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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们一致认为,李走进穆恩斯太太家客厅的那一刻,他们就应该离开罗辛顿,然后把参与卡洛琳字体这件事丢进那些想要抛弃的记忆专用的精神杂物间。
这一刻,他们对巧合的信任变得不堪一击。李在旅馆出现是一回事,李在大教堂出现是另一回事;可是,李竟然出现在穆恩斯太太的家里——尽管也许他和他们一样很容易就发现了弗农·琼斯和这个寡妇之间的联系,但是这也同步得太离谱了。
事后他们明白过来,也许那个时候李就怀疑他们了。他在那个场合的表现并没有令人不安之处,他介绍自己是弗农·琼斯教士的老朋友,很好奇他是怎么死的。(穆恩斯太太在琼斯最后一次心脏病发作后陪他去过医院。她语气坚定地说,那个垂死之人再也没有恢复知觉。)李认出了阿曼达,连带着也就认出了杜戈尔。出于礼貌,他对这个正在策划的电视系列剧表现出了兴趣。他接受了一杯咖啡,在咖啡里加了奶和糖。
李对每个人都很和善。柔和的爱尔兰魅力从他的身体里慢慢渗出来,这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杜戈尔发现自己很难记住这个男人细长的眼睛和冰冷的目光。他的声音少有起伏,像是一个机器人在说话。如果没读过汉伯里写的那封信,你很难把这个人往坏处想。
他比他们离开得早。过了一会儿,杜戈尔和阿曼达也走了。穆恩斯太太把《大教堂的权威历史》这本书借给他们,这是弗农·琼斯的信息来源。他们商量好,第二天喝下午茶的时间还书,并就那个计划中的节目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杜戈尔发现,在穆恩斯太太家发生的间奏曲令他精神振奋,尽管这并没有给事情带来任何进展。在那个舒服的房间里,看着窗外的中心塔,听着莉娜坐在台阶上没完没了的自言自语,你不太会担心发生什么邪恶的事情。莉娜五岁了,穆恩斯太太告诉他们,但是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她非常有想象力。“自己的孩子嘛。”很难知道那些玩具是做什么用的,因为莉娜不停地给它们变换身份,让它们一次次经历残酷的过程。目前她在大教堂模型里经营着一个公共汽车总站。对她最大的那只泰迪熊要格外地恭敬,因为星期三它已经被册封为皇太后了。
“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阿曼达笑着说,“就像威廉一样。”
后来,杜戈尔和阿曼达一边在街上溜达,一边讨论弗农·琼斯。阿曼达发现,越来越难把这个受人欢迎的教士和那个犯罪世界里的显赫人物画上等号。
杜戈尔支持汉伯里的看法——主要是金钱和谋杀让他的解释看起来有理。而且,如果汉伯里关于弗农·琼斯的过去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钻石确实有可能存在。
街头漫步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灵感。在座堂会议厅博物馆,他们看见了奥古斯丁手稿的原件。他们在医院大道找到了那个布里德斯庄园。那栋房子已经废弃了,门窗紧闭。导游书上说,那条教会的水蛭——高利贷者——曾在这里做生意。杜戈尔认为,这句话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最后一个住在这里的人。
即使什么也没得到,至少这次散步激起了他们的食欲,该去吃午饭了。
十字钥匙旅馆的餐厅里还有一个人,就是那个教堂休眠人,他在一个角落里吸溜吸溜地喝着每日例汤。他们觉得可以讨论一些事情,比如上午的进展情况。穆恩斯太太很友好,但是没有提供任何秘闻。没有任何有关那份复印件的原件的信息。杜戈尔争辩道:“可能它与此事无关——也许他把那份复印件给了汉伯里,又把某个密码给了李。这可能是一种卡尔达诺格子。”
“什么?”阿曼达一脸困惑的表情。
“就是一张纸,和信纸一般大,上面有编了号的字母那么大的格子。你把两张纸叠在一起,把没有遮住的字母按给出的顺序读出来,这样就能获得想要的信息……这是我十岁那年从一张圣诞年报上读到的。”
阿曼达大笑起来。“如果玩密码是弗农·琼斯的爱好,他肯定设计得比这个聪明多了。绝不可能这么容易。”
可是怎么想都没用,他们就是不知道该如何着手。杜戈尔意识到,李的存在为这个过程注入了一丝恐惧,这一点削弱了他的热情。他暗自承认自己想离开罗辛顿,但是不知该怎么对阿曼达说。“你看,我很害怕。今天下午就走吧。”那两条漂亮的黑眉毛肯定会弯成弓形,然后说……哦,上帝,为什么他是个懦夫?他既愤怒又绝望。这一切导致他自然而然地将胳膊肘戳在桌子上,平静地说:“今天晚上,我要闯进布里德斯庄园。”
七点半,杜戈尔准时离开了旅馆。这个时候,住在这条街上的人应该坐下来吃晚饭、看电视,或者去大教堂听音乐会了。
杜戈尔为这次探险做好了准备。他穿上连帽粗呢风雪衣、牛仔裤和靴子。这双鞋不仅鞋底有气垫,而且走在坚硬的路面上不会发出任何噪声。下午,他买了一个小手电筒、几张牛皮纸、一管胶水和一副质量不错的胶皮手套。对此,他有些难为情。生活就是一种模仿艺术,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模式存在,生活又能怎样呢?他把买来的东西分放在不同的口袋里。
购物之前,他和阿曼达侦查了地形,了解如何从后面进入布里德斯庄园。这所房子带一个小花园,一面边界墙属于房子本身,第二道墙和第三道墙把它和邻居的花园分开,第四道墙则把它和教士草坪隔开。这一大片草地坑洼不平,向下一直延伸到河边。修道院的鱼塘就在这里,杂草丛生的浅洼地是鲤鱼和梭鱼等待致命星期五的地方。草地东边是桥街,这是一条与河平行的大街。公众想要从教堂区进入这片草地,可以走两个入口:其一是一条窄窄的小径,你可以从走廊西南角的那扇门绕过医院街西南角的教士住所,再通过几个梯级进入草地;另一个入口位于教堂区的南部,离大教堂比较远。
住在布里德斯庄园的人通过开在花园墙上的一道门进入草地。杜戈尔试着从那里走过,发现门是锁着的。但是,这道门本身似乎并不是一道麻木不仁的屏障。它高约七英尺,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已经稍稍向内倾斜了,支撑石头砖块的灰泥也变得易碎,为手和脚留下了便于伸进去的洞。杜戈尔从锁眼向内偷看,看见了右边的后门和左边的三扇大窗户。百叶窗没关,站在地上就能碰到。
杜戈尔从中央大街出发,立刻感觉自己既孤独又扎眼,就像一个走在人群中,脖子上挂着广告牌的麻风病人。这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宣布计划后,阿曼达表现出来的热情已经让他不能改变主意了。她也想一起去,可是杜戈尔不同意。他的态度很强硬,并获得了成功。她太宝贵了,不能让她冒这个险。无论如何,他喜欢独来独往,万一胆怯了,最好没有目击证人。她要留在旅馆里吃饭,留心李的动静。如果有必要的话,她会解释说杜戈尔向升F小调《恶心》屈服了。
他路过那个市场,拉小提琴的流浪汉已经走了。下午出门购物的时候,杜戈尔曾往他的帽子里扔了一些零钱。杜戈尔想,那个人此刻一定舒舒服服地蜷缩在一个廉价酒吧里,敞开大衣迎接温暖,一品脱的玻璃杯摆在他面前。然而,由这个形象召唤出来的博爱之光很短命。当他沿着河山街向布里奇大街走去时,这种情景就离他远去了。这是到达教士草地最不引人注目的一条路。他路过一家酒馆,真想进去喝两杯,然后回到阿曼达身边,撒一个谎,就说布里德斯庄园太坚固了,怎么也闯不进去。
他强迫自己继续向前走,内心有一个无理性的声音正在嘲笑他:你可真成熟啊。不,不是这样的,如果我是一个成熟的人,一开始就不该来这个地方。成熟是一个你过一两年总会达到的阶段。杜戈尔非常怀疑他能否达到那个境界。也许,与其说成熟是一种状态,不如说是一种幻想。成熟是获得社会福祉所需的条件,是存在于其他人头脑中的唯一现实。
转到布里奇大街时,迎面吹来一阵风。他把头缩进风雪衣里,感觉自己像是从某些法国电影里走出来的人。这种魅力在于,你永远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但是你知道,将要发生的那件事意义重大。
这片草地被一堵毛坯墙保护着,墙头插了许多碎玻璃碴儿。杜戈尔沿着这堵墙一直走到门边——这是一幢富丽堂皇的仿哥特式建筑,仿佛是从一个哑剧版的《罗宾汉》里走失后,偶然进入这片沼泽的。
他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那片草地。随着地面升高,街灯变暗,他的脚步自动变缓。突然,周遭暗了下来。他知道大教堂就在前方,尽管他也很难搞清楚到底是哪种感官向他提供了这个信息。渐渐地,他分辨出教堂正厅和唱诗班窗口发出来的光,也许即便在最佳情况下,灯光穿透颜料和玻璃上的那层灰以后也会变得暗淡。教堂区的住宅窗口亮着几盏灯,其中包括医院街的那两盏。它们中间的那片黑漆漆的地带大概就是布里德斯庄园。
一根掉在地上的树枝绊了他一下,他随口骂了一句,把步速调得更慢了。空地里的气氛阴森怪诞,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尽管他的眼睛逐渐适应无光的环境后,这种感觉慢慢减少了。
花园的后墙逐渐从阴影里恢复了原样。杜戈尔伸出右手,去摸墙上那道粗糙的门。随着他的触摸,老油漆成片剥落。他带着不合时宜的热情向自己道喜。有一点似乎很重要:尽管他还是很害怕,却能在黑暗中找到路。
夜晚静谧。远远地传来一点声音,与其说打破寂静,倒不如说是更强化了那种寂静感。河的远端,一列火车沿着铁轨向前开,发出咔咔的响声。在罗辛顿市中心,汽车的发动机隆隆响着,好像这个城市消化不良。风声提供了一个柔和的背景,就像唱片的咝咝声那样无法定义地存在着。杜戈尔什么也听不见,无论是人声还是别的什么,对他而言都意味着危险。他坚定地告诉自己,即便遇到最坏的情形,至少教士草坪那三个出口中的一个也能为他提供一条逃生之路。
他慢慢爬上墙头,刚一触碰,灰泥表面就开始掉碎末。他在墙头坐了一会儿,一边竖起耳朵听着,一边向下偷看另一边的暗处。他数到三,就像准备泡冷水澡的人那样,跳了下去。
从墙头跃下时,一堆潮湿的枯叶像垫子一样起到了缓震作用。在他的冲击下,那堆叶子一滑,他四仰八叉摔倒在草地上。他小心翼翼地站起来。两边亮灯的窗户都挂了窗帘。他没什么可害怕的,没人能听到他落地的声音。
一条通向那所房子的小径在花园里分了岔。杜戈尔沿着小径向前走,一开始踮着脚尖,可是接下来就正常走路了,因为他记起来,他的靴子正是为这种路面准备的。
小径通向后门,那里上了锁。杜戈尔移到左边,来到和门拉开一定距离的第一扇窗前。窗户不肯屈服。据他判断,这是厨房的窗户。
更左边还有两扇窗。他试着推了推旁边那扇窗户的下半部分,令他惊讶的是,窗户竟然动了。这么说,牛皮纸和胶水派不上用场了。幸好如此,否则会很麻烦,特别是在漆黑的夜里,还有可能留下痕迹。他想了一下,窗户这么开着有什么意义吗?但是还没等这个疑问在他的脑子里扎下根来就被他打发走了。罗辛顿人没有伦敦人那么有安全意识,可能那个负责照看布里德斯庄园的人根本没有料到会有人夜盗空房。
杜戈尔无声地抬起窗户,跨过低矮的窗台,整个人滑了进去。
他站起身,把手伸进口袋里摸手电筒。忽然,他莫名地兴奋起来,仿佛回到了童年,在空房子里探险,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在这里等着他。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可是他已经来了,这个事实突然给他带来一种强烈的喜悦感。
他正站在餐厅里,这个房间很长,一直延伸到房子后面。他快速检查了一下房间里的东西。有必要仔细看的地方,他就用一下带遮光罩的手电筒。事实表明,遗嘱执行人还没有把家具搬走。装饰物和照片已经不见了,地毯、窗帘、餐柜、桌椅还在。还留下了三个结实的桃心木桌,桌腿是雕花的,呈动物爪子形状。桌子上落了一层灰,杜戈尔小心翼翼地躲过去了。灰尘让他想起了手套。他把手套戴上,用手绢擦了擦可能碰过的地方。显然,想要达到专业入户窃贼的水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门在杜戈尔右边,离窗户最远的那边。他朝着那个方向走,然后敬业地打开所有抽屉和橱柜的门,唯一的回报是二十年前出版的《罗辛顿观察者报》,一碰就碎。细想一下,餐厅里怎么可能藏什么东西?一股紧迫感悄然来临。
门没锁,可是吱呀的开门声把他吓了一跳。他坚定地告诉自己,没有人听见这个声音,但是他又后悔打破了这种似是而非的宁静。
右边是一扇绿色的毛面呢门。左边还有一扇门,和餐厅的入口在同一面墙上。杜戈尔隐约看见对面还有很多门,毛面呢门后面有一段向上的台阶,门上的扇形窗里透出一缕暗淡的光。那道门是通向外部世界的出口。绝不能用手电筒。杜戈尔决定有系统地按顺时针方向绕着大厅转,碰到一个房间就检查一个房间。这时他注意到,原来铺在地上的地毯变成了石板。
左边那扇门通向一个很大的正方形房间,站在那两扇百叶窗前可以俯瞰医院街。沙发和扶手椅的位置标明了这一点。左手窗边的角落里摆着一架大钢琴,钢琴上放着一盆孤零零的蜘蛛抱蛋。突然,杜戈尔想演奏一曲《不算行为不端》,这个他从一降生就喜欢的曲子很适合这个环境。他在房间里迅速转了一圈。这里和餐厅一样,冰冷且没有特色。另一扇窗前放着一张书桌,看起来有希望,可是走近了一瞧,空的。如果他早一步,在弗农·琼斯把那些东西搬走之前就来该有多好。
他离开客厅,穿过大厅,走进对面的那扇门。那一定是教士的书房。这是一个狭窄的房间,与其说是房间,更像是一条走廊,两侧是空空如也、直抵天花板的书架。一张皮面书桌立在门边,门后有一把椅子,椅子前的那张长桌向窗户的方向延伸。杜戈尔很失望——他隐约抱着一个希望,那就是教士的书可以提供线索,至少是一些令他感兴趣的信息。
他回到厅里。这里很冷,闻起来有一股坟墓的味道。他的牙齿打颤,脑子里列出一堆要离开的理由:他知道自己什么也找不到;来这里是一次无意义的冒险;他需要旅馆的温暖和光亮,更别提阿曼达实实在在的陪伴了……
噗!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仿佛有人把一根手指放进嘴里,然后用它抵住脸颊,紧闭双唇,让嘴巴不透气,再猛地把那根手指抽出来。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杜戈尔努力说服自己,那是从管道里发出的声响;老管道系统因不可预测而臭名昭著。麻烦的是,他现在跑不了了。后来,他几乎能听见自己向别人解释闯入的原因:“怎么说呢,我听见噗的一声,你知道吗……”不,尽管存在管道问题,他还是会继续有条不紊地检查这座房子。
他打开下一扇门,发现一间没有窗子的密室,除了一卷地毯摇摇晃晃地戳在墙角,里面是空的。
旁边是一段宽宽的楼梯,踏板很浅,向上通往黑暗。杜戈尔鼓起勇气。
二楼有四间卧室、一间浴室和一间盥洗室。杜戈尔粗略地扫了一眼,就心满意足了。这里的搬迁过程似乎比楼下进行得更深入——他甚至猜不出哪一间是弗农·琼斯的卧室。窗帘拆了,地毯卷着,床垫歪歪斜斜地放在赤裸的弹簧上。
一段更窄,且没有铺地毯的楼梯通向阁楼。杜戈尔刚想上楼,又听见了那个动静——噗,噗,暂停,噗——听起来像是莫尔斯电码。他强迫自己上楼,上去以后发现了两间天花板倾斜的卧室。从灰尘的厚度来看,这两间屋子已经弃用多年了。每个房间都有一个粗劣的铸铁壁炉,炉子上生了厚厚的一层锈。其中一个房间里有一个床架,弹簧断了,没有床垫。角落里有一汪水。杜戈尔站在门口时,有一滴水从一小块天花板上滴下来,在水面激起涟漪。“噗”的声源找到了,他带着更愉快的心境回到厅里,甚至不去想要不要静悄悄地走路。
在他可以理直气壮地从餐厅的窗前出发之前,还有两扇门没打开。第一扇门通向另一间底座搭在一个华丽的高台上的盥洗室。第二扇门是绿色的台面呢门,通向一条很短的过道,过道两边是食品储藏室,尽头一定是厨房的门。杜戈尔用手电筒在食品架上扫了一下,发现了一堆空果酱瓶和一把不能用的叉子。他把灯光转向两码开外的厨房。花了一会儿时间,他才接受了眼前所见。
毫无疑问,门把手正在缓慢地旋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