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前言

詹宏志

谋杀之乐

关于类型小说的阅读之乐,小说家毛姆(S.W. Maugham,1874—1965)说得最透彻也最坦白:“当你感冒卧床,头昏脑胀,此刻你并不想要伟大的文学作品;你宁愿冰袋敷额,热水浸脚,三、两本侦探小说,伴你度过病榻时光。”

是呀,即使文豪如毛姆者,也知道当我们困顿病累之际,我们并不想探寻人生真义,只想找一位言谈有趣的好友,讲些奇情刺激的故事来听——在中国,这是说部俗讲文学的传统;在西方,这正是类型大众小说的社会史。

民国大史学家陈寅恪,晚年受政治迫害又兼衰体病目,也自称:“废书不观,唯听说小说消日”,他甚至自嘲说:“聊作无益之事,以遣有涯之生。”可见通俗小说不唱高调,在最艰困的时刻,坚贞做我们的朋友,努力谋我们的欢乐,这是中外皆然的事。

然而在类型小说中,起源于英、法两语言的“侦探小说”不仅历史悠久,更是人才与杰作辈出,虽小道而不可小觑。如果我们以爱伦坡(E. A. Poe,1809-1849)的作品为起点,侦探小说的传承已有一百五十年。其中的作家,如克莉丝蒂(A. Christie)、赛儿丝(D. L. Sayers)、昆恩(Ellery Queen)、范达因(S. S. Van Dine),乃至于当今名家詹姆士女士(P. D. ames)和德克斯特(Colin Dexter)等,固然都是家喩户晓的名字;就连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如福尔摩斯、布朗神父、神探白罗、马格雷探长等,也都是深入人心,早已成为日常语汇的一部分。

为什么人们如此嗜读侦探小说?为什么人们深爱这种“几具尸体,一个神秘的凶手与一位智解谜云的神探”的故事?也许我们得用几个学科才能穷尽其中的奥秘。但是,正因为百年来无数读者的热烈拥戴,作家们的前仆后继,才造就了西方类型小说中一个重大而丰富的文学娱乐遗产。

黄金之眼

“谋杀专门店”这部丛书,就是想从“侦探推理与犯罪解谜”的一百五十年小说传统里,精选细译其中一〇一种经典,注入华文读书界之中。我个人的目标,一方面向往能将名家与杰作一体网罗,一方面又欲求其历史传承线索清晰,也求其范围类型涵盖广阔。

我的作法有几个考虑:

1、里程原则:在历来推理小说的名家名作中,选择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如第一个密室、第一位女侦探、第一个医院场景等等),或就其文学创造,或论其娱乐效果,兼而收之。

2、限量原则:毎一位作者不选超过两本着作,不管他是著作逾百的多产作家(如华莱士,Edgar Wallace),或是惜墨罕作的彗星作家(如怀特,E. L. White),所选作品都不超过两部。

3、广义原则:对“推理小说”一词做广义的解释,不管是史上第一个黄金时期(1890-1930)的“侦探小说时代”,或是第二个黄金时期(1940-1960)的“犯罪小说时代”,其中更有种种变体,我探取了宽松的定义。工作上,固然我遵从了昆恩、黑克拉福(Howard Haycraft、西蒙斯(ulian Symons)、基亭(H.R. F. Keating)等名评论家的见解,但也有一些私人大胆的看法——有传统也有小小的叛离。

4、英语中心:在选书当中,几乎以英语世界为中心。其中固然也选了法国作家、瑞典作家的作品,但比例仍然很低,也都是通过英语译本的认识。这是受限于编选者的能力,无法遍及其他语言的杰作,唯有等待高明之士弥补缺憾。至于国内目前盛行的日本推理小说,以我的浅见,比起西语的创作之奇之富,日本作品其实不值得如许称誉,我心目中仅有土屋隆夫的作品可入此书单中。

藏身之旨

选书的前因当然是为了寻一位言谈有趣的朋友,希望“读小说”仍然可以在当今之世维持一个古典娱乐的格局。“推理小说”由于百年来一流心智的投入,它的意义早已不只如此;不管是做为“解密破案”的心智游戏,还是做为“社会控诉”的浮世观察,“犯罪与推理”都有很大的成就。我将在每本书前撰一导读,介绍其中的特色与价值。除此之外,出版社又将推出“俱乐部”的读书方式,我们还有机会以通讯、讨论再续前缘。从类型小说的阅读之乐,一进而成“秘密会社”,这个众乐乐的读书之境,将更有丰富多彩的远景。

我本来是沉默坐拥千种推理小说的“千谜之馆”主人,如今改行做了大声叫卖的“谋杀专门店”店长,沦于商肆,不免见笑于识者,但朋友知道我不隐于朝,不隐于野,藏身于通俗之学,想必不见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