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情感体验 婚姻的智慧

要亲密,但不要无间。人与人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相爱的人也不例外。婚姻之所以容易终成悲剧,就因为它在客观上使得这个必要的距离难以保持。一旦没有了距离,分寸感便丧失。随之丧失的是美感、自由感、彼此的宽容和尊重,最后是爱情。

相爱的人要亲密有间,即使结了婚,两个人之间仍应保持一个必要的距离。所谓必要的距离是指,各人仍应是独立的个人,并把对方作为独立的个人予以尊重。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两个人无论多么相爱,仍然是两个不同的个体,不可能变成同一个人。

另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道理是,即使可能,两个人变成一个人也是不可取的。

太封闭和太开放都不利于婚姻的维护。要使婚姻长久,就应该在忠诚与自由、限制与开放之间寻找一种适当的关系。难就难在把握好这个度,我相信它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尺寸。总的原则是亲密而有距离,开放而有节制。最好的状态是双方都以信任之心不限制对方的自由,同时又都以珍惜之心不滥用自己的自由。归根结底,婚姻是两个自由个体之间的自愿联盟,唯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能达到高质量的稳定和有创造力的长久。

家庭生活本身具有一种把两个人捆绑在一起的自然趋势,因此,要保持必要的距离谈何容易。我能够想出的对策是,套用政治学的术语,在家庭中也划分出一个双方一致同意的私域。也就是说,在必须共同承担的家庭责任之外,各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领域,在此领域中享有个人自由,彼此不予干涉。这个私域的范围,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的精神生活,例如独处、写私人日记、发展个人爱好,另一是个人的社会交往,例如交共同朋友圈子之外的朋友,包括交异性朋友。当然,个人在私域中必须遵守一般规则,政治学的这个原理在这里也是适用的。所以,诸如养小蜜、包二奶之类的自由是不能允许的,因为它们违背了婚姻的一般规则。

爱侣之间用什么方式来保持必要的距离,分寸如何掌握,都是因人而异的,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方案。我想强调的仅是,一定要有这个保持距离的觉悟。从根本上说,这也就是互相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的觉悟。唯有亲密有间,家庭才能既成为一个亲密生活的共同体,又成为一个个性自由发展的场所。我相信,这样的家庭是更加生机勃勃、更加令人心情舒畅的,因而在总体上也必然是更加稳固的。

两人再相爱,乃至结了婚,他们仍然应该有分居和各自独处的时间。分居的危险是增加了与别的异性来往和受诱惑的机会,取消独处的危险是丧失自我,成为庸人。后一种危险当然比前一种危险更可怕。与其平庸地苟合,不如有个性而颠簸,而离异,而独身。何况有个性是真爱情的前提,有个性才有爱的能力和被爱的价值。好的爱情原是两个独特的自我之间的互相惊奇、欣赏和沟通。在两个有个性的人之间,爱情也许会经历种种曲折甚至可能终于失败,可是,在两个毫无个性的人之间,严格意义上的爱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存在万无一失的办法以确保一个婚姻绝对安全。在一切办法中,捆绑肯定是最糟糕的一种,其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或者是成全了一个缺乏生机的平庸的婚姻,或者是一方或双方不甘平庸而使婚姻终于破裂。

婚姻无非就是给自由设置一道门栏,在实际生活中,它也许关得严,也许关不严,但好歹得有。没有这道门栏,完全开放,就不成其为婚姻了。婚姻本质上不可能承认当事人有越出门栏的自由,必然把婚外恋和婚外性关系视作犯规行为。当然,犯规未必导致婚姻破裂,但几乎肯定会破坏安宁。迄今为止,我还不曾见到哪怕一个开放的婚姻试验成功的例子。

与开放的婚姻相比,宽松的婚姻或许是一个较为可行的方案。所谓宽松,就是善于调节距离,两个人不要捆得太紧太死,以便为爱情留出自由呼吸的空间。它仅仅着眼于门栏之内的自由,其中包括独处的自由,关起门来写信写日记的自由,和异性正常交往的自由,偶尔调调情的自由,等等。至于门栏之外的自由,它很明智地保持沉默,知道这不是自己力能管辖的事情。

在婚姻问题上,无人能拿出一种必定成功的理论。说到底,宽松也罢,捆绑也罢,你真想偷情是谁也拦不住的,就看你是否珍惜现有的婚爱了。

有人问:如何能克服一般婚姻带来的审美疲劳?我觉得没有什么好办法。不过,无止境的浪漫会产生另一种审美疲劳,频繁地更换性伴侣也会丧失性经验的新鲜感。也许最好是不变中略有变化,如同有节假日一样,双方都有出去自由一下的时候。但是,这个办法需要双方有很高的承受力和修养,也有很大的风险,所以一般不宜采用。

即使防微杜渐是可能的,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利。如果为了“杜渐”而“防微”,禁绝一切婚外恋情的苗头,那就只好遵循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了。当然,对“微”宽容而不防,就有开“渐”之危险,但这种危险乃是人类情感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试图杜绝这种危险就意味着窒息情感生活。

在我看来,不管我们把婚外男女之情可允许的界限划在哪里,那么,在此界限之内的,便是不该管的,超过此界限的,又是想管也管不了的。所以,反正不要去管。

婚姻有一个最大的弊病,就是对独处造成威胁。对于一个珍爱心灵生活的人来说,独处无疑是一种神圣的需要。不过,如果双方都能够领会此种需要,并且做出适当的安排,我相信是可以把婚姻对独处的威胁减低到最小限度的。

婚姻中的一个原则:不要企图改变对方。

两口子争吵,多半是因为性格的差异,比如你性子急,我性子慢,你细心,我粗心,诸如此类。吵多了,便会有怨恨,责备对方总也改不了。可是,人的性格是难变的,只能互相适应,民间的智慧称作磨合。仔细分析,比起性格差异来,要对方改变的企图是争吵的更重要原因。如果承认差异,在此基础上各方调整自己的态度,许多争吵都可以平息。

有一种观念认为,相爱的夫妇间必须绝对忠诚,对各自的行为乃至思想不得有丝毫隐瞒,否则便亵渎了纯洁的爱和神圣的婚姻。

一个人在有了足够的阅历后便会知道,这是一种多么幼稚的观念。

问题在于,即使是极深笃的爱缘,或者说,正因为是极深笃的爱缘,乃至于白头偕老,共度人生,那么,在这漫长岁月中,各人怎么可能、又怎么应该没有自己的若干小秘密呢?

依我看,只要爱情本身是真实的,那么,即使当事人有—些不愿为人知悉甚至不愿为自己的爱人知悉的隐秘细节,也完全无损于这种真实性。我无法设想,两个富有个性的活生生的人之间的天长日久的情感生活,会是一条没有任何暗流或支流、永远不起波澜的平坦河流。倘这样,那肯定不是大自然中的河流,而只是人工修筑的水渠,倒反见其不真实了。

当然,爱侣之间应该有基本的诚实和相当的透明度。但是,万事都有个限度。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一种健全的爱侣关系的前提是互相尊重,包括尊重对方的隐私权。这种尊重一方面基于爱和信任,另一方面基于对人性弱点的宽容。羞于追问相爱者难以启齿的小隐秘,乃是爱情中的自尊和教养。

夫妻间是否应该有个人隐私?我的看法是:应该有,——应该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不应该有,——不应该有太多事实上的隐私。

隐私有一个特别的性格:它愿意向尊重它的人公开。在充满信任氛围的好的婚姻中,正因为夫妻间都尊重对方的隐私权,事实上的隐私往往最少。

也许有人会问:信任和宽容会不会助长人性弱点的恶性发展,乃至毁坏爱的基础?我的回答是:凡是会被信任和宽容毁坏的,猜疑和苛求也决计挽救不了,那就让该毁掉的毁掉吧。说到底,会被信任和宽容毁坏的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相反,猜疑和苛求却可能毁坏最坚固的爱情。我们冒前一种险,却避免了后一种更坏的前途,毕竟是值得的。

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对爱情可能发生的变化严加防范,但是也大可不必为它创造条件。红尘中人,诱惑在所难免,而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所面临的究竟是不可抵御的更强烈的爱情,还是一般的风流韵事,心里大致是清楚的。我的劝告是,如果是后者,而你又很看重(不看重则另当别论)既有的婚爱,就请你三思而不要行了。这对你也许是一种损失,但你因此避免了更严重的损失。如果是前者,我就不说什么了,因为说了也没有用。

爱情是人生的珍宝,当我们用婚姻这只船运载爱情的珍宝时,我们的使命是尽量绕开暗礁,躲开风浪,安全到达目的地。谁若故意迎着风浪上,固然可以获得冒险的乐趣,但也说明了他(她)对船中的珍宝并不爱惜。好姻缘是要靠珍惜之心来保护的,珍惜便是缘,缘在珍惜中,珍惜之心亡则缘尽。

爱情有太多的变数,不完全是人力所能控制,可是,因相爱而结婚的人至少应争取把变数减到最小量。

鉴于世上真正幸福的婚姻如此稀少,已经得此幸福的男女应该明白:一个男人能够使一个女人幸福,一个女人能够使一个男人幸福,就算功德无量了,根本不存在能够同时使许多个异性幸福的超级男人或超级女人。

人们常说,牢固的婚姻以互相信任为前提。这当然不错,但还不够,必须再加上互相宽容。

在两人相爱的情形下,各人仍然可能和别的异性发生瓜葛,这是一个可在理论上证明并在经验中证实的确凿事实。然而,由于不宽容,本来也许还可以延续的婚爱就毁于一旦了。

所以,我主张:相爱者在最基本的方面互相信任,即信任彼此的爱,同时在比较次要的方面互相宽容,包括宽容对方偶然的出轨行为。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婚姻的稳固,避免不该发生的破裂。

如果你的爱人偶然出轨了,我的建议是,倘若你对于你们的爱情仍怀有基本的信心,就最好本着对人性的理解予以原谅。要知道,那种绝对符合定义的完美的爱情只存在于童话中,现实生活中的爱情不免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但这正是活生生的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活生生的爱情。

当然,万事都有一个限度,如果出轨成为常规,再宽容的人也无法相信爱情的真实存在了,或者有理由怀疑这个风流成性的哥儿姐儿是否具备做伴侣的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