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1
阿历克斯就喜欢这样。差不多一个小时了,她试来试去,犹豫不决,走出商店,又重新折回,试了一遍,又再试了一遍那些假发。她可以整个下午都泡在那里。
三四年前,她偶然间发现了这家位于斯特拉斯堡大街上的时装店。出于好奇,她看都没怎么看就踏进了店门。当她看到镜子里一头红棕色头发的自己时,她被自己的改变彻底震惊了,她当即买下了这顶假发。
阿历克斯几乎穿什么都好看,因为她真的非常漂亮。但并非一直如此,她是从青春期开始变漂亮的。曾经,她只是个小姑娘,一丁点儿大,瘦得难看。但蜕变一旦发生,就像巨浪从海底涌起,身体遽然改变,加速变形。几个月的工夫,阿历克斯就美得光芒四射。顷刻间,所有人都不相信,连她自己都不信,这突如其来的上天眷顾,竟然真的在自己身上发生了。直到今天,她都不信。
比如一顶红棕色假发。她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适合这样的装扮。一个伟大的发现。她并不怀疑这种变化的广度,或者说它的丰富性。一顶假发,这太肤浅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有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东西在生命中发生了。
这顶假发,事实上,她从没有戴过。回家之后,她很快意识到它的质量真的再一般不过了。它看起来又假又丑,无比拙劣。她把它扔了,但没有扔在垃圾桶里,而是扔在了一个衣柜的抽屉里。时不时地,她把它重新拿出来,戴着它自我审视。尽管这顶假发难看至极——它好像在嘶吼:“我是用低档合成材料做的。”但它并没有阻止阿历克斯在镜子里看到她自己的潜力。她回到了斯特拉斯堡大街,她精心挑选那些高质量的假发,有时候这些假发的价格比她当临时护士的工资还高一点儿,但毕竟这些是真的可以戴出门的假发。她给自己壮了壮胆。
万事开头难,首先要敢于尝试。对于像阿历克斯这样生性害羞的人来说,要鼓起勇气开始这样的尝试的确需要好半天。妆容、服饰、鞋、包,都得搭配协调(总之,要找出和你现有的装扮协调的假发,毕竟不能每次一换发型就重新配置全身装扮……),然后你走出商店,走到大街上,一瞬间,你已经是另一个人了。虽不完全是,但也差不多。就算这样不能改变人生,但也至少会帮你打发时间,尤其是当你不再有太多期待的时候。
阿历克斯喜欢那些标签式的假发,那种能清楚传递某种信息的假发,比如:“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或者“我也是数学达人”。今天她戴的这顶说的是:“你们别想在脸书上找到我。”
当她透过窗玻璃看到那个男人时,她正抓着一个叫作“城市休克”的式样。那个男人在街对面的人行道上,装模作样地在等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这是两个小时内的第三次了。他跟踪她。现在,她非常确定。为什么是我?这是她脑袋里第一个冒出来的问题,好像所有女孩都可能被男人尾随,就她不行似的;好像她真的没有感受到他们无所不在的目光似的。公交上、大街上、商店里,阿历克斯吸引所有年龄层的男人,这是三十岁的优势。然而,她还是感到惊讶。“比我好看的多了去了。”阿历克斯总是缺乏自信,总是满脑子充斥着怀疑。打小就这样。她口吃的毛病直到青春期才好转。即便是今天,她手足无措时还是会口吃。
她不认识这个男人,他这样一个身材,是应该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不,她之前从没见过他。一个五十岁的男人跟踪一个三十岁的姑娘……并不是她小题大做,她只是感到震惊,就是这样。
阿历克斯低下目光,看向别的式样,假装在犹豫,然后穿过商场,站定在一个可以观察对街人行道的角落里。那个男人应该是个运动健将,是那种结实魁梧的男人,这一点从他紧裹身体的衣服就可以看出来。她抚摸着一顶淡得几乎发白的金发,试图回忆第一次意识到他存在时的场景。是在地铁上。她看到他站在车厢末端。他们的目光交会了,她看到他对她微笑,看得出他努力想让这个微笑看上去迷人而真诚。在这张脸上,她所不喜欢的,是那目光中仿佛藏匿着什么打定了的主意。但最重要的是,那张脸上几乎看不见嘴唇。她本能地感到不信任,仿佛所有看不清嘴唇的人都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怀着什么居心叵测的恶意。还有他隆起的额头。可惜,她没来得及看他的眼睛。在她看来,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她总是这样通过目光来看清一个人。很显然,那时候,在地铁上,对于这样一个家伙,她并不想多浪费时间。她没有表现得太明显,只是调转了方向,背对着他,在包里摸索了一阵,掏出MP3。她放上一首歌——《没有人要的孩子》,忽然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前一天晚上,或者大前天晚上,就在她家楼下。画面有点儿模糊,她不是很确定。必须重新回顾,才能唤醒模糊的记忆,但她不想怂恿自己冒这个险。确定的是,在地铁相遇之后,她又一次见到了他,那是半个小时之后,她从斯特拉斯堡大街步行回来时。她刚刚改变了主意,她想再看看那顶棕色假发,中长发,带发绺,她突然转头,于是看见了他,有一点儿距离,在人行道上,他突然停下,假装在看一个女装橱窗。他再怎么假装全神贯注也无济于事……
阿历克斯放回那顶假发。毫无理由地,她的手开始颤抖。太傻了。他喜欢她,跟踪她,他只是试试运气罢了,他总不会在大街上袭击她。阿历克斯摇了摇头,像是要整理一下思绪,当她重新再看向人行道时,男人消失了。她左顾右盼了一阵,还是没有人,他离开了。她有点儿夸张地舒了口气,不断重复着“太傻了”,呼吸终于慢慢恢复正常。走到商店门口,她又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重新确认一遍。现在,她倒是有那么一点儿因为看不见他而担心。
阿历克斯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天色。天气很好,差不多还要一个小时才天黑。她不想回家,觉得应该去食品店逛逛。她努力回想冰箱里还有什么食物。对于买东西,她实在是粗枝大叶。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她的工作上、她的起居舒适上(阿历克斯的确有点儿狂热),还有,虽然她不大愿意承认,集中在了衣服和鞋子上,还有包和假发。她倒想集中在爱情上,但爱情,是另一回事,是她命里应该划清界限的劫难。她期待过,渴望过,也放弃过。如今,她已经不愿在这个问题上多花时间,甚至想都不去想。她只是尝试不要用电视相亲来弥补这个遗憾,不要吃太多,不要变太丑。尽管如此,尽管单身,但她很少感觉孤单。她有自己的生活,很好地分配着她的时间。至于爱情,反正已经耽误了,那就顺其自然。自从她做好孤独终老的打算,事情反倒简单起来。尽管一个人,阿历克斯还是努力正常生活,努力找些乐子。在生活中给自己制造一些小享受,她和别人一样,也有这样的权利——这样的想法帮了她不少。比如,她决定今晚折回弗吉拉尔大街上的蒙特内勒餐厅用餐。
她早早就到了餐厅。这是她第二次去。第一次是前一个星期,一个漂亮的红棕色头发姑娘独自晚餐,当然让人印象深刻。今晚,服务生像对待常客一样和她打招呼,互相推搡着,像是和这位漂亮客人调情,她只是微笑,服务生们更觉得她迷人极了。她要了同一张桌子,背对露台,面朝大厅,她点了同样的半瓶阿尔萨斯冰酒。她叹了口气。阿历克斯喜欢吃,即便她告诫自己要注意,她还是停不下嘴。她的体重就像个溜溜球。说起来,她目前还算可以很好地应付这个问题。她可以一下长个十斤、十五斤,让人完全认不出来,两个月后,又唰的一下变回原来的体重。再过几年,这就不太可能了。
她拿出书,又问服务员要了一把备用叉子,好在吃饭的时候压住书页。和上周一样,在她对面,稍微右边一点儿,坐着同一个浅栗色头发的家伙。他常和朋友们一起用餐。现在就只有两个人,周围人不用费劲就能听见他们的谈话。他立即就看到了她,从她进门那一刻起,就一直盯着她看,但她装作没怎么注意到他。这很可能会持续整个晚上,即便他的其他朋友都到了,即便他们开始没完没了地讨论工作、姑娘、女人,轮流讲自己那些英雄事迹,他还是会不停地看她。阿历克斯还挺享受这样的场面,但她又不想公然地给他什么鼓励。他还不错,四十岁或四十五岁的样子,还挺英俊,可能有点儿酗酒,酒精让他的脸呈现出一种悲剧性。就是这样一张脸,让阿历克斯产生了情绪。
她喝完咖啡。离开时,她作出了唯一的让步,用恰到好处的力度,给他一个眼神。简简单单一个眼神。阿历克斯对这一招拿捏得炉火纯青。但就那么一瞬间,她切切实实感到一种痛苦。她看到男人投射过来一种渴望的目光,这种目光让她内心翻涌,仿佛看到了一个悲伤的承诺。阿历克斯从不做什么承诺,那种牵扯到她生活的、真正的承诺。就像今晚,她感觉自己的大脑固定在了凝滞的画面上,好像她生命的电影放映机卡带了,没有办法回放,没有办法把故事重新讲述,找不到词。下一次,如果她再待得晚一点儿,他可能就会在外面等她。谁知道呢。反正迟早都会。阿历克斯太了解这些步骤了,总是大同小异。和男人的重逢对她来说总不会带来太美好的故事,至少这样一个场景,她再熟悉不过。反正,就是这样。
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天气温润舒适。一辆公交车刚刚到站。她加快了脚步,司机从后视镜看到她,便停下来等她,她又加紧了步伐。但是,就在她想上车的瞬间,她改变了主意,她决定稍微走一走,然后在半路搭一辆别的车,她示意了司机,司机回以她一个遗憾的手势,好像在说:命运啊,真是暗藏玄机。他还是开了门:“我后面没有车了,这可是今晚的末班车……”
阿历克斯笑了笑,做了个手势表示感谢。好吧,她只能走路回家了。她会先走法勒基耶尔路,然后再转到拉布鲁斯特街。
她住这个街区有三个月了,靠近旺夫门。她经常搬家。之前,她住在克利尼昂古尔门附近。再之前,在商贸街附近。有的人很讨厌搬家,但对她来说,这是必须做的。她热爱搬家。可能是因为,就像那些假发,感觉可以给生活带来改变。这是生活的主旋律。这天,她的生活即将改变。几米开外,就在她面前,一辆白色货车开到了人行道上准备停车。为了通过,阿历克斯只能贴着房子的外墙走,她感觉到一种存在,是一个男人。不等她转身,她的背脊已被重重捶了一拳。她失去平衡,身子往前一冲,前额撞上车身,发出一声沉闷的轰响,她丢下手里的东西,想要抓住些什么作为支撑,但她什么都没抓到。男人抓住她的头发,但他只是扯下了假发。他骂了一句她听不懂的话,随即愤怒地用一只手抓了一大把她的真发,另一只手用力打在她肚子上,力气大到可以打死一头牛。阿历克斯甚至没有时间喊痛,她佝偻着身子立马开始呕吐。这个男人力气太大了,他像翻一张纸片一般把她转向自己,一手紧紧绕住她的腰,一手把一团布狠狠塞进她嘴里,堵住她的喉咙。就是他,这个男人,在地铁上、大街上、商店外,就是他。有那么一秒钟,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她试图用脚踢他,但是他的手臂正像个虎钳一般紧紧缠着她,她没有办法对抗那么大的力气。他把她往下压,她膝盖一软,倒在货车底板上。男人往她腰上狠狠踹了一脚。阿历克斯被一脚踹进了货车,脸擦着车底板。他跟着她上了车,狠狠地把她翻转过来,膝盖抵住她腹部,朝她脸上伸手就是一拳。他打得那么重……他是真的想让她痛,想让她死,这个念头瞬间划过阿历克斯的脑子,她的脑袋撞到地上又弹起来,她的后脑勺受到了沉重的一击,枕骨的地方,阿历克斯告诉自己,就叫枕骨。除了这个词,她所有能想到的,就是她不能死,不能这样死,不能现在死。她像胎儿一样蜷曲着身子,满嘴的呕吐物,她的脑袋快炸了,她感觉自己的双手被粗暴地扭到背后,和脚踝一起死死绑住。我不想现在就死,阿历克斯在心里说。货车的门“砰”地关上,车子启动了,借着突然一下的冲力,脱离了人行道。“我不想就这样死。”
阿历克斯已经有点儿神志不清,但她还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她泣不成声。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
我不想死。至少不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