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两点三十分一到,萨克顿法官在席上就坐,他显然对不久前发生的事情有所听闻,因此以尊敬而迷惑的眼神望了梅森一眼。

“有关本州对渥伦提出告诉的案件,现在已完成证据的搜索了吗?”他问。

“还未完成,庭上,”梅森说。“但是,我们方才的搜索,发现了一些东西,我相信曾列席作证的崔格警官能就发现证物再次指证。”

“很好,请崔格警官列席。”萨克顿法官说。

梅森说:“我曾向崔格警官做过交叉讯问,但是现在由谁来说明发现的一切,已无甚差别了。警官,在柯维纳街与韩德赛街口的商店,你发现了一些东西,是吗?”

“是的。”崔格以冷淡的语调回答。

“你发现什么?”

“当灯光恢复后,我们发现有一颗子弹嵌于商店通往库房那扇门的门上横梁。在未损及弹道痕迹且未留下工具凿痕的情况下,我们取出子弹。这颗子弹就在这里。”

“请将它编列为被告1a号证物好吗?”

“同意按此方式编列,以供指认。”萨克顿法官说。

“你还发现什么?”

“我们发现一把史密斯威森点三八口径手枪,内有五枚子弹,一枚已发射过。”

“你做过手枪测试了吗?”

“据我了解,亚历山大·雷德福已用枪枝发射一枚测试子弹。这把手枪目前只测试到这个程度。”

“那么,”梅森说。“雷德福可曾将测试子弹与致命子弹做过比对?”

“我相信他做了。”

“这个测试是当着你的面做的吗?”

“是的。”

“那么,雷德福把他的发现报告给你了吗?”

“抗议用转述的方式问问题。”伯格说。

“成立,”萨克顿法官说。“你能让雷德福先生出席作证,实际上,你能进一步对他进行交叉讯问。”

“现在,”梅森说。“当你在命案现场搜索并发现这些东西时,地方检察官汉密顿·伯格也在场吗?”

“为什么这样问?当然是。”

“他是否不断地说些煽动性言词,暗示我故布伪证?”

“我想我是的。”伯格愠怒地说。

“这就是了,”梅森说着,转向法官而站。“这个案件中,崔格警官系证人身分,但在整个搜寻过程中,检察官先生却藐视我们所发现的证物,他不断对证人强调,我应对命案现场的证物负责,他意图将那个说法植入证人心中,强调那些证物毫无证据价值,而是被蓄意捏造出来的。若庭上允许,假如我因藐视法庭、企图影响证人指证的罪名而被庭上传讯,那我坚持检察官也该以同样罪名被传讯。”

萨克顿法官看着恼怒的地方检察官、再看看崔格警官,尽量忍住笑意。

“很好,梅森先生,”他说。“本庭会留意你的提议。但那并不表示本庭会照办,让我们继续本案的听证吧。”

“我提议的目的,意在显示检察官先生以其官方身分发表言论,其言论充分代表本郡任命官员的分量,但却暗地影响警察局,那些言论反映了一连串的煽火指控。”

“很好,我们将在适当时机处理这件事,”萨克顿法官说。“我想,接下来你要传唤雷德福先生出庭作证吧。”

“是的,庭上。”

“我注意到雷德福先生已来到本庭,”萨克顿法官说。“雷德福先生,你能列席了。”

梅森说:“若庭上允许,本问话将以交叉讯问的方式进行。雷德福先生,据你所述,在考虑过各种因素及所有人为可能性后,你认为检方B号证物枪即是发射致命子弹的手枪。现在我要请教你,自你上次出庭作证后,别的证物接连被发现,这些是否改变了你的意见?”

“是的。”

“那么,在将所有事实条件纳入考虑后,你仍欲宣誓在所有人为可能性中,那枚致命的子弹仍是由B号证物枪所发射的吗?”

“不,我不会,”雷德福说。“实际上,我将宣誓今天中午在命案现场所发现的手枪,亦即编列为被告1a号证物的手枪,才是发射那枚致命子弹的枪枝。”

“什么!”萨克顿法官难掩惊异地说。

“是的,庭上,我很抱歉。致命子弹基部有明显而充足的弹道痕迹,使我能做一个比对,虽然这件事做来不易,不过两者间充分的吻合,让我满意于比对结果,亦即这枚致命子弹,是由编列为被告1a证物手枪中发射出来的。”

“接下来,”梅森说。“你是否将就门上横梁子弹的发现结果做一说明?”

“是的。”

“那是由什么手枪发射的?”

“是由检方B号证物枪所射出。”

“所以,”梅森说。“由B号证物枪只发射一枚子弹的事实来看,门楣横梁上的子弹已被断定来自B号手枪,因此,这把手枪不可能用来行凶,对不对?”

“从科学观点来看,并辅以我的专业判断,你所说的是正确的。”雷德福说。

萨克顿法官张开双手比划了一个释然的姿态。

“接下来,”梅森说。“我还有一个请求,你的办公室保有所有致命子弹及未决罪案的记录吗?”

“是的。”

“我现在要提一下北太平洋超市守门人被蓄意谋杀的案件,”梅森说。“你保有那枚从被害人身上取出的子弹吗?”

“是的。”

“我曾要求你将子弹带过来,你能否用显微镜做比对测试,并告诉我那枚子弹是否与被告1a号证物枪所发射的子弹互相吻合?”

“由于你要求我将子弹带来,我已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雷德福略带倦意地说。“我已做了这项测试。”

“结果是什么?”

“弄伤守门人的那发子弹,也是由被告1a号证物手枪发射的。”

梅森转向萨克顿法官说:“庭上,事情一目了然了。我从证据中推测,死者可能涉嫌北太平洋超市的抢案,因此我将死者的画像呈给目击证人看。但是,本郡的地方检察官却利用其公务职权,误导目击证人相信我企图影响他们的判断,并破坏指认的进行,使指证无益于本谋杀案件之侦破。因此若庭上允许,我建议除了以意图影响崔格警官作证的罪名来传唤地方检察官外,还要加上另一项罪名,那就是意图影响北太平洋超市抢案现场的两位目击证人的指证,亦即运用其影响力、猜疑及暗示的力量,来改变证人的指认,使得目前能证明死者涉嫌抢案的努力,均化为乌有。”

萨克顿法官看着表情震惊的伯格、雷德福及崔格警官,然后下结论说:“就本案的被告而言,显然没有任何证据不利于他,唯一不利于被告的一点,只是他藏身在命案现场而已。很明显地,本庭无足够证据来拘捕被告。因此本庭宣布撤销对被告的告诉,有关意图影响证人指证的行径,本庭会事先从行事历中注消,日后再考虑是否举行听证。”

“本庭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