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杂乱赌局

威明顿——十九年前

我们十三岁了,道格斯雇我们在烟店里为一个大赌局忙活。我穿上了我的黑裤子、套上黑袜子、踩上黑色的尖头鞋。我从衣柜里抓了件浅绿色的衬衫,然后扎在裤子里,勒紧腰带,直到感觉内脏都要爆炸了。自从见了安琪后,我越发喜欢穿绿色了。他们几个家伙因此对我大加嘲讽,但我坚持自己的选择。虽然全无必要,但我照了好几次镜子,梳了三次头,然后跑下楼。

“你要去哪,尼克?”老爸正坐在椅子上看书。

“道格斯在办一个赌局,想让我们过去帮忙。”

“都有谁?”

“我们所有人。我、托尼、弗兰基,还有波林·佩拉诺。”

“谁?”

“你认识波林,我们叫他西装侠。”

老爸的眼睛从头至尾都没有离开书,“你们几个要待在一起,记得要有礼貌,这对你有好处。”

去托尼家的路上,爬山岗爬到一半时,“西装侠”叫住了我。波林的父母都很贫穷,家里穷到他只有一件白衬衫搭着校服一起穿。不管你什么时候去波林家里,他母亲要么在洗衣服要么在熨衣服。她有五个儿子,六个女儿,每天晚上都要洗他们的校服。她家或许是穷了点,但佩拉诺太太绝不愿意让孩子们穿着脏衣服去学校。波林发誓长大后一定要让衣柜里满是西装。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叫他“西装侠”。

“嘿,尼克,过来瞧瞧。”

我看着他,吹着口哨。

“西装侠”穿了件新衬衫,“从哪偷来的?”

“我哥涨工钱了,给我们哥仨买了件新衬衫。”

我用手摸了摸布料,轻吹了个口哨,“是好货。”

他甩开了我的手,“我们去找托尼。”

我们拽上托尼后,走向拐角处找弗兰基。

“怎么啦弗兰基?怎么这么忧郁?”

“还是那些破事儿。爸妈太混蛋了。”

“至少你父母双全啊。”

弗兰基悲伤地望着我,我永远记得他难过的脸,“有时候父母双全也没什么好的。”

“嘿哥几个,别想难过的事儿啦,我们还有个赌局要忙活。”托尼边走边划火柴,可惜没有划着。

“那可是个大赌局。”

“有好多小费”,西装侠插嘴说,“很多很多小费。”

我嘲笑他,“要是你运气好遇见赢家还可以,要是遇到输家,他们还要从你这借钱。”

“你不过是不服气罢了,因为你总是遇见输家”,弗兰基说。

其他人哈哈大笑,我只得同意,“在这方面,我就没交过好运。”

“都有谁在玩?”弗兰基问道。他的心情似乎好了些。

“所有人,响指查理、脸儿哥米奇、巨鲸、宝石吉米、鞋佬波林。可能还有别人。”

“谁会不参加呢?”西装侠反问。

我们加快了步伐朝烟店走去,狗鼻子尼克正在那替帕齐站班。他先查看了一下街道,确保没人看见后才让我们进到密室里去。我们一进去就听到“巨鲸”帕齐·莫雷斯科的笑声在房间里回荡。如果你以笑声来判断一个人幸福与否,帕齐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托尼曾说如果你要找帕齐,那就循着笑声,他就在笑声源头那里,而他那肥大的手掌肯定在吧台或桌子或别的什么东西上拍的咚咚作响。

“弗兰基,快滚过来”,帕齐坐在酒吧里,厚实的手掌握着杯酒,凳子看起来太过脆弱根本支撑不住他。

弗兰基跑过去,渴望晚上的活动早点开始。给人倒酒能赚不少小费,但这通常不是个好兆头。喝酒的家伙通常会是输家,而大额小费也来自这里。

很快,所有人都现身了,道格斯指派了玩家。托尼和鞋佬波林、响指查理在一起,于是兴奋至极。响指几乎总是赢家,给小费也最慷慨。人们总认为他有响指这个名字一定是因为他的指关节很大,而事实恰恰相反。查理埋怨这是因为修女们老用尺子打他,尽管这说不通,他还是得了这个诨名。鞋佬波林的故事大不一样——他喜欢鞋子。还是个小孩子时,他就把钱全花在鞋子上了。他的裤子破破烂烂,衬衫领子都磨破了,鞋子却是崭新的。鞋佬波林常玩成平局,如果他大赢一笔,托尼可就赚大了。

西装侠服侍塞衣侠汤米和帕齐。弗兰基被分到狗鼻子和口袋怪那一组。我最后和脸儿哥与道格斯一起。我本来希望能服侍宝石吉米,但他却没来。和以前一样,我对这次分派不甚乐意。如果能拿到牌脸儿哥会发挥的不错,但道格斯太保守了。唯一能让他赢一大笔的情况就是其他人喝醉了或者失控了。

在我们开始前,道格斯拿出一个带盖子的咖啡罐。

“我刚刚在密室里抓了八只该死的蟑螂”,他说,“我把这些混蛋全放了,谁把这些臭虫弄死的最多,谁就能赢十美元”。道格斯跪在地板上,把罐子翻了个底朝天,然后打开盖子。八只蟑螂一挨地板就飞也似的四散跑开。

弗兰基双眼一亮,“那十美元是我的了。”

托尼和西装侠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份工作简直就是为弗兰基量身定做的。

多诺万一家很不幸地和迪纳多家成了邻居,后者家简直就是各种虫子的王国,蟑螂、水虫、苍蝇还有其它害虫应有尽有。要是这些虫子尊重两家的边界线倒也罢了,但这些德国蟑螂必然是继承了它们祖先的名头并且发扬光大,因为它们总喜欢占领新的地盘。不管多诺万先生往地下室墙上抹了多少混凝土密封胶和水泥,这些虫子总能穿破障碍。在燥热的夏夜,家家户户打开窗户时总能听到多诺万家女孩们的尖叫声在街区里回荡,那一定是只蟑螂爬过了地板,或者老天啊,从床上爬过去了。

弗兰基很不受他父亲待见,唯一得以表现的机会就是弄死虫子,所以他对此相当拿手。应该是这样,他总能想在蟑螂前面,它还没动的时候,就知道它要往哪跑。他一脚踩死一只蟑螂,同时再抓一只苍蝇。道格斯不知道这些,但他加入了一场胜负已定的比赛。

弗兰基开始行动了,脚踩拳砸,甚至还拿起扫把弄死这些蟑螂。几秒钟内,弗兰基就干掉了所有的蟑螂,其他人都没来得及弄死一只。

脸儿哥米奇捧腹大笑,几乎呛住,“这是怎么回事?你们瞧见没?弗兰基弄死了所有的蟑螂,跟端着个机关枪一样”

“弗兰基,真该死。”道格斯说着从钱夹子里捏出两张五美元的票子。

“先生们,过来拜见一下捕虫王多诺万。”

道格斯正祝贺弗兰基的精彩演出,这时脸儿哥米奇从他那一堆钱里抽出一张五美元扔给了弗兰基,“拿去吧,捕虫王,活儿干的漂亮。”人人都大笑不止,但这次的笑声却带着一丝尊敬。杀戮就是杀戮,死的是蟑螂还是人并没有关系。而杀戮是有窍门的,这些人对此深感崇敬。

弗兰基终于有了一个绰号。之前我们给他强安过几个绰号,但都没有叫响。绰号不是这么取的,你不能强安,要顺其自然。

“你得赢一个绰号”,鞋佬波林总是这样说。

道格斯检查了一下确保门已锁紧,然后坐到他往常的位置上,背靠着墙,这样他就能看清正门入口。

“你们听说莫尼汗挨揍了吗?”

我往响指身前的桌子上倒了杯酒,“活该,他老是欺负我。”

“我猜这会让他接受教训,以后改欺负小尼克”,道格斯说。大家哈哈大笑,好像他们明白这个笑话,而我们却听不懂。

我看看托尼和弗兰基,但是他们都耸耸肩。我想他们也不知道。

赌局在八点钟拉开了序幕。没多久他们就玩的入迷。十点钟时,响指已经赢了一千块。他扔给托尼十美元和一根皮带,“把嘘嘘带出去溜溜,保证它把尿都撒完了。”

托尼把十美元塞在口袋里,“嘘嘘是什么狗屁名字?”

“注意你说话的口气,小兔崽子。”

“你想叫它到哪跑跑?”

响指嘟囔着,“这样才像样,把它带到公园去,耐心点,这狗看见什么就往上尿。”

“老天啊,响指,我可不想耗一整晚。”

响指把牌撂在桌子上,转过头盯着托尼,“我给了你十美元,你个狗屎。要是我让你把这条破狗带到费城去,给它整一块牛排,你也得照办。”

托尼朝门外走去,在空中招了一下手,“好,好,妈的。”

“注意你的臭嘴,我给你说过了”,响指扭向道格斯,“我不想要那个孩子了,下回派给我鼠仔或者捕虫王”,他摇着头拿起牌,咕哝个不停,“真受不了小孩子忘恩负义。”

鞋佬在烟灰缸里把雪茄捻灭,“希望他别遇上钦斯基家的狗,那条混蛋狗下流的很,跑起来不停。”

“应该搞个比赛,”脸儿哥说道,然后环视房间,“你们要知道,这不是个坏主意。我们应该把街坊邻居家里所有的狗都弄到一块,搞个比赛,往它们身上押注。”

我微笑一下,但是很想笑话他。他居然想在社区里搞赛狗,脑子想什么呢?我简直摆脱不了这两个输家,现在脸儿哥满脑子想着赛狗,兴趣不在牌上。你倒是赢一把啊,我真想喊给他听。

我突然想起一个主意。脸儿哥说我们应该搞个比赛时,这让我想起道格斯把蟑螂倒在地上后它们四散奔逃的样子。脸儿哥说的没错,社区需要一场比赛,但不是赛狗,而是赛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