“3、疏离感。无法与任何人产生连结。无法感受。想接近另一个人。去爱?透过爱,接触全人类及存在之秘,上帝?因为(年幼时?〉得不到情绪、感受及爱。除了杀人,无法找到(感受)狂喜。”

狄雷尼再读一次这段笔记,回想起摩根索医师警告过,多重杀人犯没有一清二楚的分类。种种起因相互重迭,动机亦然。这些人杀人并非只因贪楚、色欲或报复,他们是一团错综复杂的情结,无法自行分辨真实和幻想之间的界线。仅是一团盘旋的热,不比火焰更有轮廓,如血般流动没有固定形状。

他收起笔记,并未更接近丹的心灵。丹这个人一——他突然停下。丹?现在他把那人想做“丹”了?不是布兰克,或丹尼尔·G·布兰克,而是丹。好吧,他就把他叫做“丹”。“一个朋友。”他先前这样告诉佛格森医师。“一个亲近的朋友。”他闻过他的肥皂,动过他的内裤,摸过他的丝袍,听过他的声音,看过他的裸照。发现了他的秘密。

丹这个人的困难之处,了解丹这个人的困难之处,在于他先前问过芭芭拉的那个问题:是否可能用理性方式解决不理性的问题?他没有答案。还没有。他瞥一眼手表,匆匆掏出口袋里的笔型手电筒、黑丝手套、撬锁工具包,拿一张铝箔纸包起那团吸饱油的纸巾,放进写好山佛·佛格森医师姓名地址的信封,在前往索森副督察家的路上寄出。

很怪:在索森家那栋赤褐砂石建筑外的人行道上,他就闻到雪茄味。他走上门阶,味道更浓,不禁希望凯伦不在家或者在楼上卧室:她最讨厌雪茄了。

他按门铃。又按,再按,索森终于拉开门。“抱歉,艾德华。屋里太吵。”

他注意到索森压力很大。“海军上将”仍撑持得住,但那头细致银发没梳,蓝眼暗淡满是血丝,脸上有狄雷尼从不看见过的皱纹,而且动作突兀不稳。

客厅门关着,但队长听见气愤的大嗓门话声。他看见走道椅子上丢着一堆外套,至少有一打。便服和制服,普通帽子和警帽。一根手杖。一把伞。空气又热又烟雾弥漫——刺鼻的雪茄味。索森没请他脱帽脱外套。

“进来。”他命令。

他带狄雷尼走过短短走道到饭厅,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厚重的橡木餐桌上一盏第凡内台灯。索森关上门,但队长仍能听见那些人声,闻到刺鼻的雪茄。

“什么事?”索森质问。

狄雷尼看着他。他可以原谅这种语气:这人显然累坏了。有事正在发生,大事。

“伊伐,”他温和说道——这辈子他只直呼过副督察的名两三次——“我找到他了。”

索森看着他,没反应过来。

“找到他了?”

狄雷尼没回答。索森瞪着他,突然醒悟。

“老天爷啊。”他呻吟。“竟然是现在。此时此刻。天啊。完全没疑问?”

“没。没有疑问。绝对是他。”

索森深吸一口气。

“别——”他开口又停,朝队长微弱一笑。“恭喜,艾德华。”

狄雷尼什么也没说。

“别走开。拜托。我要强森和柯林斯基一起听。我马上回来。”

队长耐心等待,仍然站着,手指摸过打蜡的餐桌表面。伤痕累累的陈年橡木。木头有一种特别质感,在钢、铬钢、铝、塑料身上都找不到。他判定,这是因为木材曾经活过。这就是答案。木材曾经是小苗,小枝,树干,充满淌动的汁液,回应四季,成长。树最后被砍下。成板,加工,砂纸打磨,抛光。但那股生命感仍在,你感觉得出来。

强森督察看来跟索森一样心烦意乱,黑色脸孔流着汗,而且狄雷尼注意到他双手插在裤子口袋:这么做是为了掩饰颤抖。但贺曼·柯林斯基副市长仍然面无表情,粗矮的身躯稳定,聪明的深色眼睛轮番看向三人。

四个人围着餐桌而立,没人建议坐下。狄雷尼仍能听见外面的大声交谈,仍能闻到粗砺的雪茄烟味。

“艾德华?”索森低声说。

狄雷尼看看另两人,然后直接朝柯林斯基发话。

“我找到了杀死法兰克·隆巴德、伯纳·吉尔伯特、寇普警探以及艾伯特·费恩博的凶手。”他说,一字字缓慢清晰。“毫无错误的可能。我知道那人犯下了这四件命案。”

沉默。狄雷尼眼神从柯林斯基移向强森,再移向索森。

“老天爷啊。”强森说。“这下惨了。”

“毫无错误的可能?”柯林斯基覆述。

“没有,长官。完全没有。”

“能抓吗,艾德华?”索森问。“现在?”

“没用。他一小时就能出来。”

“带着他团团转呢?”强森哑声问。

狄雷尼:“何必?只是浪费时间。他最后还是能溜掉。”

索森:“搜索令?”

狄雷尼:“就算偏心的法官也不会签发。”

强森:“有没有什么可以给检察官的东西。”

狄雷尼:“什么也没。”

索森:“丢进牢里他会不会冒汗?”

狄雷尼:“不会。”

强森:“私闽?”

狄雷尼:“你说呢?”

索森:“你没拿?”

狄雷尼:“不然还能怎么办?”

索森:“但是东西在那里?”

狄雷尼:“三小时前,现在可能已经没了。”

强森:“有证人目击私闯吗?”

狄雷尼:“只有推想。”

索森:“那我们什么都没有?”

狄雷尼:“现在没有。”

强森:“但你能揪住他?”

狄雷尼(惊愕):“当然。到头来。”

这段快速交谈中,贺曼·柯林斯基副市长只静听而没打岔,现在他抬起一手,三人沉默。他小心点起一根随手拿进饭应的冷雪茄。

“各位,”他静静说道,“我明白我只是个穷波兰人,离华沙贫民区只隔一代,但我确实以为我已经掌握了英语和美国惯用词汇。不过各位,如果你们能告诉我你们刚才到底他妈的在讲什么,我会非常感激。”

这时他们笑起来,打破了僵硬的气氛——狄雷尼明白,这正是柯林斯基的用意。队长转向索森。

“让我用我的方式讲?”

索森点头。

“长官,”队长直接向副市长发话,:“我会把我能说的告诉你。有些事我不会讲,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我不在乎。但我不认为你和这两位得知可能入罪的事是明智之举。你明白吗?”

柯林斯基抽着雪茄,点头,深色眼睛变得更深了,盯着狄雷尼的眼神显出好奇的兴趣。

“我知道犯下这几件命案的人是谁。”队长说,“我看到了证据,无可辩驳的确凿证据。这点你只能先相信我的话。这人的公寓里有证据,或者说三小时前有证据。但证据的性质使我们没有正当理由抓人——也就是逮捕。为什么?因为证据在他公寓,在他家里。我怎能宣誓作证自己看到什么?法律上,我什么都没看到。就算有同情我们立场的法官签发搜索令,然后呢?在那人在家时去?他可以拖延得够久,足以摧毁证据。然后怎么办?以某项罪名逮捕他——什么罪名?然后冒着被告非法拘留的险?何必?带着他团团转?这可能是你听不懂的我们警察的黑话,意思是抓起嫌犯,关进分局拘留室,试着让他冒汗——也就是逼他开口。他打电话找律师——我们必须让他这么做——律师弄到释放文件,但等到律师拿着文件出现,我们已经把他移到另一个分局的拘留室,没人知道在哪。等到律师查出来,我们已经又把他移走了。这就是‘带着他团团转’。这是一套老招数,现在很少用,当年警察需要把重要证人留在牢里、或者需要再一天或两天或三天才能揪住嫌犯时会这么做。对这人没用,让他冒汗也没用。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就是知道。他不会开口?他何必开口?他一年赚五万五,是城里一家大公司的重要主管,不是吸了满鼻子禁药的街头皮条客。我们不能对他施压。他没有前科。他有好律师,有朋友,有头有脸。现在懂了吗?”

“是的……”柯林斯基慢慢说。“现在我懂了。谢谢你,队长。”

“一年五万五?”强森难以置信地说。“我的老天爷啊!”

“有个问题?”副市长说。“强森督察问你能不能揪住他,你说能。你打算怎么做?”

“我不知道。”狄雷尼承认。“我还没彻底想过。今晚我来这里不是这个原因。”

“那你为什么来?”

“这个疯子又快再度杀人了,我推算应该会在圣诞节和元旦之间的那个星期,但可能更早。我不能冒这个险。”

怪的是,没人问他怎么估计凶手的时间表。他们就是相信他。

“因此,”狄雷尼继续说,“我今晚来这里要求三名便衣警探,加上一辆没标示的警车配另两人,今晚开始监视这家伙。要是不能给我监视的人力,我就得把手上的东西丢给布罗顿,让他邀功,自己认栽。之前我能给他的只有一条线索,现在我已经找到他梦寐以求的那个人。”

他的要求来得如此忽然、如此突兀,三人吓了一跳,面面相觑。外面的声响和气味,客厅里的交谈、争执、雪茄烟,似乎侵入了这个安静的地方,将他们团团包围。

“现在。”索森苦涩地说。“非今晚不可。”

“你做得到。”狄雷尼冷硬说道,盯着副督察。“我他妈的才不在乎你从哪里弄到人,就算从史戴顿岛弄来也行。这家伙必须监视,今晚,每晚,直到我想出该如何逮住他。”

餐厅一片沉默,四人站着,只有狄雷尼看着索森,另三人低头垂眼,什么也不看。

过了一分钟,五分钟,还是十分钟?队长不知道。柯林斯基副市长终于深深叹口气,抬头看着索森和强森。

“两位可以回避一下吗?”他温和问道。“我想私下跟狄雷尼队长谈谈。只要几分钟就好。可不可以麻烦两位在外面等?”

两人无言,一前一后走出,强森关上门。

柯林斯基看着狄雷尼,微笑。“我们坐下吧?”他问。“我觉得我们好像站太久了。”

狄雷尼点头,两人各据一张有厚垫的安乐椅,隔着橡木餐桌对坐。

“你不抽雪茄吧?”柯林斯基问。

“现在不抽了,哦,偶尔还是会。但不常抽。”

“肮脏的习惯。”柯林斯基点头。“但所有令人享受的习惯都是肮脏的。我查过你的纪录。‘铁卵蛋’,是吗?”

“是的。”

“我年轻时,人家都叫我‘空脑袋’。”

狄雷尼微笑。

“纪录优秀。”柯林斯基说。“受过几次表扬?”

“我不知道。”

“是多得算不过来。二次大战期间你在军队。当宪兵。”

“是的。”

“是的。告诉我,队长:你是否认为军队——陆军、海军、空军——最上层应该由平民权威控制——例如总统,国防部长,诸如此类?”

“当然。”

“你是否相信纽约市警局也应该,本质上,由平民控制?也就是说,市警局长,最高阶的警官,应该由市长——平民政客——指派?”

“是的——我想我是这样相信。”狄雷尼慢慢说道。“我跟其他警察一样,不喜欢平民插手干预局里的事。但我同意市警局应该受到相当程度的平民权威控制,不能完全自治。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该有某种型态的平民控制。”

柯林斯基露出解嘲的微笑。“这世上好多决定都是这么回事。”他点头。“两害相权取其轻。索森和强森告诉我你是个不管政治的人,也就是说,你对局里的政治、内斗、小团体、个性冲突兴趣缺缺。是这样吗?”

“是的。”

“你只想安安静静做好自己的工作?”

“对。”

副市长再度点头。“我们欠你一个解释。”他说。“这不会是完整的解释,因为有些事你不需要知道。何况时间不多,我们七点前必须到市长官邸。那么……

“三年前,市长的‘心腹圈子’出现严重的安全疏失。这‘心腹圈子’是个非正式的团体,大约十二人——包括市长的个人密友、顾问、各媒体专家、竞选活动赞助人、工会领袖等等,提供他建议和主意。他们每月聚会一次,若有需要也会加开聚会。唔,这团体里有人泄密。报纸得知了他们不该知道的传言,有些人从还在讨论阶段、尚未公开宣布的计划中牟利。这问题被丢给我:内部安全是我的职责之一。找出泄密的人并不难——他的名字对你不重要。”

“你怎么做到的?”狄雷尼间。“我只对你用的技术有兴趣。”

“最明显的方式。”柯林斯基耸肩。“各种不同的虚构文件交给‘心腹圈子’的每个人,结果只有一份外泄,就这么简单。但在我们把这人踢下楼负责视察纪念碑或地洞之前——这种人不能开除,公关丑闻对谁都没好处——我派人二十四小时监视他,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他每星期跟五个人聚餐一次,永远是同样五个人,在其中一人家里或饭店房间或包下餐厅包厢。那群人的组合很奇特:一家下城银行的董事会主席,房地产投机客,新闻杂志编辑,某公司前副总裁,我们的抓耙子,还有布罗顿副局长。我觉得其中有鬼。这些人有什么共通点?他们甚至不属于同一个政党。于是我继续留意他们。几个月后,六人变成十二个人,然后二十人。然后他们不时招待来自阿巴尼的客人,有次还有个来自华盛顿司法部长办公室的人。这时成员已经将近三十人,每周聚餐。”

“包括你安插进去的人。”狄雷尼说。

柯林斯基露出遥远的微笑,但没回答。“我花了点时间才跟上。”他继续说。“就我能查到的范围而言,他们没有名称、没有地址、没有信笺抬头、没有正式组织、没有干部,只是个非正式的聚餐团体。我向市长口头报告时便是这么称呼他们——该‘团体’。我继续观察。看他们如何成长实在很有意思。他们分成三组,每周三次聚餐:一组是跟钱有关的人,一组是编辑、作家、出版人、电视制作人,另一组是警察——有本地的,有本州岛的,还有几个联邦的。然后他们开始招募新人,动作并不明显,但进展扎实。还是没名称、没地址、没方案——什么也没,但一些奇怪的事开始发生:某些社论,给次等小角色政客的大笔政治献金,赞成或反对某些法案的压力,某些显然经过计划、组织精良的示威游行,让某个本应坐五年牢的逃漏税的人却获得假释的沉重压力。‘团体’迅速成长,成员包括民主党员、共和党员、自由党员、保守党员——说得出来的他们都有。还是没有公开宣布,没有正式方案,没有原则宣言——一概没有。但事情愈来愈清楚,他们要的是什么:威权式的市政府,‘法治’,让警察动粗,每个人都可以有枪。除了黑人之外,政府要更有权力。只要告诉人民怎么做,别问他们意见。因为人民其实都希望别人告诉他们怎么做,不是吗?他们需要或想要的只是半打冰啤酒,以及第四次回放的‘我爱露西’。”

柯林斯基一瞥手表。“我得长话短说。”他说。“快没时间了。但我一时忘情。我家族一半的人都在崔布尔卡变成汤料。总之,布罗顿副局长开始颐指气使。那人很行,我不否认:精明、强壮、活跃,而且嗓门大。尤其嗓门大。因此当法兰克·隆巴德被杀,‘团体’的煽风点火组就开始工作,这是天赐良机。毕竟法兰克·隆巴德也是‘团体’的成员。”

狄雷尼看着他,大吃一惊。“你是说这四个人毕竟还是有共通点——政治角度?另三人也是‘团体’的成员吗?”

“不,不。”柯林斯基摇头。“别误会。寇普警探不可能是成员,因为‘团体’不招收巡官阶级以下的警察。伯纳·吉尔伯特和艾伯特·费恩博不可能是成员,因为‘团体’里没有犹太人。不,隆巴德的死只是巧合,只是凑巧被杀,我猜你找到的那个人根本没听说过‘团体’。但隆巴德命案对‘团体’来说是个大好机会。首先,他向来大力鼓吹‘法治’。‘让我们彻底消灭本市的街头犯罪。’布罗顿看出机会,出掌隆巴德行动,凭借‘团体’发挥的政治压力,什么都拿得到——人力、设备、无限的预算。你见过布罗顿?”

“是的。”

“别小看他。他自信得一塌糊涂。他以为可以在破纪录的时间解决隆巴德命案,为他那群人得分,并且朝下任局长宝座迈出重要的一步。但万一他没找到杀隆巴德的凶手,‘团体’就难看了。所以我问索森和强森,全纽约最好的警探是谁。他们说出你和包利组长。包利被布罗顿揽去,索森和强森要你,我们便同意了。”

“‘我们’是谁?”

“我们的‘团体’。”柯林斯基微笑。“或者也可以说是我们的‘反团体’。总之,目前情况是这样:今晚开会时,我们认为可以把布罗顿踢出隆巴德行动。无法保证,但我们认为做得到。但如果你现在去找他,把凶手交给他,就不行了。”

“布罗顿去死吧。”狄雷尼粗鲁说道。“我才不在乎他的野心,不管在政治还是哪方面。只要你们给我三名便衣刑警,另两名配一辆没标示的警车,我就不会去找他。”

“但是,是这样,”柯林斯基耐心解释,“我们不可能做到。怎么能?从哪里弄人?你不明白‘团体’变得多大、多有力。到处都有他们的人,在每个辖区,在局里的每个特别小组。不是底下的警察,而是警官。我们怎能冒险让布罗顿发现我们找到了凶手,并打算加以监视?会发生什么事你也清楚得很。他会带着一百个人一路冲来,警笛大作,灯光猛闪,等电视摄影机都架好之后,他会把你那人手铐脚缭拖出公寓。”

“然后在法庭上输掉他。”狄雷尼苦涩说道。“我告诉你,现在连起诉这人都不可能,更别说定罪了。”

副市长又看看表,脸一皱。“我们要迟到了。”他说着大步走向门口,一把拉开门。索森和强森等在外面,已经戴好帽子穿好大衣。柯林斯基招手示意他们进来,两人进饭厅后他关上门,转向狄雷尼。“队长。”他说。“二十四小时。你愿意给我们这点时间吗?只要二十四小时。在那之后,如果布罗顿还是隆巴德行动的头头,你最好去找他,告诉他你查到什么。他会整死你,但他会抓到凶手——也抓到头条新闻——不管能不能定那人的罪。”

“你不派人监视?”狄雷尼问。

“不。我无法阻止你现在去找布罗顿,如果你想这么做的话。但我不会给你你要的人手,这样等于合作让他胜利。”

“好吧。”队长温和说道,挤过柯林斯基、索森、强森身边,拉开门。“就给你们二十四小时。”

他穿过走道,走道现在挤满正在穿戴衣帽的人。他不看任何人,不跟任何人交谈,尽管有一人叫他的名字。

饭厅里,柯林斯基惊愕地看着两位警官。“他那么轻易就同意了。”他困惑说道。“也许他只是夸大其词,也许今晚没有危险。他并没有极力争取他要的监视人手啊。”

索森看看他,然后看看其他人等着的走道。

“你不了解艾德华。”他说,语调几乎是悲哀的。

“没错。”强森督察轻声同意。“他今晚会冻惨。”

他并没勃然大怒,甚至并不气愤。他们有他们要优先考虑的事,他有他的。他们有“团体”和“反团体”,他有丹尼尔·G·布兰克。副市长那番话很有意思,他想他们关切的事也有其重要性,但他在局里待太久了,看过太多这类“主流派”和“非主流派”之间的战役,他个人很难对这场政治角力有参与感。

无论如何,市警局总是有办法存活下来。此时此刻,他唯一感兴趣的是丹,他亲近的朋友丹。

他快步走回家,立刻打给芭芭拉,但接电话的是刘易斯·伯纳迪医师。

“怎么回事?”狄雷尼质问。“芭芭拉还好吗?”

“没事,没事。”医生安抚道。“我们只是在做点小检验。”

“所以你认为这次的药有效?”

“逐渐发挥了。”伯纳迪轻松说道。“也许有一点断断续续,但这是可以理解的。我不担心。”

哦你这个王八蛋,狄雷尼再次想道。你什么都不担心。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想我们今晚会给她开一点帮助睡眠的药。”伯纳迪继续油腔滑调说道。“一点点就好。我想你今晚或许可以不用过来探病了,队长。好好睡一大觉对我们的芭芭拉比较有益。”

“我们的芭芭拉”。狄雷尼恨不得活活掐死他。

“好吧。”他简短说道。“我明天再去看她。”

他看看表,快七点半了。他没有多少时间,外面已经天黑,街灯从六点便已亮起。他上楼进卧房,脱个精光。根据以往的痛苦经验,他知道冬夜整晚盯梢时该穿什么。

成套的保温内衣裤。一双薄棉袜,再加上一双厚羊毛袜。一套旧的冬季制服,裤子已经磨得发亮,外套袖口和缝线处磨损,但还是没有任何一般西装像那质量优良的毛毯羊毛一样保暖,而且紧领可以保护胸口和喉咙。然后是那双舒服的“警察鞋”加上胶套,尽管街道干燥,天气预报并未提及可能下雨或下雪。

他打开卧室床头柜那个放装备的抽屉的锁。他有三把枪:点三八的警用左轮,枪管两吋长的点三二“肚皮枪”,还有他一九四六年从美国陆军偷来的点四五自动手枪。他选择那把小的点三二,从法兰绒袋中取出,打开弹膛,取出一盒子弹慢慢仔细填装。他没费神多戴一条配枪皮带,枪直接装进黑色皮枪套,挂在裤腰皮带上,被制服外套盖住。他调整枪的位置,让枪垂在鼠蹊部右侧,指向他的睪丸:这还真让人高兴啊。他再次检查枪上的保险。

证件放进胸前内袋。皮革包裹的警棍插进右裤腿侧一个专用的窄口袋。手铐装进右裤袋,最后一刻他又多带了一条钢环“随手使”——这是一条短炼,长度仅足以缠住一手手腕,两端有沉重握把。

他下楼,准备一个夹波隆纳香肠和洋葱片的厚厚三明治,用蜡纸包起,放进便服大衣口袋。他将一只一品脱的随身酒瓶灌满白兰地,放进大衣的胸前内口袋,然后找出内衬羊毛的耳套和毛皮滚边的皮手套,装进大衣的外口袋。

出门前,他拨打丹尼尔·布兰克的电话。现在这号码他已经会背了,铃响三声,然后那熟悉的声音说:“喂?”狄雷尼轻轻挂断。至少他朋友在家,队长不会白白守着一个空巢穴。

他戴上那顶硬梆梆的毡帽,留下门厅的灯不关,将家门锁上双重锁,走入夜色。他动作僵硬,在层层迭迭的衣物下热得冒汗,但他知道这持续不了多久。

他走到丹尼尔·布兰克那栋公寓大楼,途中暂停一下,把“随手使”换到左裤袋,以免跟手铐碰撞作响。他一路走,沉甸甸的警棍一路撞着他的腿,但他熟悉这种感觉,无从避免。

今晚多云,与其说冷不如说阴寒剌骨。他戴上手套,知道不久就得戴上耳套。这一夜会很漫长。

街上还有很多人,抱着大包小包圣诞礼物赶回家。丹那栋公寓的大厅灯火通明,现在有两名门房值班,其中一人是立普斯基。他们正在讨小费。有何不可——毕竟快到圣诞节了,不是吗?出租车来来去去。私家车开进地下车库,步行的住户拎着购物袋、捧着大包裹蹒跚前进。

狄雷尼在对街就位,沿着街来来回回走。来回踱步的大部分时候,他都能轻易看见大厅的动静,不然也能回头瞥见。走到背对大厅的地方,他屡屡回头,不漏掉来来去去的人。每来回踱步五趟,他便过街沿那侧走一趟,直接从公寓门口走过,然后过街回这一侧,继续来来回回踱步。他步伐稳定,不快不慢,每一步微微跺脚,手臂摆动的幅度略大于平常。

这差事他可以不用大脑自动执行,也能趁这机会再度思考自己与索森、强森、柯林斯基副市长的谈话内容。

困扰他的是,他不确定自己先前所说证据能否采用、搜索令能否签发的话是否完全正确。换做十年前,他便能绝对确定,但近年来法庭的决定,尤其是最高法院,使他——以及所有警察——困惑不已,已经搞不懂关于证据的法律以及嫌犯的权利。

连马帝·朵夫曼巡官这样的费城律师都承认感到困惑。“队长,”他说过,“他们摧毁了旧的原则,却又没提供一套确切的新规则。连地方检察官的人都如履薄冰。依我看来,除非这团乱全都解决、并建立起足够的判例,否则每个案子都得单独考虑,我们只得冒险。这已经是老套了:‘谋事在警察,成事在法官。’只不过现在连法官自己都不确定。所以上诉的百分比高得不得了。”

唔,从头开始……他搜索丹的公寓是非法行动,由此看到或得知的任何事物都不能采用于法庭。这点没有疑问。如果他拿走了丹的“战利品”,也毫无用处,只会让布兰克警觉到自己的公寓被搜过、自己受到怀疑。

那么搜索令呢?以什么理由签发?只因丹有一把冰斧,与可能杀死那四人的凶器类型相同?而且当然,全世界有这类型冰斧的人成千上万。只因最近一起命案现场发现与丹血型相同的血迹?这种血型多少人有?只因他有一罐上千个纽约人家都有的轻机油?何况这些事实全是在非法闯入的状祝下确认的。或者告诉法官,丹尼尔·G·布兰克喜欢爬山,并涉嫌在艾伯特·费恩博被杀当晚带着两个假圣诞包裹?若以这些理由申请搜索令,狄雷尼想象得到法官的反应会是如何。

不,他先前说的确实正确。此时此刻,他们动不了丹。那他为什么没把这整团乱拿去丢给布罗顿?因为柯林斯基说得完全没错,非常了解那人。布罗顿会说“管法律去死吧”,大摇大摆逮捕布兰克,得到他想要的头条新闻和电视曝光率。

稍后,布兰克必定会获释,布罗顿则会谴责“不够严格的法官”、“过于宽松的刑法”和“使警察束手束脚,却无法将罪犯绳之以法”。布兰克逍遥法外这一点,对布罗顿而言毫不重要,重要的是嫌犯获释这条大新闻,为之哗然的舆论,以及“团体”求之不得的推进。

但如果不能依法将丹——

狄雷尼停止思考,转头注视。有个男人站在灯光明亮的大厅,正在跟一名门房交谈。那人高瘦苗条,身穿黑大衣,没戴帽。狄雷尼一步跨到一半便停下,假装看表,做出不耐烦的模样,转身往大厅方向走去。他应该去申请一张演员证,他心想,真的应该。

他来到大厅旁,过街,这时丹尼尔·布兰克正走出玻璃门,在原地站立片刻。毫无疑问是他:宽肩、窄臀、英后、略带东方味道的五官。他左手插在大衣。狄雷尼瞥了一眼,见他闻闻夜间空气,右手扣起大衣外套,竖起衣领。然后布兰克走下车道,转向西行,与对街的狄雷尼同一个方向。

啊,队长心想。出门散步吗,丹尼男孩?

“丹尼男孩”,这词让他觉得很有意思,开始哼起那首歌。他注意布兰克的速度,当丹在第二大道过马路,这一侧的狄雷尼也过街,保持跟在目标身后一小段距离。他跟踪技巧不错,但不如比方说杰瑞·费南德兹巡官那么厉害,警探们都叫他“隐形人”。

问题主要在于外貌。狄雷尼很明显:高大魁捂,缩身弯腰,步伐沉重,穿一件没形没状的黑色大衣,重重大头上端正戴一顶硬梆梆的毡帽。他可以改变服装,但改变不了自己这个人。

费南德兹则一切普通中等。身高普通,体重中等,没有与众不同的特征。跟踪人时,他穿着其他几千万男人都穿的衣服。不只如此,他还精通街头的节奏,道招狄雷尼始终学不会。就算在同一个城市,在纽约,不同街道上人们移动的方式都不同。在服装中心区,人们步伐短促,推推挤挤;第,五大道的步伐节奏较慢,人们不时停下看看商店橱窗;在公园大道和上东城那些交错街道,人们从容漫步。不管跟踪到哪里,费南德兹都能自然而然抓住街道的韵律,移动起来神不知鬼不觉。队长相信,就算被派到布鲁塞尔、开罗或东京,杰瑞·费南德兹巡官只消迅速环视四周一眼,就能摇身一变俨然当地居民。狄雷尼真希望自己也做得到。

但他尽力而为,使出他会的招数。布兰克转弯走向第三大道,狄雷尼过街,加快脚步超过他,改从前方跟踪。队长停步看商店橱窗,注视布兰克经过他时映在玻璃窗上的倒影。狄雷尼再度由后跟踪,落在一对男女之后,紧跟他们脚步,如果布兰克回头,会看见一行三人。

丹走得很慢。狄雷尼藉之掩护的那对男女转向走开。他继续以稳定步伐前进,再度超过猎物,意识到现在布兰克就在他身后近处,但并不觉得特别害怕。大道上灯光充足,四周也都有人;丹尼男孩或许疯狂,但并不愚蠢。何况,狄雷尼确信,他一定都从前方接近被害人。

狄雷尼继续走了半条街,然后停下脚步。跟丢了。他不用转身看就知道。直觉?某种返祖本能?去死吧。他就是知道。他转身寻找,咒骂自己的愚蠢。他早该知道,或至少纳闷一下。

街那头不远处有家还开着的宠物店,橱窗大放光明。玻璃窗后有幼犬——猎狐梗、贵宾拘、小猎犬——忙着在破报纸堆里打滚,互相啃咬,尿尿,大便,把鼻子和爪子凑在窗上。窗外站着至少六七人,又是笑、又是敲玻璃、又是“叽咕叽咕”地逗牠们,丹尼尔·布兰克也在其中。

他早该猜到的,他对自己重复。就连最迟钝的三级警探也学到,有很大比例的杀人犯喜爱动物。他们养狗、养猫、养鹦哥、养鸽子、甚至养金鱼,对宠物温柔关怀备至,花大钱买饲料,一有风吹草动立刻送去看兽医,跟牠们讲话,抚摸牠们。然后他们杀死别人,切下被害人的乳头、或开膛破肚、或拿啤酒瓶插进肛门。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真的不想知道这种爱护动物者容易有杀人倾向的解释;就算有多年经验,光是要吸收这些事实都已经够困难了。这些事实本身已经够难接受,谁有那个时间或心情去寻找解释?

然后布兰克迈步前进,闪避车辆,过街。狄雷尼在大道这一侧跟踪,但当丹走进一间两个橱窗的大酒铺,队长便过街,站在店外盯着橱窗里的展示货品。他并不孤单,另有两对男女在研究圣诞礼物组合,一藤篮又一藤篮利口酒、一箱又一箱进口葡萄酒,狄雷尼也假装研究,头往前微俯,足以观察店内的丹尼尔·布兰克。

丹的行动并不令人困惑。他从右口袋取出一张纸,打开,交给店员。店员瞥视那纸,点头,从架上取下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给布兰克看。酒瓶是礼盒包装,上面还打了个塑料红蝴蝶结。布兰克细看一番,表示同意。店员把酒瓶放回架上。布兰克从口袋掏出几张已封口的卡片,站在店外的狄雷尼看来像是圣诞卡。店员用电子计算器打出一张总额,拿给布兰克看。丹从口袋取出皮夹,抽出几张钞票付现,店员找钱给他。那张纸和几封卡片留给店员。两人微笑。布兰克离开酒铺。这不难了解:丹要送几瓶苏格兰威士忌礼盒给几个住在不同地址的人,留下名单,也留下一模一样的卡片要附在每份礼物上,然后付酒钱和运费。又怎样?

狄雷尼跟踪他离开酒铺,往南三条街,往东两条街,往北四条街。丹的步伐稳定敏捷,队长欣赏着他的动作:脚跟着地之前脚掌前端先碰地。但他没有拖拖拉拉,显然并没有四处打量、寻找对象,只是出来透透气。狄雷尼来来回回,忽焉在前、忽焉在后,忽而横向过街、忽而斜向而行,像只尽职的指示犬,一I无所获。

不小时,丹已经回到公寓大楼,走向电梯间,终于消失。对街的狄雷尼喝了口白兰地,边踱步边吃了半个波隆纳香肠洋葱三明治,继续观察。他突然打个大嗝。也难怪。白兰地配波隆纳香肠和洋葱?

丹今晚就此安歇了吗?也许,也许不。无论如何,狄雷尼会在这里待到天亮。布兰克这趟散步——唔,难以定论。这趟散步说得通,但队长有种挥之不去的感觉,好像漏掉了什么。是什么?那人一直都在他的直接观察下,差不多——哦,唔,就说他在街上百分之七十五的时间吧。他表现得就像任何其他完全无辜的人,晚上出来散步,买些酒当圣诞礼物送朋友、门房、熟人。所以呢?

还是挥之不去。有什么不对。狄雷尼包起半个三明治,继续规律踱步。现在应该从头、从一开始回想起,回忆他朋友做过的每一件事,每一项行动,每一个动作。

他最初瞥见他是在大厅里跟门房说话。布兰克走出来,抬头看天,扣上大衣钮扣,竖起领子,朝西走去。这一切都没什么。

他再度整个回想。布兰克沿着第三大道慢慢走,在宠物店外停步,然后——

突然有辆车停在人行道边缘狄雷尼身旁,一辆风尘仆仆的深蓝色四门普利茅司。前座两个便服男子,但靠近狄雷尼的这人——不是驾驶——拿起强力手电筒照他。

“警察。”他说。“请站在原地别动。”

狄雷尼停步,慢慢转身面对车,双臂稍稍抬离身侧,掌心向前。拿手电筒的男人下车,右手靠近腰部。他的搭档坐在方向盘后,从这里看不太清楚,膝上放了什么。狄雷尼欣赏他们的表现。他们很专业。但这不是他第一次纳闷,何以市警局老是选择车龄三年、灰扑扑的四门深蓝普利茅司做为无标示警车。街上每一个坏蛋都能大老远分辨出来。

拿手电筒的警探前进两步,但仍与狄雷尼保持一大跨步的距离。灯光直接照着队长的眼。

“住在这附近?”那人问,声音像很涩的琴酒,加冰块。

“是的。”队长点头。

“有身份证件吗?”

“有。”狄雷尼说。“我现在要慢慢伸起左手,打开大衣,然后打开外套,用左手伸进外套右侧胸前的内口袋,拿出身份证件,交给你。好吗?”

警探点头。

狄雷尼动作缓慢谨慎,交出皮套里的证件,伸长手递给警探。手电筒转向警徽和照片,然后再度举向狄雷尼的脸,然后熄灭。

“抱歉,队长。”那人说,声调并不抱歉。他交回皮套。

“你们做得没错。”狄雷尼说。“隆巴德行动?”

“是啊。”警探说,没问不必要的问题。“你会在这里再待一阵子?”

“直到天亮。”

“我们不会再打扰你了。”

“关系。”狄雷尼向他保证。“你叫什么名字?”

“你一定不会相信,队长,但我叫威廉·莎士比亚。”

“我相信。”狄雷尼大笑。“以前有个美式足球员就叫威廉·莎士比亚。”

“你记得他?”警探惊讶又高兴地说。“他八成跟我碰上一样的麻烦。你真该看看我跟我太太到汽车旅馆登记住房时,别人脸上的表情。”

“你搭档是谁?”

警探将手电筒转向开车的人。那黑人咧嘴一笑。“黑仔一个。”人行道上这人说。“最爱炸鸡和西瓜。山姆·劳德。”

黑人严肃点头。“别忘了还有猪排和羽衣甘蓝菜。”他以浑厚优美的男低音说。

“你们搭档多久了?”狄雷尼问。

“差不多一千年了。”驾驶唤道。

“没啦。”人行道上这人说。“一两年吧。只是活像一千年而已。”

三人都笑了。

“莎士比亚和劳德。”狄雷尼覆述。“我会记得的。我欠你们一份情。”

“谢了,队长。”莎士比亚说完回到车上,车开走。狄雷尼很高兴。这两人很不错。

但回到丹身上……他再度开始踱步,眼光离开大厅绝不超过三十秒。现在那里很安静,门房只剩一名。

在宠物店停步之后,丹过街进入酒铺,拿出圣诞节送礼名单,买酒付钱,然后信步逛回家。那么究竟是什么在烦狄雷尼?他伸手进大衣内口袋,掏出随身酒瓶喝口白兰地。伸手进外侧口袋,拿出三明治吃几口。伸手进——

啊。啊。这下他知道了。

狄雷尼最初看见布兰克时,他正在大厅跟门房讲话。黑色大衣没扣,左手插进大衣口袋。然后丹走出大厅站在廊檐下,用右手扣起大衣钮扣、翻起衣领。目前为止左手都没动作——对吧?

然后走出去。双手插进大衣口袋。散步,跟踪,在宠物店暂停——这一切都没问题。但现在狄雷尼,在这顶硬如木头的毡帽底下,想象从酒铺内观察布兰克。右手伸进大衣右口袋,掏出一张折起的名单。右手在柜台上打开单子。右手将单子递给店员。店员建议一瓶圣诞包装的苏格兰威士忌。丹用右手接过,检视,表示满意,还给店员。左手还是没动作,像死了一样。右手伸进大衣口袋,拿出半打要贴在烈酒礼品上的圣诞卡。右手掏出皮夹。打出计算总额。付钱。零钱回到大衣右口袋。左手啊,你在哪里?

狄雷尼队长停步,站住,回想,突然笑起来。太美了。细节总是如此。谁会把圣诞送礼名单、圣诞卡和皮夹装在大衣外口袋?答案:谁也不会。因为狄雷尼有一件特别订做、美观大方的制服大衣,口袋内侧开了条缝,让他可以伸手拿配枪皮带上的东西,不必先打开大衣钮扣。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有件有衬里的风衣也同样方便,而在他一九五三年的生日,芭芭拉也送了他一件有相同特点的英国雨衣。就算大雨倾盆,你也不需要解开大衣钮和,只需伸手穿过暗缝,就可掏出皮夹、票券、证件——什么都行。

当然。丹就是这样付钱买酒的。他伸手穿过大衣口袋,拿出外套口袋里的名单;穿过大衣口袋,拿出后裤袋的皮夹;穿过大衣口袋,从外套或裤子某个口袋掏出写好地址封了口的圣诞卡,以便贴在他要送出的酒瓶上。太美了。

美的不是丹尼尔·G·布兰克以这种方式送出圣诞礼物,美的是丹尼男孩以这种方式杀人。口袋暗缝,左手插在口袋,穿过暗缝,握着冰斧握柄。大衣钮扣不扣。右手自由摆动。然后,错身而过的那一刻,迅速将冰斧交到右手——那只公开摆动的无辜右手——然后攻击。行云流水。老天哪,多么行云流水。

狄雷尼继续踱步。他知道,他就是知道,布兰克今晚不会再出来。但那不重要。狄雷尼会一直踱步到天亮。这让他有时间把事情想清楚。

有时间思考“看不见的左手之奇案”。解答是什么?有两种可能,狄雷尼想。之一:左手穿过大衣口袋暗缝,正在底下握着冰斧握柄或皮绳套。但队长不认为这可能性很大,狄雷尼最初在灯光明亮的大厅看见丹时,他大衣前襟是敞开的。他会冒险让门房或其他住户瞥见敞开大衣下的冰斧吗?之后,大衣钮扣扣起。丹何必在扣起的大衣下握着冰斧?他显然并没有在物色被害人。

可能性之二:左手——或者手腕、手臂、手肘或肩膀——受了伤,或因某种原因动弹不得。丹尼男孩不能正常使用左手,把它塞在大衣口袋里权充三角巾。是的,就是这样,要查证也很容易。托马斯·韩德利采访时可以留意,或者更好的做法是,狄雷尼明天打电话给查尔斯·立普斯基时,顺便问布兰克左臂有没有受伤迹象。队长打算每天打给立普斯基,问门房有没有抄到丹那个瘦巴巴黑发女友的出租车车牌号码。

狄雷尼之所以对丹左臂可能受伤感兴趣,当然是因为最近一起命案现场有扭打挣扎的证据。艾伯特·费恩博让凶手在人行道上留下了几滴血。他做的或许不只如此。

几点了?快午夜了,狄雷尼猜。进行这种长时间盯梢时,他非常刻意避免看表。一旦开始看表,你就完了:时间似乎往回倒流。等到天色转明,等到天亮,他就可以回家睡觉。之前不行。

他变换行进路线,只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在公寓那一侧来回踱步三趟。在不同的街角过街。走到一半转头回去,总之想尽办法防止自己梦游般走来走去。但永远注意着大厅门口。如果他朋友再度出门,便会从那里走出来。

他吃完三明治,但把剩下的白兰地留到稍后。现在气温一定是华氏四十出头或三十八九度。他戴上耳套。这是警用款式,用一条松紧带圈住整个头,把耳朵盖得密实,而不是用金属条箍住。那种金属条可以冰得让你觉得头骨都快冻裂。

那么右手、左手、口袋暗缝这一套是怎么回事?他知道——毫无疑问——丹尼尔·布兰克犯下了四起命案,但他需要足以交给地方检察官起诉的实际证据。要韩德利去采访就是这原因,他得进一步调查布兰克的女友、叫东尼的男孩、莫顿夫妇也是这原因。任何警探都会追查这些线索。这些线索或许会——八成会——不了了之——,但其中也许,只是也许,会有一条有收获。然后他就可以揪住丹尼男孩,让他出庭受审。然后呢?

然后会发生什么事,狄雷尼清楚得很。布兰克昂贵聪明的律师会提出精神失常的抗辩——“这个有病的人杀了四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毫无理由。请问法官大人,您认为神智清明的人会做这种事吗?”——然后丹会被关进医疗机构若干年。

这样的事会发生,狄雷尼也无法太强烈反对。布兰克是有病没错,这点毫无疑问。以他的情况而言,住院会比坐牢有用,但还是……唔,狄雷尼自己想怎么样?只是把这神经病关起来吗?才不。不。不只如此。

他不能了解的不只是丹的动机,还有自己的动机。他对此事的思绪虚无飘渺,得继续多多深思。但他知道,这辈子他从不曾对任何罪犯感觉如此亲切。他有种感觉,若能更了解丹,也就可能更了解自己。

凌晨稍后,天空逐渐亮起,狄雷尼继续踱步,摆臂又跺脚,因为白兰地的效力退了,真是天杀的冷。他回到丹尼尔·G·布兰克的问题上,回到自己的问题上。

实情慢慢浮现,并未造成震惊。唔,这是他的“实情”。实情就是,他想要这人死。

存在于丹尼尔·布兰克内心的,存在于他内心的,他希望藉由置丹于死地而歼灭的,是邪恶,都是邪恶。不是这样吗?这念头太不理性了,他无法面对,无法考虑。

他再度抬头看天,天又黑了,先前的黎明只是假象。他继续踱步,双臂侧挥拍打肩膀,双脚猛踏人行道,在黑暗中打哆嗦。

电话把他吵醒。他看看床边的钟,已经将近上午十一点。他纳闷玛莉为什么没在楼下接起电话,然后才想起她今天休假。先前他还在厨房桌上留了张纸条给她。盯梢结束的时候他真的已经不太行了,但现在感觉还好。他一定是睡了很“快”的一觉——这是陆军的说法;这四小时跟八小时一样管用。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

“我是韩德利。我安排好采访布兰克了。”

“很好。什么时候?”

“圣诞节隔天。”

“有没有碰上麻烦?”

“没有……不算有?”

“怎么了?”

“我照你说的方法去做,联络了杰维斯-伯强的公关负贵人,他兴致勃勃,所以我去见他。你也知道那类型的人:笑声很响,满口白牙。我拿出记者证,但他连看都没看。他绝对不会去向报社查证。他无法相信任何人骗得了他,他太聪明了——他自认。”

“那么是哪里出了问题?”

“没有哪里出问题……不算有。他建议了四名前途无量的J-B年轻主管——他一直这样称呼自家公司,J-B,就像IBM、GE和GM ——但其中没有布兰克。”

“你有没有告诉他,你想采访熟悉计算机在企业中的运用和未来发展的人?”

“当然有。但他没提到布兰克。很奇怪——你不认为吗?”

“姆。也许。那你怎么处理?”

“告诉他我对AMROK II特别感兴趣。我从‘工贼档案’里挖出那份关于布兰克的新闻稿提过这台计算机,记得吗?”

“我记得。结果他怎么说?”

“唔,然后他才提到布兰克,也同意让我采访他。但我看得出他很不高兴。”

“也许这两人处不来。你知道——办公室政治。也许他痛恨布兰克,不想让他个人得到任何宣传。”

“也许吧,”韩德利怀疑地说,“但我的印象不是这样。”

“那你的印象是哪样?”

“只是个离谱的念头。”

“说来听听。”狄雷尼耐心说道。

“我觉得他也许身价下跌了。也许他表现不好,也许公司里已经传闻要开除他。所以公关负责人当然不想要一篇报导把布兰克说得如何天才,结果一星期后J-B叫他卷铺盖走路。听来离谱吗?”

狄雷尼沉默,思考一番。“不,”,他终于说,“没那么离谱。事实上可能还很有道理。你今天有空吃午餐吗?”

“你请客?”

“当然。”

“那我今天就有空吃午餐。什么时间在哪里?”

“我们上次吃饭的那家餐馆如何?”

“当然。好啊。那里的麦酒很棒。”

“差不多十二点半?在吧台区?”

“我会到。”

队长起身刮胡子,边刮着下巴边想,韩德利的印象或许正确。布兰克的小小嗜好有可能影响上班效率,这不难理解。“工贼档案”里的那份新闻稿发出时,他是公司的宠儿,但现在他们却不高兴让他接受媒体采访。有意思。

抹去多余泡沫,洒上胡后水,狄雷尼决定最好在午餐时帮韩德利排练采访。采访排在圣诞节翌日,到那时候韩德利报告结果的对象可能已经是布罗顿了,如果他想报告的话。但狄雷尼决心尽力做好一切,直到柯林斯基承诺的二十四小时过去——队长离家赴约时,期限已只剩六小时。

韩德利点了水煮小牛排和生麦酒,狄雷尼点了裸麦威士忌加水和牛排腰子派。

“听着,”队长对记者说,“我们有很多东西要处理,所以就马上开始吧。”

韩德利瞪着他。“怎么了?”他问。

“怎么了?”狄雷尼不解地覆述。“你说‘怎么了?’是什么意思?”

“我们坐在这里顶多五分钟,你已经看了两次表,还一直把弄餐具。你以前从没这样。”

“你应该当警探,”狄雷尼怒目而视,“去找线索。”

“不,谢了。警探说太多谎,而且总是拿问题回答问题。对吧。”

“我什么时候拿问题回答过问题?”

韩德利笑得浑身发抖,口沫横飞。最后他终于平静下来,说:“我正准备离开办公室来这的时候,在饮水机旁碰到一个同事。他是跑政治新闻的,本市政治。他说昨晚市长官邸开了场重要会议,去的都是大头。他说传闻布罗顿副局长快走人了,因为搞砸了隆巴德行动。你对这事知情吗?”

“不知。”

“无论结果如何,对你都没影响?”。

“没有。”

“好吧。”韩德利叹气。“随便你。那么,就像你说的,我们开始吧。”

“听我说。”狄雷尼诚恳说道,双肘压在桌上倾过身去。“我没骗你。当然,有些事我没告诉你,但那些不是我能决定告不告诉你的事。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这次采访布兰克很重要。我不希望你认为我刻意对你说谎。”

“好吧,好吧。”韩德利说,抬起一手。“我相信你。现在,我猜这次采访布兰克你最想得知的事,就是他爬不爬山,有没有冰斧。对吧?”

“对。”队长迅即接口,不提他已经确认了这两项事实。他需要韩德利继续认为这次采访很重要。“当然,我想知道他在杰维斯-伯强做什么,工作内容是什么,手下有多少人,等等。采访的主要内容必须是这些,否则他会起疑。但我真正要的是他的个人纪录,他的历史,他的背景,他这个人。你可以问出来吗?”

“当然。”

“可以吗?好吧,假设我是布兰克,你正在采访我。你要怎么问?”

韩德利想了片刻,然后:“可不可以谈谈你的私生活,布兰克先生?你在哪里出生,上过哪些学校——这一类的事。”

“为什么?这次采访的重点不是在于装设AMROK II,以及企业运用计算机的可能性吗?”

“哦,当然,当然。但是布兰克先生,在这系列主管报导中,我们总是尽量包含一些个人信息,这样文章比较有可读性,也更能呈现受访者真实人性化的一面。”

“很好,很好。”狄雷尼点头。“你有概念。迎合他的自我。有好几百万读者想了解他,而不只是他的工作,”

食物和饮料送上,他们吃喝起来,但狄雷尼停也不停。

“我需要知道他的这些数据。”他说着喝下一大口酒。“他的出生地点和日期,上过的学校,有没有当过兵,以前做过什么工作,婚姻状况。好吧——就拿婚姻状况来说好了。现在我又是布兰克。你发问。”

“你结婚了吗,布兰克先生?”韩德利问。

“这对报导重要吗?”

“唔,如果你不愿意……”

“我离婚了。我猜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我明白了。有小孩吗?”

“没有。”

“近期内有再婚的打算吗?”

“我真的不认为这跟你的报导有什么关系,韩德利先生。”

“是的,你说得对。我猜是没有关系。但我们有很多女性读者,布兰克先生——多得超过你想象——而她们对这类事情很感兴趣。”

“好极了。”狄雷尼赞许地说。“事实上他有个女友,但我想他大概不会提。现在来排练一下关于爬山的问题。你要怎么问?”

“你有没有什么休间嗜好,布兰克先生?集邮,滑雪,划船,赏鸟——这一类的活动?”

“唔……事实上我喜欢爬山。当然只是业余的。”

“爬山?这真的很有趣。你都在哪里爬?”

“哦……国内。还有欧洲。”

“欧洲什么地方?”

“法国,瑞士,意大利,奥地利。旅行次数不如我希望的多,但不管去哪里,我都尽量安排爬山。”

“很有意思的运动——但很花钱吧,布兰克先生?我是指除了旅费以外。这样问只是我个人好奇,但爬山不是需要很多装备吗?”

“哦……也没那么多,冬季户外服装,当然。一个帆布背包。冰爪。尼龙绳。”

“还有冰斧?”

“不。”狄雷尼斩钉截铁说道。“不要这么说。如果布兰克没提,你千万别谈起。如果他就是真凶,我不想让他起戒心。韩德利,这事可能重要,很重要,但别说到、别谈起任何可能让他认为你别有用心的话题——你只是去采访一位工作上运用计算机的年轻主管而已。”

“你是说,如果他怀疑别有内情,我可能会有危险。”

“是的。”队长点头,大啖肉派。“有可能。”

“真是多谢你哦。”韩德利说,试着保持语调轻松。“你还真让我对这整件事感觉好多了。”

“你没问题的。”狄雷尼要他安心。“你采访时会做速记?”

“我自己的一套。非常短的笔记,都是单独字词,除了我没人看得懂。我一回家或回办公室就会剩录下来。”

“好。保持轻松就行。从你刚说过的内容,我想你要问出他的个人历史和背景不会有问题。爬山的嗜好也是。但在冰斧和他的恋情上,别追问太多。如果他想告诉你,那很好,如果他不想讲,就算了。我会另想办法去查。”

他们各自再喝一杯酒,吃完食物,都不想要甜点,但狄雷尼队长坚持两人都喝义式浓缩咖啡和白兰地。

“味道真棒。”韩德利啜了一口干邑白兰地之后说。“你快把我宠坏了。我午餐都习惯吃鲔鱼三明治而已。”

“是啊。”狄雷尼微笑。“我也是,哦,对了,还有另外两件小事。”

韩德利放下白兰地杯,惊奇看着他,摇头。“你真是不可思议。”他说。“现在我明白你为什么坚持要点白兰地了。‘两件小事’?比方问布兰克是不是凶手,或者到动物园把我的头伸进狮子嘴里?”

“不是,不是。”狄雷尼抗议。“真的只是小事。首先,试着注意他左手——或者手腕、手臂或手肘——有没有受伤。可能扎了绷带,或者挂着三角巾。”

“我不懂。”

“留意一下就是了。看看他是否正常使用左臂,能不能用左手握东西?是不是把左手藏在书桌?我只要你观察——如此而已。”

“好吧。”韩德利叹气。“我观察就是了。另一件‘小事’是什么?”

“试着弄到他的笔迹。”

韩德利惊愕看着他,“你真的不可思议。”他说。“我要怎么弄?”

“我不知道。”狄雷尼承认。“也许你可以偷摸出一份他签过的东西,这样不行。我不知道。你想一想。你很有想象力。只要他写过的几个字和签名,我只需要这样。如果你弄得到的话。”

韩德利没回答。他们喝完白兰地和咖啡,队长付账,两人离开。出门来到人行道上,他们竖起衣领抵御冬风,狄雷尼一手按在韩德利臂上。

“我要我们谈过的那些东西。”他低声说。“我真的想要。但我最想要的是你对那人的印象。你对人很敏感,我知道。如果你对人,对人的本性、想法、感觉、恨谁爱谁不敏感,怎能希望当好的诗人?我要你做的就是这个。跟那人交谈。观察他。注意他的一切细微举动——咬指甲,挖鼻孔,摸头发,动来动去,交替翘腿——任何事,所有事。注视他。吸收他。让他渗透你。他是谁,他是什么?你想不想更了解他?他是否让你畏惧,让你厌恶,让你觉得兴味盎然?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你对他的感觉。好吗?”

“好吧。”托马斯·韩德利说。

狄雷尼一到家便打电话去医院找芭芭拉,她说她前一晚睡得很好,感觉好多了。蒙妮卡·吉尔伯特在那里,她们聊得很开心,她很喜欢蒙妮卡。队长说他很高兴,晚上无论如何都会去看她。

“亲你一下。”芭芭拉说,在电话上发出亲吻声。

“我也亲你一下。”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说。也发出同样的声响。以前他总认为这种行为傻气又感伤,但现在在他看来一点也不傻,而是极富意义又动人,令他几乎无法承受。

他打给查尔斯·立普斯基。门房应答的声音很低很谨慎。

“有没有找到什么?”他小声说。

一时间狄雷尼不知道他在说什么,然后才想到立普斯基指的是前一天下午的搜索。

“没。”队长说。“什么也没。女的来过没有?”

“没见到她。”

“记住我说过的:你抄下车牌号码……”

“我记得。”立普斯基连忙说。“二十块。对吧?”

“对。”狄雷尼说。“另一件事·布兰克的左手臂是不是有问题?受了伤?”

“他吊了两天三角巾。”

“是吗?”

“是啊。我问过他。他说他在客厅的一条小地毡上滑倒。地板刚打过蜡。他手肘着地,脸也撞到玻璃茶几边缘,所以有好几道刮伤。”

“唔,”队长说,“人家说大部分意外都发生在家里。”

“是啊。但现在刮伤好了,他手也没再吊三角巾。这值不值钱?”

“别太贪心。”狄雷尼冷冷说道。

“贪心?”立普斯基愤慨说道。“是谁贪心?但大家互相关照——对吧?”

“我明天再打给你。”队长说。“你还在值日班?”

“是啊。到圣诞节为止。老天爷,你知道你昨天上去超过一小时,我按对讲机,你——”

队长挂电话。只要跟查尔斯·立普斯基接触一下下,就够人发腻半天了。

他写报告,记录与托马斯·韩德利的会面以及与门房的谈话,只刻意省略最后在餐厅外人行道上跟韩德利说的话。那对布罗顿不会有任何意义。

全写完后,已经下午四点多。报告加进丹尼尔·G·布兰克档案。他纳闷自己是否会再看到这厚厚的档案夹。柯林斯基和“反团体”还有大约两小时。狄雷尼不想去想如果没接到他们的消息,接下来会怎样。当然,接下来他就得把布兰克的档案交给布罗顿,但究竟要怎么交,事未临头他不愿去想。

他走进客应。躺上沙发,只是想放松一下,让眼睛休息,想想比较愉快的事。但先前睡眠没抵销的倦意,午餐时的两杯酒和一杯白兰地——全都涌了上来,他浅浅睡去,梦见好多年前侦讯过的一名命案被害人遗孀。“他活该。”她说。不管他问什么,她都只肯说:“他活该,他活该。”

他醒来时,客厅一片黑暗。他穿上鞋绑好鞋带,走到厨房才开灯,墙上的钟显示时间已近晚上七点。唔,时间到了……狄雷尼打开冰箱,想拿罐冰啤酒洗洗舌头和梦境,正拉开罐上拉环,电话响起。

他走回书房,任电话继续响,先打开啤酒罐大喝一口,然后: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

对方没说话。他听见好几个人大声交谈,笑声,偶尔一声大喊,酒瓶酒杯相碰的叮当声。听来像个醉醺醺的派对。

“我是狄雷尼。”他重复。

“艾德华?”是索森的声音,因酒意、倦意、快意而含混不清。

“是的,是我。”

“艾德华,我们成功了。布罗顿滚蛋。我们干掉他了。”

“恭喜。”狄雷尼没腔没调地说。

“艾德华,你一定要回来值勤,接掌隆巴德行动。不管你要什么——人力、设备、钱,尽量说,要什么有什么。对吧?”索森大喊。狄雷尼脸一皱,把听筒移离耳边。他听见两三个人大喊:“对!”回答索森的问题。

“艾德华?你还在吗?”

“我还在。”

“你明白吗?你回来值勤,领导隆巴德行动,不管需要什么都行。你怎么说?”

“好。”狄雷尼队长迅即接口。

“好?你说好?”

“我是这么说。”

“他说好!”索森大叫。狄雷尼再度拿开听筒,听见许多声音大声聒噪。这是兄弟会派对的调调,他不喜欢。

“我的天,太好了。”副督察说。狄雷尼知道索森一定自认语调冷静又严肃。

“但我要完全的掌控权。”队长冷硬说道。“掌控整个行动。没有书面报告。只向你口头报告。还有——”

“你要什么都行,艾德华。”

“还有不开记者会,不发新闻稿,除了我之外不许任何人公开发言。”

“什么都行,艾德华,什么都行。只要赶快结束就好。你懂吗?让大家看看布罗顿是什么样的蠢驴。他被炒鱿鱼,三天后你就破案。对吧?让大家都看那王八蛋出洋相。”

“被炒鱿鱼?”队长问。“布罗顿?”

“都一样。”索森格格笑。“申请退休。狗娘养的笨蛋。还说他明年要竞选市长。”

“是吗?”狄雷尼说,声调仍然平板。“伊伐,你确定你听明白了吗?我顾意接手,但条件必须是我完全掌控,只向你口头报告,自己挑人,亲自处理所有公开发言。你懂吗?”

“狄雷尼队长,”一个安静的声音说道,“我是贺曼·柯林斯基副市长。很抱歉,我一直在分机上听。这里有些庆祝活动。”

“听得出来。”

“但我向你保证,你的条件都会达成。你会享有完全掌控权。需要什么都行。报章杂志或电视上关于隆巴德行动的消息都只会来自你。满意吗?”

“是的。”

“好极了!”索森副督察乐得冒泡。“电传电报立刻就会发出。我们马上要发新闻稿,刚好赶上报纸晚版——宣布布罗顿申请退休,由你接掌隆巴德行动。可以吗,艾德华?短短一篇新闻稿,只有一段。OK?”

“是的。好吧。”

“你的人事命令已经拟好,局长今晚就会签。”

“你对我还真有把握。”狄雷尼说。

“我没有,”索森大笑,“强森也没有。但柯林斯基有。”

“哦?”狄雷尼冷冷说道。“你在吗,柯林斯基?”

“我在,队长。”柔和的声音回答。

“你事先就这么有把握?确定我一定会接手?”

“是的。”柯林斯基说。“我有把握。”

“为什么?”

“你别无选择,不是吗,队长?”副市长轻轻问道。

狄雷尼也同样轻轻挂上电话。

队长第一件事是喝完啤酒。有帮助。不只是啤酒的涩味和凉透喉咙的冰凉,而是刺激他突然醒悟,自己答应接掌的这份工作多么庞大,有哪些优先事项,哪些大责任和小细节,只有“事有先来后到、轻重缓急”的原则或许能帮他度过这一关。现在,第一件事就是喝完一罐冰啤酒。

“你别无选择,不是吗,队长?,”先前副市长轻轻问道。

他是什么意思?

他打开桌灯,坐下,戴上眼镜,把黄色拍纸簿拉到面前,开始随笔乱画——方形,圆圈,线条。粗咯的图表,非常粗略,随机出现的念头以箭头、闪电、螺旋表示。

事有先来后到,轻重缓急。最优先的优先是,全天二十四小时监视丹尼尔·G·布兰克。三个步行的便衣警探,两辆没标示的警车,每辆各两人,应该足够。七个人,一班八小时,一共二十一人。但任何有半点经验的警察分局长都不会把人力需求乘以三,而是至少乘以四,因为警察有权休假、度假、请病假、家里有急事等等。因此监视丹尼男孩的基本人力是二十八人,狄雷尼不禁纳闷,自己认为可以把隆巴德行动的五百名警探删减三分之二,是否太过乐观。

这是一组人:跟踪布兰克的户外小组。第二组人会在户内,做纪录,监听跟踪布兰克的人用无线电对讲机做的回报。这表示需要架设通讯设备。接收器和发报器。设在某个地方。不能在二五一分局。狄雷尼欠朵夫曼巡官这份情。他会把隆巴德行动弄出分局,另觅他处建立指挥部,随便什么地方。把手下与外界隔开,这样有助于减少消息走漏给报章杂志的机会。

第三组人负责研究:嫌犯的历史、背景、信用资料、银行帐户、退税、军中纪录——关于这人的任何纪绿,一切纪录。加上访谈他的朋友、亲戚、熟人、同事。可以编些说词搪塞,不惊动布兰克。

(但万一他被惊动了呢?狄雷尼脑海角落的这个模糊念头逐渐愈来愈清楚。)

可能设置的第四组人或许可以调查瘦巴巴的黑发女友,名叫东尼的男孩,那对夫妇友人——姓什么来着?莫顿。对了,他们是“情欲”的老板。那一切或许用得到另一个小组。

这些全都非常粗略、非常初步,只是打个草稿,但总归是个开始。他胡写乱画了将近一小时,开始强化细部,想到把谁安排在哪,又欠谁什么人情。人情。“我欠你一份情。”“你欠我这份情。”市警局就是赖此运转的。政界亦然,商界亦然,这个推推挤挤、谋算不停的粗鲁世界亦然。不就是这粗糙的水泥让整座摇摇欲坠的机器免于四分五裂吗?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查尔斯·立普斯基:“大家互相关照——对吧?”

跟索森通过话已经一小时——超过一小时。电传电报现在已经送到各分局、刑事组,以及市内的特别小组。狄雷尼队长上楼进卧室,脱得只剩内衣裤,洗了个“妓女澡”,用湿布抹肥皂清洗手、脸和腋下,然后擦干,扑上爽身粉,仔细梳好头发。

他穿上他的“头号”,这是最新的一套制服,目前只在典礼场合和出席丧礼时穿过。他拉正肩膀,把衬衫往下扯紧,确保勋章整齐。他从衣橱架上一个塑料袋里取出一顶新帽,用袖子擦亮帽徽,帽子在头上戴正,短短帽檐拉得几乎盖住眼睛。这套制服很凶狠:勒得紧紧的领口,被遮挡的双眼,宽肩,窄腰。煞气腾腾。

他下楼,对镜检视自己。这不是自大。如果你从不曾归属于任何教堂、犹太会堂或清真寺,或许会认为如此。但服装是持续的传统、象征、神话——随便你称呼。这些衣物、装饰、识别符号不只是衣物、装饰、识别符号,对抱此信仰的人而言,它们就是信念。

他决定不穿大衣:他不会去太远。他走进书房,从丹尼尔·G·布兰克档案中取出他的照片,背面草草写下他的地址,但没写姓名,然后把照片放进口袋。他把眼镜留在书桌上。发号施令之际,你尽可能不要戴眼镜,或展现任何生理缺陷的迹象。这点很可笑,但确实如此。

他锁上门,大步走向隔壁的二五一分局。电传电讯显然已经送到,朵夫曼正站在巡佐办公桌旁,交抱双臂等待。看见狄雷尼,他立刻上前,丑丑的长脸放松,咧嘴而笑,热切伸出一手。

“恭喜,队长。”

“谢谢你。”狄雷尼说,与他握手。“巡官,我会尽快把这批人弄出去。最多不超过一两天,然后分局就重新归你了。”

“谢谢你,队长。”朵夫曼感激地说。

“他们人在哪?。”狄雷尼问。

“集合厅。”

“多少人?”

“大概三、四十个。他们得到了消息,但不知道该怎么办。”

狄雷尼点头,走上吱嘎作响的旧楼梯,经过分局长办公室。集合厅的毛玻璃门关着,里面传出声响,许多人同时讲话,一片嗡嗡嘈杂、激动混乱。队长开门,站在那里。

大部分人身穿便衣,几个人穿制服。有些人转头看他,然后更多人转头,然后所有人。话声消失。他只是站在那里,从帽檐下冷冷看着他们。众人全盯着他。几个人不情不愿站起来,然后另一些人,然后更多人。他动也不动,等着,看着他们。他认出其中几人,但疏远的表情不变。他一直等到所有人全站起来,全都安静。

“我是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他说得干脆清晰。“现在由我掌管。这里有没有巡官?”

其中一些人不自在地环顾四周。最后,后方有人叫:“没有,队长,没有巡官。”

“有没有刑警巡佐?”

一只手举起,是个黑人。狄雷尼走向那只举起的手,众人纷纷让路。他走到房间那一头,面对矮壮的黑人巡佐,那人轮廓深刻,一头白发看似紧紧贴头的白色毛线帽。狄雷尼知道他外号“老爹”,看起来像个教中古英文的教授,奇的是,他倒也真有教授的才能。

“托马斯·麦唐诺刑警巡佐。”狄雷尼队长大声说,好让每个人都听见。

“是的,队长。”

“我记得。我们合作过。西城的一个仓库窃案,差不多十年前。”

“比较接近十五年,队长。”

“是吗?你大腿中了一枪。”

“是屁股,队长。”

几声窃笑。狄雷尼知道麦唐诺用意何在,便顺着他说。

“屁股吗?”他说,“我想伤口应该愈合了吧,巡佐?”

黑人教授耸肩。“只不过又多一条皱纹,队长。”一旁听着的众,人哄堂大笑,放松下来。

狄雷尼朝麦唐诺比个动作。“跟我来。”巡佐跟着他走到走道,队长关上门,挡住大部分笑声和杂音。他看着麦唐诺,麦唐诺看着他。

“其实是大腿。”狄雷尼轻声说。

“当然,队长。”巡佐同意。“但我想——”

“我知道你怎么想的,”队长说,“而且你想得对。你可以工作到明天早上八点吗?”

“如果有必要的话。”

“有必要。”狄雷尼说着抽出口袋里布兰克的照片,交给麦唐诺。“这个人。”他没腔没调地说。“地址在背后。你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目前不需要。那栋公寓大楼占了一整个街区,进出都要经过东八十一街上的大厅。晚上这时间只有一个门房。我要三个便衣监视大厅,如果这人出来,他们要紧跟在后。”

“多紧?”

“够紧。”

“紧到他放个屁,他们都闻得到?”

“没那么紧。但别让这人溜出他们的视线,一秒也不行。如果他发现他们,无所谓。但我不希望这样。”

“我了解,队长。这人是疯子?”

“差不多。总之别拿他寻开心,他不是个好好先生。”

巡佐点头。

“还要两辆车,每辆车各两个便衣,停在街区一头一尾,以防他溜掉。他在公寓的地下车库有辆黑色雪佛兰史汀瑞,或者也可能搭出租车。都记住了吗?”

“当然,队长。”

“你认不认识莎士比和劳德?”

“那对‘金沙双胞胎’?我认识劳德。”

“我希望其中一辆车有他们俩。如果他们今晚没值班,就挑任何其他好手。这样是七个人。你再挑六个,三个便衣三个制服,让他们在这里待命到明天早上八点。其他人可以先回家,但明早八点以前全都要回来,还有任何你能电话联络上或进来报到的人。懂了吗?”

“你要我待在哪里,队长?”

“就在这里。我得出去一小时左右,但之后会回来,我们一起喝杯咖啡,谈谈你屁股上多出的那条皱纹。”

“听来是个愉快的夜晚。”

狄雷尼注视他良久。他们在警校是同班,同一年进入市警局,现在狄雷尼是队长,麦唐诺是巡佐。这不是能力问题。狄雷尼不会提问题何在。麦唐诺也不会提。

“布罗顿安排你做什么?”他终于问巡佐。

“逮街头毒虫。”麦唐诺说。

“狗屎。”狄雷尼厌恶地说。

“我也是这种感觉,队长。”巡佐说。

“唔,动手安排吧。”队长说。“我大约一小时后回来,那时你的人手应该已经就位。愈快愈好。给他们看照片,但照片你留着。我只有这一张。明天我会派人加洗。”

“就是他吗,队长?”麦唐诺刑警巡佐问。

狄雷尼耸肩“谁知道?”他说。

他转身走开,走到楼梯口时,巡佐轻声唤:“队长。”他转身。

“很高兴再度与你共事,长官。”麦唐诺说。

狄雷尼微微一笑,但没回答。他走下楼梯,想着布罗顿派麦唐诺去抓街头毒虫有多愚蠢。麦唐诺!局里数一数二的教授。难怪这四十个人如此满腹牢骚怨恨。不是布罗顿没事给他们忙,而是错用了他们每个人的能力和才华。这种情况一久,任何人对自己的工作都会失去动力、企图心、甚至兴趣。而狄雷尼又是什么?他有什么能力和才华?他挥手回应值星巡佐的敬礼,走出分局。他知道自己是什么。他是警察。

他想征用一台警车,但局里此时没车,于是他走到第二大道,搭出租车到下城。他走进医院,这一次,白磁砖墙和药水味难得地无法让他沮丧。芭芭拉听到一定很高兴!

然后他推开她病房的门,床旁坐的那人看来是看护。芭芭拉似乎睡着了。看护朝他做个手势,招手要他出房,走上走廊。

“她今晚过得很不好。”她小声说。“先前我们得两人合力才制得住她。还得给她一些药。医生说过一会儿就好了。”

“为什么?”狄雷尼质问。“怎么回事?是不是新药的关系?”

“你得问医师。”看护拘谨地说。狄雷尼绝望地再度纳闷,为何她们总是说“医师”,从来不说“某某医师”。“你得征询工程师意见。”“你得跟建筑师谈。”“你得跟律师讨论。”全是同一个意思,也全都毫无意义。

“我坐着陪她一会儿就好。”狄雷尼告诉看护。她太年轻了,他不能怪她。他能怪谁?

她开朗点头。“你离开时叫我。除非那时候她已经睡着。”

“她现在没睡着?”

“没有。她眼睛闭上,但人醒着。如果你需要帮忙,就按铃或叫人。”

她迅速走开,留下他纳闷会需要什么帮忙。他轻轻走回病房,仍戴着警帽,拉把椅子坐在芭芭拉床旁,坐着看她。她看来真的好像在睡,双眼紧闭,呼吸深沉规律。但在他注视下,她眼皮掀动睁开,瞪着天花板。

“芭芭拉?”他轻声呼唤。“亲爱的?”

她眼睛移动,但头没转。她眼睛移动看向他,看进他,看穿他,没有看见他。

“芭芭拉,我是艾德华。我来了。我有好多事要告诉你,亲爱的。发生了好多事。”

“小宝贝?”她说。

“我是艾德华,亲爱的。我有很多事要告诉你。发生了很多事。”

“小宝贝?”她说。

他在金属床头柜上找到书,看也不看标题便拿起上面那本,随手翻开一页,他眼镜没带在身上,只能几乎伸直手臂把书拿远,但字体很大,行与行间空隙够足。

坐得直挺,一身“头号”制服,闪闪发亮的帽子端正戴在头上,隆巴德行动的指挥官开始念:

“那天早上,小宝贝摘下她的旱金莲,第一次送出一束花。这永远是一种美好的花园经验——第一次送出一束花。小宝贝当然把花送给了兰开斯特太太,小老太太说要把花带回家插在水里,让它们尽可能持久。

“‘你自己完全没有花园吗?’”小宝贝问。‘小小的花园?’

“‘完全没有。’老太太悲哀地回答。‘在我记忆里,这是第一年我没有一片土地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