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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戈尔总是把船和人,尤其是女人等同起来。比如,方头平底船会让他联想起在剑桥大学上一年级时那些身材矮胖、眉毛漆黑,偶尔才给他收拾一下房间的清洁工。“莎莉安”则让他联想到那些境遇不济的外省女人,一把年纪,穿得邋里邋遢,却有一种沉默、怪诞、可靠的内在特质。
这是一艘用铁渣造的纵帆艇,时间可以回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布赖特灵西的怀特家族为哈维沙尔庄园当时的拥有者,那个啤酒大亨的儿子造了这条船。十年前他死了,这条船就被拍卖了,马尔科姆滥用信用卡买下了它。杜戈尔和马尔科姆当时是剑桥大学的室友,由于马尔科姆总是带他们去看这条船,他对“莎莉安”的历史、规格和特点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有时候,他怀疑自己对这条船的了解比马尔科姆还多。
马尔科姆认为“莎莉安”是他心中的理想之物,可以满足各种用途。它长约二十六英尺,有四个铺位。对于北海来说,它足够结实;它的尺寸也够小,可以一个人掌控。三年前,他用更可靠的沃尔沃遍达替换了老掉牙的斯图尔特-特纳汽油发动机。杜戈尔知道,如果他们离开泊位,它就不得不用柴油发动机。他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对付扬帆起航的“莎莉安”,特别是在刮风的时候。想迅速逃走也是一件难事:上次没有马尔科姆帮助,他用了半个小时才把主桅帆竖起来。他向上帝祷告,希望在学习马尔科姆方面付出过更多的努力。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李带着一小撮人来,能离开阿尔本河口会对他们很有利,然后可以沿着海岸航行。船上各种辅助航行的设施装备一应俱全,包括海事无线电定向仪,这是特别令马尔科姆骄傲的东西。然而,杜戈尔对航行这门艺术的了解只限于隐约记得的夜空中的星座。
当杜戈尔和阿曼达把船上的橡皮艇从放在梯蹬附近的那堆木头上搬起来,抬着它向河岸走去时,这些想法在他的脑子里飞速闪过。
“莎莉安”停靠在主河口那条死胡同的中央。它躺在那里,船首对着他们,因为潮水已经开始下落了。幸好水位够高,他们还可以转动橡皮艇,把它放进水里,不用先把它从河床中贪婪的灰色泥巴里用力拖过来。事实上,杜戈尔已经任凭冰冷的水把他的靴子和裤腿浸湿了,可是理性的阿曼达依旧没有湿鞋。他吃力地爬进船舱,把船靠在岸上,并告诉阿曼达需要递给他什么东西。他们说话的声音很低,这一点很奇怪。不知怎么,黄昏的光线、空旷的土地和水流迫使他们压低了音量。
在最后一刻,阿曼达说她要回车里取其余的行李。“说实话,即使不特意跑到外面去受冻,我也已经冻得够呛了。”
杜戈尔的手松开堤岸,用一根桨撑开船。船上的行李堆得满满的,甚至没有供他落脚的地方。他被迫花了点儿时间重新摆放那些东西。就在这会儿,装在一只厚纸袋里的罐头瓶子倒了。杜戈尔没去理会。骂它们比收拾它们还费力气。他开始担心阿曼达,这种感觉甚至压倒了内心中那种不知和李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所带来的忧虑。显然,她在这儿感觉不舒服。他试图不去讨厌这个事实,结果却越发迷惑了。
他开始划船,用的是一种短促的试验性划法,动作还断断续续的。划船就像骑自行车,一旦学会了,就永远不会忘,但是想要重新熟悉这个过程得需要一点时间才行。他感觉手上刺痛灼热。一方面,手被船桨擦破了;另一方面,突然刮起来的风把他的手吹得生疼。
“莎莉安”的主体在他身后隐约出现。他划着桨绕到船尾。把自己和财物转移到驾驶舱去是件既需要技巧又相当麻烦的事情,他没想到需要那么长时间。(他迟迟才想起来,在船上干什么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等他回到阿曼达身边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他多么希望天还亮时就到这儿了啊。
接下来的那两个小时他们一直来回运动。一切都是寒冷和潮湿的,受了刺激的他们不停地活动。阿曼达讥讽道:“在船上,‘严寒’和‘寒冷’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词。”听她这么说,杜戈尔很难表达反对意见。
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是洗劫更衣室,他们在那里找到了马尔科姆留下的一堆衣服,还有各种尺寸的高筒防水靴。
阿曼达在船舱里点燃了一个小小的固体燃料炉,匆忙中她用了三个点火器。杜戈尔知道电灯会耗光电池,于是点着了万向节油灯,还把百叶窗拉下来遮住舷窗。接着,他将舱底的水抽空,这项运动使他全身发热,抽出来的水又使他感到冰冷。
接下来必须打着发动机,以防李像从黑夜里跳出来的妖怪那样抓住他们。说真的,这是不可能的,但这段时间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不可能了。他用一盏喷灯去温暖气缸盖,然后点着燃料,抬起压缩开关,用曲柄猛烈地转动发动机。随着无声的祈祷,他向下推压缩机。奇迹发生了,发动机竟然咕哝着活过来了。
与此同时,阿曼达在开箱取行李外加烧开水。
“如果你玩够了,就来这儿喝茶吧。厕所在哪儿?”
“船头。”杜戈尔本能地想教育她两句,可是这种念头很快就被压制住了,“我是说,在更衣室对面。船头那个还没到铺位的地方。”
有了热茶,一切都改善了。他们俩一人手里握着一个大马克杯,糖和白兰地破坏了茶原本的味道。船里开始暖和了,油灯温柔的黄光也增添了温暖的幻象。他们达成默契,不去理会应该干的事,比如做饭和商量如何杀死李,而且两个人对彼此友善得近乎夸张。他们分坐在客厅那张折叠桌的两边,茶喝到一半时,阿曼达突然提议玩牌。
两个人都被这个荒唐的主意吸引了。杜戈尔找到一副油乎乎的纸牌,他沾满油污的手很快就把这副牌变得更油腻了。他们玩了两把皮克牌。选择这个游戏是因为与其他游戏相比,它似乎与这个环境更格格不入。
阿曼达放下手里的牌,杜戈尔碰翻了白兰地,于是他们决定睡觉,尽管才八点钟。一个铺位上放着一个很大的美国羽绒睡袋。他们脱掉靴子,一起挣扎着钻了进去,连衣服都没脱就躺下了。为了熄灭油灯,杜戈尔不得不把自己的身体从睡袋里费力地拔出来。
挤在狭窄的单人床上,他们相互依偎着取暖。他感觉下巴上的胡楂和阿曼达散发着香味的黑发纠缠在一起。在梦与醒之间的那个无主荒地上漂流时,他们用一种轻柔且疏离的方式做了爱。睡意蒙眬时,杜戈尔心想,他们仿佛只是心不在焉地迁就了身体的一时兴起。
与黎明前的鬼火一同到来的是恐惧,它在杜戈尔的脑子里一点一点啃出一个洞来。起初只是一种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感觉,一种不知该拿身体的萎靡不振如何是好的隐忧。每次醒来,某个细节都会变得越发清晰,仿佛一根铅笔把标明一张图画轮廓的点点连在一起。最后,这种感觉凝固为剧烈的头痛。
今天是他们不得不杀死李的日子。
他忽然想起来了,今天是他一生中头一次怀疑,也许接下来就没有明天了。惊慌失措之情在他的头顶上盘旋。我不想死,他在心里无声地尖叫着。我还太年轻,我还想做很多事情。这不公平,那么多事情没做。“没做”这几个字与回忆连在了一起,他突然记起星期日上午在查尔斯顿·帕尔瓦举行的那场礼拜仪式:该做的事情我们没做,不该做的事情却做了;我们心中没有健康……这些话听起来恰如其分,不是因为他的态度与这段忏悔在总体上保持一致(恰恰相反),而是因为这些话表达了一种感觉,那就是他把自己弄到这步田地实在是太愚蠢了。尤其此时出现在此地更是不健康的……如果马尔科姆知道这件事,他可能会摇头,并做出最严厉的结论:“不酷,威廉,就是不酷!”
到此为止吧,不能再想下去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起来做点什么。天光已经大亮,舷窗上的玻璃在一夜之间收集了许多水珠。客厅里一定充满了浑浊的空气,可是,他的鼻孔依旧塞着,因为睡觉而变得不通气。
他把自己从睡袋里撬出来。阿曼达发了一句牢骚,而后将身体更舒服地伸展开来。袜子尽管很厚,仍旧无法抵御从甲板悄悄钻入鞋底的冷风。站起来这个动作加剧了头痛:疼痛开始进攻前额的中部,也就是传统意义上为第三只眼预留的那个点。他感觉自己的舌头比平时大了一倍,像锉刀一样摩擦着上颌。一定是喝白兰地的结果,他想。便宜没好货。人头马就不会这样。
他侧着身慢慢绕过桌子,来到角落里那个通往驾驶舱的升降扶梯旁边的小厨房里。水壶里的水还够用,可是他划了四根火柴,才找到没有被湿气浸透的那根。厨房旁边的火炉还烧着,他充满感激地把手放在那个温暖的炉子上方。
马尔科姆的药装在一个以前盛欧克索浓汤宝的罐子里。杜戈尔在罐子里找到了扑热息痛。他吃了三片药,在器官系统为此一震之后,又尽量轻柔地刷了牙。等水开时,他往炉子里添了几块焦炭。讨厌的是,他发现手脏了,指甲旁边一圈黑。他本打算洗一下,可是最后决定不洗了,没到时候。无论如何,水已经烧开了,喝咖啡比洗手重要无数倍。
喝了几口咖啡后,他的人生观有所改善。和半个小时前相比,他感觉自己的头脑更清醒了,也没先前那么脆弱了。
二十分钟后,刚过八点半,他把小舢板划到岸边去给李打电话。这个早晨阴云密布、天气寒冷,但是从“莎莉安”的客厅出来后,天和地似乎出人意料地宽阔。他踏上坚固的陆地,脚踩在结霜的草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没有任何令人激情澎湃的东西。哈维沙尔庄园那被烟熏黑的荒凉外观提升了这种与世隔绝的感受。这种风景根本对人类无动于衷——即便你对它怀有敌意,也不会给它造成任何困扰。
汽车,这个来自另一个文明的特使,高效且舒适地将他带到两英里外的阿尔本海姆。他在邮局外面找到了一个电话亭。这里仿佛是一个当地人参加集体辩论的场所。市内电话局列表被一块玻璃保护了起来,上面有人用黑色签字笔胡乱涂写了一句“伊普斯维奇足球俱乐部万岁”。投币口上方的灰色金属上被人用锐器刻了一行字——“伊普狗屎是手淫犯”。
杜戈尔拨了李给的那个电话号码。铃声响到第二下时,有人拿起了听筒。他塞了一枚硬币,电话里的哔哔声变成了无声。
“是李先生吗?我是梅西。”
“嗯。几点见?”李的口气粗鲁无礼,好像昨天晚上他也没睡好。和杜戈尔不同的是,他起床的时间比较晚,所以失眠的后果还没有完全散去。
杜戈尔向他详细解释了如何找到这条救生艇,并建议他把车停在马厩里。“等你到了停泊处,我会划着橡皮艇把你送到船上去。”
“不用。”李说话的时候没有重音,但是语气坚决,不容更改,“没这个必要。我会去河边,就在那儿交易吧。我三点到。”
“咔嗒”一声,电话断了,留下杜戈尔像个傻子一样紧握听筒。不只是愚蠢,还有恐惧。他回到车里,坐在那儿看着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指关节慢慢变白。
他们所有的计划都基于李会到船上来这个假定,这样既保证一定程度的私密性——因为李面对的是一个不熟悉的环境——又可以让杜戈尔和阿曼达靠近他。
如果是在陆地上,他们就会失去这些优势。如果两个人都在岸上,李会很谨慎。他会带枪,可能会坚持让他们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的武器是否有用,取决于是否能接近李。如果两只胳膊都占着,就没有任何可能抓住他。趁他上船的时候击打他就容易多了。
唯一令他们感到安慰的是,李暗示他会一个人来——他说的是“我”,而不是“我们”。杜戈尔认为他不可能带人来。他们必须相信,尽管他们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李眼中,他们连微不足道都算不上。
有那么一刻,他漫不经心地思考着要不要食言。他们可以把车开走,然后消失——世界足够大,这难道不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吗?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地方大到可以让他们摆脱关于李的念头。他们的脑子里会一直装着那个李的复仇形象。他们将一辈子防范每一个无法解释的阴影所带来的潜在威胁。
当然,他们还有时间开车去剑桥,把钻石收回来,履行他们的承诺。杜戈尔确实认真考虑过,然后放弃了这个想法。在这种情形下,贼没有诚信可言。他知道,而且冰冷地坚信,李根本没打算尊重交易的另一方。李没理由这么做。他为什么要把金钱浪费在那些欺骗他的人身上呢?对于他们,他不只是憎恨,还有鄙视。从汉伯里开始,他们了解的有关这个爱尔兰人的一切都表明,他像一只饥饿的床虱,对其他人的正当权利没有丝毫的尊重。也许他更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如果把钻石给他,他会当场嘲笑他们,可能还会给他们一人送一颗子弹。
还有一点:如果李真的在哈维沙尔庄园把他们控制住了,那么,他们可以活下去的唯一机会就是手里没有钻石。无可否认,即便这么做,活下来的机会也不大,可是没有钻石,李就有可能得不到弗农·琼斯的遗产,所以,他也许不会杀他们。
杜戈尔点着一根烟,不假思索地猛吸着。他感觉身体在发烧,仿佛置身于一个完全私密的热病和猜想的宇宙里。不管用什么方法,他都得做一个决定。如果理性地思考,其实只有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他必须假装自己就是原来的那个人,必须干掉李。他们不得不重新想一套办法。仅此而已,别无他法。
他回到船上时,阿曼达正在用一把从伊普斯维奇买来的刀去切连在培根上的皮。杜戈尔把李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那我们只能想别的方法了,不是吗?”各种做法的利弊曾像沙尘暴中的颗粒一般在杜戈尔的脑子里打转,而阿曼达的语气却表明她什么也不想听。有时候,她回答问题时的那股子率直劲儿,以及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穿透一项决策本质的方式,让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史前动物——一个幸存者,从每个抉择需要更多时间才能演化出结果的时代活到现在。
“下手的最佳地点,”杜戈尔略显迟疑地说,“是马厩。不管李刚到这儿,还是发现我们不在停泊处,他都会去马厩。他会找我们的车。”
“好吧,我们就在那里埋伏好。”阿曼达说,好像她已经决定了,既然没剩下什么牛肉,一条猪腿也能凑合,“别磨蹭了,我们可没有一整天的时间。”
的确,他们没那么多时间,杜戈尔想。他担心的是他们的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