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杯酒 Green Eyes/绿眼睛 见面礼
次日清晨。
桑荷坐在窗前,将凋谢的花瓣一片一片自花朵上扯掉,她的动作生硬,眼神空洞,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想。
一切安安静静,一如往常,忽然,一只大手捂住了她的嘴。她几乎是本能般瑟缩起脖子,然后警觉地回头,看到了身后的季晴川。他换了件豆沙色的衬衫,深驼色薄开衫搭配牛仔裤,咖啡色洛克鞋,外面是一件卡其色的锁扣风衣,他的眼眶通红,显然已是整晚不曾合眼。
连续两天来看自己,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她睁大了眼睛,似乎连反抗都全然忘记。
而他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放开了她,将一件东西放在了她的腿上,然后用她宽大的衣摆盖住,这才脱下风衣,坐了下来。
无名指上的戒指似乎非常耀眼,一瞬间晃乱了桑荷的眼睛,而季晴川却毫不在意。
“一件有趣的事,想来说给你听。”他停顿片刻,像是在等她回答,又像觉得毫无所谓,以一种颇为轻松的口吻,娓娓道来——
“昨天,FBI在詹姆斯的别墅发现他的尸体,对了,你大概不认识这个人,只要知道他是我的一位旧识就可以了。他被人谋杀,然后,凶手留下了一朵百合花,和一颗雕刻了花体字母F的银色子弹。根据尸体的僵硬程度,法医初步判断死者是在17号上午遇害,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尸体的状态可以被许多客观条件干扰,温度、湿度、甚至是死者死亡之前的肌肉活动状态,对于一个有经验的杀手来说,伪造僵硬程度实在是一件过于简单的事。但我了解詹姆斯,我知道他在每一年的16号,都会喝掉一瓶酒,所以我认为,检验他的血液中是否含有酒精才是最简单直接判断死亡时间的方法,当然,结果如我所料,在他书房里的那瓶巴黎之花并非凶手的障眼法,詹姆斯确实来不及喝掉那瓶酒,就已经遭遇了不测。而与此同时,虽然没有酒精,在他的血液中却检测出了一定量的三氟氯溴乙烷,在医学上作为全身麻醉之用,少量吸入就能使人昏睡不醒。所以我想,凶手是否采用了另一种方式,即在16号将詹姆斯麻醉,再在17号折返别墅,将其杀害。但很快,我就排除了这种假设,因为16号的凶手不可能有时间做这件事,他在几乎完全相同的时间段里,在另外两个不同的国家,分别杀害了另外两个人。
“一个是特拉亨·伯格集团前财务副总监江皓宇,一年前定居东京,暂无正式工作,靠投资股票来保障日常经济来源;而另一个是接受特拉亨·伯格集团大量资金援助的Colin's溶血儿基金会终身名誉主席宋懋平,现居住在巴黎郊区,收购了一间小型的香水作坊。他们的共同点是都在与FBI合作之后免于被起诉,都知道一些内幕却又算不上直接参与者,都是该集团资金链上的一部分经手人。
“两人被发现时,尸体的状态都与詹姆斯高度相似,全身紫绀、瞳孔放大,右臂有几不可见针孔。而最重要的是,在三个人的尸体旁边,都有一颗子弹,与一朵百合。至于陈尸的地点,詹姆斯在客厅,江皓宇在书房,而宋懋平则在浴缸,更加奇怪的是,浴缸里除了她的尸体,还有香水作坊的上百种原材料和成品,全部混泡在一起。当地警方认为凶手是为了掩盖尸臭,但我对此仍有保留,毕竟接到匿名电话进而发现尸体是在死亡之后的隔天,凶手既然没有要把尸体存放那么久的打算,应该也不会考虑到腐烂之后的处理方法。
“但是我所说的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
“我知道凶手就是秦枳,以他的个性不可能利用帮手作案,我也知道他希望我能够找到他,因此把谜面设计得没那么复杂。但无论怎样合理地安排时间,纽约-东京-巴黎这条航线都不可能控制在24个小时以内,加上城市路程所消耗的时间,势必超过36个小时。所以在同一天之内杀害这三个人,是绝对无法完成的事,他必须逐一解决目标,然后通过某种方式,给人一种三人同时遇害的假象,而我,没有时间等待那三份尸检报告,我必须在最快的时间里确定谁才是最后一个受害者,而他,就在那个地方等我。
“是的,纽约、巴黎、东京,这是他给我的一道单选题。”
说到这里,桑荷一直没有反应的表情忽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的眼睛眨了眨,毫无焦点的目光开始缓慢地聚集,最终定格在了季晴川的脸上。
“我想,你大概对杀人手法并不那么感兴趣,我就说得简单一点。尸检报告还没出来,我只能通过所见尸体的客观状态进行推断,三个死者应该都是先被三氟氯溴乙烷迷晕,然后通过静脉注射大量空置导致空气栓塞而死亡。临床表现为烦躁不安、呼吸困难、全身紫绀、剧烈的胸、背部疼痛、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瞳孔散大、心前区压抑,之后迅速陷入严重休克状态,直至死亡。
“至于本案真正的关键,也就是死者死亡的先后顺序,以及通过何种方式造成同一时间死亡的假象,我想,大致不过就是两个切入点:
“第一,先将死者迷晕,安置在特定地点,设置某种定时或延时装置,当客观条件完全符合时,该装置被启动,在凶手期待的时间段内,杀死目标;
“第二,将死者杀死,然后通过某种延长或加速尸体腐烂的方式,将法医官的判断调整至凶手期待的时间段内。
“想通了这两点,就可以很轻松地排除掉第一种假设。首先,设置延时装置必定会留下痕迹,且80%的情况下需要回收,这是本案中凶手最不可能具备的条件之一;第二,死亡现场并没有发现不合理摆放的设备或器材,也没有消失不见的东西;第三,凶手无法调查死者的住宅并通过实验反复确认,一次成功概率过低;第四,如果确实存在机关,那么死者的姿势或是位置就需要更高的相似度,然而本案之中,三具尸体的最终形态各不相同,我很难认为他们都是经过精确调整之后才达到的状态。
“而第二种方法,我早说过了,方法有很多种,完全可以操作。
“看过三起案件现有的资料之后,我认为现场最为诡异的,是宋懋平。只有她的尸体被泡在了香水池中,这必定是凶手有意为之,所以我查了一些资料,发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关于香水的原材料,不但有玫瑰、茉莉、柠檬、薰衣草这种常见的植物,也有诸如乳香、劳丹脂、橡树苔等等十分罕见的名字,虽然罕见,但用量却非常惊人,比如劳丹脂这种来源于中东一种岩蔷薇属的植物叶子,在现代香水中便占到了高达33%的比例。也就是说,香水,可并不仅仅只是芳香剂那么简单的东西。而凶手,则正是利用了宋懋平所拥有的香水作坊之中本来就存在的一样东西,从而推迟了法医认定的死亡时间。
“——这样东西就是没药。它是一种从没药树上收集的胶状物质,产自阿拉伯及东非一代,香味颇似凤仙花,且留香持久。液体状的没药油呈淡棕色或淡绿色,在现代香水中用到的比例大约是7%。但并不仅仅只是如此,早在很久以前的古代西方,没药已经是一种颇负盛名的药物,圣经中甚至被作为东方三圣带来给初生基督的礼物之一,希伯来人将没药树枝制作成各种芳香剂、止痛剂,以及——防腐剂。
“是的,从很早的古代开始,人们便将没药作为尸体防腐之用。
“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是随意将各种香水原料投入浴缸,而是在精确确认需要用到的没药用量之后,再按照没药可占总数约7%的总量随意投放入其他不易产生细菌的原材料,从而达到迷惑警方的目的。亦即,宋懋平的死亡时间必定早于16号,较为合理的时间应在15号左右。
“之后,我们跳过江皓宇的案子,在这桩案件中我没有发现任何疑点,暂且认为他的死亡时间就是16号。
“那么,詹姆斯究竟死于哪天呢?凶手设置了一个陷阱给我,很精彩,使我完全陷入了思维定势。我确信詹姆斯一定会在16号喝酒,假使他的血液中含有酒精,证明17号凌晨之后遇害,如果没有,则必定在那之前。他的身上没有捆绑伤痕,也不可能提前数天进行麻醉,所以我当时确信,詹姆斯死于16号的某个时间段。
“但我偏偏忽略了一种可能,就是詹姆斯自己选择把那瓶酒保留到了17号。原因就是,那是一瓶1825年的年份香槟,需要十分特殊的加工之后才会恢复至最佳状态,就是醒酒。
“将葡萄酒叫醒、恢复它的酒香这一过程被称为醒酒。即在红酒饮用前,将其从狭窄的瓶中释放出来,倒入醒酒器中接触大量的新鲜空气,以帮助酒体氧化,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让红酒从沉睡中渐渐苏醒,以恢复到原来应有的风味。但是给香槟醒酒却似乎非常罕见,即使在最顶级的餐馆也很少出现香槟醒酒器。
“那是因为在大众的观念中,醒酒就意味着会失去香槟起泡这一过程。也正因为这样,香槟醒酒才需要更多的条件限制:第一,只对那些浓郁的,能够有东西释放的香槟醒酒;第二,醒酒的时间较短,最多不超过15分钟;第三,需要专业的醒酒器,特点是要窄而不是大;第四,醒酒之前把空醒酒器放在冰箱里,醒酒时缓慢沿着内壁倾倒。
“作为一支沉睡数百年的香槟,只有在这样操作之后,陈年的异味才会全部消除,水果的风味会变得更浓,口感更加圆润,同时降低高酸的刺激感。
“我想,詹姆斯一定是在得到这支酒的同时,被身为原本持有者的凶手劝说,决定多等一天,到对方带来这种家里不可能常备又很难买到的香槟专用醒酒器,再充分享受这瓶全球独一无二的巴黎之花。所以,凶手正是在詹姆斯跃跃欲试的等待中第二次进入别墅,才下手杀掉他的,所以,詹姆斯的死亡时间,就是17号。
“也就是说,凶手从巴黎取道东京,再返回纽约。
“是的,秦枳,他就在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