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决定做点事
尽管受英文教育者一向得到政府优厚的待遇,而且垄断了政府部门和专业方面的工作,但有一些满怀理想的人,却经受不住共产党对反殖民主义者的诱惑。如果我们置之不理,或者无法动员他们组成一股有效的政治力量,那么,最终得利的将是马来亚共产党。
当福克斯先生让我在"威廉勒伊斯号"头等舱苦等的时候,我走到甲板上向父母亲、天耀、金满和祥耀等家人招手。他们跟几个朋友,包括韩瑞生,到码头来接我。芝的家人也在等她。但是我们下船后,便各自回家。她跟着父母亲回到巴西班让,我则乘坐一辆由马来车夫驾驶的蓝色史都巴克牌旧轿车,回欧思礼路住家。这辆车是母亲买给我的,连车夫也雇好了。母亲经营一间寄宿公寓,又是多个银会的会头,生意搞得不错。当年在华族家庭主妇当中很盛行搞银会,因为参加银会比向放债人借钱要光彩些。
最初几天我觉得很不舒服。在英国四年,我适应了凉爽干燥的气候。8月份新加坡的高温和湿气,使我感到很困倦。最初几晚难受极了。我把睡房里的吊扇调到最快,把两扇落地长窗打开.房门半掩,让空气多多流通,还是无济于事。最初几晚,汗水湿透了睡衣,我不得不起身三四次,用冷水淋浴并更换睡衣,搞得筋疲力尽。由于我没有适合在热带穿的衣服,白天也跟晚上一样热得浑身很不舒服。
可是新加坡也有许多好现象。自从1946年以来,它不断向好的方面发展。街道上汽车多了,商店里物品丰富了,食物也增加了。本地的饭食尤其可口,我已有四年没尝过。虽然"威廉勒伊斯号"邮船的菜肴跟过去英国的普通伙食相比已经大有改善,却还是缺乏海峡土生华人用大量香料烹调而成的菜肴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的滋味和特色。
我外出探望旧雨新交,重新建立联系。一天,我拜访了一位在司法部门任职的朋友,正要离开最高法院时,遇见著名的海峡土生华人律师王长辉。本地报纸曾经报道我回来的消息,而且对我和芝在剑桥大学取得优异成绩也做了显著的报道,这引起王长辉的注意。他问我是否有兴趣到他和黎觉所设的黎觉与王律师馆当见习律师。我表示有兴趣。他随即安排我第二天去见他的资深合伙人黎觉。
黎觉是英国约克郡人,大约60岁。他是在英国取得律师资格后,30年代初期开始在新加坡执业,他后来娶了一个华族女子为妻,婚后没有生育,领养了几个华族小孩。他才智出众,脾气暴躁,但是声音很小,这跟他的矮胖身材和肥大脑袋相比,显得很不相称。他发怒的时候,满脸通红,说起话来几乎语无伦次。他精力旺盛,一天到晚满头大汗,只好用一条大手帕抹了又抹。他建议我当他个人的见习律师。这样,我将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有两架大型冷气机散发出冷空气。冷气机噪声很大,但够两个办公室使用,所以相当凉快。在英国时,我决定不到律师馆实习以获得执业律师的资格,因此,回到新加坡后,我得实习一年才能获得执业律师资格。这期间,黎觉每月给我5OO元薪水。
我几乎马上就上班。我先定做了几件适合在热带穿着的衣服,有白斜纹布长裤和轻便的泡泡纱外套。我也买了几件棉质网眼衬衫,能透风,但同样无济于事,我还是汗流浃背。每一次上了法庭回来,总是浑身湿透。但是,带着浑身臭汗进入黎觉通风良好的冷气房间,后果也很糟糕:我因伤风咳嗽而病倒。不久,我学会每次回到办公室,先用冷水洗脸,等到身体转凉后,再换上我留在那儿的干净衣服。
冒失青年上门提亲
我有了工作之后,第二项任务就是拜访芝的父亲柯守智。他身材高大,精力充沛,是一个自学成功的人,当时担任华侨银行总经理。他通过函授课程,自修会计学和银行学。他不是靠裙带关系也不是靠金钱升职的。他全靠自己努力,才升到银行总经理的职位。我恳请他把女儿嫁给我,并同他商量结婚的日期。他听了惊讶得发呆。他一直以为我父母亲会通过传统的方式登门造访,向他提亲,没想到这个冒失的青年竟然亲自上门来求亲,而且自以为一定会得到同意。不过,他没有当面说我什么,只是后来在芝面前发了一阵牢骚。我们同意先订婚,到9月底才结婚。黎觉在报上看到我们的订婚启事后,表示愿意聘请芝为见习律师,薪水每月500元。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芝,她马上接受。这对我们来说的确太方便了。我们两人可以一起上班,而且每天都能见面。
1950年9月30日,我们秘密结婚将近三年之后,在婚姻注册局举行第二次婚礼。芝接着搬到欧思礼路38号。母亲给我们买了一些新家具,我们正式的婚姻生活从此开始了。但是芝却觉得很难进行自我调整;她现在必须适应李家的生活,而李家除了我祖母、父母亲、妹妹和三个弟弟以外,还有几个印尼来的亲戚。这几个亲戚寄宿在我家,帮补了母亲的收入。
我加入新加坡岛屿俱乐部,以便继续练打高尔夫球,好使自己在英国廷塔格尔所学的球艺能够保持下去。一段时间我很热衷于打高尔夫球。一天下午,尽管下着雨,我还是跟芝一同驱车到高尔夫球场去。来到汤申路时,我的史都巴克牌汽车突然滑向一边,掉头转了个弯,滚了两滚就翻倒在柔软的草坡上。我吓得目瞪口呆,芝也一样。我问她怎么样,她说没事。我们很幸运,没受一点伤。如果我们再往前一点才翻落在路边,汽车势必撞向一条大水管而不是翻倒在湿地上,我所热中的政治生涯恐怕就此告终了。
我心中烦躁,坐立不安。新加坡的政治令人灰心丧气,甚至义愤填膺。权力集中在总督、辅政司和律政司手里。他们聚居在象征权力的总督府范围内。总督住在最大的一座大楼里,也就是总督府。辅政司住在仅比总督府小的洋楼,律政司住的是又次一等的洋楼。至于副辅政司和总督的私人秘书,则分别住在另外两座洋楼里。这五座建筑物之间每天都有24小时的私人电话驳接服务。
这里才是真正的政府权力中枢。总督之下设有一个立法议会,25个议员当中只有6个是当地选出的。其余不是由英国官方委派,就是由政府官员担任,而以辅政司为首。1951年,民选议员人数增加到9个,但是他们没有决策的权力。在民众眼里,他们毫无地位可言,所以每次市政会或立法议会选举,投票人数都少得可怜。
我的老板黎觉是新加坡主要政党--进步党的策划人,该党的领导人多数是30年代在英国念法科或医科的留学生。他们对英国的价值观佩服得五体投地,就像我祖父一样,凡是英国的东西,样样都是十全十美的。他们对自己没有信心,对这里华人、印度人和马来人的能力,更没有信心。
我在英国期间读过伦敦星期日报纸《观察家报》驻东南亚通讯员帕特里克·奥多诺万的报道。他形容旧一代的亚洲留学生,不论在情绪上或心理上,都不会为自由而战斗。他们的出发点是,认为自己没有能力立刻接管和治理一个独立国家,需要再累积多年的经验才能办到。我认为他们既然不能站起来争取本身的权益,就别提站起来跟英国人对抗了。本地唯一有势力的人物是林有福,他担任新加坡书记与行政职工联合会的秘书长。
这些政客发表的演讲都因循苟且,从来不敢向英国的权威挑战。但是每当他们说出任何批评殖民地官员的话时,却又洋洋得意。我的朋友贝思形容他们为"在奴颜婢膝中长大的人"。贝思跟我一同搭乘"威廉勒伊斯号"返回新加坡。他在政府秘书处工作,我每次晚饭后到政府宿舍探访他时,两人总是把满腹牢骚尽情发泄。他是个欧亚裔,身材魁梧,说话缓慢,走起路来慢吞吞。他永远忘不了英国人对他的侮辱,很讨厌民事服务中一些英国同事的作为。
我决定做点事,以改变这种可悲的局面,所以恨不得其他朋友,特别是吴庆瑞和杜进才,早点从英国回来。1950年11月的一天,已经解散了的马来亚民主同盟的过去的主要左翼领导人约翰·伊巴事先没通知便跑到欧思礼路来找我。我们在走廊里阔谈了半个小时。我问他,对于新加坡不能成事的宪制政治,我们能够做些什么?为什么不组织一个政党,做点实事,向殖民地政府的权力挑战。他不置可否,说道:"你知道,紧急法令正在实施,我们必须非常小心。"我相信他可能从林丰美那里得知我们两人在伦敦会面的事。他正在揣度我的意思,看我是否可能成为他们招兵买马的对象。
1951年1月,报纸报道有关一批受英文教育的共产党分子遭拘留的消息。被捕者包括前马来亚民主同盟副主席约翰·伊巴、新加坡教师公会秘书蒂凡那和马来文日报《马来前锋报》的编辑主任沙末·伊斯迈。这是紧急法令下的拘留权力,第一次用来对付受英文教育的集团。
事实很明显,马米亚共产党也已在受英文教育的知识分子当中争取到新成员。尽管受英文教育者一向得到政府优厚的待遇,而且垄断了政府部门和专业方面的工作,但有一些满怀理想的人,却经受不住共产党对反殖民主义者的诱惑。如果我们置之不理,或者无法动员他们组成一股有效的政治力量,那么,最终得利的将是马来亚共产党。
担任选举代理人
我继续在律师馆工作,跟随黎觉到最高法院处理他所办的诉讼案件。每次他要出庭,便不喝酒,神志清醒。但是在其他场合,却叫人受不了。他带我外出用午餐和晚餐时,总是大喝特喝。比如他在加冷机场旅馆吃蚝,或是在史丹福餐馆和阿达菲西餐厅吃T骨牛扒,都是用黑啤酒和白啤酒把食物冲下肚。有时他中午喝得醉醺醺,以致下午不能有效地工作;晚上他则喝威士忌,往往喝到酩酊大醉。跟着他,我吃的东西过量,喝的酒也过量。他一定以为我会成为他的进步党的新党员,可以帮他做事,所以1951年2月要我担任他参加立法议会选举的代理人。我答应了。这将使我有机会粗略地了解新加坡的选举情况和惯常做法。
提名日定在3月8日,市面上却看不到什么令人激动的现象。这也难怪。上届立法议会选举在1948年举行时,20万名合格的选民,只有23000人前往投票,当中将近一半还是印度人,而印度人最多只占新加坡总人口的6%。
黎觉以极少的多数票当选。进步党总共赢得六席,劳工党两席,独立人士一席。竞选活动是依照我在英国所看到的模式进行的,只是模仿得很差。黎觉角逐加东选区的议席。这个选区在东海岸,是他的老家所在地,聚居着大批讲英语的海峡土生华人,他们都效忠英王和英帝国。作为他的竞选代理人,我雇用一批助手在选区内张贴竞选标语,上面有他的照片、名字和"请投进步党候选人黎觉一票"的字样。他也指示我安排夜间集会,并聘请马来职业舞女跟男人配搭,跳爪哇舞,同时还给观众提供食物和饮料,尽管法律禁止这样做。
选举总监在呈交英国殖民部大臣的新加坡立法议会选举报告书中说:"那些负责任的政党领袖了解,当大约25万名合格选民只有24693名投票时,要立即大步迈向自治的基础并不存在。"一般认为这些投票的选民都是新加坡海峡土生华人和印度人。前者多数受英文教育;后者来自印度,是英籍民。新加坡岛上的大多数人对选举既不参与,也没有兴趣。理由很简单,他们没有投票权。何况选举一概以英语进行,他们根本不会讲英语。
我觉得,殖民地这个虚幻世界。是脱离现实的。政府官员只顾自己和受英文教育者的利益。受英文教育者可以通过英文报纸对政府官员施加若干压力,但他们不是新加坡社会的经济原动力。我感到极度不安。我把这些想法埋藏心田,只跟贝恩讨论过。我必须继续我的律师生涯,但我也想看看在律师生涯中,是否能够打开通往政治生涯的大门。
一个很小的世界
1951年8月7日,一年的见习律师期结束了。为了参加获颁律师资格的仪式,我和芝穿上深色的服装,再披缀有白色垂片的律师长袍,而我还得加上一条翼状硬领。这是一个重要的场合。新加坡律师公会共有会员14O名,每年只有10名新律师获准人会。一位备受敬重的欧亚裔老律师雷内·伊巴代我们提出入会申请,并发表措辞优美的简短演讲。共产党秘密党员约翰·伊巴就是他的儿子,在七个月前被捕了。新加坡的确是一个很小的世界。
由于我出生证中所列的英文名字是Harry Lee Kuan Yew,我没法子叫中殿法学协会或剑桥大学把我注册名字中的Harry去掉,所以在我的剑桥大学文凭和律师证书中,我的英文名字是Harry Kuan Yew Lee。1950年我决定在新加坡取得律师资格时,只用我华文姓名的拼音,并把姓氏移到名字的前面,改成Lee Kuan Yew。这一次,我成功了。从此Lee Kuan Yew便成为我在公开场合所用的名字。它代表我的主张,并且是我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左翼民族主义分子的标志。此后,报纸报道我出庭的新闻时,都称呼我为Lee Kuan Yew。然而在这些日子里,我太太和一班知心朋友,依然叫我Harry。50年代我开始涉及政治时,偶尔看到报上称呼我Harry Lee,总是有点生气。在政治上,这种称呼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不过,到60年代中期,我经过政治的磨炼屹立不倒后,便克服了不舒服的感觉。其实这个名字并不反映我的为人和价值观,它也不是我自己取的。我始终没给自己的孩子取洋名,我的孩子也没给他们的孩子取洋名。
我的第一个男孩于2月10日星期日诞生,我请最高法院的一位翻译给他取名字。这位翻译帮过许多律师的孩子取华文名字。我的孩子出生于龙年正月十五日,是农历最吉祥的一个出生日期。因此我们决定给他取名显龙。他是个瘦长的婴儿.体重约37O0克,绘我们带来了莫大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