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托马斯坐在埃拉的起居室的沙发上,面对着大窗户。从草坪那边射过来一束刺眼的光。他有时想起来活动活动。站起来,喝一杯。他也饿了。但有这么多事情要做,他不能动。他应该走进卧室,和埃拉说话。一定有什么可以对她说的话,让她振作起来,恳求她起床,对她大喊大叫让她别再游手好闲到处游荡。一定有一句简短的话会很管用,但他想不出来是什么。他需要和莫伊拉谈谈,对认识特丽萨的事道歉,让她找个律师来保护他们。还应该打电话给斯奎克,看这小子在做什么,告诉了肖尔萨姆什么。他应该追上霍利斯医生,问什么时候再回来看埃拉。他不能守在卧室外面度过余生。他很饿。

虽然这一切都是小任务,但对他而言似乎不可逾越。他不能集中精力,难以确定第一步该做什么。

请不要自杀,埃拉,那样没有用,那样会伤害莫伊拉。不,这句话没用。有了,他突然想起了该怎么说,很诚挚的一句话:请不要离开我。他开始哭泣,张大了嘴,他在无声地哭泣。

他命令自己去想别的事情。

他坐在那里,看着从草坪那边射过来的刺目的光,听着莫伊拉房间里的电视中传来的温柔的咿呀声,是在播放广告。

莫伊拉现在知道特丽萨了,而且清楚托马斯也知道。她会在那里,在电视机前哭泣,用指甲挖着头皮,感到失望极了,所有的人都让她感到失望,拉尔斯,托马斯,每个人。抽烟是肯定的,也许她还拿着一瓶抗抑郁药。情况要越来越糟了。特丽萨是个狡猾阴险的女人。她会控告莫伊拉,夺走所有的钱。其他人一定也知道,不只是他。拉尔斯一定曾把特丽萨带去一些正式的场合,他们的感受和他一样:他更喜欢特丽萨。

他朝门里埃拉的卧室看了看,她还在床上,一动不动,从门口可以看见她赤裸的双脚。

一旦他去卫生间或睡着了,埃拉就会下楼,拿起枪自杀。拉尔斯已经让他们都看见了保险箱的钥匙在哪里。她可能还用不好枪,也许会把自己的眼睛打出来,流血而死,或者把自己的鼻子打掉。人们会嘲笑说他们甚至连自杀都不会,这一家人,甚至不知道怎么朝自己的脑袋开枪。真丢人。

像他这个年龄的人会移居国外。这取决于他。愤怒的自我厌恶感驱使他抬起了头,直视着阳光。他注视着阳光,直到眼中闪过一片茫茫白色,疼痛起来。这取决于他。他站起来,走出了房间。

因为注视阳光,他的视觉已经模糊,他手扶着护壁板走到楼梯口,然后抓住护栏慢慢走下。他使劲眨着眼,努力恢复视力。

拉尔斯的办公室是一个安静的缓冲地带。托马斯走进去,从左到右看了看,这很愚蠢,因为他很清楚保险箱在哪里。他走到中间,在书桌旁停下来,手指轻轻掠过桌面,这是拉尔斯在去草坪之前双手曾经停留过的地方。他感觉好点了,仿佛已经得到了拉尔斯的批准。

他走到书架旁,走到那本看起来和真书没有区别的假书旁,按了按印着金色字体的天蓝色皮革封皮,书脊立即弹开,钥匙就在一张小小的绿色毛毡插页里面。

两把钥匙,不大,老式样,串在一个钥匙圈里。托马斯把它们拿出来,发现自己在出汗,真的没有理由,而且他的嘴里充满了唾液,好像是要生病了。他很好奇拉尔斯当时的感觉是不是一样的,当拉尔斯把钱包放进书桌的抽屉,写下肮脏可憎的遗书时,当他为即将要做的事指责莫伊拉,为了逃避未来的屈辱而选择自杀,把罪责全推在莫伊拉身上时,他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

托马斯合上书脊,以防被莫伊拉发现。他走到书桌旁,蹲在桌底放脚的地方,掀起地毯的边缘,露出一个安装在实木地板中间的黄铜把手。他轻轻弹开它,掀起一小块地板,放在一边。

在那里,米黄色的金属盖子上有一个红色的塑料指孔。他把手指伸进去,像揭开饼干罐的盖子一样揭开它,发现了保险箱的箱盖。更多的米黄色金属,一只看起来廉价的棕色塑料手柄,中间有个像肚脐的小孔。他插进钥匙,拧开它,揭开盖子。他趴下去,手像蛇一样穿过狭窄的保险箱颈部,下面的空间约有两平方英尺,有一堆文件,一本书,一枚山羊皮信封里有一些珠宝。托马斯再往下摸了摸,身体倾斜着,整个手臂都探了进去,摸到一只盒子的边缘。他取出盒子,恭敬地用双手揭掉盖子:一把沉甸甸的手枪。在它旁边,像伴娘一样的,是与之相匹配的两个备用子弹夹。

一把愚蠢的枪,女孩子的枪。他看了看枪管,上面刻着:格尔尼卡,西班牙制造。他见过毕加索的那幅同名画,朝天空尖叫的马,在学校的一本书上,是比尼给他们看的,但是托马斯当时并没有认真听。他只记得马的样子,他知道那匹大眼睛的马就要死了,它并没有活着看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恐怖。这似乎从某种意义上有关联,一种怜悯。

他盘腿而坐,看着枪,格尔尼卡。

他突然站起来,把枪塞进后面的口袋,调整站姿_双腿分开,冷笑着。他把手伸到后面,慢慢地拔出枪来——因为他不知道扳机是不是竖起的,然后双手握枪,对着门口的走廊。

“扑啾,”他一边模拟开枪的声音一边举起双手做了个慢动作反冲,他笑了,感觉好多了,又做了一次,“扑啾。”

他仍然面带微笑盯着这把微型手枪。枪很沉重,是一个结实的小伙伴。他把枪放在桌上,弯下腰,关闭保险箱的门,但是没有锁,钥匙插在锁眼里,然后把桌子下的盖子和地板堆叠在一起。

他不能留下备用子弹,以防万一还有一把枪。他在牛仔裤的前口袋里各放了一个子弹夹,很沉,也许每个子弹夹里有6发子弹?也许8发,加上已上膛的。他举起枪,仔细地打量。

扳机是银色的。他稍微扣了扣扳机,感受触动发射的那一刻,然后松开手。

不要——他记得在什么地方听说过,电影或纪录片——不要固定你的肘部,否则反冲力会击碎你的骨头。是一部科幻电影吗?也许只有激光枪才会那样。不管怎样,如果开枪,他应该放松肘部,但是他没有。

他突然停了下来,稍稍有些惊讶地嘲笑自己。他为什么要开枪?他只需要把它藏起来,不让埃拉找到就可以了。他对着地板摇了摇头。他在想什么?

他的目光停留在书桌上。他在想朝什么人开枪。他内心深处的另一个自我在胡思乱想。事实上,他甚至不会开枪。

应该没那么难。在乌干达,孩子们就是士兵。他们人人都会开枪。不可能太难。

他看着手中的枪。

手枪很坚固,上面有一个按钮,一个紧挨着扳机的滑动按钮,他猜这是安全锁。他把按钮推上去,感受它的咔嗒声,然后又把它推下来,推上去,推下来,推上去,推下来,最后把枪塞进口袋。

感觉好多了。但是现在他的裤子直往下坠。他朝门口走了几步,发现这样走起来很不舒服。其实更好,他感觉自己被拴在地上,仿佛正在沉入地底。

他站在书房的门口,双手像神枪手一样张开放在大腿上,肘部弯曲,这样反冲力不可能击碎肘部。

楼上传来了低语声,是从莫伊拉房间的电视中传来的说话声和音乐。

我正在这么干,托马斯这样想着,向楼梯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