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三者的犯罪 第七节

清晨来临。

夏娃遇害时,早上六点钟天还是暗晦的,现在天已亮了。

十津川由此感受到时光的消逝,而觉得焦躁。

但凶手就在眼前的大厦。只剩最后的采集证据,只要掌握到足以显示长田史郎是凶手的证据,这件案子便结束了。不,对十津川个人而言,另外必须附加救出妙子这项任务。

十津川等四人分别在两部车中,迎接早晨。

早餐由井上刑警包办,他到附近一家全天候营业的超级市场,购买面包与牛奶,四个人在车内填饱肚子。对于饮食不刻意讲究的人,此时反倒方便不少。

七点又过二、三分时,那辆熟悉的车子自地下停车场缓缓开出来。

深蓝色的地平线GTR。开车的人的确是长田。

木村与石井的车子立即尾随于后。

十津川留井上在车内,迳自走进大厦。叫管理员打开九零一室。

“长田先生竟然杀人,实在太令人不敢相信了。”管理员边走边说,领十津川上九楼。

十津川默默走进管理员用万能钥匙开启的房间。

房内充满着讲究的家俱,全体上以蓝色调为主。然而最先吸引十津川注意的是桌子上大烟灰缸里的灰烬。虽已渗上水压碎了,但数量仍相当可观。

探头检查浴室,内有一个不锈钢的纸屑篓,里面似积有多量的灰烬。

两者都是新的。昨晚长田可能烧掉大量的文件。

十津川随手取一张报纸,铺在地板上,将那些余灰倒在上面,大致检查看看。

完全燃烧掉的,也有燃烧不甚完全,仍余下信纸或照片的一角。

(他昨晚整理房间吗?)

从各种迹象判断,的确如此不错。信夹子是空的,连一张明信片也没有,而抽屉内的相册,原本黏贴的照片都撕掉了。

难道长田将可能成为杀人证据的东西悉数烧掉了吗?如此的话,长田便是踏上逃亡之途了。

但是如果只是整理房间的话,那么外出从事新犯罪的可能性却大为提高。

余灰中也找出一张风景明信片,大约是全张的四分之一。

景色是风光明媚的南方岛屿,上面仍可辨出“石垣岛川平湾”等字。

十津川想起首尾木明子写给妹妹美也子的三封信之中有一封是写自石垣岛。明子为何曾有一段时期居住于石垣岛呢?其原因是否与命案有关呢?十津川边想边翻过背面一看,居然有以下几个字。

……有时也想到死。E

前面到底写些什么呢?因已被烧掉,不得而知。

E恐怕就是Eve了。

十津川一直以为明子当了应召女郎之后,才有夏娃的绰号,但由此判断,似乎在此之前,在她与长田之间,她便称自己夏娃,或者长田称她夏娃了。

明子在风景明信片上表示她想到死,其真正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难道她因自杀而前往石垣岛吗?

长田与明子之间为何如此使用死字呢?

另外也找到可能是日记的余灰,因为从未烧掉的纸片可辨出“七月六日”的日期。但却不知到底是何年的七月六日,至于记载什么事项,则因其他部份已烧掉,所以不得而知。

长田至少烧掉了日记、信札、照片,然后才外出的。

长田也许打算不再回来此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