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2 攻击对手的强项
攻击你对手的强项。如果那个人是个出色的发球手,你就设法接住他的发球;如果他是个力量型选手,你就要比他更有力量;如果他正手很强并引以为豪,你就不断攻击他的正手位,直到他开始厌倦自己的正手。
父亲的母亲和我们住在一起。她来自德黑兰,是个邋遢的老太太,鼻尖处有一个核桃大小的瘊子。有些时候,你根本听不到她在说什么,因为她的那个大瘊子完全吸引了你的注意力,你的眼睛根本无法从那儿挪开。不过那无关紧要,她肯定是在说着跟昨天一样的话,不只是跟昨天一样,跟前天也一样,都是些污秽不堪的话,并且很可能是在对我父亲说这些话。这或许就是我奶奶降生到这个世上的原因——使我父亲痛苦。父亲说在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她就不停地对他絮叨,还总是对他拳脚相加,而且她还让他穿着女孩子穿过的旧衣服上学——这也是他为什么学会打架的原因。
不找我父亲的茬儿的时候,这个老太太就会喋喋不休地诉说有关她故土的种种,并不停地为那些目前仍留在伊朗的亲戚们叹气。母亲说奶奶是念家了。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念家”(homesick)这个词,我问自己:如果不待在家里,怎么还会生病?家是“大龙”住的地方。家是这样一个地方:你只要去那里,就得打网球。
如果奶奶想要回家,我将会百分之百赞成。虽然我只有8岁,我一定会自己开车送她到机场,因为她在这个本来就已经充满了紧张的家中只会引起更多的紧张——我的父亲因她而痛苦不堪,我和我的哥哥、姐姐被她差来遣去,而我的母亲则被迫与她展开了一场奇怪的竞争。母亲告诉我,当我还是个婴儿时,有一次她走进厨房,发现奶奶竟然在给我哺乳。自那以后,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颇为别扭,有时甚至是很难堪。
当然,奶奶和我们住在一起有一点好处。她会讲一些有关父亲的故事,讲述他的童年,而这有时候也会激起父亲的怀旧情绪,他因此也会打开话匣子。要不是奶奶,我们对父亲的过去可能一无所知。父亲的过去是那样的悲伤,那样的孤独,这也解释了他古怪的行为和汹涌的愤怒。有那么点儿关系吧。
“唉,”奶奶叹了口气,“我们很穷,你无法想象有多穷,而且总是饥肠辘辘。”她一边说着,一边还摸摸肚子。“我们没有食物,当然也没有自来水,没有电,一件家具都没有。”
“你们睡在哪儿?”
“睡在肮脏的地板上!我们大家都挤在一个旧公寓楼的小房间里,而公寓楼周围的院子同样肮脏不堪。在院子的一个角落有一个大洞,所有房客都在那里上厕所。”
父亲插话进来。
“战后情况好了起来。”他说,“似乎是一夜之间,英美士兵充斥了大街小巷。我喜欢他们。”
“你为什么喜欢那些大兵呢?”
“他们给我糖果和鞋子。”
他们也使他学会了说英语。父亲从大兵那儿学会的第一个英语单词就是“胜利”。他们全都在谈论着胜利。
“哇,他们很高大,”他补充道,“也很强壮。无论他们去哪儿,我都跟着,观察他们,向他们学习。一天我跟着他们到了一个地方,那些大兵们的业余时间大都在那里度过——森林中一个建有两个红土网球场的公园。”
球场没有护栏,因此没几秒球就会被弹出很远,我父亲则会像小狗一样追着球跑,把球捡回来还给那些士兵。最后,他们终于默认我父亲为他们非正式的球童,然后他们还正式“任命”父亲为球场看管人。
父亲说:“每天我都清扫和冲洗球场,并且用一个非常重的路碾滚压球场。我还负责画线。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啊!我得用粉笔液画出白线。”
“他们付给你多少钱?”
“工钱?根本就没有!他们给了我一个网球拍,就是个破烂,一个旧的、拍线是铁丝的木头拍!但是我喜欢它。我用这个拍子朝墙上打球,一打就是好几个小时,而且是一个人。”
“为什么一个人?”
“在伊朗没有其他人打网球。”
唯一能够源源不断地为我父亲提供敌人的运动就是拳击。首先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街头斗殴中,他的强悍和霸道得以充分显示。然后,在十几岁时,他大摇大摆地走进一个体育馆,打算正式学习拳击技巧。训练者称,我父亲天生就是个拳击手。他的双手动作敏捷,脚步灵活,而且他对这个世界有着满腔的愤怒。他的愤怒,对于我们来说是如此棘手,而在拳击台上却是莫大的财富。他赢得了一个代表伊朗参加奥运会最轻量级拳击比赛的资格,并且参加了1948年伦敦奥运会。四年后,他还参加了赫尔辛基奥运会。但是两次都表现平平。
“那些裁判,”他抱怨道,“他们不公正。有人在操控着比赛,结果早就预先安排好了。整个世界都对伊朗心存偏见。”
他补充道:“但是我儿子——也许他们可以使网球重新成为奥运会的比赛项目,这样我儿子将赢得一块金牌,从而可以弥补那一缺憾。”
我日复一日累积的压力又随之增加了一些。
在稍稍见识了这个世界之后,在参加过奥运会之后,父亲再也不想回到那个有着肮脏地板的房间了,因此他偷偷地溜出了伊朗。他伪造了护照,然后以假名订了张飞往纽约的飞机票。在纽约,他先在埃利斯岛待了16天,之后乘巴士前往芝加哥。在芝加哥,他把他原来的名字伊曼纽尔改成了更为美国化的迈克·阿加西。白天,他在城里的一个大酒店里当电梯乘务员;到了晚上,他打拳击。
他在芝加哥的教练是最无畏的中量级拳击冠军,通常被人们称为“钢铁人”的托尼·扎列。他因在拳击运动中最血腥的一场比赛中的表现而闻名。在那场比赛中,他与洛基·格拉齐亚诺进行了三个回合传奇般的较量。扎列很欣赏我父亲,说他天赋异禀,但是一定要更用力地出拳。“用力打!”在我父亲快速猛击小拳击吊袋时,他会对我父亲这样喊,“用力打!每打一拳都要使出全身力气!”
在扎列的支持下,父亲赢得了芝加哥“金手套”,然后获得了一次在麦迪逊广场花园进行黄金时段比赛的机会。这对于他来说是一次绝佳的机会,但是在比赛的当晚,父亲的对手生病了。比赛的赞助商们手忙脚乱,他们找了一个替代者,还说得过去——一个要强得多的拳击手,同时是一个次中量级拳击手。父亲同意参加这次搏斗,但是就在开赛铃马上就要响起时,他害怕了。他溜进浴室,从厕所上面的窗户爬了出来,然后乘火车回到了芝加哥。
从伊朗偷偷地溜出来,从广场花园偷偷地溜走,我认为父亲已然成了一位逃跑大师——但是没有人能从他那里逃脱。
父亲说他打拳击时,他总是想挡下对手最致命的一拳。有一天他在网球场上对我说:“当你知道对手刚刚打出了他最拿手的一拳,而你仍然屹立在那里,并且你的对手也深知这一点时,你事实上已经把他的心撕碎了。对于网球而言,也是一样的。攻击你对手的强项。如果那个人是个出色的发球手,你就设法接住他的发球;如果他是个力量型选手,你就要比他更有力量;如果他正手很强并引以为豪,你就不断攻击他的正手位,直到他开始厌倦自己的正手。”
父亲替他这项反其道而行之的战术起了个特别的名字,他称之为“放一个水疱到对手的脑子里去”。他的这一战术,这一残酷的哲学,我终生铭记于心。他使我成了一个拿网球拍的拳击手。而且,既然大多数网球选手都以发球为豪,父亲就把我训练成了一个迎击手——一个接发球高手。
偶尔,父亲也会思念起家乡来,尤其想念他的大哥伊萨。他郑重地宣布:“总有一天,你们的伯伯伊萨会像我一样从伊朗逃出来的。”
但是首先,伊萨需要把他的钱偷偷转移出来。伊朗已经四分五裂,父亲解释道,革命正在酝酿中,政府已经风雨飘摇,那就是为什么他们监视着每个人,以确保人们没有取光他们银行里所有的钱然后逃跑。因此,伊萨伯伯正在慢慢地、秘密地把他的现金换成珠宝,然后把这些珠宝藏在寄给我们的包裹里,寄往拉斯维加斯。每次似乎都是在圣诞节,我们会收到伯伯寄来的棕色包装的箱子。我们坐在起居室的地板上,剪断包装线,撕开包装纸,当我们发现压在饼干罐下面或者藏在水果蛋糕里的钻石、红宝石或是绿宝石时,不禁尖叫起来。
伊萨伯伯的包裹每隔几个星期就会寄过来,然后有一天来了一个非常大的包裹——伊萨伯伯站在了门口的台阶上。他微笑着看着我。
“你一定是安德烈。”
“对。”
“我是你伯伯。”
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脸。
他跟我父亲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但是他的性格却与我父亲截然不同。父亲声音很尖,很固执并且总是满腔怒火,而伊萨伯伯声音柔和,极富耐心并且非常有趣。他也是个天才——他在伊朗时是个工程师,所以每天晚上他都会辅导我做作业。不用上父亲的训练课,这对我来说不啻为一种解脱。我父亲的教育方式是教你一次,告诉你第二次,然后就会朝你大喊大叫,还会因为你没有一下子就学会而骂你是笨蛋。而伊萨伯伯是告诉你,然后微笑着等待。如果你不懂,没问题,他会更加温柔地告诉你第二遍。他从来都不慌不忙,从容自如。
我盯着伊萨伯伯看,看着他在我们房子中各个房间和走廊里闲逛。我就像父亲跟着英美大兵那样跟着他。当我开始熟悉伊萨伯伯并逐渐了解他之后,我就喜欢天天缠着他。他也喜欢这样。他喜欢在家里跟我们胡闹,喜欢跟他的侄女和侄子们追逐嬉戏。每天晚上我都会藏在前门后,待伊萨伯伯回家时,突然跳出来,因为这会使他开怀大笑。他那充满活力的笑声与“大龙”发出的声音截然不同。
一天,伊萨伯伯去商店买东西。我一分一秒地数着时间。终于,大门“咣当”一声打开了,然后又“咣当”一声关上了,这意味着12秒之后伊萨伯伯便会穿过前门。从大门走到前门总是要用12秒的时间。我蹲在那里,从 l 数到12,此时门打开了,我一跃而出。
“哇!”
但那不是伊萨伯伯,而是我父亲。他吓了一跳,大叫一声,然后后退了几步,突然伸出拳头。即使他仅仅用了一小部分力气,他的左勾拳还是正中我的下巴并使我飞了起来。前一秒钟我还是满心欢喜,下一秒钟我却瘫倒在地。
父亲对我怒目而视:“你他妈的怎么回事?回你的房间去!”
我跑回我的房间,然后倒在床上。我躺在那里,颤抖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小时?三个小时?终于,门开了,我听到了父亲的声音。
“拿着你的球拍,到球场上去。”
又是面对“大龙”的时间了。
和“大龙”对打了半个小时,我的头剧痛不已,我的眼睛充满了泪水。
“用力打,”父亲叫道,“该死的,用力打!他妈的不要打到网里。”
我转过身,面对着父亲。我尽可能用力地击打“大龙”发出的下一个球,但是这个球却飞出了围栏,因为我瞄准的是那些老鹰,而且这一次我没有费力装出那是一次意外。父亲死死地盯着我,然后向我逼近了一步。他会把我扔出围栏的。但是他停下了,大声咒骂着,然后警告我快点儿滚出他的视线。
我跑进房子里,发现妈妈正靠在床上读一本爱情小说,她的脚旁趴着她的狗。她喜欢动物,所以我们的房子就像个动物园——狗、鸟、猫、蜥蜴,还有一只被称为巴特女士的脏老鼠。我抓起一只狗,用力把它扔到了一边,任凭它号叫不止。然后我把头埋在了母亲的臂弯里。
“为什么爸爸这么刻薄?”
“出什么事了?”
我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她。
她摸摸我的头,说父亲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她说:“爸爸有他自己的方式。虽然可能这种方式有些古怪,但是爸爸是想把最好的给我们,对吧?”
一个我非常感激母亲那一如既往的平静,而另一个我,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确实有种被背叛的感觉。平静有时意味着软弱。母亲从来都只是超然物外,从来不抗争。她从来都不会使自己卷入我们和父亲的矛盾中。她应该让他放慢脚步,松弛下来,她应该告诉他网球并不是生活的全部。
但那不是她的天性。我父亲破坏和平,我母亲则尽力维持和平。每天早上她都穿着实用耐穿的套装去上班。她在内华达州政府工作。每天晚上6点,她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家。但她从不抱怨。到家后,她会用她仅有的一点儿力气为我们做晚饭。然后,她会躺下来,随便读一本书或者做她最喜爱的拼图游戏,她的宠物们则乖乖地趴在她的身旁。
只有极其偶然的时候,她才会动怒。不过她一旦发起脾气来,的确是惊天动地。有一次,父亲说了几句有关房子不干净的话。母亲什么也没说,径直走到食橱处,拿出两盒谷类食物,然后举过头顶,像挥旗一样来回摇动,顿时玉米片和燕麦圈四处飞溅。然后她喊道:“你不是想房子干净吗?你自己打扫!”
片刻之后,她就开始平静地做她的拼图游戏了。
她尤其喜欢诺曼·罗克韦尔谜题。在餐桌上,总会散布着一些尚未拼完的描绘闲适恬静的家庭生活场景的拼图。我无法体会母亲从拼图游戏中获得的那种快感。支离破碎,杂乱无章——所有都混乱无序,怎么会是一种放松呢?我由此产生了这种想法:我和母亲截然相反。不过,我内心任何柔软之处,我对人们的爱与怜悯之情,无疑都源自母亲。
趴在她怀里,任由她继续抚摸我的头,我不禁在想:有关她的很多事情,我还是无法理解,其中最令我无法理解的就是她为何会选择我的父亲。我问她一开始时怎么会选择父亲这样的人共度一生,她则疲倦地大笑了一声,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我还住在芝加哥,你父亲的朋友的朋友对你父亲说,你应该去见见贝蒂·达德利,她和你绝对是一个类型的。一天晚上,你父亲在女孩俱乐部给我打了电话,我当时就住在女孩俱乐部一个配有家具的出租房里。我们聊了很久,你父亲当时似乎很可爱。”
“可爱?”
“我知道,我知道,但是他那时确实很可爱,因此我同意和他见面。第二天他开着一辆十分打眼的全新大众车出现在我面前。他载着我在城里四处转,没有特定的去处,只是转来转去,并向我讲述他的故事。然后我们停下来吃了点儿东西,我又向他说了我的经历。”
母亲告诉父亲,她在距离芝加哥170英里的伊利诺伊州丹维尔镇长大,那里也是吉恩·哈克曼、唐纳德·奥康纳以及迪克·范·戴克的家乡。她告诉他自己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妹。她还谈到了她的父亲,一个脾气暴躁的英语老师,他总是坚持使用最标准的英语。父亲听到这一点时,一定心虚不已,他的英语烂极了——或许更有可能的是,他根本没听进去。我猜父亲第一次和母亲约会时根本无法专心听母亲讲话,他一定是完全被她那火焰般的赤褐色头发和明亮清澈的蓝眼睛迷住了。我见过母亲那时的照片,不是一般的漂亮。我甚至在想父亲最喜欢母亲的头发,或许是由于它有着和红土球场一样的颜色吧。又或者是由于她的身高?母亲比父亲高出好几英寸。我能想象得到,他会将那视为一种挑战。
母亲说在和父亲度过了八周幸福甜蜜的时光后,她确信他们应该走到一起,共度一生。于是他们逃离了她那脾气暴躁的父亲,也告别了她的双胞胎姐妹,私奔了。父亲载着母亲径直奔向了洛杉矶,但是他们在那里没有找到工作,于是父亲又载着她穿越沙漠,来到了一个新兴的、蓬勃发展的赌城。母亲在州政府里找到了一份工作,父亲则在热带花园酒店暂时落了脚,教授网球课程。由于这份工作赚得不多,他同时又在地标酒店兼职做服务生。后来,他当上了美高梅大赌场的侍者领班,这份工作非常繁忙,他因而辞掉了前两份工作。
在前十年的婚姻生活中,父母共同养育了三个孩子。1969年,母亲由于异样的腹痛去了医院,医生说得做子宫切除手术,但第二轮检查结果却显示她怀孕了,腹中的孩子就是我。1970年4月29日,我降生在距离长街2英里的日出医院。父亲用他赌场老板的名字给我起名:安德烈·柯克·阿加西。我问母亲为什么父亲要以他老板的名字作为我的名字,他们是朋友吗?他很崇拜他吗?还是父亲欠他们钱?她不知道。而这也不是那种能够直接问父亲的问题——你不能直接问我父亲任何问题。因此我把它们归档,深藏于心,和其他所有有关父母的谜题一起——我永远都无法完整地拼出一幅有关我自己的拼图。
父亲工作很努力,经常在赌场长时间加夜班,但是网球才是他的生命,才是他每天起身下床的原因。无论你坐在房子中的哪个地方,都会看到他痴迷于网球的证据,星星点点,无处不在——除了后院的球场和“大龙”,还有我父亲的实验室,其实也就是厨房。父亲的穿线器和穿线工具占据了餐桌的一半(母亲的最新的诺曼·罗克韦尔拼图占据了另一半——两种迥异的痴迷争夺一个有限的空间)。餐桌上堆着几摞球拍,其中许多被锯断了,这样父亲才能研究它们的内部构造。他想要知道有关网球的一切,任何细微之处都不放过,这意味着他需要解剖。他总是不断地进行着实验,不是针对这个设备,就是针对那个器材。例如,最近,他甚至开始试着用旧网球延长我们鞋子的寿命。当鞋的橡胶被磨薄后,父亲就会切开一个网球,然后在每个鞋尖处塞一半网球进去。
我对菲利抱怨道:“我们住在网球实验室还不够糟吗?现在我们脚上还得穿着网球吗?”
我很想知道父亲为什么会如此热爱网球,但这又是个我不能直接问他的问题。不过,他多少提供了一些线索。他有时会谈论这一比赛的美丽之处——力量和谋略的完美平衡。尽管父亲的人生并不完美——或许恰恰是因为这一点——他渴望完美。他说,在人类的能力范围之内,几何学和数学是最接近完美的,而网球恰恰全都是关于角度和数字的。父亲躺在床上,在天花板上看到的竟然是一个网球场。他说他真的能够看到它,而且在天花板上的那个球场中,他参加了无数场假想出来的比赛。他居然还有精力去上班,这真是个奇迹。
作为侍者领班,父亲的工作就是把观看演出的观众们领到他们的座位上。“请这边走,约翰逊先生。”“很高兴又见到您,琼斯小姐。”美高梅给他的薪水很少,他赚的钱主要来自小费。我们靠小费生活,这使我们的生活充满不确定性。一些晚上,父亲回家时会口袋鼓鼓的,而另一些夜晚,他的口袋则几乎空空如也。无论他从口袋里掏出什么,无论是多么少的钱,他都会仔细数点并捋好,然后把它们存放在我们家的保险箱里。你永远也无法知道父亲会在保险箱里藏多少钱,这真是一件伤脑筋的事。
父亲喜欢钱,而且从来不会为喜欢钱而感到愧疚。他说在网球里,有大笔的钱可赚。很明显,这也是他为什么喜爱网球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是他能够看到的实现美国梦的最为便捷的路径。在他带我去看艾伦·金网球大赛时,我们看到一个扮成埃及艳后的美女正被四个身着宽大外袍的半裸壮汉抬着,朝球场中心走去,身后跟着一个打扮成恺撒的男人,推着满满一车的银币——那是本次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的奖金。父亲久久凝视着那堆在拉斯维加斯的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银币,如痴如醉。他想得到钱。他想要我拥有它们。
在意义重大的那天后不久——那时我快9岁了——他哄骗我到艾伦·金赛场当了一名球童。但是我一点儿都不在意银币,我想要的是一个迷你埃及艳后,她的名字叫温迪。她也是一个球童,和我年纪相仿,身着蓝色制服,宛若天使下凡。我立刻就全心全意爱上了她。晚上,我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睡,盯着天花板,一遍又一遍地勾勒着她的轮廓。
比赛中,当我和温迪在球网旁边擦身而过时,我会向她灿烂地微笑,以期换取她的一个微笑。在比赛之间,我会给她买可乐,并总是和她坐在一起,还不断地向她讲解关于网球的知识,试图以此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艾伦·金网球赛吸引了众多世界一流的网球选手前来参加,我父亲则连哄带骗地使其中的大多数人都和我对打了几下。其中一些人十分乐意这样做,而另一些则并不情愿。博格就表现得很积极,仿佛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康纳斯很明显想要拒绝,但是他不能,因为他需要我父亲给他的球拍穿线。伊利·纳斯塔斯试图拒绝,但是我父亲佯装没有听到。身为温布尔登和法国网球公开赛的冠军,身为当时排名世界第一的网球手,纳斯塔斯还有很多地方可去,但是他很快发现拒绝我父亲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个男人——我父亲——是如此的不屈不挠。
当我和纳斯塔斯对打的时候,温迪从球网边注视着我们。我很紧张。纳斯塔斯显然很不耐烦,直到他发现了温迪。
“嘿,”他说,“那是你女朋友吗,史努比?那边那个漂亮的小东西是你的情人吗?”
我停下来,对纳斯塔斯怒目而视。我真想朝这个大块头的、丑陋的罗马尼亚人的鼻子挥上一拳,即使他将因此狠狠揍我一顿。他叫我“史努比”就已经够恶劣的了,而他竟敢用那样一个不敬的词称呼温迪。当时场边已经聚集了至少200个围观的人,纳斯塔斯开始在观众面前作秀,一遍又一遍地叫我“史努比”,不断地用温迪取笑我。哦,我还以为我的父亲是最残酷无情的呢!
至少,我希望我有勇气说:纳斯塔斯先生,你使我十分难堪,请马上停下来。但是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停地用力打,越来越用力。纳斯塔斯又说了些俏皮话取笑温迪,我终于再也忍受不下去了。我扔下球拍,昂首走出球场。见鬼去吧,纳斯塔斯。
我父亲瞪大眼睛,惊讶不已。他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难堪——他从来都不会觉得难堪,他在我的这一举动中看到了他自己的影子。他当时是如此地自豪,在这之前,我从未见他如此自豪过。
除了偶尔和世界顶级选手过一下招,我公开的比赛主要都是些骗钱的勾当。我有一套狡猾的程序专门引诱那些容易上当的人。首先,我会选一个位置很显眼的球场,独自在那里打球,把球打得四处乱飞。然后,当某些十来岁的狂妄自大的青少年或者醉汉闲逛恰好路过此地时,我就会邀请他们和我一起打球。接下来,我会让他们获胜,而且是酣畅淋漓地获胜。最后,我会用最为可怜的声音问他们是否愿意继续和我玩球,赢的那个人将得到1美元。要不5美元怎么样?在他们明白是怎么回事之前,我已经拿到赛点,而且20块钱已到手了。20块钱足够请温迪喝一个月的可乐了。
这一招是菲利教我的。他在教网球课时经常骗学生们的钱。他同他们比赛,赌注是网球课学费——要么双倍的钱,要么一分也没有。但是他说,安德烈,凭你这小小的身形和年龄,你肯定会财源滚滚的。他帮我制定了那套程序,在他的指导下,我还进行了预演。偶尔,我也会有这种想法:我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我是在骗钱,其实人们是自愿为这场表演付钱的。稍后,他们就可以对他们的朋友吹嘘,说自己遇见了一个9岁的网球怪胎,从来不曾失手。
我没有告诉父亲我的这一副业,倒不是因为他认为那样做是不对的——事实上,他很欣赏看似高超的骗钱术——我只是不想和父亲谈论网球,除非迫不得已。有一次,父亲也“偶然”大骗了一场,那是发生在剑桥俱乐部的事。有一天,我和父亲走进俱乐部时,父亲指着一个正和冯先生讲话的男人低声对我说,那是吉姆·布朗。
吉姆·布朗,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
他的确非常健壮,全身都是肌肉,穿着白色网球运动服。我以前就在这儿见过他,只不过当时他不是通过打网球来赚钱,而是通过玩十五子棋或者掷骰子,当然都是为了赚钱。同我父亲一样,布朗先生总是在谈论钱。此刻,他正在向冯先生抱怨一次落空了的赢钱比赛。他本来约了一个人赛一场的,但那个人却没出现。
“我是来打比赛的,”布朗先生说,“我想要打比赛。”
我父亲走上前去。
“你想打一场比赛吗?”
“是啊。”
“我儿子安德烈和你打怎么样?”
布朗先生看看我,然后又回头看着我父亲。
“我不和还不到8岁的小孩子比赛!”
“9岁。”
“9岁?噢,好吧,我怎么没看出来。”
布朗先生大笑起来,附近几个听到刚才对话的人也大笑起来。
我敢说布朗先生肯定没把我父亲当回事。他大错特错了。去问问那个躺在马路上的卡车司机吧。我闭上眼睛,雨水无情地打在他脸上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
布朗先生说:“这么说吧,我可不是为了好玩才打球的,我是为了钱。”
“我儿子也将为了钱和你比赛。”
我感觉腋窝直冒冷汗。
“是吗,那多少钱?”
父亲笑着说:“我就把房子押给你了。”
“我不需要你的房子,”布朗先生说,“我自己有房子。就一万美元吧,怎么样?”
“成交。”父亲说。
我开始朝球场走去。
“慢着,”布朗先生说,“我要提前见到那笔钱。”
“我现在就回家取钱,”父亲说,“我马上就回来。”
父亲冲出了门。我坐在椅子上,想象着他打开保险箱,从里面抽出一打钱——这么多年来仔细点数的小费,那么多晚上辛勤的工作。现在他要把所有的这一切都系于我的成败,我感觉胸口处如压千斤。我当然感到自豪,为父亲如此信任我而自豪,但恐惧却几乎占据了我整个内心。如果我输了,且不说奶奶和伊萨伯伯,我、我的父亲、母亲以及哥哥姐姐的命运会如何?
我以前确实也在这种压力下打过比赛——父亲在事先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就选好了对手,并命令我打败对方。但对手左不过也是个小孩,而且不涉及钱的问题。那通常都发生在下午,父亲会把我从小睡中叫醒,然后喊道:“拿着你的球拍,那里有一个人,你得打败他。”他从来都不会想到9岁的孩子在白天通常是不会睡觉的,我之所以睡觉是因为在和“大龙”对打了一上午之后,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揉揉眼睛,把眼角的眼屎擦掉,我走到外面,会看到某个奇怪的小孩,从佛罗里达或者加利福尼亚来,恰巧路过我们小镇。他们年纪总是比我大,个头也比我高。其中有一个小阿飞,他刚搬到拉斯维加斯,在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之后,就直接来到我家,按响了我家的门铃。他身穿白色罗西尼奥尔网球服,长着一个酷似南瓜的头。他至少比我大3岁。当我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不禁得意地笑了起来,因为我看起来是那么地弱小。即使在我打败他之后,即使在我毫不留情地夺走了他那得意的神情之后,我依然久久不能平静。数小时之后,我才慢慢地摆脱了那种情绪——那种我仿佛刚刚奔走于胡佛大坝上空一段绷紧的钢丝的情绪。
但是这次与布朗先生的比赛不同,不仅仅是因为比赛的结果将决定父亲一生积蓄的去留。布朗先生不尊敬我父亲,而我父亲又不能将他击倒在地,他需要我去做这件事情,因此这场比赛绝不仅是钱的问题,它是一场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橄榄球运动员进行的关乎尊严、男子气概和荣誉的比赛。如果能够选择的话,我甚至更愿意此时此刻是在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的决赛中与纳斯塔斯对决,就算温迪作为此场比赛的球童也无所谓。
慢慢地,我意识到布朗先生正在看着我,更确切地说应该是盯着我。他走过来,自我介绍之后,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很大,长满老茧。他问我打网球有多久了,赢过多少场比赛,输过多少场。
我平静地说:“从来没输过。”
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冯先生把布朗先生拉到一边,说道:“别比了,吉姆。”
“那个家伙主动要求的,”布朗先生低声说道,“那个蠢货,而且有钱赚。”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冯先生说道,“你会输的,吉姆。”
“你到底在说什么?他只是个孩子。”
“他可不是一般的小孩。”
“你肯定是疯了。”
“听着,吉姆,我很喜欢你来我这里,你是我的朋友,而且你来这儿对我俱乐部的生意也大有帮助。但是一旦你输了一万块钱,输给这个小孩,你肯定会非常恼火,这样你可能就不再来我这里了。”
布朗先生回过头,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我一番,好像他之前肯定错过了什么似的。他重新朝我走来,然后开始不断地问问题。
“你打过多少次网球?”
“每天。”
“不是,我是说你一次打多长时间?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我知道他在做什么。他想知道我多久就会体力不支,他正试图摸清我的实力,然后制订比赛计划。
我父亲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大把百元钞票,在空中挥了挥。突然间,布朗先生改变了主意。
布朗先生对我父亲说:“你看这样,我们先打两盘,然后在第三盘决定赌多少,如何?”
“你决定吧。”
我们在7号球场比赛。由于7号球场就在最靠近大门的位置,因而不久就有很多人前来围观。在我以6:3赢了第一盘时,他们大声喝彩,嗓子都喊哑了。布朗先生摇摇头。他自言自语着,用力把球拍摔在了地上。他很不高兴,我们都不高兴。我不仅在思考——这已直接违背了父亲规定的打球基本原则——事实上我的头脑在高速运转。我感觉似乎自己随时都可能不得不停止这场比赛,因为我想大吐一场。
接下来,我赢了第二盘,6:3。
我父亲走到他身边。
“那么,一万块?”
“不,”布朗先生答道,“我们就赌500美元吧,怎么样?”
“你说了算。”
我的身体开始放松下来,思绪也开始趋于平静。我真想沿着底线翩翩起舞,因为我现在终于不是为一万美元而比赛了。现在我可以自由地挥拍,不用去想结果,什么都不用想。
而此时此刻,布朗先生却疑虑重重,越来越紧张。他放小球,吊高球,专攻死角,并不断尝试下旋球和侧旋球,竭尽所能。他也总是设法使我跑来跑去,试图使我精疲力竭。但是不必再为我父亲保险柜里的全部家当而战,我是如此地轻松,怎么会感觉到累呢?我也不会失掉任何一个球。我最终战胜了布朗先生,6:2。
此时,汗不断地顺着他的脸颊流下。他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大沓钱,数出5张崭新的百元大钞递给了我父亲,然后他转向了我。
“球技非常棒,孩子。”
他握了握我的手。他的老茧更加粗糙了——拜我所赐。
他问我我的目标是什么,还有我的梦想。
还没等我回答,父亲就插话进来:
“他要成为世界第一。”
“我不会赌这事不可能发生的。”布朗先生说。
在战胜布朗先生后不久,我和父亲在恺撒皇宫大酒店的球场上打了一场练习赛。我已经以5:2领先了,而且接下来又是我的发球制胜局。之前我从来没有打败过父亲,而他当时看起来好像是马上就要输掉一笔巨款似的——远远超出一万美元。
突然间他离开了球场。“拿上你的东西,”他说,“咱们走。”
他没有打完那场比赛。他宁肯溜走也不愿意输给自己的儿子。我也深深地知道,这是我们最后一次比赛了。
收拾完我的包,拉上球拍套的拉锁,我内心升起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感——比战胜布朗先生之后的那种快感要强烈得多。这是我一生中最甜蜜的一次胜利,它将永难超越。这次胜利对我而言,远比满满一车银币——最上面还有伊萨伯伯的宝石——意义重大,因为这次胜利迫使父亲最终逃离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