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杂抄》-(11-20)
(十一)
独断主义的方法是通过某一特定的命题把这个或那个原则说成规定性。这种原则总是有条件的,因而它具有辩证法,即在自我中对自身的破坏。
(十二)
任何精神工作,在任何时候,所面对和所从事的,不是现成存在的世界,而是尚待发现的世界。每一个人所说明的东西,与其说是确定的存在,不如说是并不确定的想象,他们所得的不是相同,而是小同大异。普遍性(真理)是相同的一面,特殊性(个人风格等)却构成了重要的,而且完全不同的另一面。
(十三)
只要成为你自己的,才能从外在的变成内在的。任何对于人的事物都是如此。
(十四)
少年时期,真理使我久久向往,真实使我深深激动。但后来,我感到真实像一只捉摸不住的萤火儿,真理如似有实无的皂泡了,康德的阴影*近我。
康德看到了真理的矛盾(二律背反),但把它归咎于主观认识能力的缺陷。
真实是存在的,真理也是存在的,但在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它都是有限的东西。只有在全人类和全历史中,它才接近无限和绝对。个人应当随着生活的发展而改变他对真实和真理的看法,但是,这改变却为人类接近真理的活动作出了贡献。(远处传来了康德的声音:不,只说对了一半,人类对真理是不可知的。)
(十五)
真理是矛盾的统一,而不是可以抓住不放的东西,是活的不是死的东西。
(十六)
真理存在你心中,心中的真理是无限的,生活中的真理是有限的。
(十七)
人之感觉、情绪与思考,在人的心灵中是并存之物,互相影响之物(即:心灵诸力)。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认为理智思考高于感性感受者,乃是一种错觉。其实,它们之间不过互相影响、互相生发而已;互相帮助、互相形成而已。
(十八)
又是一种误会。即把哲学性的自我反思与一般理智思考混淆起来了。前者是思考自己,即把自我的全部心灵,作为思考的对象,后者是逻辑推理和分析。
(十九)
凡人之情,己处其乐,不知人之忧,己处其忧,但见人之乐。范仲淹之忧乐,乃理性之公,非人情之私也。
(二十)
人们口中越是说绝对、完美、伟大……,大吹大擂,则越应当怀疑那种神圣的东西。因为伟大、神圣之类东西在人间根本不存在。欺骗性与冒险性是狼狈
为奸的。当然,对于幼稚者来说是存在的,对于别有用心者来说,也是存在的。前者因外表而迷惑,后者于利用而挥舞。但是,对幼稚者来说,也是不存在的,因他仅是爱而不是理解,他还站在外表。别有用心者根本不以为存在,仅是昧心用之罢了。因之,神圣的东西在这绝望的人间本来是没有的,正如康德的理念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