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杀了。”田乃刚迅速地应答道,那种语气就像宰了一只鸡,“命运是有轮回和各种巧合的,十二年前的某一天,我回到现在这个城市,去祭拜几位故人。没想到竟然让我在墓地遇见了他。虽然那时候他已经是风烛残年了,老得不像样子,但是他人中上的那个丑陋的痦子还是一下子就让我认了出来。我不动声色地尾随他,到了他的住所。这个时候的他,好像已经有了新的家庭,法律却似乎失忆了,并没有制裁他,相反还让这个混蛋儿孙满堂地在另一个城市准备安享晚年。

“杀他的过程就不给你讲了罢,没什么意思,甚至连一点儿快感都没有。尽管我很努力地想回忆起当年他是怎样打我,怎样让我在屈辱和悲愤中昏迷过去的,但是最终我还是激动不起来。因为他太脆弱了,不堪一击得简直就像一段朽坏的木头,轻轻一碰,就断了。最后我用那把伴随我多年的牛角刀,在他的脸上刻了个‘三’字。因为我曾经三次都想杀死他,一次是不敢,一次是没有做到,一次是他跑了。”

“你三次都想杀他,都是为了桂花?”

“不是。”田乃刚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确实不是为了桂花,是为自己。因为姓肖的让我遭受了痛苦,我自然需要找他偿还。而桂花,只能说她的遭遇是她生命中的不幸。她死了是好的,和那些该死的人不一样,她死了是解脱,若是活着,她还会被人欺负。这没什么可隐瞒的,我也不觉得羞耻——在你的面前,我更不需要伪装。因为作为你人生的导师,让你了解这个世界布满谎言的真实面目,我需要对你坦诚。”

“你真是连脸都不要了。”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将语气压得平静,“你好像没有资格对我讲什么道理,更别冒充什么导师,你不是也指使人在我面前演戏了吗?你认为那是真实的?”

“是啊,我正是用假的、不真实的东西在告诉你,这个世界都是谎言。”

田乃刚一副认真的样子,“到了现在,你认为我的智商比你低吗?比你的养父和那些警察都笨吗?从张小锋到那个妓女,我布置了那么多看上去十分多余的行为,难道是因为我疏忽了吗?苗雨瞳后来对警察说,她的gucci包刚买不久就被盗了,并且还报了案。她确实报案了,在警察那留下了详细而真实、严密而具体、像模像样的被盗叙述记录,警察永远也找不出漏洞,因为东西根本没有丢失。但是我们和张小锋见面的时候,她还背了那个包,而张小锋他妈就是卖这种假名牌仿货的,苗雨瞳还故意让张小锋注意到她和她的包。这种细节,如果不是我故意设置,让你们猜来猜去,让你们先立再破,先假设再推翻,你以为我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还有那个妓女,让她穿名牌、戴高档表、背限量款的奢侈品牌包,是为了使她看上去更像一个经济条件比较好的阔太太吗?好,就算我有这个目的,为了迷惑你,为了使这个演员的身份信息更加真实更加具体可信,可是我傻呀,随便安排一个人,直接去买一套新的就好了,为什么要用我先前买给苗雨瞳的呢?尤其是那个包,全球限量版呢,这个城市也只有五个而已,随便一排查就知道了,这么大个败笔,我就那么蠢?另外,妓女死之前换衣服、在加油站和苗雨瞳互换了位置,不多余吗?

“为什么要换衣服?为什么要换位置?我知道那里有个摄像头的,这只不过是我抛给你和警察们的一个迷雾弹罢了。你很喜欢细节吧?从你第一次和我在火锅店见面,捕捉我看苗雨瞳的一个别有意味的眼神,再到后来你第一次去我的办公室,注意到我桌面上的狼头骨和它的牙齿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一点。你和我一样细腻、敏感,惯于缠绕于各种细致的微小的细节之中,那么好啊,我就给你许多细节,充满漏洞而又仿佛有些荒谬、不合乎惯常思维的细节。让你去猜吧,你终究会体会到细节带给你的痛苦。

“因为谎言就是谎言,假象就是假象,不管它看上去多么真实或者无限接近真实,但是假的终归就是假的。假象和谎言往往都出于恶毒的用意,它比杀人的牛角刀和杀人者的内心还要布满阴霾和阴谋。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因为我玩儿够了。”

“你什么意思?”我强忍住心头的激荡问他。

“你的警察朋友们到目前为止,还真挺有耐心的。”田乃刚向窗外瞟了一眼,话里有话地说道,“不过还有时间,顺带都给你讲了吧,你应该知道还有两宗,其中有个女人,十八年前被我杀了,也是在这座城市,我在她的额头上刻了‘该死’两个字。说来真巧,我杀的这几个人,每一次都间隔了六年,而且都发生在这个城市,尽管有的人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但是最终还是死在了这里。我不是故意这样干的,如果要解释的话,我只能说这是命运的注定。冥冥之中的。”

田乃刚掸了掸衣服上的灰尘,若无其事地说:“这个女人的故事,没什么可讲的。简单点说吧,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我在南京倒卖过文物,六朝古都啊,仿佛想随便挖几条蚯蚓去钓鱼,都可能挖出点什么来。我现在投资的这家公司的钱,都是那时候赚来的。那个女人叫王彩霞,和她男人一样,也是个文物贩子。那时候我在浦口一带活动,王彩霞夫妇原本是卖猪头肉的,后来说是从她婆婆压箱子底儿的包袱里翻出个钗子,在黑市上卖了个大价钱,两个人干脆就直接干起这行了。

“王彩霞的男人原本蛮老实,对老娘也孝敬,但是那个王彩霞不是个东西,动辄就对婆婆非打即骂。而她那个有些窝囊的男人却不敢言声,家里有什么都是王彩霞说了算。老太太身体不好,早年抽旱烟袋,可能是落下病根了,成天地咳嗽,痰也多,每天都不停地吐。王彩霞就嫌恶她,一见老太太吐痰,就拿火钳子掐她,憋得老太婆要么咽了,要么存在口里不敢吐掉,经常满嘴都是恶心的粘液。

“王彩霞夫妇在倒卖文物上,算三道贩子。出货的是一道,像我这种收过来,再转手卖给王彩霞们的,是二道。而在这三道倒手的人之中,王彩霞这道是风险最大的,同时也是最赚钱的。遇上个好买家,几乎可以成百上千倍地翻价。但是由于他们是最直接的贩卖,有时候遇上对方是境外的,往往还要负责运出去,风险极大。所以没干多久,王彩霞的男人就消失了。有人说他是被黑吃黑了,有人说是在边境线上交易的时候被公安击毙了,还有人说他根本没死,而是带着货跑到外国去了,说什么的都有,反正他没再回来过。

“没了男人,赚的钱也够下半辈子花了,王彩霞也就收手了。这个世界上的女人,要么比男人更贪婪,得陇望蜀欲壑难填,要么比男人精明,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王彩霞就是这后一种女人。可是死了男人之后,王彩霞的婆婆就遭殃了。虽说以前她的男人活着的时候,王彩霞也虐待婆婆,但是多少还有所分寸,男人一死,她就没有忌惮了。老太婆被折磨得不像人样,后来王彩霞干脆把她赶到了狗窝里去住,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没到半年,老太婆就中风瘫了。

“王彩霞虽然洗手不干了,但我知道她手上还有一个战国时期的兵符,那可是个价值连城的东西,她一直没出手。我就隔三差五地去磨她,想买下来,也反过来做一次三道贩子,倒手卖掉大赚一笔。所以,我就看到了她对待婆婆的一切。我最后一次看到老太婆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散发出了臭气,僵挺挺地横在狗窝里的烂草堆上。要不是我说有味道,王彩霞还没发现。当看到老太婆的尸体时,我问她打算怎么发送,谁知她竟然一脸平常地说:‘还发送什么,扔长江里头一冲就好了,干干净净,魂归大海,多好。’

“十八年前,就像当初巧遇姓肖的村长一样,我竟然离奇地再次在现在这座城市看到了王彩霞。她不但没有变老,反而好像更加年轻了,开着一辆几百万的跑车,挎着一个油头粉面的小伙子。不用细说了,我还是老一套,尾随她,寻找机会,杀了她。杀她的过程倒是蛮有趣的,她居然也认出了我。当年卖猪头肉的王彩霞,胖得也越发地像一头猪了,她晃着满身流油的躯体,爬到我脚下,抱住我的腿,一边抹着胸口上涌出来的血,一边哀求。

“王彩霞说:‘你图什么啊,还要钱啊?我给你,都给你。啊?不要?那你还要人啊,我也给你,都给你。’边说就边脱衣服。我忽然觉得她很恶心,就踹了她一脚。她挣扎着翻腾起来之后,忽然想起了什么,说:‘你要兵符!我也给,给你!’我没有让她去翻箱倒柜,而是把她拽到洗手间,将她猪头一般的脑袋塞进了装满水的浴缸里,我说:‘你也魂归大海吧,冲一冲干干净净,多好。’

“王彩霞是被我浸死的。

“为什么杀她呢?我也说不清楚,反正不是给她的婆婆报什么仇。我就是觉得她该死,像她这种女人,就应该到阴间去,被她婆婆的阴魂捏开嘴巴,往她的口腔里吐痰,一口一口粘稠恶心的痰。”

田乃刚就像个说书先生,面无表情地讲着这些他杀过的人,好像那些事情和他根本毫无关系,而是别人的故事,或者听来的一般。我听得一阵阵地发冷,到了现在,我已经不想再去对眼前这个男人做什么评判了,魔鬼也好,精神分裂患者也罢,或者是什么杀人狂、禽兽不如的冷血,我想都不能全面地涵盖他的问题。

尽管他讲的故事里,有因吸毒而失去尊严去卖身的妓女,有虐待婆婆失去人性的恶毒儿媳,有麻木不仁的人贩子夫妇,也有欺横乡里强奸寡妇的坏村长,这些人都被他杀死了。而且他还分门别类地,在死者的身上刻下了字,仿佛是对他们的最终审判。但是田乃刚没有把自己包装成一个黑暗执法者,也没有美化自己是惩奸除恶,相反地,他却毫不掩饰地将一系列凶残的杀戮行为,称之为仅仅是忠于自己的内心,想杀,就杀了。不为谁,甚至有的也不为己,究竟为什么,他也不知道。

我不能够接受他所谓的天然的属性这种鬼话,也没有被他所谓的世界布满谎言的理论而同化,但是我却实在难以说清,眼前这个面容平庸却杀人不眨眼的物体,到底是个怎样的人类,或者是不是人类。如若不是,那他又是个什么呢?

正在这个时候,田乃刚忽然幽幽地问了我一句:“你相信爱情吗?”

我眨了眨眼睛,看见田乃刚的脸上仿佛在说完那句话的一瞬间,涌上了一种天真而柔软的神色。突然我就笑了,而且笑得有些不能自持,我耸动着肩膀,有些气息不匀地一边笑一边说:“你不会是……想和我……讨论爱情吧?

“嗯?”

“为什么不能?”田乃刚认真了起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让我没有看懂它到底是真是假的,就是爱情。”

“哦?”我的这声“哦”,因为边笑边说,显得这个字好像被电了似的,发着颤声,“那你说说看,爱情,你也有爱情?”

“或许有吧。”田乃刚好像在翻动一箱收藏多年的信笺,在远去的回忆中,神情有些落寞地说,“或许也没有。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那是真的爱情……有三十多年了吧,那段时光可能是我这一生中最美好的了,真的很让人难忘啊。先前我说过,我有两个弟弟,其中小一点的弟弟被我错手杀死了,然后因为无法面对母亲,我逃离了家乡。后来我的大弟弟长大以后,来到了这座城市工作,他就也把我母亲接了过来。我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是为母亲奔丧的。

“母亲死于胃癌。在她弥留之际,神智已经不清楚了,但却一直念我的名字。我的大弟弟乃志,就千方百计地打听我的下落。但是因为我已经离开家太久了,根本没有人知道我的去向。待我无意间在一个少年时的同乡口中得知这一消息,并千里迢迢赶到这里的时候,母亲已经入土安葬了。我在她的坟前痛哭了一场。这次我哭出了声音,就像在我小弟弟死去的时候,母亲号啕不已的哭声一样。这好像也是我这辈子唯一因为感到悲痛而哭,流尽了我一生所有的眼泪。

“为母亲守孝期间,我在这座城市停留了一段日子。我大弟弟乃志对我并不热情,尽管我暂住在他家,但是他对我一直是不冷不热的。我知道他不是针对小弟弟乃望的死,而是这么多年来我抛弃了他们浪迹天涯,只有幼小的他和我母亲相依为命,对于我的印象早已经模糊了。也许我们之间唯一还能有所关联的,就是身体里那一股相同的血脉了吧。而我对他,也没什么感情。所以那段时间我们基本很少说话,他上他的班,我就躺在他家里百无聊赖地看报纸。

“有一天我正在睡觉,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我打开门一看,一个姑娘站在了门口。那一刻无法形容,我看到那个姑娘的时候,就好像突然之间被一道闪电击中了一样,不,比闪电严重得多,反正就是很震撼。我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女人,她的眉眼,她白玉一般的皮肤,还有她温婉的神情,都让我神魂出窍了,飞了,散了,呆了。原来她是乃志的中学同学,今天休息,过来向乃志还书的。我连忙把她让进了屋,给她倒水端茶,说乃志还没下班,我是他的大哥,让她稍微等一会儿,乃志就快回来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用尽了浑身解数,把我这些年来在外面所遇到和听到的,还有我自己瞎编的故事,都讲给了她听。我讲得眉飞色舞,绘声绘色。我从来没说过那么多话,几乎嗓子都讲干了。而这个姑娘显然对我的故事十分有兴趣,作为一个长这么大从未离开过这座城市的女孩子,她对我所讲的那些新奇而曲折的故事入了迷,到了后来,她摇晃着我的胳膊央求我:‘再讲一个,再讲一个。’而我也趁这个机会,知道了她的名字:寒晴。她说她出生在一个晴朗的冬天,所以就有了这样一个名字。

“乃志回来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寒晴这才发现天已经黑了下来,匆匆地还了书,就告辞回家了。临走的时候,她还对我笑了笑,说下次还要听我说外面的故事。正是寒晴那一抹迷人的微笑,开启了我心中最温暖的部分。原本我的心就像一个塞满冰块的盒子,早已经对什么都无所谓了,但是寒晴却用她那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融化了我的锁。我甚至觉得我终于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我要在这座城市停留下来,永远不再离开了,我要和寒晴在一起,过平凡而简单的日子。

“在后来的时间里,寒晴来过很多次,每次都和我聊得十分开心。乃志好像也因为寒晴对我的友善和接纳,而改变了一些对我的态度,他甚至也常常对我有了笑意,还经常和我、寒晴三个人一起出去玩。起初我觉得乃志和寒晴之前好像不止是同学那么简单,通过许多细节我甚至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还有一点暧昧。但是每次寒晴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对我和对乃志的态度,好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相反,她好像对我还更自然、更随意一些,而对乃志却总是有些若即若离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