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客体 Ⅲ. 目的性(Die Teleologie)

§204

目的是由于否定了直接的客观性而达到自由实存的自为存在着的概念。目的是被规定为主观的。因为它对于客观性的否定最初也只是抽象的,因此它与客观性最初仍只是处于对立的地位。但它的这种主观的性质与概念的全体性比较起来,却只是片面的,并且是为它自身的,因为就目的本身而言,一切片面的特性,均设定为被扬弃在它自身里面。所以那假定在先的客体对于目的也只是一种观念性的自在的不实的东西。目的虽说有它的自身同一性与它所包含的否定性和与客体相对立之间的矛盾,但它自身即是一种扬弃或主动的力量,它能够否定这种对立而赢得它与它自己的统一,这就是目的的实现。在这个过程里,目的转入它的主观性的对方,而客观化它自己,进而扬弃主客观的差别,只是自己保持自己,自己与自己相结合。

〔说明〕目的这一概念一方面固然是多余的,但另一方面也很正当地被称为理性的概念,以与知性的抽象普遍相对立。

抽象的普遍仅形式上概括了特殊,但并不以特殊为它的内在性质。〔而作为目的的概念却包含特殊性,亦即主观性,因而包含更进一步的差别在自身之内,作为它自己固有的性质。〕——再则,关于作为目的因的目的与单纯的致动因,亦即通常所谓原因的区别,却极为重要。原因属于那尚未揭示出来的盲目必然性。因此原因便会过渡到它的对方,从而失掉其原来的原始性而成为设定的存在,且须依赖它的对方。

只有就其潜在性来说或就我们看来,才可说原因唯有在效果里才成为原因,才回复它的自己。反之,目的便被设定为包含它的规定性或还表现在那里作为它的异在,即效果在它本身之内。目的既包含效果在自身内,因此在效果里目的并没有过渡到外面,而是仍然保持其自身,这就是说,目的仅通过效果而实现其自身,而且它在终点里和它在起点或原始性里是一样的。由于目的有了这种自我保持性,所以它才是真正的原始的东西。——我们须从思辩的观点来理解目的,须将目的理解为概念,这概念在它自己的各种规定的统一性和观念性里包含有判断或否定,包含有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并且也同样是对这种否定和对立的扬弃。

一提到目的,我们必不可立即想到或仅仅想到那单纯存在于意识之内的、以〔主观〕观念的形式出现的一种规定。康德提出了内在的目的性之说,他曾经唤醒了人们对于一般的理念,特别是生命的理念的新认识。亚里士多德对于生命的界说也已包含有内在目的的观念,他因此远远超出了近代人所持的只是有限的外在的目的性那种的目的论了。

人们的需要和意欲可说是目的的最切近例子。它们是人的机体内:感觉到的矛盾,这矛盾发生于有生命的主体本身的内部,并引起一种否定性的活动,去对这种还是单纯的主观性的否定性〔或矛盾〕加以否定。需要和意欲的满足恢复了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和平。因为那客观的事物,只要这矛盾尚存在,或只要这意欲尚未满足,虽仍站在对方或外面,但通过与主观性相结合,便同样会扬其它的片面性。对那些大谈有限事物以及主观事物和客观事物的固定性和不可克服性的人来说,每一个意欲的活动都可以提供相反的例证。意欲可以说是一种确信,即确信主观性同客观事物一样,也并不仅仅是片面的,没有真理的。意欲复进一步充分实现了这种确信;因为意欲的活动使得对这种片面的有限性的扬弃,并使得对主观的就仅仅是并永远是主观的,客观的就仅仅是并永远是客观的这种对立的扬弃,能成为事实。

说到目的的活动,有一层还须注意,即在表示目的活动的推论里,目的通过实现的手段作为中介与其自身相结合,而主要的特点则是对两极端的否定。这种否定性即是刚才所提到的否定性,它一方面否定了表现在目的里的直接的主观性,另一方面否定了表现在手段里或作为前提的客体里的直接的客观性。这种否定性与下述的精神所运用的否定性是一样的:即当精神提高到神性时,它一方面超出〔否定〕了世间的偶然事物,一方面超出〔否定〕了它自身的主观性。用知性推论的形式去证明上帝存在,便忽视并丢掉了对于这种精神提高的阐述(如在导言里和§192里所提到的),亦即忽视并丢掉了这种精神提高性质的推论和否定。

§205

直接的目的关系最初只是一种外在的合目的性,在这个阶段里,概念与那假定在先的客体是对立的。因此目的是有限的,一方面由于它的内容〔是主观的〕,一方面由于有一个现成的当前的客体作为它〔目的〕实现的材料或外在条件。在这种情形下,它的自身决定性只是形式的。直接性的目的还有一个特点,即它的特殊性或内容(即目的的主观性是作为形式规定而出现的)是反思自己的,因而它的内容表现出异于它的形式的全体,异于它的潜在的主观性,或概念。这种差异构成目的自身内的有限性。这样,目的的内容便是受限制的、偶然的、给予的、正如目的的客体是特殊的、现成的。

附释:一说到目的,一般人心目中总以为只是指外在的合目的性而言。依这种看法,事物不具有自身的使命,只是被使用或被利用来作为工具,或实现一个在自身以外的目的。

这就是一般的实用的观点。这种观点前些时候即在科学范围内,也曾占很重要的地位,但后来却得到应得的轻视,因为大家看出了实用的观点不足以达到对于事物本性的真切识见。无疑地,有限的事物正当地应被看成非究竟的,指向于超出自身以外的。但同时须知,有限事物的否定性就是它们自己的辩证法,为了认识事物的内在辩证法,人们首先必须注意它们的积极的内容。目的论的看法常基于一种善意的兴趣,想要揭示出上帝的智慧特别启示于自然中。但必须指出,即这种寻求目的的方式,将事物作为达到目的的工具的看法,不能使我们超出有限界,而且容易陷于贫乏琐碎的反思。譬如,我们仅从葡萄树对于人们熟知的用处的观点来研究葡萄树,而且又去考察一种其皮可制软木塞的橡树,并研究这树譬如何可以剥下来作为木塞以封酒瓶。过去曾有不少的书是根据这样的作风写成的。很容易看出,这种办法既不能增进宗教的真正兴趣,也不能增进科学的真正兴趣。外在的目的性直接站在理念的门前,但仅站在门前或门外总是很不够的。

§206

目的的关系是一推论〔或三段式的统一体〕。在这推论或统一体内,主观的目的通过一个中项与一外在于它的客观性相结合。这中项就是两者的统一:一方面是合目的性的活动,一方面是被设定为直接从属于目的的客观性,即工具。

附释:由目的到理念的发展须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主观的目的;第二、正在完成过程中的目的;第三、已完成的目的。首先,我们得到主观的目的,主观目的,作为自为存在着的概念,其本身就是概念的各环节的全体。其中第一环节就是一个自身同一的普遍性,就好象那中和性的最初的水一样,这里面包含着一切,但是还没有任何东西区分开来。第二环节为这种普遍体的特殊化,通过这种特殊化过程,它就有了特定的内容了。当这特定的内容由于普遍体的活动过程而得到确立时,这普遍体便通过这种过程而回归到它自己,并且自己和它自己相结合。因此当我们提出一个目的在前面时,我们又说,我们决定要做某件事,我们从而首先好象把我们看成是开阔的,我们可以接受这一规定或那一规定。同样,我们有时进一步说,我们决心要作某件事,这意思是说,主体从它单纯自为存在着的内在性向前走出来,要与那在外的与他对立的客观性打交道。于是就形成了由单纯的主观目的到那转向外面的合目的的活动的进展。

§207

(1)主观目的是一推论〔或三段式的统一体〕,在这推论里,普遍性的概念通过特殊性与个体性获得这样的结合,使得具有自我决定力的个体性成为一个能下判断的主体。这就是说,个体性于下判断时不仅特殊化那尚无确定性的普遍概念,使之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建立起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对立,同时它自己又返回到它自己。因为它分析出,那同客观性对立的主观的概念与那自身结合一起的全体比较起来是有缺陷的,因此它自身同时要转向外面。

§208

(2)这种转向外面的活动就是个体性。因为个体性在主观目的阶段与特殊性是同一的,在特殊性以及它的内容之内,也包括有外在的客观性。这转向外面的活动是这样的个体性,它首先直接指向客体,把捉住客体,把它作为自己的工具。概念就是这种直接的力量(Macht),因为概念是和它自身同一的否定性,在这种否定性里,客体的存在仅仅完全是观念性的。——于是整个中项成为概念的这种内在的活动力量。由于具有这种活动力量,客体才作为工具,直接与概念相结合,并从属于概念的活动力量。

〔说明〕在有限的合目的性里,中项分裂为两个彼此外在的环节,即(a)活动与(b)那用作工具的客体。目的作为力量与那客体相联系,和对象之受到目的的支配是一种直接的过程(对象受目的支配即是整个推论中的第一前提),因为只要在这阶段的概念或目的性里,客体只是一种自为存在的观念性,它的本身就是被设定为不实的东西。这种关系或第一前提本身成为中项,这中项同时即是推论自己,因而目的通过它包含在其中并起主导作用的这种关系、它的活动便同客观性结合起来。

附释:目的的贯彻,即是在中介方式下实现目的。但是目的的直接实现也有同样需要。目的直接地抓住客体,因为目的就是支配客体的力量,因为在目的里即包含有特殊性,而在特殊性里又包含有客观性。——有生命的存在具有一个肉体,灵魂控制住肉体,并直接客观化其自身于肉体内。为了使它的肉体成为它的工具,人的灵魂有许多工作可做。人似乎首先就须占领或控制住他的肉体,从而他的肉体才可作为他的灵魂的工具。

§209

(3)目的性的活动和它的工具仍然是指向外面的,因为目的仍然还没有与客体达到同一,因此它还必须利用客体为工具以求达到目的。工具作为客体在这第二前提里是与三段式中的另一极端,即假定在先的客观性、材料有了直接的联系。这种联系就是现在能服务于目的的机械性和化学性的范围,这个目的就是它们两者的真理性和自由的概念。这样,那作为支配机械和化学过程的力量的主观目的,在这些过程里让客观事物彼此互相消耗,互相扬弃,而它却超脱其自身于它们之外,但同时又保存其自身于它们之内。这就是理性的机巧(die List der Vernunet)。

附释:理性是有机巧的,同时也是有威力的。理性的机巧,一般讲来,表现在一种利用工具的活动里。这种理性的活动一方面让事物按照它们自己的本性,彼此互相影响,互相削弱,而它自己并不直接干预其过程,但同时却正好实现了它自己的目的。在这种意义下,天意对于世界和世界过程可以说是具有绝对的机巧。上帝放任人们纵其特殊情欲,谋其个别利益,但所达到的结果,不是完成他们的意图,而是完成他的目的,而他〔上帝〕的目的与他所利用的人们原来想努力追寻的目的,是大不相同的。

§210

实现了的目的因此即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确立了的统一。但这种统一的主要的特性是:主观性和客观性只是按照它们的片面性而被中和、被扬弃。但客观性却以目的为它的自由概念,为高于它自身的力量,因而屈服于目的并遵循目的。目的则保持其自身,反对客观事物并在客观事物之内。因为除了目的是片面的主观性,或特殊性外,它又是具体的普遍性,是主客两面之潜在的同一。这种具体的普遍性,作为简单的自身返回,是通过了推论的三项及其运动,而仍能保持它自身同一性的内容。

§211

但在有限的目的性里,甚至业已达到了的目的,本身也仍然是如此残缺不完的东西,正象它是中项和起始的目的那样。在这里我们所得到的,仅是一种从外面提出的、强加在那现成的材料之上的形式,这种形式由于目的的内容受到限制,也同样是一种偶然性的规定。因此那达到了的目的只是一个客体,这客体又成为达到别的目的的手段或材料,如此递进,以至无穷。

§212

〔有限目的的活动,就其仅为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相对的全体而言,又陷于无穷的递进,由于这种活动即是一种矛盾,它使它在活动过程里所扬弃的主客对立,又重新产生出来。〕但在目的实现的本身所产生的结果是:片面的主观性和那当前的客观独立性与主观性相对立的假象,都同样被扬弃了。在把捉工具的过程中,概念建立起自身为客体的自在存在着的本质。在机械和化学的过程中,客体的独立性业已自在地消逝了。而且在它们受目的支配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的独立性的假象,或对概念的否定性也被扬弃了。但就那实现了的目的仅仅被规定为手段或材料的事实看来,则这目的所追求的客体,立刻就被设定为一个本身不实的,只是观念性的东西。

这样一来,形式与内容的对立也随之而消失了。当目的由于扬其它的形式规定〔的片面性〕而与它自身相结合时,它那自身同一的形式因之便成为有内容的了,所以那作为形式自身活动力量的概念,仅以它自身为内容。通过这种过程,目的这一概念的性质一般便确立起来了,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自在存在着的统一,现在就被设定为自为存在着的统一了。这就是理念。

附释:目的的有限性在于当实现目的时,那被利用来作为手段的材料,只是外在地从属于目的的实现,成为遵循目的的工具。但事实上客体就是潜在的概念,当概念作为目的,实现其自身于客体时,这也不过是客体自身的内在性质的显现罢了。这样看来,客观性好象只是一个外壳,这里面却隐藏着概念。在有限事物的范围内,我们不能看见或体察出,目的是真正达到了的。无限目的的实现这一看法的好处只在于去掉一种错觉:即人们总以为目的好象老没有实现似的。善,绝对的善,永恒地在世界上完成其自身,其结果是,善或至善用不着等待我们去实现它,它就已经自在并自为地在世界上实现其自身了。我们总是生活在这种错觉中,但这错觉同时也是一种推进力量,而我们对这世界的兴趣即建筑在这种力量上面。理念在它发展的过程里,自己造成这种错觉,并建立一个对立者以反对之,但理念的行动却在于扬弃这种错觉。只有由于这种错误,真理才会出现。而且在这一事实里面复包含有真理与错误,无限性与有限性的和解。扬弃了的错误或异在,本身即是达到真理的一个必然的环节,因为真理作为真理,只是由于它自身造成它自己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