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侧面:内清外浊、亦白亦黑的非典型圣人 第一章 曾国藩的“清”与“浊”
曾国藩每天记日记,除了对每天言行进行检查、反思外,还经常提到自己的经济状况。
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圣人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圣人生活也离不开钱,曾国藩一生在处理经济收支问题上花了大量脑筋。曾国藩的“清”是基于自己的原则,“浊”则是对官场潜规则无可奈何的退让……
第一节 发誓“学做圣人”
一
如果要填出身成分,曾国藩应该在表上填上“地主”二字。不过为了准确,前面应该加上一个“小”字。
划成分主要看人均土地。嘉庆十六年曾国藩出生时,他家里共有一百多亩田地,一共八口人,人均十二亩半。
和我们想象中的地主生活不同,在普遍贫困化的晚清,小地主的生活也仅止于吃饱糙米饭,顶多偶尔还可以吃到半个咸鸭蛋而已。曾国藩家是在祖父曾玉屏手里发达起来的,曾玉屏一生勤苦,成为小地主后,仍然一早一晚亲自浇地灌田。虽然家里雇了长工,但是他还是坚持自己种菜,亲手养猪养鱼,一天到晚也不闲着。甚至在曾国藩点了翰林成了京官后,祖父仍然亲自下地拾粪、种菜。在祖父曾玉屏的带领下,曾家一家都勤奋刻苦,节俭异常。院里屋外,永远收拾得干干净净,几块菜地,侍候得无微不至。全家上下都有一种奋斗向上的心气。
至于曾国藩姥姥家,境况远不如曾家。曾国藩母亲江氏本也算出身殷实人家。但她父亲“轻财好义”,大手大脚,不善持家,“家遂中落”。到曾国藩长大之后,他的舅舅一辈多落到下中农甚至贫农水平。
湘乡曾氏明清两朝五百年来没有出过一个秀才。祖父曾玉屏下决心供孩子读书。儿子花了几十年没读出去,人到中年才勉强中了个秀才。他转而又把希望寄托在孙子身上,特别是最聪明的大孙子曾国藩。
道光十八年春,二十七岁的曾国藩成为湘乡曾氏数百年来的首名进士。
自捷报传到白杨坪那一刻起,湘乡曾家的居家气象立刻变了。上等的木器家具运进了原本简陋的农居,祖父曾玉屏和父亲曾麟书出门应酬时也坐上了轿子。曾家日常生活虽然不常大鱼大肉,但宴客时已经能上“海菜”了。
这就是所谓的“鲤鱼一跃过龙门”。
是什么使曾家一下子翻天覆地呢?虽然中了进士,步入仕途,但并不是马上就有大笔收入。而且,清代的翰林官员工资十分低微。那么,曾家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
当然是借来的。曾国藩成为京官,直接效益也就是工资十分有限,但“边际效应”却相当大。一个人一旦入仕,就成了一支极具投资价值的潜力股。新科进士翰林公,前途实在不可限量。混得最不济也是个知县,混得好的,部堂总督大学士,也都在意料之中。所以捷报传出,前来攀附者立刻络绎不绝。在曾国藩点翰林之前,曾家尽力巴结,也没认识几个衙门里的胥吏。点了翰林之后,湘乡县令马上坐着八抬大轿,前来曾家拜访,和曾国藩称兄道弟,把手言欢。曾麟书被知府和知县尊称为“老太爷”,内心得意非常。
正如《儒林外史》所描写的,范进在未中举前,借碗米都借不到,中举当天,他岳父就拿着数千钱赶来,邻居们也送米的送米,送肉的送肉,让他顺利地打发了报喜的“报子”。在那之后,更“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环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
二
道光二十年正月二十八日,曾国藩到达北京,授从七品的翰林院检讨。他官运极顺,在道光二十三年又因翰林考试成绩突出,连升四级,由从七品授任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
虽然仕途如此顺利,但曾国藩翰林生涯的经济状况始终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窘”。借贷和哭穷一直是他在翰林院中经济生活的主旋律。有两个证据可以很好地说明他的窘迫情状。
一个是在道光二十二年,身为翰林院检讨的曾国藩与仆人陈升发生了一场冲突。因为穷困拮据而脾气又大,曾国藩早已被陈升看不起。在这场口角冲突后,陈升卷铺盖另寻高枝去了。这件事使曾国藩颇受刺激,还写下了一道《傲奴》诗:
……胸中无学手无钱,平生意气自许颇,谁知傲奴乃过我!
另一件证据更有说服力。
曾国藩为人重于感情,对亲戚关系十分重视,稍有余力,必加周济。道光十九年十月曾国藩进京为官前,曾专门去看望几位母舅。当时他的大舅已年过花甲,却“陶穴而居,种菜而食”,过着半野人的生活。曾国藩不觉“为恻然者久之”。他的二舅江永燕送他走时,向他预约工作说:“外甥做外官,则阿舅来作烧火夫也。”而南五舅一直把他送到长沙,临别握着曾国藩的手说:“明年我亲自送外甥媳妇(曾国藩的妻子)去北京。”那意思是到北京跟曾国藩享两天福。曾国藩说:“京城苦,舅勿来。”南五舅说:“好吧,但是我早晚得找到你当官的地方待两天。”说话间已经泣下。
曾国藩进京为官,使得所有亲戚对他寄予厚望,认为天子脚下的翰林公只要稍一援手,就能使他们的生活天翻地覆。然而,曾国藩当官已经好几年,却没有余力周济他们。五年后江永燕贫病而死,没沾到外甥一点光。大舅也依然没有房住,南五舅也没能到北京享福。
翰林为国家储才之地,地位清要,然而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以至于被人称为“穷翰林”。解剖曾国藩这个典型,我们对清代京官俸禄之薄可以有一个具体的了解。翰林院检讨等职,其地位略似今天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处级以上各级研究员,成天与皇帝和高级大臣打交道,经常出席各种重大典礼,面子上十分风光。然而与此相对照的是,翰林们的经济待遇却特别低下。在清代俸禄体系中,曾国藩这样的七品京官年俸四十五两。乾隆体恤京官不容易,规定从乾隆元年起,京员例支双俸,也就是开双份工资。加上四十五两“双俸”,不过为九十两。此外还有四十五斛(二十二点五石)“禄米”。这就是他的全部收入来源。以一石粮食值一两五钱四分银子计算,数项相加,不过一百二十四两六钱五分。换成人民币,不过两万四千多元。以这点工资,养活今天的一个京漂尚且困难,何况一个拖家带口的京官。
清代京官之穷,今人实难想象。有记载清代京官有人穷到“不能举火”。清李慈铭记载他一个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清人笔记中,有翰林曾作诗这样描述自己的悲惨生活:“先裁车马后裁人,裁到师门二两银(师门三节两生日,例馈贺仪银二两)。惟有两餐裁不得,一回典当一伤神。”更为传神的是这样一条谚语:“京谚有云,上街有三厌物,步其后有急事无不误者:一妇人,一骆驼,一翰林也。”因为穷翰林买不起车,只能走路上班,偏偏还要摆架子迈八字步堵住人行道,令后面有事的人心急如焚,有苦难言。
曾国藩进京为官前,他那富有远见的老祖父就对家里人说:“宽一虽点翰林,我家仍靠作田为业,不可靠他吃饭。”这句话一方面说明老人深明大义,不愿以家累拖累曾国藩仕途上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翰林之穷是全社会都知道的事实。
三
那么翰林曾国藩的生活质量如何,一年的支出又需要多少呢?让我们从衣食住行几项来观察一下曾国藩的支出情况。因为《湘乡曾氏文献》中存有辛丑年(道光二十一年)完整账簿,所以我们以道光二十一年为观察重点。
曾国藩在京期间的一个主要支出项目为房租。身为朝廷命官,住宅须配得上官制威仪,因此自然不能蜗居斗室,或者和那些卖大白菜的做豆腐的挤在一个大杂院里。所以京官们虽然穷困潦倒,却多租住大宅,讲求宽敞气派。稍晚于曾国藩的李慈铭在京官期间,租居位保安寺街故闽浙总督旧邸,有屋二十余楹,有轩有圃,花木葱郁。这是当时京官的常态。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曾国藩搬到绳匠胡同,房十八间。曾国藩在八月十七日家书中说,“屋甚好,共十八间,每月房租京钱二十千文”。如此算来,则一年房租就要一百六十两银子,用去全部薪水还不够。总计道光二十一年房租和搬家装修费用,共花去白银七十五两三钱三分。
另一项最重大的花费就是社交应酬。京官的工作很清闲,他们的主要生活内容,就是日日聚宴,因为这是他们建立人际网络的最重要方式。每天晚上,北京著名的馆子门口,停的都是官员们的车马。清人张宸的《平圃遗稿》说,京官聚宴习以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于人数”。也就是说,别人请客你不能不去,别人请客你也不能不回请,否则你就不是圈子里的人。清人李慈铭的日记中载,自己一年支付各个酒店的饭钱就达百余两,而据他自己说,因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并不算大。
曾国藩生性喜交游,我们根据《湘乡曾氏文献》中道光二十一年的数据,对曾国藩这一年社交花费进行一个不完全的统计:
正月,团拜分赀二千文。黄矩卿赀分二千五百文。
二月,某友祖母去世,奠份一千文。
三月,吴子宾处寿礼一两。湖广会馆公请乔见斋,分赀二千五百文。请吴世伯朱世兄,分赀一千文。
四月,穆中堂、卓中堂两处祝敬,各一两八钱八厘。致其它处节敬、寿敬、门包共十一两九钱四分。某朋友寿分一千文,朱世兄嫁妹随礼及送卓中堂寿屏共二千四百文。
……
合计这一年曾国藩人情来往花费七十九两一钱六分。这其中并不包括自己单独请客吃饭的花费。这类花费在曾氏账本中随处可见,比如:
二月,东麟堂请客八千文。三月,东麟堂请客十千文,便宜坊差役五百文。四月,付东麟堂十六两七钱七分。七月十二日,付厨子二千五百文,准备十三日在家请客。十月,请客预付菜钱一千文。
仅以上数项,就合计白银三十一两四钱四分。
算上请客吃饭,社交开支当年至少一百一十两六钱。
第三项较大的花销是买衣服。
曾国藩家书之中多次提及衣服。晚年他说自己“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镶大缘,过于绚烂”。由此引出后世的种种渲染,比如说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缎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庆典时才拿出来用,平素便放在衣橱里,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犹如新衣云云。
其实翰林们经常需要出入宫廷,衣服必须体面,方符国家体制。曾国藩为人固然节俭,但是在官派威仪上却绝不含糊,因为穿得体面,代表的是对上司、对官场规则的尊重。道光二十九年,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说:
我仕宦十余年,现在京寓所有惟书籍、衣服二者。衣服则当差者必不可少,书籍则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将来我罢官归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则与五兄弟拈阄均分。
确实,入都为官后,曾国藩的个人财物中最值钱者就是衣服了。《湘乡曾氏文献》中有一篇账单,记载他入京之初拥有的部分衣服:
芝麻纱袍套一付,线绉绵袍褂一付,宁绸单袍线纵套一付,呢袍褂一付,湖绉棉袍一件,大呢皮马褂一件,湖绉皮军机马褂一件,珍珠小毛袍褂一付,羊皮海虎绸袍一件,大呢绵马褂一件,皮圆袍一件,紫毛褂一件,沉香茧袍一件,灰鼠袍褂一付……
衣服档次较入京前明显上升一大级。
仅帽子一项他就有大毛冬帽,小毛冬帽,大呢风帽,小毛小帽,皮风帽等十一顶。这些衣服的购置都不便宜,通常在数两至数十两银子之间。
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所添置衣服不多。因为上一年刚入都时已经基本置齐。在辛丑年用银数和用钱票数这两本账簿中,这一年这方面花费二十八两二钱七分。
而在以后,随着官职上升,曾国藩又陆续大量添置衣服。特别是道光二十三年,曾国藩赴四川主持乡试,将所带的衣服列成单据,更可以让我们领略前清官员的排场。我们仅看其第一号衣箱的内容:
湖绉棉军机坎一件。
宝兰线绉羊皮一裹圆一件。
蓝宁狐皮一裹圆袍一件。
灰宁羊皮一裹圆袍一件。
兰宁织绒一裹圆棉袍一件。
天青缎珠毛马褂一件。
荷包四十八个(共十包)。
(宝兰)线绉缺衿圆袍一件。
玉色湖绉一裹圆棉袍一件。
刻丝夹蟒袍一件。
朝裙披肩一副。
蓝夹呢开衩袍一件。
红青呢外褂一件。
湖绉棉套裤一只。
宁绸夹袍一件。
线绉夹外褂一件。
宝底纱袍一件。
宝底纱补褂一件。
线绉单开衩袍一件。
线绉单补褂一件。
线绉单外褂一件。
元青宁绸单外褂一件。
宝兰线绉开衩棉袍一件。
天青线绉棉外褂一件。
玉色洋绉棉袄一件。
玉色洋绉夹袄一件。
香色洋绉夹袄一件。
香色洋绉羊皮军机坎一件。
……
除此之外,交通费压力也十分沉重。仅坐车坐轿一项,就为数甚巨。何刚德在《春明梦录》中说,高级大臣一年坐轿,就要费银八百两。初入官场的曾国藩自然买不起轿子,但有些场合总不能徒步参加,隔三差五就要租一回马车,这也是一笔相当巨大的开销。
道光二十一年中,相关记载如下:
正月,车夫一千文。
三月,车钱六百文。
闰三月,车行五千文,又七千五百文,车钱一千三百。
六月,车钱六百五,二百七,六百,八百,三百五十,一百八十,车垫子一千三百五。
……
合计为二十三两四钱九分。
除此之外,身为文人,文化消费自然不少。比如这一年的买书等文化支出:
二月,付会文斋、字铺二千文。三月,买《斯文精萃》一书,花去一千文。
闰三月,买《斯文精萃》《缙绅》,二千文。
四月,书钱四百文,买字帖二千文。又付懿文斋书钱八两二钱一分。
……
合计这类花费,道光二十一年为四十二两五钱三分。
曾国藩到京不久,夫人也北上入都,数年之间生养了几个儿女,人口日繁,仆妇日增,仆人工资,生活日用,也是不小的支出。更何况父亲及两个弟弟也先后入都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在曾国藩的账簿中,买煤买粮买肉买苦水甜水剃头打辫子赏下人,每月都为数甚巨。道光二十一年他交付仆人荆七用于日常花费平均每月二十千五百三十五文。以此计算,生活日用,一年要花掉一百七十七两九钱七分(当年因闰月,共十三个月)。
通计道光二十一年曾国藩衣食住行及文化消费各项,共花费四百五十八两一钱九分。列表如下:
由此可见,曾国藩这一年最大的支出是基本生活支出,其次是社交和住房。
从表面上看,“低薪制”为国家节省了财政开支,其实惩罚的是奉公守法的清廉之员,方便的是贪墨之徒。俸薄如此,“不取之百姓,势必饥寒”。国家不得不对官员们“灰色收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此使得官员贪污舞弊成为半公开的必然。
曾国藩却没有做那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因为他已经发誓“学做圣人”。在曾国藩的资料档案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曾国藩营求私利的记载。这一年曾国藩收入账中只有替人办诰封收入十六两这一笔,算是帮人办事所得的收入。这类收入在当时社会是京官可以获得的半合法收入,不算贪墨所得。
四
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在写给弟弟们的家信中说:
予自三十岁以来,即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道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神明鉴临,予不食言。
发出这样一番誓言的背景,是入京为官的曾国藩以“学做圣人”作为人生目标,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自我砥砺。道光二十年入京为官,不仅是曾国藩仕途上的起步,也是他一生自我完善的一个重要起点。
在唐鉴、倭仁等理学大家的影响下,在三十岁这一年,曾国藩立下了精研理学、“学做圣人”之志。然而“学做圣人”也是一份可怕的条约。签订了这份条约,就意味着一个人必须经由理学设定的路径,在生活中时时与“欲望”交战:“天理人欲,决不两立。须得全在天理上行,方见人欲消尽。”
曾国藩“学做圣人”是极为认真的。从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初一日立志自新之日起,曾国藩开始了“日课”,即工楷认真书写日记,细细检索自己这一天的一切言行,发现其中哪一点不符合圣人要求,就甄别出来,深刻反省。在有关曾国藩的数据文件中,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一笔营求私利的记载,但困窘的生活确实使道学家曾国藩在京官生涯中不断为利心所扰,并导致不断的自我批评。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初十日,他的一段日记十分典型:
座间,闻人得别敬,心为之动。昨夜梦人得利,甚觉艳羡。醒后痛自惩责。谓好利之心形诸梦寐,何以卑鄙若此,真可谓下流矣!
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九日,曾国藩在日记中说:
两日应酬,分资较周到。盖余将为祖父庆寿筵,已有中府外厩之意,污鄙一至于此!此贾竖器量也。不速变化,何以为人!
立志成为圣人的曾国藩,却心心念念想着借祖父的生日多收点份子钱,并且因为即将到来的祖父生日宴会,未雨绸缪地加大了社交力度。这其实不能说明他本性如何贪婪,只能说明清财政制度是何等扭曲,一个遵纪守法的官员要面临何等巨大的经济压力。也可以反衬出今天的公务员生活是何等幸福。
正是理学提供的“意志万能”理论,支撑着曾国藩在无比肮脏的官场中超拔流俗,抵御住了种种诱惑。可以说,京官初期打下的理学基础,是曾国藩一生保持清节的关键所在。
第二节 曲线救自己
一
当然,京官们的生活也不是毫无希望。清代政治体制中为京官特别是翰林们提供了一个摆脱贫困的管道是“得差”,即被派到外地办理公务。在出差过程中,往往会得到大量的“灰色收入”,发一笔小小的横财。这是京官生涯的最重要财政补给站。
翰林们最容易得到的差使是乡试主考。乡试主考官通常由朝廷派出。国家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所以对主考官待遇颇厚。担任主考,可以先从户部领取部分路费。
正如同混乱的薪酬制一样,差旅费也是一笔糊涂账。所谓预支,事后所余并不须缴还。而考官出行,例由沿途驿站付给马夫,不必自己出银,故此一项,可以省出一笔银子。
乡试结束时,地方官场要送给主考官员“辛苦费”。这笔钱多由一省的督抚或学政来转交,往往高达数千两。这笔收入,会使一个穷困的翰林一夜“暴富”。此外还有中举者的贽敬等收入。
所以曾国藩在日记家信中多次提到希望得一次差。道光二十二年年底他说:
我在京该账尚不过四百金,然苟不得差,则日见日紧矣。
道光二十三年,朝廷举行了一次“考差”,选派去各省主持乡试的官员。身为翰林院侍讲的曾国藩对这次考试期望极大,为了准备这次考差,他甚至预先服起了补药:
男因身子不甚壮健,恐今年得差劳苦,故现服补药,预为调养,已作丸药两单。考差尚无信,大约在五月初旬。
也许是曾国藩的虔诚感动了上天,他鸿运当头,从大批京官中脱颖而出,获得了四川乡试正考官的派遣。此时正是他经济极度紧张的时候,真是久旱逢甘雨。
曾国藩当然大喜过望。得信之后,曾国藩立刻忙了起来。首先给家人朋友写信汇报此喜信,然后兴兴头头借轿子、雇轿夫、领银子、借银子、买衣服、做衣服、到兵部领勘合、交割手中杂事……
七月初九,曾国藩出京西行,一路心情愉快之至,吟诗作赋不绝。这一天的日记写道:
卯初(早上七点)起行,雨后朝旭,清气可飧。西山在望,万尖如笋。……未初过白河沟,慨然思明成祖与李景隆之战,得句云:“长兴老将废不用,赵括小儿轻用兵。”
作为一省的正考官,这次任务所获收入曾国藩记有账目。现存账目部分内容如下:
入银数:
四川省城
公项二千四百两。
制台百两。(宝)
藩台百两。(潘)
道台吴(珩)百两。
道台张百两。
领盘费四百两。
内帘十二人共五百一十三两。
首县轿银四十两。
魏祝亭五十两。
张赞周二十两。
刘遐亮百两。
将军五十两。
周荔农五十两。
贺美恒四十两。
黄宝斋四十两。
贽敬共五百零。
李石梧五十两。
陶莲生三十两。
傅秋坪十六两。
方仲鸿二十两。
崇荷卿十二两。
姜海珊二十两。……
共计四千七百五十一两。这仅仅是四川一地所收,西安、保定等地也不可能一无所获。加上节省的途费,曾国藩此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
除了银子,还有实物。曾国藩账中下一部分内容就是“入财料数”:
宝中堂江绸袍褂料两套,朱红川绸、川绸料四匹,隆昌夏布料四卷,湖绉四匹。
袁小城滇缎袍料二件,隆昌夏布八匹。
潘木君嘉定绸二匹,巴缎袍褂二付,川绸二匹,被面二床。……
除了衣料,曾国藩收受的其他四川特产比如藏香、黄连、厚朴、茶叶、砖茶、火腿、桂花米、香珠……也不在少数。回来后,他将这些特产酌量分送了四十二位朋友。清代官场风习及潜规则运作方式,于此也可见一斑。
回来路上,曾国藩心情仍然大好,一路连作《游桂湖》、《入陕西境六绝句》等诗。回程日日记载:“天气晴和,体亦爽快,间作打油诗几句。”其心情可以想见。回程中所作《柴关岭雪》,内有“挥手舞岩颠,吾生此潇洒”之句。
从四川回来后,曾国藩的经济状况显然大为改善,这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个是他在京中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大大松了一口气。账目册记载他这年年底还银共一千四百零六两。
二是他寄回家中六百两银子,用于还家中所欠。同时,又拿出四百两赠送族戚。
三是他心情很愉快,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男自四川归后,身体发胖,精神甚好,夜间不出门,虽未畜车,而每出必以车,无一处徒步。
任四川主考这一次,是曾国藩步入仕途后首次往家里大额寄钱,大解家中燃眉之急。曾家人终于大大地沾了曾国藩一回光。因为及至此时,为了维持乡绅生活的体面,曾家已经是债台高筑,从往来家书推测,家中欠债总额已经高达八百至一千两。虽然寄回六百两供家中还债,曾家的债务其实还是没有还清。
曾国藩坚持把另外的四百两用来周济自己的同族和亲戚。二舅在贫病交加中去世令他疚心不已。他生怕自己不施援手,会有更多的亲戚在贫穷中去世。
四川乡试发的这笔财应该说不违反曾氏“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这笔收入虽然用今天的财政标准衡量是灰色的,实际上在当时却是公开的、合法的。虽然成为著名的理学家,虽然终生“与流俗战”,但曾国藩从不以这种半合法化的制度为对手。这是他和海瑞那种清刻到骨的清官的最大区别之处。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一方面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他终生生活俭朴,“夜饭不荤”。晚年位高名重,其鞋袜仍由夫人及儿媳女儿制作。及至身后,他只剩下两万两存银,在晚清时代确实算得上相当清廉。但另一方面,曾国藩的逸事中缺少“囊橐萧然”、“贫不能殓”这样容易涌动人悲情的极端化情节。在中国人眼里,真正的清官,必须“清可见底”,一尘不染,清到成为海瑞式的“自虐狂”或者“受虐狂”。曾国藩远没有清到这个程度。曾国藩终生对官场的明规则和潜规则都十分尊重,庆吊往来,礼数周到。晚年成为总督后,和当时的大部分官员一样,他请客送礼,很多时候用的也是公款。同治八年正月,曾国藩出京,给在京官员送了一笔别敬,总数高达一万四千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是由他掌握的“缉私经费”。甚至在京官期间,他也曾经在诰封用宝之类的小事上走过后门。
海瑞等“典型清官”的长处是表里如一。致命缺点是毫无弹性,在官场上注定处处行不通,只能成为官场上的一种摆设。而曾国藩最终却成就内圣外王之大业,这与他性格中“和光同尘”、稳健厚重的一面直接相关。善于与不合理的现状妥协,推动曾国藩一生绕过多重障碍,直达自己的最终目标。所以他不会与天下所有考官为敌,拒绝此银,更何况曾家景况此时又如此窘迫。
二
由此我们需要宕开一笔,去关注一下曾国藩离家后,湘乡曾家的经济状况。
如前所述,随着社会地位由平民升为缙绅,社交费用和维持基本体面所需要的钱财也大幅增长。而曾国藩入仕初期,对此并无力提供太多直接帮助。
作为一个穷京官,曾国藩是一直尽力接济家里的。在传统社会,做官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一个家族的事业。跳过龙门之后,对家族不做回报,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曾国藩入京之后,每年都会借上几十两银子寄回家中,做“堂上大人”的“吃肉之费”。
不过,由于自身经济状况窘迫,为官前几年,曾国藩对家里帮助微乎其微。他在家信中对祖父这样表达自己的惭愧之意说:“孙等在京,别无生计,大约冬初即须借账,不能务仰事之资寄回,不胜愧悚。”
只有道光二十四年初寄回家中的六百两银子,确实给家中解了燃眉之急。但有了六百两,曾家尚有数百两外债没有还清。可见数年乡绅排场代价之高昂。
但到道光二十八年,曾家经济却出现彻底翻身之面貌。
道光二十八年,曾国潢在家信中说,这一年家中收入已达五百两。不但负债全部还清,还频频买地。所费之多,甚至引起了曾国藩的不满。他在当年家信中说:
即买竹山湾,又买庙堂上,银钱一空,似非所宜,以后望家中毋买田,须略积钱,以备不时之需。
经济状况改善如此迅速,除了曾国藩寄回家中的六百两外,更关键的,则是由于他的弟弟曾国潢“生财有道”。
曾国潢是曾国藩的大弟,他虽读书缺乏天分,但性格外向,爱出头,好揽事。操持家事,强于木讷笨拙的曾麟书。所以曾国藩劝他放弃入仕之念,专心管理家族事务,上以侍奉老人,下以照顾其他三个弟弟读书,这是曾国藩通盘考虑后所做的安排。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接着他详述为某人办事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二十六日的家信中,他又这样讲自己如何替人逃避国税: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得意之态尽显。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鸡一只,总是求弟合伙。其合伙也,不要弟出一文本赀,万一要赔,不干弟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曾四老爷如此能办事,自然繁忙得很。他这样自述:
湘乡近日之“曾四太爷”,神通亦颇不细,一到家中则蓝缕已极。尧师每来,常呼为“老长工”。
当然,曾国潢很清楚他之所以如此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曾国藩这个靠山的作用。特别是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后又于二十九年实授礼部右侍郎之后,曾家在地方上影响力更是迅速增长。曾国潢在家信中说:
我家若无兄创立在京,热热闹闹,家中安得衣足食足,礼义频兴。
确实,因为有了曾国藩这个靠山,历任地方官对曾国潢都毕恭毕敬,敬礼有加。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写给曾国藩的信中,这样洋洋自得地描述他在县令面前如何吃得开:
又有数件上案,万万弄不清者,弟从中和息,自官以下莫不感激。弟与师令相见不少,说得亲爱之至,未有大不合者。渠亦目中止此一绅士,待举人进士,未如此珍重。……或有庸人妄人(想把持衙门),澄侯(曾国潢字)痛骂,自不敢不中止。
曾国潢道光二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信中这样描写他与县令交往的情态:“师令已填实授,弟今日拜会,道喜道谢(细毛虫事),谈的是京内升迁,外头调补,及粤东夷务已大半定等事,毫未及他。”你看,一个普通秀才,与县令谈的居然全是国家大事。
传统时代巨绅势力对地方政治影响极大。咸丰元年八月十七日曾国潢的一封家书,透露出曾家确实可以左右湘乡县令的任期。在家书中,曾国潢向曾国藩汇报说,因为县令朱某深得曾家及其他湘乡绅士的欢迎,所以曾麟书在湖南巡抚路过永丰之际,专门拜会巡抚,要求他多留朱某在湘乡干几年。巡抚对曾麟书自称小侄,说:“小侄可保其三几年不调动。”
有了这样的权势,曾国潢在地方上当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以“湘乡第一绅士”甚至“唯一绅士”自命。
虽然曾国藩对曾国潢在地方事务中过于活跃十分不满,一再去信告诫,曾四老爷却不为所动。因为老曾家除了曾国藩一年往家寄点银子之外,他的这个本事就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了。事实上,老四把家管得确实不错。到道光二十八年,湘乡曾家已经“主仆共二三十人”。除去主人,仆人已经十多名。
此时的曾家,已经不是小地主曾家,也不是翰林时期的曾家,而是二品大员之家。一切举止做派,都已经是大族气派了。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曾的祖父出门去看新修的坟墓,派头已经十分威风:
次日,祖父带红顶,穿呢马褂,绸夹衣,珠履,坐椅轿,用四夫,依然子扛,后面扛内用一人打一詹伞。父、叔偕弟等衣冠陪行,看祠堂,便看墓坟。三炮而出,三炮而入,颇属大观。
当然,不论曾四老爷如何长袖善舞,他的经营成果只能满足湘乡曾家的日常生活排场需要,并无余力帮助在京为官的曾国藩。不过,道光二十七年之后,随着官职的升迁,曾国藩在京的经济状况也出现了一定改善。
三
曾国藩的京官生涯是一帆风顺的。在京期间,他十年七迁,傲视群曹,很快从一个普通进士迅速成为侍郎级(副部级)高官,这在道光年间是极为罕见的。
道光二十七年六月,曾国藩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也就是说,实职是内阁学士,但享受“副部”级别,“跻身卿贰”。
道光二十九年他升补了礼部右侍郎,又创造了一个新纪录:成为了清朝开国以来湘乡县出的第一个实职“副部长”。
道光三十年正月,对曾国藩恩遇重重的老皇帝去世,新皇帝咸丰登基,对曾国藩仍然倚任不衰,屡任命其兼属他部。到咸丰二年正月,朝廷一共六个部,曾国藩一个人就兼了五个侍郎。
如果不选择做清官,曾国藩其实是有大笔发财的机会。和地方上一样,清代六部其实也贪风横行,各部都例有部费收入,其中以户部为多。
清代财政制度规定,所有财政支出,均由户部报销。为了报销顺利,不被户部找麻烦,各地申请报销的部门通常要给户部支付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叫作“部费”。给了“部费”,即使不符规定,户部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你通过;不给“部费”,即使符合规定,户部也可以找个理由让你报不成。对此,雍正皇帝总结说:“若无部费,虽册档分明,也以本内数字互异,或钱数几两不符,往来驳诘。”“而一有部费,即使糜费钱粮百万,也可准予奏销。”
自然,中央不止一个户部。到任何衙门、办任何事都得交费。按时人记载,这些巨大的贿赂多由经手的书吏贪占。但是作为各部长官的尚书侍郎,如果想从中分润,应该是易如反掌。曾国藩身兼五个副部长,仍然清贫如许,这有力地证明了他“不靠做官发财”的誓言是得到了坚守的。
不想贪污,就只好寄希望于帝国体制内的收入渠道。好在咸丰二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梦寐以求的差使终于又一次落到了他头上。皇帝命他充任江西主考,曾国藩喜不自胜,第二天即在谢恩折中奏请乡试结束后顺便回家省亲,皇帝自然照准。
曾国藩兴高采烈,一路南下。一转眼他居京已经十三年。这期间最遗憾的是祖父母均已经在此期间去世,临终也没能见上他一面。母亲十分思念他,以至于这年年初,一贯隐忍顺从、从没出过远门的母亲坚决表示不顾家人的反对,要北上北京来看他:“母亲大人口气,今秋决计进京,并不许人打破。”这一次,他终于可以一偿宿愿,见到思念已久的父母大人了。
不料七月二十五日,曾国藩行至安徽太和县小池驿时,忽然接到家乡送来的讣告,母亲江氏已经于六月十二日,也就是他接到派差喜讯的当天去世。曾国藩五内俱摧,当即易服奔丧,由安徽转至江西九江,再由九江沿江西上湖南。
四
随着曾国藩抵达湖南,他的京官生涯正式宣告结束。然而困窘并没有因此离他而去,当年在京所欠债务,多年之后才还清。
咸丰九年,第二次出山带兵的曾国藩在写给曾国潢的信中说:“余往年所欠京账,今冬拟托寄云还清,不知家中尚有清单否?可于此次寄来。”可见直到此时,他才有能力还掉七年前的旧账。
而同治三年,任两江总督已经五年的曾国藩在写给朋友的一封信中这样说:“弟京居时所借西顺兴店萧沛之名光浩银项,壬子丁艰后曾请毛寄云、袁午桥两公代为结算,止利还本,兹接沛之来信,索及前项,因从徽商吴成茶行汇兑湘纹银一千两,函嘱沛之约同江南提塘李福厚往取。”可见咸丰九年曾国藩的财力只够还本,直到做了多年总督之后,才彻底将京官生涯的欠账了结。
第三节 不要钱的大帅
一
咸丰二年腊月十七日,离过年只有十三天了,外出的旅人纷纷归家。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却匆匆告别了荷叶,离家远行。
几天前,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从此墨从戎。
二
在京官时期,虽然曾国藩立下了“不靠做官发财”的铮铮誓言,却有点放空炮的意思。因为他想发财也没有机会。然而,从这次出山开始,曾国藩的誓言要真正受到考验了,因为谁都知道带兵是最容易发财的途径。晚清国家军队高度腐败,军队中从上到下,都弥漫着“向钱看”的气息。特别是军官,几乎无一不道德败坏,拼命捞钱,营私枉法,无所不至。曾国藩曾经说过,晚清国家正规军已经成了一支没有灵魂的军队:“国藩历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想在军队这个大染缸里保持一尘不染,谈何容易。
那么,晚清军队到底腐败到什么程度呢?这就要费一点笔墨了。
我们先放下军官不讲,来看看普通士兵。
晚清军营的一大怪现状是士兵普遍都有自己的第二职业,或者经商做买卖、或者种地、或者操持什么手艺。
在驻防各地的八旗部队中,相当多的士兵私下经商。如太原驻防的普通八旗军人文英阿,就在武汉偷偷开了间旅店,而且还容留不法人员居住:“马甲文英阿,在汉城开设歇店(即旅店),凡宵小皆藏匿其中。”
绿营兵此风更甚,而且明目张胆,不遮不掩。对许多绿营兵来说,做小生意或者手艺活儿是他们的主业,而当兵才是“第二职业”。他们的主要时间都用来开店摆摊,或者做木匠、裁缝等等,只有轮到自己值班时,才到营里去待上一天。
据鸦片战争期间当过定海县令姚怀祥幕友的王庆庄透露,定海镇的绿营兵,有一半的真正身份是理发匠、修脚工、仆人等。
这种情况甚至连皇帝也非常清楚。嘉庆皇帝在上谕中就讲过,士兵军事技术荒疏,就是因为绿营兵丁“或在外兼习手艺,训练生疏,营伍废弛,所关非细”。
那么,原本以打仗为职业的军人,怎么会出现“小贩化”、“工匠化”呢?
三
这也是清代“薄俸制”惹的祸。原来清代的“薄俸制”不止限于文官,也施用于军队。
清代绿营兵平均每月收入白银一两三钱六分,米三斗。我们要注意,这不是一个人的收入。因为军人还要承担养家糊口的任务,所以这是一个士兵家庭的总收入。清代绿营还有另一项让人啼笑皆非的规定,就是士兵的主要武器装备甚至军装马匹都要军人自己负担。
清初物价很低,一个绿营士兵的月饷可勉强维持一家生活。但随着清中期后物价渐涨,这点军饷就不够用了。更何况,晚清绿营兵到手的军饷还要在这个基础上大打折扣。因为他们还面临着军官们的层层克扣。
和士兵一样,绿营军官的收入同样过低。正四品千总,一年全部收入不过一百五十多两。从一品的提督,加上养廉银,不足千两。这怎么能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费需要?何况许多军官的官职是花钱买来的,“花钱买缺,到任后自不能不克扣兵粮”。军官的搜刮对象远不如地方官那样广泛,无处不可拔毛。他们能剥削的对象只有属下的兵丁这一种,因此其搜刮方法也就更花样百出,甚至军官去拜见上司的门包也要摊入兵饷。清政府自己都承认:“各路带兵将兵,往往浮冒克扣,中饱私囊,甚至任意取携,毫无顾忌,致令行间士卒,不免饥寒。”
经过层层盘剥,最后能够落到士兵手里的军饷实在是非常可怜。当“皇粮”填不饱肚子时,士兵们别寻生计,也就自然而然。由此才出现在晚清军营中广泛的经商潮。士兵混迹市肆,做小买卖、干手艺活,挣钱糊口。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军官干脆主动鼓励士兵个人外出经商,自己侵吞一半兵饷,只把一半兵饷发放给士兵。这种情形在有些地方渐渐成为一种半公开的制度。因此,士兵们的主要精神都放到谋生上,对日常操演能躲就躲。营中每逢会操,大都是雇人顶替。操练之时“兵丁等往往正身不到,私自雇人替代,有名无实”。
与此同时,由于绿营士兵的武器用品都要自己购买,所以大部分兵士对于这些东西能不买就不买,损坏后能不添补者就不添补。再加上上级拨下来的用来养军马的草料从来都不够用,“兵马关支草料,多有克扣短少”,士兵们都不愿认真操练,怕累着战马,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还要承担赔款。因此军中“马皆骨立,鞭策不前。又器械如弓箭刀枪盔甲火器等件,俱钝敝朽坏,至于帐房窝铺雨衣弓箭罩从未见备”。
这样一支军队,谈什么战斗力呢?
四
清代正规军队数量十分庞大,军费是政府一项沉重的负担。承平之日,养兵之费几占清王朝全国收入的一半左右。战时的财政压力,更可想而知。“永不加赋”是清王朝引以为自豪的“祖宗大法”。如果要按军人实际生活费需要,将军饷标准提高至少一倍,这是晚清财政收入根本无力承担的。因此,历代皇帝的态度是得过且过,拖延一天是一天。
但事实上军中薄俸制和文官薄俸制一样,都是典型的掩耳盗铃之举,对皇帝来说最后同样占小便宜吃大亏。
第一个严重后果,是军队训练水平下降,战斗力几乎为零。
八旗素以骁勇闻名,绿营创立之初,也屡经恶仗。但到了曾国藩时代,这两种军队都因严重腐败而基本丧失了战斗力。
道光二十九年秋天,俄罗斯外交官科瓦列夫斯基在卢沟桥边参观了八旗军队一年一度的火器操演。他在游记《偷窥紫禁城》中这样描写他所见到的景象:
本来观炮仪式是大清帝国军界的重要活动,规模盛大,层次很高,“即使皇帝因年事已高不能亲自前来,也要派亲信要员前来观摩”。因此科氏以为参加演习的士兵一定会像西方重大阅兵仪式上那样精神抖擞,容貌整齐。但来到现场后,科氏惊讶地发现,八旗官兵精神状态非常散漫,“军士们有的漫不经心地坐在帐篷里,抽着小烟袋,有的边吃早点边与卖小吃的攀谈,还有人在缝补第二天要穿的裤子。似乎没有人关心即将举行的操演”。
演习过程更是敷衍了事,毫不认真:“操演开始了。……一位参领……摆了一个奇怪的姿势,挥了一下手中的旗子,射击便开始了。他放下旗子,表示射击符合规程,但这一炮打得很不准,炮弹就落在大炮旁边,弄得评审官身上满是泥土。炮甲似乎并不在意,他只是擦了擦眼睛,走到另一门炮旁边。”
观摩之后,科氏得出结论说:“中国的炮兵自然无法与欧洲的相比,惟一相同的只有打出的炮声。他们同样也不能与其他几个东方强国的炮兵相提并论,中国的炮兵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与八旗相比,晚清绿营的状况更差。道光十四年冬,两广总督卢坤巡阅广东水师。各营选出精兵强将,到总督面前亮相。不料一场考下来,连一枪一箭都不中者就有七十八人,仅中一枪一箭者有二百二十六人,让卢坤大跌眼镜。
这样一支毫无专业精神的军队,不惟在西方的坚船利炮面前一触即溃,甚至在武器装备远远落后于自己的农民军面前也一样不堪一击。
道光三十年太平军初起之际,朝廷命周天爵署广西巡抚领兵镇压。周天爵在致亲友的信中这样描述清军在太平军面前的表现:
出征之际,士兵居然如同徘徊在屠宰场门口的猪羊,说什么也不愿上路:“于是二月初一日出省,带兵一百名,如驻马嵬坡,皆不愿走也;路上募一百名又如石壕吏,未走先哭。”
作战之时,一个个裹足不前,让他无计可施:“惜我兵一百名如见之雀,一百勇如裹足之羊,无一动者。我手刃二人,光淮而(用)箭射杀二人,亦无应者。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不意如此。”
两年过去了,太平军这些“乌合之众”没有如清廷想象的那样官军一到,立成齑粉,反而越战越强。朝廷开始不断换帅,还特别抽调广州火器专家乌兰泰以副都统身份到前线助战。乌兰泰到了前线,惊讶地发现拨归其麾下的贵州绿营各军竟全无训练,毫无军事常识。咸丰元年五月中坪独鳌山一战,这些贵州兵临敌竟不知挖壕筑垒,面对七名冲杀过来的太平军,一千官兵竟不战而溃,事后“经奴才营官兵辱骂殴打,即奴才亲自吓喊欲杀,尚不敢出营,其怯懦不用命,亦可概见”。
五
薄俸制不但导致士兵训练水平下降,还导致了军官道德操守的极度败坏。晚清军队贪腐之种种光怪陆离,今人实在难以想象。
第一条当然是吃空额。
军官吃空额,是中国军队历代相沿的最大弊端,历代统治者都对之束手无策。到了清代康熙年间,康熙皇帝突发奇想,干脆将“吃空额”合法化,当成对军官的一种补贴。康熙四十二年,皇帝和将军们商量好,武官们除了国家给的俸银外,再公开规定每人可以吃多少空额,叫“随粮”。直到乾隆年间,皇帝觉得这种做法实在不符大清体面,才改“随粮”为“养廉”。然而和地方上养廉银制度一样,武官并不因为有了养廉专款而改变坐吃空粮的陋习,只是由合法变为非法,暗中照常进行。
清代后期,吃空额成了军队中公开的秘密。各级将领侵吞的兵饷是一笔永远也查不清的黑账。咸丰皇帝在1852年承认,“空额之敝……各省皆然”。曾任贵州知府的胡林翼给朋友的信私下说:贵州“绿营普遍缺额过半,偏远营汛仅存额兵的六分之一”。1853年,吏部右侍郎奏称:“京师步营额设甲兵二万一千余名,风闻现在空额过半。”
第二条是如上所述的克扣军饷。
第三则是开展第三产业,大肆经商。其具体做法有如下几类:
一是动用军用装备经商。有的水师把战船租赁给商贾贩货,把收入全数纳入私囊。据鸦片战争时期任福建汀漳龙道的张集馨记载:“漳郡城外有军功厂,每月派道督造战船一只,以为驾驶巡缉之用。其实水师将船领去,或赁与商贾贩货运米,或赁与过台往来差使;偶然出洋,亦不过寄碇海滨而已,从无缉获洋盗多起之事。”
二是出租军事土地。如浙江八旗、绿营大量出租操场、牧场,以致各处校场长宽皆不足一里,不但大炮,连抬炮(一种两人使用的简陋火器)射击也无法进行。由于缺少场地和马匹,士兵训练次数大为减少,用鸟枪和火炮进行实弹射击的演习更少。
三是违法犯罪,走私护私。清代军队扮演着国防军、内卫部队和警察等多重角色。海关缉私、设卡缉拿私盐也属于其职能之一。但一些腐败的清军官兵身披执法者外衣,却干着贪赃枉法,运私、贩私、护私的勾当。
晚清军队最令人痛恨之处,就是其在鸦片走私中所扮演的角色。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水师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听任鸦片流入内地,有时甚至自己也参与其中,为之运输护航。至鸦片战争前,水师官兵与鸦片商相互勾结,已形成一整套从水师提督到普通士兵的贿银分配惯例,即所谓“陋规”、“土规”。正如陕西道监察御史杜彦士所指出的那样:“夷船所以停泊无忌者,由于水师员弁收受陋规,每船得洋四百圆、六百圆不等。船上烟土,皆营弁包庇贩卖。”“夷船一到彼处,则盈千累万,交水师哨船代为交易。”
广东禁烟期间,林则徐则轰轰烈烈地展开过打击走私活动,却没有收到实效。后来他曾对友人透露其中的原因说:“粤营以水师为最优,其岁入得至粮饷者百分之一,得至土规者百分之九十九,禁绝烟土,则去其得项百分之九十九,仍欲其出力拒英夷,此事理之所必不得。”
以上种种贪腐行为,已经是朝野皆知的公开的秘密,却多年相沿,难以取缔。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这些收入已经成为军中日常招待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军官固定半固定收入的一部分,如果取缔,必然影响军队“稳定”。所以历代相沿之下,这些做法竟然获得了某种“合法”或“半合法”的地位。从皇帝的角度看,这些做法一时似乎确实解决了国家经费不足的困难,甚至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官兵的待遇,不失为不增加财政收入前提下维持庞大的军队数量的一个“巧妙”的办法。所以皇帝们长时间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表面上偶尔下下谕旨,重申一下禁止侵没,否则“从重治罪”,“以肃戍政”等纪律,但大多虚声恫吓,并无实际措施。
然而在满足了体制的惰性的同时,这些行为给军队带来的危害却是灾难性的,军队因此失去起码的战斗能力,不能正常行使自己的职能。各级军官精力全部用来捞钱,“近闻各省营务,如提、镇大员,一味养尊处优,全不习劳”,“所谓训练操防,全属有名无实。”咸丰元年曾国藩在应召陈言时,曾上过一道《议汰兵疏》,其中对当时全国军队的状况做了如下概括:
兵伍之情状各省不一,漳泉悍卒,以千百械斗为常;黔蜀冗兵,以勾结盗贼为业。其他吸食鸦片,聚开赌场,各省皆然。大抵无事则游手恣睢;有事则雇无赖之人代充,见贼则望风奔溃,贼去则杀民以邀功。章奏屡陈,谕旨屡饬,不能稍变锢习。
针对以上情况,林则徐说:“虽诸葛武侯来,亦只是束手无策。”
六
曾国藩不是军人,也从来没有摸过武器。但是他毕竟从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过数年的“兵部左侍郎”(约等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加之他以经世致用为志,注意讲求实情,因此对大清国家武装情况有较一般人远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他对国家军队的看法与林则徐不谋而合:绿营腐败习气已经“深入膏肓,牢不可破”,“居今之世,用今之兵,虽诸葛复起,未必能灭此贼。”
在曾国藩看来,要挽救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动手,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曾国藩深知薄俸制是绿营八旗风气败坏的源头。要保证新军有良好的作风,就要对士兵实行厚饷原则。
湘军陆军正勇每月口粮四两二钱,较绿营马兵口粮多一倍,战兵口粮多三倍,守兵多四倍,除个人生活外,还可以补助家庭。
对于军官,曾国藩更采用高薪养廉政策。湘军一个营官的月银,相当于绿营参将平均月银的两倍半,为守备的月银六倍。
湘军的财政制度,主要依靠从主帅到各级军官的相互信任与道德砥砺,而不依靠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湘军财政上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巨大的灰色空间,比如截旷制度。
国家统计的军饷,是足员足月的全额。但一年当中,军队常有兵员死亡、退伍或者被淘汰,以新兵补充。新旧兵员不可能当天衔接,这中间会有空缺。空缺时的饷银就节省下来,叫做“截旷”。
湘军因为无严格细致的会计审计制度,对截旷等规定很宽松。李鸿章带淮军几十年,截旷和扣建积累巨大。他把其中一部分银子存在直隶藩库中,作为自己的“小金库”,死后还存有八百万两。在离开直隶总督之任时,他将其全部移交给后任王文韶,而没有私支滥领,一时传为佳话。王文韶因此赞李“公忠体国,廉介可风”。可见这笔钱如果积累起来,为数实在不少。
王运在《湘军志·营制篇》中说,湘军军官“故将五百人,则岁入三千金,统万人,岁入六万金,犹廉将也”。
在这样高的薪酬水平下,湘军军官不用刻意贪污,即可发家。曾国藩就说:“章程本过于丰厚,故营官无人不发财。闻周凤山家已成素封矣,其余积资置产者甚多。”
作为湘军最高统帅,我们如果仅以统一万人级别计算,曾国藩一年净收入可达五千四百两,比做侍郎时的六百二十两足足增长了8.71倍。带兵十二年,合法工资收入可达六万四千八百两。
何况他又拥有绝对的财政权。湘军是朝廷编外部队,军饷主要来源靠“自筹”,自己想办法解决。湘军的所有大的收入、支出,都由曾国藩一人负总责,对军饷拥有绝对的支配权。从咸丰三年创建湘军到同治七年战事基本结束,曾国藩先后报销军费约在三千五百万两左右,绝大多数属自行筹措而来。曾国藩幕府的粮饷筹办机构,由于没有正规的财政制度,曾国藩完全可以上下其手,大笔纳入自己的腰包。如果曾国藩稍有贪念,则十多年军旅生涯,积累百万资财实在是太轻松的事。
七
但曾国藩却没有因此而发财致富。虽然可以支配的金钱如沙如海,他寄回家里的钱,却比以前当京官时还要少了。
咸丰五年一年,他没有寄钱回家。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他在江西寄信给诸弟说:
余往年在京,曾寄银回家,每年或百金或二百金不等。一以奉堂上之甘旨,一以济族戚之穷乏。自行军以来,仅甲寅冬寄百五十金。今年三月,澄弟在省城李家兑用二百金,此际实不能再寄。盖凡带勇之人,皆不免稍肥私囊。余不能禁人之不苟取,但求我身不苟取。以此风示僚属,即以此仰答圣主。
今年江西艰困异常,省中官员有穷窘而不能自存者,即抚藩各衙门亦不能寄银赡家,余何敢妄取丝毫!兹寄银三十两,以二十两奉父亲大人甘旨之需,以十两奉叔父大人含饴之佐。此外,家用及亲族常例概不能寄。
我们可以判断,曾国藩从军之后,每年寄回家中的银两,大约在一百两之数,低于他清苦的京官时期。
之所以如此,还是因为他当初所发的那个“不靠当官发财”的誓言。出山时,曾国藩已经清楚地意识到了军队这个贪污之薮对自己的考验。在《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中他信誓旦旦地说:“国藩奉命以来,日夜悚惕,自度才能浅薄,不足谋事。惟有‘不要钱’,‘不怕死’六字时时自矢,以质鬼神,以对君父,即借以号召吾乡之豪杰。”
既然对家乡父老发下了“不爱钱”的誓言,曾国藩自然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样,在从军不久,就大笔寄钱回家,折损清名,贻人口实。
当然,发誓在军中“不要钱”,并不只是为了保持个人的清名,更重要的原因是曾国藩深知廉洁对战斗力之重要。只有立定“不要钱、不怕死”之志向,才能组织起一支真正有战斗力的队伍。
因此,在以身作则的同时,他对军中廉政建议抓得很紧。他反复告诫军官们说:“欲服军心,必须尚廉介。”对发现贪污的行为严惩不贷,从不姑息。副将杨复成、彭得胜因克扣军饷,曾国藩上奏朝廷“正法”处之。曾国藩的湘军风气,因此与众不同。
咸丰十一年七月二十日,后来成为曾国藩幕僚的赵烈文第一次来到湘军东流大营中,看到湘军军营风貌与他地迥然不同。他说:
督帅四月初自祁门来此,城内外扎大营三座,众千五百人。……又闻营弁言营中规矩甚严,黎明即起,每日二操,武弁皆令赤足穿草鞋,营中无一人吸食鸦片者。合营办事及供役,悉用官弁,无私从一人。应酬简易,巡捕官白事,长衫而已。帅(指曾国藩)亦躬尚约素,所衣不过练帛,冠靴敝旧,与士卒卧起同时,不苟安逸。每夜常私出巡行察听,更号有违误者,亦不加严责,好语训诲而已。民间辞讼,虽细必亲,小民直至督辕递呈,无一钱之费,其忠清艰苦,至于如此,可为流涕。
八月二十六日,赵烈文又巡视了曾国荃的大营。他对比江南大营与湘军营地,得出结论说:
吾八年春,省吾兄于秣营,遍观长濠营垒,识其兵帅,与此间有三异:一、钦差总统大营,离濠十余里,而此处统领营逼近濠墙,且正当冲要。二、长濠深不及二丈,当敌冲处名龙脖子,以在石山上,不能开掘,仅垒小石作墙,高不及丈,而此处濠深广皆倍之。三、濠内各营,虽头敌俱不设严备,无坑堑,而此绕营小濠亦复宽深,鹿角梅坑,无不得法。又人事异者复有二:一、营中饮食,咄嗟立办,客至无不留饮,而此间客至,方谋到城中饭肆买菜,客卒不及候而罢。二、营官及随身亲勇皆华服,此皆如田人,不可辨识。此五者,严既胜懈,俭复胜奢。呜呼,一成一败,非偶然矣!
当时全中国的军队当中,主帅穿着破旧衣衫,军官们穿着都如农民,来了客人来不及备饭的,仅曾国藩的湘军一家。因此赵烈文才感动到“可为流涕”的地步。虽然采用厚饷高薪政策,但和低薪制的国家正规军比起来,湘军耗用的军饷数却是很低的。道光三十年至咸丰三年春,清廷用绿营兵九万七千七百余,费时二年多,用饷即二千五百一十万余两。而曾国藩的湘军,从咸丰三年起到同治三年止,前后十二年,人数由初起一万七千人增至后来的十二万人,也仅花二千九百万两左右。由此可见湘军整体上的军事效率和节约程度。
八
那么,曾国藩自己的合法工资,都用到哪了呢?
首先,作为因“墨从戎”而拒绝官职并发誓“不要钱的”湘军最高统帅,财务全权负责的“一支笔”,曾国藩是否按统帅一万人的标准给自己发放固定津贴,目前还没有资料可证。也许他“以身许国”,“以军为家”,并没有给自己设定固定收入,而是以公务的需要因地制宜地设定自己的经费标准。
其次,对于经费的剩余,从为数不多的几条记载中,我们可以大致判断有以下几个去向。第一是用于军队开支。咸丰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夜,他给曾国荃信中说:“余有浙盐赢余万五千两在江省,昨盐局专丁前来禀询,余嘱其解交藩库充饷。”从后文彭玉麟的例子来看,这一万五千两银是可以由其任意支配的,纳入私囊当无不可。
第二个方向是用于地方公益事务。家信中有多次记载,他宁肯把收入捐给战区灾民,也不送回家。
咸丰八年正月十四日,他居乡期间,曾指示弟弟曾国荃,在应酬及救济绅士百姓上,要放手花钱:
闻我水师粮台,银两尚有赢余,弟营此时不缺银用,不必往解,若绅民中实在流离困苦者,亦可随便周济。兄往日在营,艰苦异常,当初不能放手作一事,至今追恨,若弟有宜周济之处,水师粮台,尚可解银二千两前往,应酬亦须放手办,在绅士百姓身上,尤宜放手也。
宁可把大量钱财用于施舍他人,也不寄回家里,除了不靠做官发财之誓言外,曾国藩还有更深入的考虑。
九
曾国藩在军前期,对家中买地起屋等增产之事,通常抱反对态度。他担心自己发誓不要钱,而家中地产日增,房舍新建,必然引起人们窃窃议论。
咸丰五年,他几次听送信的长夫说,弟弟曾国潢资助欧阳夫人在衡阳五马冲(曾氏岳父家附近)买了一百亩田地,作为曾国藩的私产。
咸丰五年十二月初一日,曾国藩写信回家,拒绝这项地产,信中说:
闻屡次长夫言及我家去年在衡阳五马冲买田一所,系国藩私分等语,并云系澄侯弟玉成其事。国藩出仕二十年,官至二品,封妻荫子,且督师于外,薄有时名。今父亲与叔父尚未分析,两世兄弟洽洽一堂,国藩无自置私田之理。况田与蒋家垄相近,尤为鄙陋,此风一开,将来澄弟必置私产于暮下,温弟必置私产于大步桥,植弟、季弟必各置私产于中沙、紫甸等处,将来子孙必有轻弃祖居而移徙外家者。昔祖父在时,每讥人家好积私财者为将败之征,又常讥驼五爹开口便言水口,达六爹开口便言桂花树,想诸弟亦熟闻之矣。
除了这些理由,这封信中还有一段十分关键的话:
内子女流不明大义,纪泽儿年幼无知,全仗诸弟教训,引入正大一路。若引之入于鄙私一路,则将来计较锱铢,局量日窄,难可挽回。子孙之贫富,各有命定。命果应富,虽无私产亦必自有饭吃;命果应贫,虽有私产多于五马冲倍蓰什佰,亦仍归于无假可吃。兄阅历数十年,于人世之穷通得失思之烂熟,兹特备陈大略,求澄侯弟将五马冲田产为我设法出脱。
这段话说明了曾国藩不往家里寄钱的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独特的金钱观:奢侈的生活环境不利子孙的发展。
咸丰九年日记中记载,他与左宗棠聊天,左氏言:“收积银钱货物,固无益于子孙,即收积书籍字画,亦未必不为子孙之累。”这正是曾国藩一贯的思想,所以他评价此语为“见道之语”。他从自身经验总结出,大富之家并非是一个人良好的成长环境。他曾在家信中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他说他决不“蓄积银钱为儿子衣食之需,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多积一钱,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依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所以,他不多寄银钱回家,也是担心家风因此而坏。他在家信中说得很明白:“吾不欲多寄银物至家,总恐老辈失之奢,后辈失之骄,未有钱多而子弟不骄者也。”
这一思想是曾国藩教育观念的一贯基础。所以他在给曾国潢、曾纪泽的家信中,对后代的生活作风反复絮言。比如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他在给纪泽的信中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之奢也,但使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臣(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京师子弟子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尔与诸弟其戒之,至嘱,至嘱。
第四节 曾氏职场生存哲学
一
除了清的一面,曾国藩也有“浊”的一面。
总督时期,曾国藩在人情来往上开支不少。
在官场应酬上,曾国藩并不标新立异,而是尽量从俗。刚刚就任总督时,他曾经要求部下免于迎送,时间长了,他发现这种要求实在难以贯彻,徒然惊世骇俗,并无实益,所以越到后来,就越随波逐流了。
同治十年九月底,曾国藩到苏州阅兵。他写信给曾纪泽谈到在苏州这几天的应酬情况:
余于二十八日抵苏后,二十九竟日拜客,夜宴张子青中丞处。三十日在家会客,织造及质堂、眉生、季玉公请戏酒。初一日在恽次山家题主,后接见候补百六十余人,司道府县公请戏酒。初二日早看操,夜湖南同乡公请戏酒。
可见天天拜客,日日戏酒,曾国藩的所作所为,与一般官僚并无二致。只不过在遵从成规的同时,他尽量降低规模,简化形式,处处为他人考虑,不想给下属造成过大负担。十月初他到达上海,正好赶上他的生日。十月初十,生日前一天,地方官员们请戏酒给他预祝。十一日正生日,接惯例又要“正祝”一番。曾国藩怕大家破费太多,竭力辞退,而是自己花钱请了几桌客:
初十日,各官备音尊为余预祝。十一日又将备音尊正祝。余力辞之,而自备酒面款接各客。内厅抚提藩等二席,外厅文武印委等二十席。虽费钱稍多,而免得扰累僚属,此心难安。
这二十多席想必花了他不少钱,然而吃吃喝喝只是他日常开销中最小的部分。
两江总督本是天下最“肥”之“缺”,曾国藩的前任们因此手笔都比较丰阔。曾国藩既袭此任,在许多方面也不得不萧规曹随,比如致送炭敬。
联络京官,是地方大吏必不可少的动作。晚清官场流传的居官要诀云: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曾国藩历来厌恶官场之钻营,但是天下督抚都送的炭敬,他却不想免俗。他做京官多年,深知每年冬天那笔炭敬对他们来说意义何等重大。曾国藩致送的对象,主要是湖南籍的京官。同治五年十二月初六日,他在给曾国潢的信中说:“同乡京官,今冬炭敬犹须照常馈送。”这笔钱,每年至少数千两。
除了京官外,湖南的一些故旧之家,他于年节之际,也会致送礼金。接着上句话,他紧接着又说:“昨令李翥汉回湘送罗家二百金,李家二百金,刘家百金,昔年曾共患难者也。”
除了炭敬,另一笔比较大的花销是程仪,也就是盘缠。如前所述,迎来送往是官场上的重任。每年来往南京的大吏要员自然也不在少数。
同治九年四月,曾国藩写信给儿子曾纪泽嘱咐说:“仙屏(许振)差旋,若过保定,余当送程仪百金。是星使过境,有交谊者酬赠之常例。”
也就是说,清代官场上,皇帝派出的钦差路过辖地,与之相识的大吏在迎送宴请之外,通常还会送给他一百两程仪。曾国藩准备用这个标准来对待许振。
同治九年,江南发生著名的“刺马案”,朝廷派出刑部尚书郑敦谨(号小山)南下与曾国藩共同审理。接惯例,办完事后,地方上要送给钦差一笔很重的程仪。然而郑敦谨特别清廉,“郑小山于正月二十八日出来拜客一日,二十九日拜折后即行起程,干礼水礼一概不收,一清彻骨。小钦差程仪则已收去(每人五百耳)”。“干礼”是指贵重礼品如金、银、绸、缎之类,“水礼”则指食品、果品杂项之类。连水礼都不收,可谓清廉到底了,所以曾国藩说他“一清彻骨”。不过他的主要随员,也就是曾国藩说的“小钦差们”却不愿意效法他们的主官。他们每人收了曾国藩致送的五百两银子。曾国藩在五两百后面加了个“耳”字,可见用官场惯例衡量,这笔钱对他们来说并不算多。
我们所能查到的曾国藩所送的最大一笔程仪是在同治三年。那年年底,因太平天国战争停止多年的江南乡试终于举行。历来考试结束后,乡试主考和副主考都会收到地方官场一笔重重的程仪。曾国藩本人做过主考,当年也收获颇丰,这一次他决定做好主人,“一切均从其厚”。
这一年朝廷派来的主考是刘昆,副主考平步青。考试结束后,他们在两江收获颇丰,“公私送程仪约各三千有奇”。就是说,江南官场公送了三千两,大家以私人名义所送加一起也有三千两。“两主考差囊各三竿外,户部例发途费五百亦在此支领,一切均从其厚。”
“炭敬”、“程仪”是官场上经常发生的支出。至于“别敬”,则频率较低,只有在地方官需要进京时才发生。
同治七年七月二十日,曾国藩奏命调任直隶总督。这一年十二月他抵达北京,在北京过完年后出都赴保定就任。
在出发之前,曾国藩身上带了一张面额可以兑换二万两现银的银票。为什么要带这么多钱呢?主要就是为了给京官们送“别敬”。多年没有入京,那些在穷京官生活中挣扎的故友新朋们盼他如望云霓。他的别敬当然不可能过少。他在日记中多次记载“核别敬单”,“定别仪码”,“定分送各单”,可见这项工作他是多么在意。在给儿子的信中,他说:“余送别敬一万四千余金,三江两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总共送了一万四千两,他认为仍然不厚。
天津教案后,他又收到回任两江总督之命。同治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他由天津起程入都,陛见后十月十五日出都返回江南。这一次,仍然需要送“别敬”。在进京前,曾国藩这样计划:
拟于(九月)二十、二十一日起程入都,十月初六、七日必须出京。别敬不能速送,只好与诸公订定出京后补送,或腊底再送炭金。保定寄存之二万金,大抵须用去八九千。
后来他在给曾国荃的信中说:“九年冬在京用去万余金”,可见这一次送“别敬”又花掉一万多两白银。
二
除去人情往来,官场上的潜规则更需要大笔银子。
同治七年,捻军被消灭,天下大致平定,太平天国战争军费报销提上了议事日程。
报销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费”问题。
按照清代财务制度,曾国藩需要先将这些年来的军费开支逐项进行统计,编成清册,送交户部。户部要对报销清册进行审查,检查有无“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虚开浮估”的情况,如发现此类情况,则要退回重报。审查合格,才呈报皇帝予以报销。
因此,报销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户部的态度。如果户部高抬贵手,什么不合规定的费用都能报销;如果他们鸡蛋里找骨头,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过不了他们的审计关。那么,户部的态度是由什么决定的呢?视“部费”多少而定。
各地为了顺利报销,要在户部花掉一笔专门的活动经费,这笔经费就叫“部费”。“部费”主要落在具体经办的“书吏”也就是办事员的腰包。这也有情可原,因为这些书吏们没有工资,专靠这项灰色收入谋生。
不过他们的胃口实在是太大了。曾国藩托李鸿章打听一下户部打算要多少部费,李鸿章回信说:
报销一节……托人探询,则部吏所欲甚奢。虽一厘三毫无可再减。……皖苏两局前后数年用饷约三千万,则须银近四十万。如何筹措,亦殊不值细绎。……若辈欲壑,真难厌也。
也就是说,李鸿章托人去找户部的书吏,探探他们的口风。反馈回来的消息说,书吏们要一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报销一百两给一两三钱。曾国藩需要报销的军费总额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费”需要四十万两。
曾国藩一听,也吓了一跳。四十万之巨,无论如何是不能答应的。怎么办呢?只有继续公关。曾国藩命江宁(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李又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和户部书吏接洽,做了大量工作,讨价还价的结果是给八万两,显然书吏做了极大让步。
恰好在这时,中枢的批复到了。出于对他们平定太平天国、捻军的卓越功勋,皇帝(实际是太后)同意他们免于报销,曾国藩对此感激涕零,同治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给儿子曾纪泽的信中说:
折弁刘高山归,报销折奉批旨:“着照所请,该部知道。”竟不复部核议,殊属旷典。前雨亭方伯托许缘仲关说部中书吏,余与李相前后军饷三千余万,拟花部费银八万两。今虽得此恩旨,不复部议,而许缘仲所托部吏拟姑听之,不遽翻异前说。但八万已嫌太多,不可再加丝毫。
他对此“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皇帝发了话,这八万两就可以省下了。不过,曾国藩却说,这说好的八万两银子“部费”还是照给。因为阎王好见小鬼难搪,他怕户部这些书吏以后会借故找他的麻烦。
三
那么,以上这些开支,钱都是从哪来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同治七年底那一万四千两别敬的开支来源。
那一次北京之行,曾国藩花费了两万两。除了一万四千两别敬,“合之捐款及杂费凡万六千下上,加以用度千余金,再带二千余金赴官,共用二万两”。这笔巨款的来源,曾国藩说得很清楚:“已写信寄应敏斋,由作梅于余所存缉私经费项下提出归款。”
“缉私经费”出自两淮盐运司。管理盐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缉拿私盐”,以保障官盐的销售。所以盐运司每年都会提出一大笔经费用来缉私。不过缉私只是“缉私经费”的用途之一,其实盐运司许多不好处理的开支,都用“缉私经费”的名义。比如他们每年“孝敬”给两江总督的“陋规”,也以这个名义致送。
从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日曾国藩信中“运司派曾德麟解到缉私经费二千余金”来看,盐运司定期会给曾国藩送来“缉私经费”,曾国藩将其都存放在“后路粮台”,“吾令其解金陵后路粮台”。此外,上海海关每月也要送公费给他。同信之中,曾国藩说:“存于作梅台中(即后路粮台)者,系运司缉私经费及沪关月送公费(现闻近三万金),为余此次进京之用(连来往途费恐近两万)。”后来同治八年二月初三日信中又说:“后路粮台所存缉私经费,除在京兑用二万外,计尚有万余金,此外淮北公费尚有应解余者(十月间书办曾拟札稿去提,余未判行)……”
从这封信的前后文推测,曾国藩在“后路粮台”也就是自己的财政司中建有一个“小金库”。盐运司送的“缉私经费”,上海海关、淮北海关等几个海关送的“公费”,就是曾国藩这个“小金库”的金钱来源。而其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曾国藩同治七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或者说是公款,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因此我们有理由推测,同治三年他送乡试主考的钱,以及同治九年送给“小钦差”的“程仪”,也应该出自这里。
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同信之中,他交代曾纪泽说:
吾之银存于雨亭署内(即江宁布政使李宗羲处)者,系养廉(已有万八千余),尔尽可取用。
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尔等进京,可至雨亭处取养廉数千金作为途费。”可见,曾国藩家人进京的路费是动用养廉,而不是小金库的钱。
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曾国藩是怎么区别“陋规”与“养廉”的用途的。“因公”而产生的官场应酬,出自“小金库”。自己家人的生活日用,以及自己馈赠亲朋好友的钱,则出自养廉。方宗诚的总结大抵合乎事实:
两江总督廉俸之外,又有办公费(即“小金库”),每岁万金。公在金陵,凡署中食用以及馈遗亲戚故旧,皆取诸廉俸,其办公费则尽存粮台,非公事不动用。
“小金库”加“养廉银”,这就是曾国藩在两江的个人财政来源。到了直隶后,来源结构也大抵相当,只不过“缉私经费”换成了“盐规”。到了直隶之后,曾国藩在信中对儿子谈及个人支出的打算:
直督养廉银壹万五千两,盐院入款银近二万两,其名目尚不如两江缉私经费之正大。而刘印渠号为清正,亦曾取用。
也就是说,直隶总督主要个人收入为养廉银一万五千两,此外还盐规二万两。这二万两盐规,就好比两江的缉私经费,是供给总督个人花用的。因此总督的收入来源总计三万五千两。而曾国藩自己测算每年大约需花掉二万二三千两,这样,每年还可以省下一万多两:
余计每年出款须用二万二三千金,除养廉外,只须用盐院所入七八千金,尚可剩出万余金。
四
在曾国藩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后路粮台”的“小金库”共存了三万两左右。如前所述,这三万两小金库在北京只花掉了两万,还剩下一万怎么办呢?按官场惯例,这一万多,曾国藩完全可以携归家里。不过他却不想这样做。
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国藩对纪泽说:
其下余若干(尔临北上时查明确数)姑存台中,将来如实窘迫,亦可取用。否则于XXX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
就是说,家里实在需要花钱,可以用一些。否则,临全家北上时,想办法捐掉。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他又提了两个“散掉”的处理方案:
“余家于此二万外不可再取丝毫。尔密商之作梅先生、雨亭方伯(布政使),设法用去。”他说,可以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善后局的零用,一是作为报销局的部费。他特别嘱咐,不能捐为慈善款:
或捏作善后局之零用,或留作报销局之部费,不可捐为善举费。至嘱至嘱。
为什么不能捐为善举呢?因为这样就会被人所知,曾国藩平生认为,“凡散财最忌有名”,“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所以“总不可使一人知也”。他还说:“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发现,曾国藩像每个帝国地方官员一样,建有自己的小金库。但是小金库中的结余,他并不像其他官员那样带走。
至于养廉,则没有什么结余。在任总督的前几年,曾府内人口较少,每年花不掉的养廉银,曾国藩往往以之济助亲友,甚至素不相识之人,不做储蓄。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曾国藩身后没什么积蓄了。
之所以拒绝将小金库余款和多余的养廉留给家人,是因为曾国藩从青年时代起就打定主意“不靠做官发财”,他在给曾纪泽的信中说:“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
在个人生活上,只有一项,曾国藩比较舍得花钱,那就是买书。在给曾纪泽的信中,接“余将来不积银钱留与儿孙”的下一句是“惟书籍尚思买耳”。
五
对于自己身后的打算,曾国藩早有打算。他说,存在江宁布政使衙门的一万多两养廉银,“余罢官后或取作终老之资,已极丰裕矣”。
然而这笔他自以为“极丰裕”的养老钱,后来连办他的丧事都不充裕。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下午五点,曾国藩结束办公后,到总督府西花园散步。走着走着,突然脚步不稳。原来是突发脑溢血,一个小时之后曾国藩去世,终年六十一岁。
曾国藩生前曾留下遗嘱,嘱咐孩子们给自己办丧事时不可收礼:“余若长逝,灵枢自以由运河搬运回江南归湘为便。沿途谢绝一切,概不收礼。”
然而,一品大员、中兴元老的丧事,毕竟要办得体面风光一些,花费怎么能少。曾国藩留下家产如此之少,“仕宦三十余年,囊橐萧然。薄海妇孺莫不共见之而共信之”。如果动用曾国藩的遗产,曾氏后人的生活显然就要受影响。所以曾国荃建议曾纪泽,不要遵守此项遗嘱,因为“哲人既萎,身后应办之事实非巨万可以了”。所以,“此次大事,所费不訾,受赙与否,知吾侄必有至当之衡。交谊非至厚者,自以固却为是,然如少泉中堂,筱泉制府,昌岐军门之类,似亦可以酌受。外此如恩情有似此三人者,亦当以类推之”。
不过曾纪泽拒绝了此项建议。他坚持“不受奠分,百事皆从撙节”。曾国藩生平积蓄,在丧事上花去了大半。
曾国藩去世之后,曾家断绝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曾国藩故后五年,其子曾纪鸿因家人病重,缺钱医治,托左宗棠向远在新疆的刘锦棠借钱。左宗棠念及旧情及乡谊,以三百金赠之,并写信告诉家中说:“以中兴元老之子,而不免饥困,可以见文正之清节足为后世法矣。”
如果想要儿孙发财,对曾国藩来说实在是有太多机会了。他亲手创立的两淮盐票,起初定价很便宜,而利息非常高。据曾氏后人讲:
每张盐票的票价二百两,后来卖到二万两,每年的利息就有三四千两;当时的社会,家里只要有一张盐票,就可称为富家了。而曾文正公特别谕令曾氏一家人不准承领;按曾文正公当时的权势,自己或家人化些字号、名号,领一二百张盐票,是极其容易的事情;而且是照章领票,表面上并不违法。然而借着政权、地位,取巧营私,小人认为是无碍良心,而君子却是不为的啊!这件事,当时家母知道得很详细,而外面人却是很少有知道的。
对于曾国藩的清俭之节,虽然他自己不事张扬,但身后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人提及。薛福成拟的《代李伯相拟陈督臣忠勋事实疏》中有这样一段:
其本身清俭,一如寒素。官中廉俸,尽举以充官中之用,未尝置屋一廛,增田一区。疏食菲衣,自甘淡泊,每食不得过四簋。男女婚嫁,不得过二百金,垂为家训。有唐杨绾宋李沆之遗风。而邻军困穷,灾民饥馑,与夫地方应办之事,则不惜以禄俸之赢余,助公用之不给。
这种叙述,应该说是并没有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