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语堂 逸闻

8岁时,林语堂说长大后要当作家,他偷偷写了一本教科书,隔一页是课文,一页是插图,后来被大姐发现了,全家的兄弟姐妹都能背诵其中的一首诗:“人自高,终必败;持战甲,靠弓矢。而不知,他人强;他人力,千百倍。”

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时,有次林语堂一个人斜倚栏杆,做出沉思状。同班同学见了,以为他想家了,过来安慰他,谁知林皱眉问道:“梁启超为什么成了今天的梁启超?”原来,他刚刚看了《饮冰室文集》,对梁启超的政体改革策略很是佩服,所以在栏杆前回味,同学直呼上当。

林语堂热爱运动,擅长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他以5分钟一英里的成绩刷新了圣约翰大学该项运动的学校记录;曾任校划船队的队长;一度对棒球兴趣浓厚,一有空闲,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一起练球,一练就是几个小时,不久他就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能接住。林语堂甚至被选为中国队的代表,参加了远东运动会,可惜没有获得奖牌。

在大二的结业典礼上,林语堂先后四次走上领奖台,其中三次是个人得奖,剩下一次是以讲演队队长身份领取获胜的银杯,轰动一时。

在美国读书时,一次夫人廖翠凤动手术,林语堂交纳住院费后,只剩下13美元。他只能去买了一大罐老人牌麦片,接下来一个星期,每日三餐餐餐麦片,幸好廖家的汇款即时汇到,方才解脱。从此林的肠胃对麦片产生了抗拒心理,再也不吃麦片了。

从哈佛毕业后,林语堂到德国读博士学位。林快毕业时,廖翠凤正怀着长女,因为没钱,同时也不希望孩子成为德国人,林语堂准备让妻子回国分娩,买了回国的船票,准备等博士考试的第二天就动身。廖担心丈夫不能获得学位,林却信心十足。考试结束,林语堂顺利获得学位,廖翠凤开心地在大街上当众就亲吻了林语堂。

马星野这样回忆在厦大任教时期的林语堂:“林先生只有三十上下。经常穿长袍黑马褂,梳得亮亮的头发,俊秀英慧之态,不但光彩照人,而且慧气逼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到上海时,不再着西服,而是穿中式长袍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说中式服装穿着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绑捆了那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系领带称作“狗领”。

叶灵凤回忆,林语堂办《论语》,每期都要由出版社时代公司带着稿费和编辑费去,他才给稿件。当时林住在吉斯菲尔路的一栋洋房内,门口立着写有“内有恶狗”的木牌子,时代公司的职员恨他的态度过于“犹太”,曾提议替他在木牌上续两句:“认钱不认人,见访诸君莫怪。”

林语堂主编的教材《开明英语读本》由开明书店出版后,销量很好。世界书局请大学刚毕业的林汉达模仿林语堂的版本编了《标准英语读本》,《开明英语读本》遂销量大减。开明书店和林语堂请律师向世界书局和林汉达提出警告,世界书局让林汉达去找林语堂解决。林汉达登门拜访林语堂不遇,便留下便条,大意为表示歉意、竭诚求教等等。开明书店将林汉达留下的便条作为抄袭的证据,刊登在报纸上,轰动一时。世界书局马上聘请包打必胜官司的名律师郑毓秀提起诉讼,称开明书店诽谤。

世界书局资金雄厚,聘请的律师极有后台,开庭对开明书店非常不利,开明书店的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觉得胜诉无望,退出不干了。开明书店于是直接上书南京教育部,将《标准英语读本》涉嫌抄袭《开明英语读本》之处逐条列出,请教育部裁定是否抄袭。教育部审查后认定《标准英语读本》确有抄袭之处,禁止世界书局发行此书。开明书店马上把教育部的审查结果制成大幅广告,刊登在各大报纸上。广告刊出的第二天,法官迫于舆论压力,又惧怕世界书局和其律师,作出了一个“折衷”判决,判开明书店诽谤成立,罚30元。

世界书局声誉因此大受影响,只能主动向开明书店求和,托人将《标准英语读本》的纸型送到开明书店销毁,才结束了这场纠纷。而林语堂因此家喻户晓,教材大卖,每个月大约可以拿到700大洋的版税,被称为“版税大王”。

林汉达不服,亲自跑到南京去申诉,结果被教育部次长一阵数落:“人家是博士,你不过是个普通的大学毕业生……”气得林汉达跑到美国去深造,誓雪此辱,但是等他博士学成回国后,林语堂却已移居美国。

林太乙上小学时,学校的英文教材《开明英文读本》《开明英文文法》等都是林语堂编写的。高年级的男生一旦英文考试不及格,就于课间休息时间围着林太乙,跺着脚指着林骂道:“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都是林玉如的阿爹勿好!”

林语堂为三个女儿分别起名凤如、玉如、相如,林语堂觉得一般女子的名字俗不可耐,在鼓励女儿们向《西风》杂志投稿时,为凤如、玉如改名如斯、无双(他认为相如的名字不俗,所以未改),他还给妻子起名“凡”。但林太乙觉得自己喜欢叫玉如,无双(繁体)的笔画太多,不好写,林语堂于是从《吕氏春秋·大乐》“万物所出,造于太乙”为她起名太乙。林太乙说:“父亲是主观的,他也许从未想到,我也许宁可叫做玉如。”

30年代在美国,由于版税丰厚,林家生活优渥。1939年,林语堂的收入为四万两千美元,开销为一万七千五百美元,年底,他为廖翠凤买了一枚价值一千美元的3.38克拉的钻石戒指。

在美国时,林语堂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还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的时候,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一躺。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诩有惊人的消化力:“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都能消化的。”又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那样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挣扎半天,他还是起来到厨房找了些东西填肚子,结果被夫人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

林语堂最讨厌一件事,就是人家在晚上八点以后请他吃饭,如果有人在这时请他吃饭,他必定先和家人吃过饭才去。

廖翠凤和三女儿林相如著有一本《中国烹饪秘诀》,曾在法兰克福获德国烹饪学会颁发的奖状。林语堂是这本书的策划人。

林语堂在美国从事写作,有时遇到难题,常常到哥伦比亚图书馆查找资料,因不便使用自己名字,便用了女儿替他取的一个名字:“林语珠女士”。

林语堂到美国后,原由他主编的《宇宙风》改由其弟林憾庐主编,不久林憾庐病死,林语堂没赶回送葬,只是寄回两篇文章,将稿费充作葬仪。

廖翠凤告诉郁达夫,在美国时,一次林语堂捧了本《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向她求爱;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这本书向她求爱。

在武汉主编《中央日报》时,林语堂曾经就男女问题,以“毛驴”为笔名,与一位署名“小鹿”的作者发生笔战。“小鹿”褒女贬男,“毛驴”正好相反,你来我往,极为激烈。该报的副刊编辑孙伏园为了结束这场笔战,特邀“小鹿”与“毛驴”在河口东宴楼会面,冰心也被邀作陪,彼此相谈甚欢,均同意鸣金收兵。第二天,孙伏园在《中央日报》副刊刊登启事曰:“男女之争,已于鹿驴交欢声中化除矣!”“小鹿”是一位年轻女性,看到启事后大怒,发誓再不为该报撰文,而林却获得意外的胜利,喜气洋洋,颇为自得。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也在交际场中逢场作戏,会吃花酒、叫条子,也懂得长三堂子的韵味。他还赏识当时的名妓富春楼老六,为她写过捧场、赞美的文字;他穿着长袍马褂和交际花、名妓到高级跳舞厅婆娑起舞或坐听音乐。但林只是偶然为之,“并非耽溺于‘荷花大乐’(腐化大乐)”。

一次,林语堂在上海认识的交际花来访,廖翠凤出去买菜时,此女居然一跃坐在林的书桌上,向他卖弄风情,林极为尴尬。等廖回家时,此女已经碰了一鼻子灰,颓然而去。

林语堂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曾遭受女房东的“性骚扰”。这位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烟不离手,就着咸肉大喝啤酒,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林,事无巨细地对林讲述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还给林看她作的歪诗,实则存心引诱林。一次,林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林进去扶她。林语堂吓坏了,赶紧叫廖翠凤代劳,寡妇只好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了起来。

赵世洵回忆,林语堂亦“好色”。一次南洋大学联欢,临时办事处的几位漂亮女职员都参加了。林多喝了几杯,眼前又是几位美貌的小姐,顿时话就多了起来,惹得一旁的廖翠凤颇为不满,面色不大好看。

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自剖为“一捆矛盾”,他说自己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车祸撞伤人;曾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专心致力于文学,但总认为大学一年级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喜欢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借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对于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兴感伤怀,但对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