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爱的挽歌

转眼间我走下秀梅岭已经十个春秋了。尽管在暗夜里它常常出现在我的梦境中,但我依然没有勇气重新走近它。外婆的秀梅岭已成往事,如今让我去面对那大火过后的满目焦土,简直就是让我自己用尖刀去刺自己的心。我愧对外婆的馈赠,愧对秀梅岭曾给予我的幸福童年。

在山下混迹的这些年里,我吃尽了人间的苦头。毕竟我是一个没有户口没有父母没有亲人没有任何社会阅历更没有融入过社会主流的黑人。我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那样赤条条地两手空空地走向了山下的世界。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从李小影放在挎包里的通讯录中找到了一个名叫陶姐的女人的电话号码。我用李小影和陈新潮留给我的唯一遗产,这很可能是黄姐买我的订金——五百多块钱中的五元钱在公用电话上试着与陶姐取得了联系。说来发窘,仅为了打这个公用电话,我就在电话亭旁边观察学习了一整天。

我告诉陶姐我是个父母双亡的流浪女孩,不过,我长得并不难看,迫切希望能与她见面,从她那里得到一份工作。

陶姐并没追问我是从哪里得到她的电话号码的,更没有刨根问底地查三代九族。这个善良的女人只是关心我去她所在的北方城市的路费够不够。

听着电话那头陶姐慈爱的声音,我的眼角几次湿润。

去北方之前,我在县城多呆了几天,处理完了所有“后事”。保护自己的本能让我变得精明强干,胆大妄为。

找到陶姐,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这个秀外慧中的女人不仅给了我生存的权力,而且让我实实在在地感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人。

在陶姐的精心培养教育下,我由陈新潮的“小美人”出落成了“大美女”,我长得纤巧精致,有着非凡的东方美人的特殊魅力。很快我就成了一名特殊行业里的优秀人才——至今我不知道我应该给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如何定性,从新编的字典、词典里我亦找不到合适的解释。不错,我们是靠“美”吃饭的一类人,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性服务工作者。对我们这个队伍中任何轻浮行为陶姐都是零容忍。

“素质,请务必记住高素质是你们从业的生命。轻浮和挑逗只会让人看不起,被人玩弄。而内在的美和自信却能让人折服,高傲更是你们征服上帝的强有力的工具。让男人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而不是像街头的卖春女那样低三下四地招揽生意。”陶姐经常强调说。陶姐称我们为“员工,白领员工”,这让我们从内心感到平实而又非同一般。陶姐还给我起了一个非常动听的外国名字:爱琳娜。

凭借天生丽质、天才聪颖和我生命里特有的忧郁和桀骜不驯,在我所从业的最后几年里我甚至差点成为一个上等人一个年轻的富豪和一个女贵族。熟悉的客户们踏上陶姐的战舰后,都喜欢要爱琳娜作陪。不熟悉的客户也闻名而来,争相领略爱琳娜的风采。但我却一直被陶姐雪藏着,只有重量级的大人物莅临时,我才隆重出场。

遗憾的是,我半点也快乐不起来,外面的世界无论多么风光无限也无法把我从内心故有的黑暗地狱中拯救出来。我不苟言笑,心事重重,敏感多疑。这些是我难以克服的痼疾,偏偏客户们就为着我的痼疾着迷。还有,我对自己没有像陶姐那样的响当当的学历而无比自卑。虽然我靠刻苦自学才达到初中文化程度,但在这个有钱就可以念大学的时代简直就算是一个文盲,这让我自卑得想去跳楼。

不过,我很快发现那些因为迷恋我而难以自拔的官员和成功人士肚里也并没多少墨水。当他们在醉生梦死中浸泡得两眼迷瞪神志不清时,便原形毕露,开始对我絮絮叨叨地诉说着自己如何由一个清纯少年堕落为贪官污吏和骗子——金钱真是万恶之源啊!他们感叹着!可不设法捞钱就不能得到提拔不能买来学历不能过上流社会的生活,将永远被人看不起。今天的社会就病到了这种程度,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你简直是寸步难行,即使你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像外星人一样具有天下无敌的聪明才智也是枉然。整个权力机构就像一只只饿狼一样张开了血贫大口等待着你拿金钱喂饱他,即使一个小小的幼儿园阿姨在教师节那天如果得不到你的贿赂也会拿你的孩子出气……

这样的时刻,我的客人们会变得可爱而又真实。因为回头去看走过的路,让他们发现了曾经的自己。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我才会感到得意和自负。我竟然可以居高临下地鄙视这一群败类!

对于我所从事的职业我一直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就像鱼在水鸟在林一样仿佛天生我材就是干这一行的。我在陶姐庞大的产业链里占据着重要位置。陶姐经常教导我们不要妄自菲薄,她说如果没有我们的非凡工作,她置下的房地产、餐饮娱乐、洗浴美容等诸多产业就失去了发展的根基,好比一个人有着健全的四肢还不够,他必须拥有强大的造血功能,否则,四肢不能及时得到血液就会瘫软、乏力、苍白,很快枯萎、死亡,而我们这些美女就是为陶姐庞大产业链的供血者。

陶姐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佩服的几个人之一。她是货真价实的名牌大学的心理学研究生。她对驾驭人有着独特的崭新的理念。没有哪个权力者会贬低自己的能力,反之将他的下属放到缺你不可的地位,不断地告诉员工们如果不是靠着你们的努力我会一事无成。但陶姐做到了。凭着自己的另类哲学陶姐打造了一艘令人可望而不可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战舰。我们所在的这座城市里,不少权威人物都是陶姐的朋友亦是陶姐的秘密客户。陶姐免费把美女介绍给他们,由美女陪他们参观陶姐辉煌建筑新开楼盘、陪他们在陶姐的大酒店、游乐场吃喝玩乐,最后,还会在洗浴中心的游泳池上演鸳鸯戏水……

权威人物连同权威人物的情人来陶姐这里休闲所有的开销都是免费的,即使做昂贵的美容手术陶姐也从不让他们掏一分钱。陶姐说这些人都是贵客,一般人想请还请不到的。向高贵的客人收费、当着客人的面点钱这该有多俗气呀!

但陶姐从不做赔本的生意,事实也充分证明陶姐的事业蒸蒸日上,产业链在不停运转着,大笔的金钱几乎是日夜不停地传送进来。由于我们这些特殊职业工作者是产业链中的重要棋子,而我又是棋子中的皇后。因此,陶姐从不亏待我,她总是为我置办最时尚的服装做最先锋的发型。陶姐不断地为我加薪,当然这些钱并不发到我的手中而是存在我的名下。因为陶姐为我提供了所有的生活用品,我根本用不着花一分钱。

为了彰显我在陶姐战舰上的非凡地位,一年前,我很荣幸地收到了陶姐送给我的特殊礼物——一座四面被林子包围的乳白色欧式花园别墅。这座深藏万绿丛中一枝独秀的建筑,是上世纪末经济过热时官商利用大开发圈钱的产物。据说当年房子的主人买下别墅才花了几十万块钱,而它转到陶姐名下时已变成了数百万。

那天陶姐开车带我来看房子,我第一眼就喜欢上它了。我在心里喊着“这是我内心的地狱在人世间的表象”,我需要有一座真正的地狱来安放我万劫不复的灵魂。陶姐说,这座别墅吸引过不少客户,但大多害怕孤独又担心偏僻的环境没有安全感,所以一直没有成交。而我们这个群体则是犯罪分子们最容易盯上的猎物。我们不仅有色而且有钱,更重要的是我们在这个社会里最可怜可悲因为我们是没有亲人的人。作为我们这个庞大舰队的总指挥,陶姐也不断地提醒我们要百倍提高警惕。但我从不把这些放在心上。我本来就生活在内心的地狱里,我已无所顾忌。

“这要多少钱?”我问陶姐。我担心自己放在她那里的存款买不起这样一座别墅。不是我的存款不够多,而是全中国的房价都像吹气球一样不断上涨。当年的几百万房产,如今应该轻而易举就上升到八位数了。

陶姐莞尔一笑:“我要把它送给你,爱琳娜。”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可不行!”我小声说着。

“怎么不行?你值得我相送。你也最配住这座别墅。”陶姐说着,就把一串钥匙放进我的手里,“只要你喜欢,这座别墅就永远地归你所有了。”

从此,我拥有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堡。

我原想这一生一世都为陶姐效力。因为这里是一个让我享受人生自由的天地。没人知道我出生的秘密,没人喊我“证据”或是“水水”,没人打听我的过去——这是我们从业的纪律。对别人的过去飞短流长的行为是坚决不允许的,更没有人知道我可怕的经历。

遗憾的是美梦难成真——

这天,一个熟悉的人出现了,他完全打乱了我的计划,让我不得不悲伤地离开我生命赖以栖息的家园。

小哥哥是陪着一家名闻遐迩的外企大老板从A市来陶姐的度假村休闲的。那天晚上,陶姐在鲜花舞厅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派对,而我则荣幸地成了重量级人物的舞伴。

像所有电影、电视中诠释的那样,金碧辉煌的歌舞厅里舞曲曼妙、长袖飘飘。淫意写在权贵们的脸上,风骚在美女们的眼波里荡漾。像以往的无数个这样的夜晚,我半倚在大老板的怀里舞步轻盈地随着他旋转。几乎是在昏昏然的不经意间,我霍然发现舞池旁的休息席上有一双眼睛在偷窥我。

当时,也许小哥哥并没完全认出我,他只是觉得美丽非凡的爱琳娜疑似“水水”,毕竟别离时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但我却认出了他。虽然当年的小哥哥已由一脸稚气的小男孩长成文质彬彬、风度优雅的男子汉,但我特有的敏锐嗅觉却绕过觥筹交错的人群拨开一道道岁月的年轮辨出了他。无论陶姐为我建造的家园该有多么平安,在我的内心深处仍有一根弦紧绷着——那就是警惕地打量着每一个走近我想了解我的过去的人。

我两腿机械地挪动着,目光却穿过旋转射灯投下的一缕缕光影,悄悄落在了小哥哥的脸上——他手里端着一杯红葡萄酒,细长的手指机械地弹着杯壁,嘴唇紧抿眉头紧锁,神情困顿地沉浸在某个难解之谜中不能自拔。

我忘情地注视着他,仿佛时光倒流,我看见一个名叫吴建的英俊少年在秀梅岭的山路上奔跑,在他的身后一个小女孩步履蹒跚着追赶着他的影子。“水水,快跑啊,水水!”少年边跑边喊。“小哥哥,等等我!”小女孩朝着少年张开小手,两人间的距离越来越近……倏地,山间出现了一扇大门,少年跑进门里,咚地把大门关上了。小女孩站在门外,沸腾的血液霎时冻成了冰点……

阳光,夏日里炙热的阳光照着皲裂的泥土,紫黑色的血流涌过来,渐渐地将土路洇成褐红……

爱和恨在我的心田相互冲撞着。有多少记忆曾经忘却,又有多少记忆刻骨铭心。抹去岁月的浮尘,我不得不承认那张英俊的面孔让我爱得几乎心碎。只是,命中注定这永远不会成为可能。

我想知道大门后面他的所有故事。但我又是那么害怕追上他,倒在他的怀里……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一阵阵头晕目眩。但为了陶姐的事业我仍硬撑着跳完了一支舞曲。待音乐停止时,我向大老板敷衍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奔向正在与来宾应酬的陶姐向她告假,而后便像一条鱼游向大海般消失在宾客中间。

我自以为已逃过小哥哥的眼睛,亦逃过了又一劫难,更逃过了再次犯罪的机会。但命运之神却死死地将我抓在手心,不肯放过我。

六月里的一天,小哥哥再次出现在鲜花舞厅的休息席上。

这一次他是一个人来的——他神情落寞地独自坐在角落里,目光却朝着舞池里寻寻觅觅。

我立刻明白他是为我而来的。为了证实爱琳娜就是水水,他不惜驱车狂奔数百公里来另一个城市寻找水水。

可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大门早在多年前就关上了。尽管我深深地爱着他,也只能永远地把他藏在心底。如今他应该早已结婚成家也许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事过多年之后,我们本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他为什么还要如此执着地非要把我从地狱里挖掘出来?

对他我真是无计可施了。我是靠美貌吃饭的。我没有理由不暴露在他的视野里。

又是两个月过去。这期间,小哥哥利用周末,不断地光顾鲜花舞厅,有时还会和朋友一起来。凭着我警犬一样的嗅觉,我已察觉他在愚蠢地跟阿丽做交易。这当然是徒劳的,我坚信没人能打听到我的身世,除非我自己开口。所以,那些时日我们几乎是相安无事。我跳我的舞,他当他的看客。除两人心照不宣之外,没人知道我们之间的秘密。

然而,该发生的总会发生。上天为我设定了再次犯罪的机会,亦为小哥哥设定了一条不归之路。

八月初,准确地说是八月十日的午夜。当我从鲜花舞厅抽身离去时,我的小哥哥竟从休息席上站了起来。

这真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我千方百计想甩掉他。我头也不回地一路小跑着来到地下停车场,手忙脚乱地发动了车子。

还好,他应该没有跟上来。我不敢走环城高速,凭着对周围环境的谂熟,开着车子在一片漆黑尚未正式开通的新修一级公路上绕了两圈,才回到我的城堡。

我用遥控打开地下车库的电动门,匆匆停好车子。当我手忙脚乱地从有着双重保险的防盗锁孔里拔出钥匙将要走进房间时,不由回头看了一眼空荡荡的来路。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没有人跟踪我,我进门后即锁上了房门。我全身瘫软地靠在门板上,禁不住长吁了一口气。是的,我并不害怕什么,可我又怕得要死。那是因为爱,因为深深地无边无际直到终老的爱。我不想不愿不能伤害他,如果命运逼迫我不得不亲手杀死我的小哥哥,也就等于毁灭了我心中爱的偶像,我在地狱里饱受煎熬的灵魂从此再无依托……

“咚——咚咚——”敲门声是斯文而又谨慎的。一如我熟悉的那个英俊少年——天哪,他还是来了!我在心里惊叫着。上帝啊,为什么要这样惩罚我?就因为我是一个罪人……

敲门声在继续。这是死神撞击丧钟的声音!

我不能再犹豫,我必须对着爱人下手了,否则,遭遇毁灭的就是我自己。虽然住在高尚社区的人都比较冷漠,没有谁愿去管别人的闲事,但万一那位隔着我有数百米之遥的邻居突然有事路过呢?那样的话,我的再次犯罪就有了一个证人……

我已来不及多想。我听见死神在耳边不断催促着:事不宜迟!赶快下手!于是,我从手袋里取出那把防身的尖刀,嗖地打开门,在他猝不及防的情势下将他拖进屋里,同时,尖刀亦分毫不差地插进了他的心脏部位……

小哥哥慢慢地倒在我的怀里。他没来得及喊,也许他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用极其温柔的目光深情地望着我:“水——水——真的是你吗?”他说。嘴角露出一抹笑容,就像我躺在摇篮里第一次同他见面时的笑容,纯真而又圣洁。

“我是水水,小哥哥,我是水水……”我不停地说着,生怕失去这最后的机会。

“哦,水水,他们说……说你已经烧死……了……在秀梅岭那场山火中……可我想知道……为什么……水水……小挂件掉……掉在了我父母惨死的现场?”他的眼睛陡然间瞪得大大的,死死地盯住我,回光返照让他的话越说越流利,“那一刻,我坚信你还活着,我开始找你,到处找你……”

的确,这是我犯下的终生不可饶恕的错误——也许是上天的旨意,慌乱中,小哥哥送我的小挂件居然从脖子上滑落下来,掉在了火灾现场……从而留下祸患,让他开始追踪我。

我不由在心里冷笑了一声。我想说:不错,我没逃过你的眼睛,可你也没逃过我的手心。但我强忍着没有把这么恶毒的话说出来。在这个我挚爱的男人面前,我说不出口,恨不起来。更何况,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把我当成烧死他父母的凶手。在他的心目中,我仍然是秀梅岭上那个百般依恋他的小女孩。

他的眼里再次流露出无辜的神情:“水水,你好像很生气?”

这样的目光让我霎时没了锐气:“我没有生气。”

“我只是想……想把小挂件还给你!”小哥哥的目光逐渐变得散淡,生命正在一点一点地消逝。

“它在哪儿?”我赶紧问。

“在我脖子上……”

说完这些,像是终于完成了前来的使命,小哥哥脖子一歪,停止了呼吸。

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恶魔的爪子给撕碎了。

我把浑身是血的小哥哥紧紧地抱在怀里。我心痛欲裂地看着他那双温和的眼睛渐渐失去光泽,看着他英俊的面庞慢慢变得惨白。

我一遍又一遍吻着他已没有血色的嘴唇,哽咽着问他“你为什么要认出我?为什么要追上来啊……”

我小心翼翼地从他的脖子上取下了不祥的小挂件,在手里把玩着。我不知道该把它怎么办?是销毁还是永久地保存下来?我对它真是爱恨交加啊,就像我对小哥哥的那份复杂的感情。最终,我还是把它放进了保险柜。

我含泪把小哥哥连同他永远关机的手机埋在门前的小花园里。我在他的身体上方移栽了一棵白杨树。我悄声对小哥哥说,小白杨就是水水,她长在你的身体里,将永远陪伴你。

当天夜里,我做的另一件事是从小哥哥的车子里取出他的笔记本电脑,然后,把车子开进我偌大的车库里,用废旧家具作屏障,封存一隅。

一个星期的病假之后,我照常去陶姐的舰队上班。

我有条不紊地做着老本行。有时想起小哥哥会一阵心痛,但我的自控能力很快就让我镇定自如。

陶姐简单地给我讲了刑侦人员来舞厅调查小哥哥失踪的事。

“其实,警察真没必要兴师动众地问话。那个叫吴建的男人跟我们舞厅没有任何关系。像许许多多的客人一样,他来了他又走了,仅此而已。”末了,陶姐轻描淡写地说。

我为之浅浅一笑。

最终,小哥哥的死亡是作为失踪处理的。据说像小哥哥这种情况,只要找不到尸体,就算是失踪人员一直作为悬案放在公安局那成千上万份卷宗之中。

那些天,我一直关注着本市的报纸,小哥哥失踪的消息是在他死后近一个月才出现在报端。除此以外,再就没了下文。由于陶姐的影响力,可怜的记者连“鲜花舞厅”四个字都不敢写。这样的消息登出来能起什么作用?不过,它对我还算是福音。毕竟,把某舞厅换成“鲜花舞厅”,会让无数读者的眼睛聚焦成一点,影响舞厅的生意是小事,更重要的是我将时时感到芒刺在背。

陶姐严格的治军条令限定我们不能谈论工作以外的事情,这让我除了从报端找到凤毛麟角之外,无从打听吴建失踪案的任何后续消息。

我悬着的心渐渐落地。的确用不着担忧。人海茫茫,一个人失踪了,对他的家人是大事,对不相干的人来说,那只是报纸上的一段可以不屑一顾的干瘪文字。

不过,多日之后登在白云市晚报上的一则“寻人启事”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吴建,男,三十多岁。两月前从本市一家歌舞厅走失。身高一米八一,长方脸,皮肤白皙,头发黑而浓密。失踪时开一辆黑色轿车,上身着金利来白色衬衣、下身是爵士牌黑蓝色长裤,脚上穿一双鳄鱼牌黑皮鞋。吴建家人悬赏五万元人民币寻找他的下落。如发现此人行踪,请与陆雪女士联系,电话136XXXXXXXX。

这则“寻人启事”虽然没有让我过于紧张,但陆雪的名字还是像一颗钉子般深深地扎进我的心肺,痛得我呻吟不止。

又过去了两个月,我辞去了陶姐舰队的特殊工作。我告诉陶姐我想去念大学。年龄不饶人,青春总有一天会耗尽再美丽的花朵也终将凋残。因此我更向往那种“腹有诗书品自华”的人生。

陶姐感谢我在为她的舰队服务的这些年里所做的一切。但她又十分支持我的选择,并热心地为我推荐了一所南方的名牌大学。不知为什么,我很害怕去外地读书,我只想近距离地守护着睡在白杨树下的小哥哥。因此,吞吞吞吐吐了半天,我说出了想在本市就读的愿望。

“也许你该像那些歌星影星那样,直接去读研究生。”陶姐建议说,“这应该比念大学容易得多。只要你能付得起昂贵的学费就行。”

“这……可以吗?”我不无忧虑地问。

“当然可以。他们中有很多人连中学还没毕业。而你的文化程度至少也能达到大专水平。”

的确,这仅仅是个钱的问题。当然,对我来说,更有诱惑力的不是一张文凭,重要的是学习知识。因此我接受了陶姐的建议。

“还有,在读学位之前,你需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陶姐又说。

我莫名地望着她。

“去整容,爱琳娜。让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无人能认出你的全新的人。”

“陶姐……”

“照我的话去做,爱琳娜,干我们这一行的,如果想重新走向社会,整容是唯一的途径。至于费用,全部由我承担。”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数月后的一个夜晚,我以一张酷似混血女孩的新面孔去陶姐选定的地点同她告别。

在一间对我来说十分陌生的房子里,陶姐把一张写着艾思林的身份证交给我,出生年月日是随便填的,我整容后的照片赫然其上。这让我又一次分享了陶姐的通天本领,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情是陶姐办不到的。

“好了,现在你变成另一个人了,变成了艾思琳。”陶姐上下打量着我,“但这还很不够,你必须忘掉你的过去,塑造一个全新的你。”

我认真地听着。

“还有,艾思琳,不要轻易用你的身份证,以免给自己惹麻烦。我把你应得的报酬全部存在这张银行卡上,你只需记住我贴在背面封条里的密码,随时可从取款机提取。”陶姐边说边将银行卡塞进我手里。

我激动得说不出话。

“对了,我差点忘了。”陶姐拉开抽屉,从一本书中抽出一个印着舰队地址的信封,“也许我们没有机会再见面了。把这也带上吧,艾思琳。这里面是一封我写给你就读大学负责人的亲笔信。”

热泪顺着我的面颊淌下来。

“陶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会来看你的。等学校那边一安排好,我就来看你。”泪水流进我的嘴里,苦涩而又甜蜜。

“可我很快就要离开这儿了,艾思琳!”陶姐突然站起身,走向我,依依不舍地握住我的手。

我不敢相信地望着这个至善至美的女人:“你要去哪儿?”

“国外。我要移居国外。”

“你的舰队怎么办?”

她微笑着:“全部留给我的后任。我准备净身而退,艾思琳,这些年我打拼得太累了,我需要休息。需要找一个宁静的港湾停靠在那里修身养性。”

“可是……”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艾思琳,你认为我的事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认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可事实上,我内心里很苦。有些事你并不知道,我和你一样,出身卑微,几乎是两手空空地来到了这个世界上,陶叶这个名字是孤儿院的一个阿姨给我起的。由于我的伶俐乖巧,她很喜欢我,甚至想收我为养女,遗憾的是她的丈夫不同意。我像一棵无根的浮萍在茫茫人海中漂浮着,无着无落。你能想象到一个孤儿要想混跻于社会有多艰难,可我就是不甘沉沦,为了能有今天,我付出了比之一般人成千上万倍的努力。然而,这也叫事业吗?钱究竟有什么用呢?一切都没有改变,我还是那个孤儿陶叶。退去金钱镶就的浮华,夜晚躺在宽大的镶着金边的床上,那种孤独和无望就像一条粗大的蟒蛇一样将我缠绕得透不过气来。”陶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个我眼中的超级女强人顷刻间变得那么柔弱、颓然、忧伤,“艾思琳,尽管我对你的过去一无所知,也没有窥探你身世的欲望,但我从你的身上却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美丽、倔强、自强,把所有的苦难都深藏在心底……”

“陶姐,如果你想知道我的过去……”在这同病相怜的真情面前,我突然有了一种诉说的冲动。

“哦,不,艾思琳,别说!无论你做了什么还是发生了什么我都不想知道。甚至不要轻易去回忆,这会让人平添痛苦和愁烦。往前看吧,我希望你有一个比我美好的未来!”陶姐紧紧地拥抱了我。

我顺利地成了陶姐推荐的那所大学的一名中文系研究生班的学生。

寒假到来时,我重访了我出生的坐落南方一隅的偏僻小县城。

那是一个阴云密布的早晨,我把自己打扮成纯情女大学生的模样,背着双肩带背包,走在县城异常清冷的街道上。

我是为了寻找始终困扰着我的某些问题的答案而来。

我在大街上没有停留多久。尽管肮脏的街道两旁依然有衣衫破旧的山民拉着我的胳膊向我兜售农产品,但看着那一筐筐山货我毫无兴趣可言。这只能让我想起秀梅岭,想起那些苦乐参半的往事。

我来到一座破旧的老房子前,它可能是县城里最古老的房子,主体建筑是十九世纪的青砖青瓦。木格子窗棂还是纸糊的那种,通体都透着一股衰败的气息。在两扇油漆斑驳的沉重大门的左侧挂着一个长方型的牌子,上面用毛笔写着“图书馆”三个字。

门没有上锁,我顺手推开走了进去。

幽暗的电灯光下,一个戴着老花镜的老男人从报纸上抬起头问我:“姑娘,你找谁?”

我连忙解释说,我是当地一所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临近毕业,想来此查些资料以备写论文之用。

老男人起身打开墙上的两个开关。室内大亮。

“查吧!查吧!想看什么就看什么!这里好久没有人来查资料了。幸亏房子太破旧,要不早被那些有钱有权的人给占用啦……”

老男人牢骚满腹地唠叨起没个完。我懒得搭话,只是一头钻进尘埃中,沿着一排排报纸架子翻阅起来。

县城之行大有收获。在那些堆满故纸的报架子上,我不仅看到了我出生时的许多报道,知道了李小影以我的名义死于秀梅岭大火,还查到了有关小挂件的记载——胡警官把从现场拣到的一个刻着“吴”字的玉石挂件让死者唯一的儿子辨认,他立刻认出这是他母亲的遗物……

事到如今,我已无法知道小哥哥认下小挂件的初衷。但他的缄默,无疑让我躲过一劫。的确,我再也没有什么可后怕得了。

研究生即将毕业的前夕,我还做了一件胆大包天的事——在一个春风沉醉的夜晚,我搭出租车去了鲜花舞厅。尽管此行充满了风险,万一那里有人认出我,这些年我所做出的种种努力都将付之东流。但我还是要去。这是我走上社会融入人群的第一关,过了这一关,从此我便可随心所欲地过新我的生活。

感谢陶姐的忠告,整容和塑造新我让我变成了唯一的艾思琳,鲜花舞厅里那么多我曾经的同事,竟没有一人认出我。

我的小哥哥吴建失踪已经三年了。根据法律规定,失踪案三年之内查不出结果,就会被警方打入死档。也就是说,随着那些有关吴建的卷宗逐渐被尘埃掩埋,我手上的鲜血也将会被岁月漂得洁净纯白。

在白云市警方对吴建失踪案的侦破毫无头绪的三年中,我除了在多个长假中不断整容,就是龟缩在位于郊区的校园里苦读圣贤书。为了更好地隐藏下来,我还租了一间狭小的农舍,课余时间,大多独居在里面。在导师的眼里,我是最聪明最勤奋的学生;在同学们的眼里,我是冷美人、高傲的公主。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多么渴望重新走进人群,过正常人的生活。可我不敢,我担心身上浓重的血腥味会将自己毁于一旦。

我一天天地计算着小哥哥失踪的日子。三年期满的那天刚好是我研究生考试答辩获得通过的日子。我兴奋地从蜗居的出租屋里钻出来,背上行囊,在夜幕的掩护下,回了我三年不曾涉足的家。

踏上通往别墅的单车道,老远我就看到了我的城堡。在初升的圆月下,它那乳白色的楼体显得苍白而又冷峻,仿佛一座新修的庙堂,远离尘世不食人间烟火,孤傲而又孤寂地矗立在那里。

站在我的家园门口,我真是百感交集热泪滚滚。我的四周围着浅蓝色栏杆的大花园里,绿茵茵的草坪因无人养护已变得黄绿混杂,看上去有些荒芜;园中央花坛里的几株蔷薇也因了水肥不足而藤蔓干枯;惟有花坛东侧的那株白杨树显得枝干强壮颇显突兀地站在那里。那是我的小哥哥的血肉之躯。

我用藏在背囊里的钥匙打开了别墅东侧的电动门车库,黑暗中,我的米黄色爱车安然无恙地卧在那里。我感情冲动地朝它扑过去,趴在车体上久久不起。

之后,我才偎进我的小巢——别墅二层的一个足足有五十平米的宽大房间里。

房间里一片漆黑,厚重的窗帘将月光挡在了窗外。但这并不影响我在房间里烦躁地走来走去,间或还会停下来用力地跺脚。几年来,我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将自己关在黑暗的房间里,像一头野象那样撞来撞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缓解我心头日日剧增的焦虑。

但今夜,整容后的艾思琳已成为一个新人,研究生顺利毕业的艾思琳从此将要过另一种生活。这个对我来说是非凡的也是重生的夜晚,我例外地没有扮演野象的角色,而是轻轻地拉开了经久不动的窗帘。

月华似水的夜晚是如此美丽,本是肮脏不堪的世界在一片银白中陡然变得圣洁起来,所有的罪恶都被月光覆盖着,隐藏于见不得人的地方。皓月当空的夜晚又是如此宁静,宁静得可以听到落叶坠地的声音,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目光由远及近,先是无边无际的红松林,黛黑色的密密匝匝的枝叶挡住了我远眺的视线。我只好将目光折回来,于是,白杨树定格在突然注满泪水的眸子里。

“你还好吗?亲爱的,你不知道我该有多么想念你……”我喃喃自语着,“从今往后,我们又可以相伴在一起了。”

许久,我才怀着一缕淡淡的忧伤坐到沙发上,随手打开了电视机。

荧屏上,一群手拿长枪短炮的记者正围着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警察在问着什么。就像遭了电击般,我立刻瞪大了眼睛,刚刚松弛的神经霎时绷得就像弦上的箭。

这也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之一。我关注所有警察的动向,哪怕走在路上碰到一个普普通通的交通警,也会让我把心提到嗓子眼。

我告诉自己没什么可担心的,记者围着警察问东问西的画面电视里几乎天天都会出现,只不过这三年里为了让惶恐的心平静下来,我不曾看过电视罢了。然而,这样的安慰对我来说无济于事。看着年轻警察那张熟悉的脸,我猛然记起他就是调查吴建失踪案的警官马森。虽然我从未跟他正面交锋,但背地里我偷窥过他多次,这张脸对我来说,印象是极其深刻的。

这太不吉利了,为什么偏偏在今天晚上偏偏在我三年来第一次打开电视的当儿,他就出现在我面前?这是一种暗示还是一种警告……

犹如五雷轰顶般,我预感我的厄运要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