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手无寸铁 我一定要做

同样是解决金法郎案,曹锟时代仅仅为了用于救急,至于佣金损失如何,债权债务关系怎样,都未仔细考虑。李思浩领衔的财政部则专门成立了“金法郎案研究委员会”,把有关该案的一切文卷、资料都调齐了。委员会悉心研究修订解决大纲,对所有细节问题都进行了认真推敲。过后,解决大纲又被送交司法部逐条审查,以确定没有违法之处。

专家们认为,虽然改用金法郎赔款之后,国家要遭受一定损失,但法国已决定将其中的部分退款退还中国,这样一算,损失并不是太大。最重要的还是从长远来看,中方得大于失。在曹锟时代,关税问题因时机未至尚谈不到,而临时执政政府在成立伊始,各国外交使团就已同意中国提前召开关税会议,只等法国批准“九国公约”。换句话说,一俟法国松口,中方即可提高海关附加税,乃“虚损而收实利”。

当时正在法国考察的徐树铮根据自己的认识,也认为解决金法郎案恰在其时,遂连续发电报给段祺瑞和李思浩,极力主张速办。

这些都成为段祺瑞敢于顶着反对声浪办理悬案,并把自己与曹锟划分开来的重要依据。

一切手续都弄好了,就剩下身为财政总长的李思浩签署交办了。段祺瑞连发七道手谕加以催促,但李思浩那边一直都没有什么动静,为此,段祺瑞找到李思浩,声色俱厉地对他说:“你是怎么回事,老把金佛郎案拖着不办?”

李思浩回答:“执政一定了解这件事办了以后的后果。思浩身败名裂,乃至送掉性命,毫不足惜,但今天有不少人正找机会要为难中央、为难执政。因此,不能不再三考虑。”

段祺瑞听了,这才稍稍收起怒容,但还是严肃地对李思浩说:“你我相交多年,你还没有摸着我的脾气?我这个人,不是那么患得患失的。我一定要做(这件事),不要说因此丢了官、丢了地位在所不惜,就是送了性命,我也是不顾的。有我负责,你快去办吧!”

与李思浩谈过之后,段祺瑞仍不放心,他召来曾毓隽说:“你去问赞侯(李思浩的字),他对金佛郎案敢办不敢办。他若不敢办,我叫别人办或你来办。”曾毓隽赶紧安慰道:“老总不要急,我明天和赞侯研究研究。”

第二天,曾毓隽往访李思浩。得知来意,李思浩不禁诉起了苦:“不是我不敢办,而是此案相当复杂,牵连面较广,不能不周密考虑和多方联系。请四哥(指曾毓隽)帮我办好吗?”曾毓隽说:“只要力所能及,我一定协助。”

直系北京政府两次向法方表示赞同金法郎案,又两次反悔,如今再与法方交涉,细节方面的操作就比原来更复杂,而且很容易节外生枝。李思浩了解到国民党人李石曾和法国政府关系较深,同时也是解决金法郎案的支持者,便想请李石曾出面协助他与法国公使沟通。

李思浩和李石曾不太熟,乘此机会,他问曾毓隽能否代为联系。曾毓隽痛快地答应下来。

曾毓隽其实和李石曾也不熟。经过打听,李石曾在民初时曾患伤寒,中西医皆束手无策,后请来京城名医陆仲安才得以妙手回春,李、陆由此来往甚密。恰好曾毓隽与陆仲安早就相识,经陆仲安介绍,曾毓隽见到李石曾,二人晤谈多次,李石曾欣然同意相助。有李石曾从旁协助,李思浩迅速与法方谈妥了双方的操作细节。

对内方面,由于国会已无形解散,倒不用顾虑了,压力主要还是来自舆论界特别是上海舆论界的反对。当时正好上海商会会长虞洽卿来京有事相求于李思浩,李思浩就利用他在上海的关系,托其进行疏通。经虞洽卿打过招呼之后,上海舆论界的反对声音果然减弱了不少。

1925年4月12日,中国外交部与法国公使完成签字、换文手续,从而达成了解决金法郎案的中法协定。

虽然此案一公布,段祺瑞执政府就再次成为众矢之的,被舆论特别是在野党口诛笔伐,但实事求是地说,处于众目睽睽之下的执政府对解决金法郎案还是十分慎重的,段派自段祺瑞、李思浩以下,也无一人敢于从此案中妄取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