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学时代 3、红色

残雪

东京的街头,姑娘们一色的黑衣裙,配上黄色的皮肤,像清秀的乌鸦。黑色是典雅,是神秘,是高贵,令人想入非非。但一旦满街都是这种东西,心里就感到有点乏味了。哪来那么多的神秘啊。那是九十年代初我看到的风景。如今我们这里的姑娘和妇人也学着这样打扮了。似乎个个都想高雅,个个都想神秘。当然,绝大多数人那样着装只是为了跟上潮流。因为黑色不“俗”,因为生怕别人说自己“俗”才穿黑的吧。可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俗啊。

在儿时,我最喜欢的色系是红色——大红,金红,那是接近于火的颜色,也是我的最爱。水红,接近自然,激起幻想。我不喜欢玫红,觉得有点儿脏。那个时候,我没有挑选衣服的自由,家里给我什么就穿什么,再难看也得穿。有两个小姑娘穿着大红色的小皮鞋来到学校了,在我眼里,她们像一对小公主!后来儿童节来了,母亲不能给我们买新衣,就买了两根大红色的薄绸给我扎头发。那只是窄窄的两绺,而且只扎了两天就坏掉了。可在那两天里头,我时时刻刻感到说不出的激动!我不知道自己好不好看,我只知道我太喜欢那蝉翼般透明的红绸,它们的色彩,它们的质感几乎令我喘不过气来!每次我向镜子里头一看,就无比的振奋。然而儿童节不是常有的,我很快又回到了灰溜溜的,不合身的服装里头。

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想象一个全身穿着火红衣裙的公主;我收集的水果糖纸里头,我最爱的是那张金红的米老鼠图案的。但家里从不给我买红色的衣服和用品,也许他们觉得“扎眼”。我记忆中只穿了一次红衣服,是那种脏兮兮的,红底起黑花的便宜布,同学都说难看死了。而同学那件湖蓝底子起水红点子的泡泡纱裙子,让我几乎看呆了。我喜欢煤火烧出的金红色,我久久凝视那火眼的深处,那么热烈,那么有力。如果燃烧得不充分的话就不好看了,昏昏的暗红色,很脏。这时就要用火钩去拨弄,让空气贯通进去,直到中心变成金红,升腾起骄傲的蓝火苗。常常我能听到火苗生长的声音:“呼——呼!”那是挣脱地狱钳制的生命力。有一回,终于得到一盒劣质的蜡笔,立刻用来画金红的火花。画着画着就失望了:那么脏,红不红,灰不灰的。

最美的,最能代表我的渴望的是晚霞的金红,尤其是那种“火烧云”。我站在院子里看呀看的,生怕看漏了一点点。这大自然的最后的燃烧,在我心中掀起莫名的浪涛。我感到,纯金般的朝霞没法同她相比,她红得那么不顾一切,那么符合我心底的欲望,我一次又一次为那红色的绽放在心里欢呼。啊,看啊,又来了,还有更难以想象的呢!那个云门的最深处里头喷出来的火……站在院子当中的小女孩看到的,决不仅仅是纯粹的大自然的力量,令她心底颤栗的,应该还有某种理念的庄严。她说不出,但她感到了。

到了十四岁,我才开始喜欢玫红了,不过只限于纯正的,玫瑰花的那种玫红。那时我已看了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妮娜》。我感到安娜就是那种红色——一种成熟到极致的,绝决的美。还有高贵的品质。托尔斯泰的女性里头写得最成功的就是这一位,我们那个时代有不少女孩都以她为偶像——大概潜意识里头,人人都想拥有高贵的精神吧。而其实,她的高贵正是来源于她的质朴和深厚。那是上天和环境赋与女人的稀有的礼物。她的那种品性甚至使得她的情人也彻底改变了自己。看到玫瑰我就想起这位俄罗斯女性,想起作者心灵的这个方面。

现在我很快就要老了,我仍然喜欢红色。当我每天走进大自然获取灵感之际,我的大脑就会燃烧起来。我看见火烧云,看见红得奔放的秋叶,那么自在,自足,仿佛是最后的告别,又仿佛是重新的开端。我一边奔跑一边想,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美,更幸福的瞬间?在云海深处,隐约传来异域的号角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