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之书 五

对“光芒”一词的简要评论。

当他把孩子的照片给好朋友R,一个在阿姆斯特丹住了八年的美国诗人看时,他第一次听见这个词被用在与他儿子相关的场合。那个晚上他们在酒吧喝酒,被一大群身体和喧闹的音乐包围着。A从钱包里抽出这张快照递给R看,R端详了这张照片很长时间。随后他转向A,微醉,声音带着强烈的感情说道:“他和提图斯有着同样的光芒。”

大约一年之后,就在《阿纳托尔之墓》发表在《巴黎评论》后不久,A碰巧拜访了R。R(变得极其喜欢A的儿子)向A解释道:“今天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我在一家书店里翻阅杂志,碰巧打开了《巴黎评论》,看见一幅马拉美儿子的照片。有一秒钟,我觉得那是你的儿子。这种相似性真叫人震惊。”

A答道:“但那些是我翻译的。是我让他们用了这张照片。你不知道这个吗?”

然后R说:“我根本没想那么多。那张照片令我那样吃惊,我合上了杂志。我把它放回到书架上,随后走出书店。”


他的外祖父又活了两三个星期。A回到正对着哥伦布转盘的公寓,他的儿子如今脱离了危险,他的婚姻则陷入了永久性的停滞。对他而言,这些日子很有可能是所有日子里最糟糕的。他无法工作,他不能思考。他开始怠慢自己,只吃垃圾食品(速冻食品,披萨,外卖中式面条),对公寓放任自流:脏衣服乱扔在卧室角落,没有洗的碗碟堆在厨房水槽中。躺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看着电视里的老电影,读二流侦探小说。他不和任何朋友联系。唯一他打过电话的人——一个十八岁时他在巴黎结识的女孩——搬到了科罗拉多。

一天晚上,他一时兴起,出门去空荡荡的西50街街区游荡,并走进了一家无上装酒吧。当他坐在桌边喝着啤酒时,他突然发现自己身边正坐着一位年轻的性感裸女。她靠向他,向他描述假如他愿意付钱去“后室”、她将为他做的所有淫事。她的策略是如此直接而有趣,以至于他最终答应了她的提议。他们决定,主打项目将是她为他口交,因为她声称对这项活动很有天赋。而实际上,她投入其中的热情实在令他惊讶。过了一会儿,当他在她口中达到高潮、大量精液不断抽动着喷涌而出时,他在那刻看见了这幅一直在他身体里面闪耀的图景:每一次射精都包含了数十亿的精子细胞——大致与全世界的人类一样多——这意味着:每个人自己拥有全世界的潜力。而将会发生什么、它会不会发生,都充满了无数可能性:白痴和天才、美丽的和残缺的、圣人、紧张性精神症患者、小偷、证券经纪人和冒险艺术家。因此,每个人就是整个世界,在基因里怀有全人类的记忆。或者,一如莱布尼兹所言:“每一样活物都是宇宙的一面永恒的活的镜子。”因为事实是,我们都来自宇宙无限虚空第一次爆炸所形成的东西。在那一刻,当他的阴茎在如今他已忘了名字的裸体女人的嘴里勃起时,他也这么对自己说。他想:无法再分的单子。随后,仿佛最终明白了,他想到了大约三年之前,在他妻子身体里奋勇前进的秘密微小细胞变成了他的儿子。


除此之外什么事也没发生。他了无生气。他为盛夏酷暑所苦。他就像晚年的奥勃洛莫夫一样蜷在沙发上,除非不得已一动也不动。

A外公的公寓里安装了有线电视,频道比A知道的都多。每当他打开电视,似乎总有一场棒球比赛正在进行。他不但可以追看纽约洋基队和大都会队的比赛,而且还可以看到波士顿红袜队、费城费城人队和亚特兰大勇士队。更不用提在下午常常会有的小奖赏:比如日本职业棒球联盟的比赛(他尤其喜欢比赛过程中不停的鼓声),或者,更奇怪些的,来自长岛的小锦标联赛。他沉浸在这些比赛中,感觉自己的心正努力进入一个纯净的领域。虽然赛场激动人心,但棒球给了他一幅不变的图景,于是他的心灵可以休憩,可以在其庇护下对抗世间的纷扰。

他的整个童年时期都在打棒球。从3月初第一个泥泞的日子起,到10月底最后一个刺骨的下午。他打得很好,几乎有一种迷恋般的热爱。这运动不仅使他感觉到自身的种种可能性,使他相信自己在他人眼中并非毫无希望,而且把他从童年初期的孤独处境中拉了出来。它使他融入了他人的世界,但同时又可以对此秘而不宣。棒球是一个充满幻想潜力的领域。他总是幻想着,把自己投射在纽约巨人队的队服里,在保罗球场跑到三垒的位置,广播中提及他名字时人群掌声雷动。日复一日,放学后他会把一个网球掷向他家房子的台阶,假装每个姿势都是在他脑中展开的世界巡回赛的一部分。总是会到九局下半时两人出局,一人在本垒,巨人队落后一分。他总是击球员,总是打出致胜的本垒打。

在外公的公寓里度过那些漫长的夏日时光后,他开始明白,棒球的力量对于他而言就是记忆的力量。两种意义上的“记忆”:作为回忆自己生活的催化剂,以及作为整理过去岁月的一种人为结构。比如说,1960年是肯尼迪当选总统的那年;也是A参加成人礼的年份,标志着他进入成年的年份。但是提及1960年时首先跃入脑中的图景却是比尔·马佐洛斯基在世界巡回赛中战胜洋基队的那记本垒打。他依旧记得球高飞出福布斯球场围栏的情景——那高高的、深色的围栏,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白色数字——而回忆那一刻的感觉,那种突如其来的、震撼人心的瞬间愉悦,他得以“再进入”他自身的过去,站在那个否则便会失去的世界里。

他在一本书里读到:自从1893年(他外公出生前一年)投手丘后移十英尺以来,场地的形状就没再变过。这钻石形状是我们意识的一部分。它由白线、绿草和褐土构成的质朴几何图形与星星和条纹一样常见。相较于这世纪美国生活的所有其他东西而言,棒球一直没有改变过。除了一些微小的变化(人工草皮、指定打击手)之外,今天的棒球比赛与韦·威利·基勒和原巴尔的摩金莺队那时的比赛并无二致:照片里那些早已死去的年轻人,留着翘八字胡,摆着英雄般的姿势。

今天发生的事只是昨天发生的事的一个变体。昨天回应着今天,而明天会预示着明年发生的事。职业棒球的过去完好无缺。每场比赛都有记录,每次击打、失误、四坏球上垒都有统计数据。人们可以相互衡量表现,比较球员和球队,谈论那些死去的人,仿佛他们仍然活着一样。孩子参加棒球比赛就是同时想象作为成人参赛,而这幻想的力量存在于哪怕最非正式的比赛中。A思忖,在他的童年时代有多少小时被用来试图模仿斯坦·穆西尔的击球站姿(双脚并拢,膝盖弯曲,背弓成一个绷紧的曲线板状)或威利·梅斯的腰带处接球法。相反地,对于那些长大成为职业选手的人们而言,他们会意识到自己实现了童年时代的梦想——实际上,是被支付薪水继续做孩子。这些梦想的深度同样没有减少。在他的犹太童年时期,A记得曾把逾越节家宴的最后几个词“明年耶路撒冷见”,误作为总是带着希望的对受挫狂热的节制,“等到明年”,仿佛一方是对另一方的评论:赢得锦标便是进入了应许之地。棒球不知为何在他心中与宗教经验纠结在一起。


就在那时,当A开始陷入棒球的流沙地时,瑟曼·芒森死了。A注意到芒森是卢·贾里格之后的第一任洋基队队长,而他的外祖母死于卢·贾里格症,以及就在芒森死后不久,他的外祖父也很快去世了。

报纸上满是关于这位捕手的文章。A一直很崇拜芒森在场上的表现:快速击向右外野的一垒安打,粗短的身体在垒边嘎嚓作响,在场上比赛时似乎消耗着他的那种怒气。如今A着手与孩子一起了解芒森的事迹,以及他与自己亢进的儿子间曾有过的烦恼。一切好像都在重复自身。现实是一个套盒,一系列无限的盒子套盒子。因为又一次,在最不可能的地方,主题重现了:缺席父亲的诅咒。好像芒森自己才是唯一一个有能力使这小男孩平静下来的人。不管何时只要他在家,男孩的哭声便停止,他的狂乱便减弱。当时芒森正学习如何驾驶飞机以便在棒球赛季中更经常地回家与儿子待在一起,而正是飞机杀死了他。


不可避免地,A对于棒球的记忆与对外公的记忆联系在一起。是外公带他去看了第一场比赛,告诉他关于老运动员的故事,让他明白棒球既是用来看的,也是用来聊的。小时候,A常常被放在57街的办公室里,在打字机和计算器边玩耍,直到外公下班,然后和他一起沿着百老汇悠闲散步。他们照例在某个游戏厅打几轮扑克里诺,吃顿便餐,然后乘地铁——去一个城市棒球公园。如今,外公垂死之时,他们继续谈论棒球。这是一个他们依旧可以平起平坐的主题。每次来医院探访,A会买一份《纽约邮报》,然后坐在老人床边,为他读前一天的比赛新闻。这是他与外部世界最后的联系,这是一系列他能够闭着眼睛理解的、无痛苦的编码消息。任何其他东西都会显得难以承受。

临终前,外公用几乎发不出声音的嗓音告诉他,他已经开始回忆他的生活。他开始重拾在多伦多的童年岁月,在想象中再次经历那些远在八十多年前发生的事:在一伙流氓面前保护他的弟弟,周五下午送面包到邻居犹太家庭,所有那些琐碎的、早被淡忘的事回到他的记忆里,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呈现出精神启示的重要性。“躺在这儿使我有机会回忆。”他对A说,仿佛这是一种他在自己身上刚发现的新能力。A可以感觉到回忆给予他的快乐。逐渐地,回忆战胜了过去几周一直出现在外公脸上的恐惧。记忆是唯一令他活着的东西,而这就好像他想尽可能长地拖延死亡的到来,以便可以继续回忆一样。

他知道,但是他不愿意说他知道。直到最后一周,他还在继续谈论回公寓,一次也没提“死”这个词。甚至在最后一天,他一直等到最后一刻才说再见。A正要离开,准备走出门外,这时外公叫他回来。又一次,A站在床边。老人握住他的手,用尽力气捏。随后:一个漫长的、漫长的时刻。最后,A弯下腰,亲吻了外公的脸。他们谁都没有说一个词。

A想起一个阴谋家,一个生意人,一个古怪而超乐观的人。究竟还有谁,能够一本正经地给女儿取名为“小女王”?但她出生时,他宣称“她会成为女王”,并无法抵挡这诱惑。他成功地虚张声势,以象征性的手势,成为派对的灵魂人物。很多笑话,很多密友,无可挑剔的时机把握。他偷偷赌博,瞒着妻子出轨(他年纪越大,女孩越年轻),从未丧失对任何一项的品味。他的语言风格尤其华丽。一条毛巾从来不只是一条毛巾,而是“土耳其毛巾”。一个吸食毒品的人则是一个“麻友”。他也从不说“我曾看见……”而说“我曾有机会观察到……”这样一来,他成功地使这世界变得夸张,把它变成一个对他而言更引人入胜的有异域风情的地方。他扮大人物并陶醉于这姿态的副作用:领班叫他“B先生”,快递员拿到额外的小费后朝他微笑,整个世界都朝他脱帽致意。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时,他从加拿大来到纽约,那时他是个贫穷的犹太男孩,而最终他大获成功。纽约是他的激情所在,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他拒绝搬走,用这些已然成为流行语的词婉拒了女儿请他到阳光明媚的加利福尼亚生活的邀请:“我无法离开纽约。一切在这里发生。”

A想起他四五岁时的一天。外公外婆来看他,外公为他变了一个魔术,是他在一家礼品店里学会的某种小把戏。下一次来,他没能表演一种新的魔术时,A大失所望。从那时候起,每次总有新魔术:消失的硬币,凭空变出来的丝绸围巾,把一条条白纸变成钱的机器,一个当你用手捏就会变成五个小橡皮球的大橡皮球,一根用手帕熄灭再也不会烧起来的香烟,一壶倒在报纸做成的圆锥体里也不会溅出的牛奶。一开始为了满足外孙好奇心的东西如今成了他真正的事业。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成功的业余魔术师,一个灵巧的戏法艺术家,他尤其骄傲于那张魔术师协会的会员卡。他在A童年时代的每个生日派对上表演魔术,一直持续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年,与一位女性朋友(一个戴着红色假发的邋遢女人)在纽约老年俱乐部巡回表演,她会唱一首歌,伴着自己弹的手风琴,介绍他是“伟大的扎维洛”。再自然不过了。他的生命如此沉浸在魔术般的幻觉中,他通过使人们信任他(使他们相信某种并不在那儿的东西其实在那儿,或相反)努力赢得了如此多的生意,以至于登上舞台以更正式的方式愚弄他们对他而言是小菜一碟。他有种使人们关注他的能力,凡是看见过他处于人们关注的焦点时多快乐的人都明白。魔术师比谁都愤世嫉俗。他知道,所有其他人也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关键并非真的去欺骗他们,而是使他们高兴地愿意被欺骗:就这样,在几分钟的空间里,因果关系松动了,自然法则被取消了。一如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所言:“没有合理的理由不相信奇迹。”

然而,A的外公不仅满足于魔术。他同样喜欢笑话,他称之为“故事”——所有故事都写在一本小笔记本上,他把它放在外套口袋中随身携带。每次家庭聚会中总有那么一刻,他会拿出笔记本,在房间一角迅速翻阅,将之放回口袋,在椅子上坐下,然后进入一小时的口头胡闹活动。在这里,记忆同样关于笑声。笑声并非如与S在一起时从腹中发出,而是从肺部幽幽传出,一种漫长的高低音错落的声音循环,开始如气喘,零零散散的,随后逐渐进入一种愈来愈微弱的和声啭鸣。A也愿意这样回忆他:坐在那把椅子里,把每个人都逗乐了。

但外公最厉害的噱头既不是魔术也不是笑话,而是一种令家里每个人都困惑多年的超感巫术。那是一种叫“巫师”的游戏。A的外公会拿出一叠纸牌,要求某人抽出一张牌,任何一张,然后举起让每个人都看见。红桃五。然后他会跑到电话边,拨一个号码,并要求和“巫师”通话。对,他会说,我想和“巫师”说话。一会儿之后他会把电话给大家听,而从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个声音,一个男人的声音,一遍遍地说:红桃五,红桃五,红桃五。然后他会感谢“巫师”,挂断电话,坐在那儿朝大家笑。

多年之后,当他最终向A解释的时候,一切似乎如此简单。外公和一个朋友彼此答应相互做对方的“巫师”。这个问题,我是否可以和“巫师”说话,是一个信号,而电话那端的人会开始重复花色:黑桃,红桃,方块,梅花。当他说到正确的那个时,打电话的人就会说些话,随便什么,说明不必再往下,然后“巫师”会反复念数字:“爱司”,二,三,四,五,以此类推。当他读到正确的那个时,打电话的人会再一次说些什么,然后“巫师”会停下来,把两个元素放在一起,朝电话里重复:红桃五,红桃五,红桃五。


《记忆之书》。第六册。

他发现,即使以他经验中最平常的现况而言,这些事都非同寻常:感觉到脚在大地上;感觉肺部随着呼吸一张一弛;明白假如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他就能够从现在所在之处去往他将前往的地方。他觉得这非同寻常:在某些早晨,他刚刚醒来,当他弯腰系鞋带时,他会被一种快乐淹没,那快乐如此强烈,与这世界如此自然而和谐地保持一致,以至于他能感觉自己此刻活着,一种包围他、渗入他的此刻,以突如其来的、势不可挡的“他正活着”的讯息穿越了他。在那个瞬间,他于自身发现的快乐也非同寻常。而无论这快乐是否非同寻常,他都觉得它非同寻常。


有时候,感觉就像我们正漫无目的地在一个城市漫游。我们沿街行走,随意拐入另一条街,停下来欣赏一栋房子的檐口,弯腰检视人行道上的一块柏油斑,它令我们回忆起某幅我们欣赏的油画,注视街上迎面走来的人们的脸,试着想象他们的生活,走进一间廉价餐厅吃午餐,回到户外继续朝向河流的旅程(假如这城市有一条河的话),看着船驶过,或大船在港口停靠,也许走路的时候哼着歌,又或者吹着口哨,又或者试图想起我们已经忘却的某件事。有时候,当我们在城市里游走,我们就好像并不想去哪儿,而只是在寻找一种消磨时间的方式,唯有疲劳才告诉我们应该在何时何地停下来。但正如迈出一步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下一步,一个想法也会不可避免地随着前一个想法而来,而如果一个想法产生了不止一个想法(比如说两三个想法,彼此有相同的结果),就不仅需要循着第一个想法得出结论,而且需要回溯到那想法的原初位置,以便循着第二个想法得出结论,然后第三个想法,以此类推,就这样,如果我们试图在心里描绘这过程的图景,一个路径网络将开始被绘出,就像人类的血流图(心脏,动脉,静脉,毛细血管),或者地图(比如城市街道图,最好是个大城市,甚至是道路图,就像那种加油站里的道路图,那些路在大陆上延伸、交错、蜿蜒),于是当我们在城市里漫游时,我们真正在做的是思考,以这样一种方式思考以至于我们的想法构成了一段旅程,而这段旅程与我们所走过的路并无二致,于是,最终我们可以放心地说,我们经历了一段旅程,即使我们不曾离开房间,这依然是一段旅程,我们依然可以放心地说,我们曾去了某处,即使我们不知道某处是何处。


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十年前在马萨诸塞州的阿姆赫斯特买的小册子,这是他去埃米莉·狄金森故居参观时购买的纪念品,如今他想着那天当他站在诗人房间里时那种折磨他的古怪的疲累:透不过气,就像他刚刚登上了一座山顶。他在那间小小的充满阳光的房间里闲逛,看着白色的床单,擦亮的家具,想着在那儿写的一千七百多首诗,试图把它们视为四壁的一部分,然而他没有成功。因为假如词语是存在于世的一种方式,他想,那么即使没有世界可以进入,世界仍然在那儿,在那房间里,这意味着,是这房间存在于这些诗里,而不是相反。他在小册子的最后一页读到某位匿名作家笨拙的行文:

“在这间卧室兼工作室里,埃米莉宣称灵魂可满足于它自身的社会。但她发现意识既是囚禁,也是解放,因此即使在这儿,她依然被绝望或恐惧中的自我囚禁所损害……所以对敏感的参观者而言,埃米莉的房间有一种包含了诗人优越感、焦虑、苦闷、顺从或狂喜等好几种情绪的气氛。或许它超越了美国文学中的任何其他具体地点,象征着一种以埃米莉为典型的、对内心生活不断审视的本国传统。”


《记忆之书》的伴奏曲。

《孤独》,由比莉·哈乐黛演唱。比莉·哈乐黛和她的乐团1941年5月9日的录音版本。歌曲长度:三分十五秒。歌词如下:在我孤独的时候你萦绕在我心头/伴着逝去的白日梦/在我孤独的时候你奚落我/伴着永不消失的记忆……等等。作者艾灵顿公爵、E.德兰治和I.米尔斯。


首次提及一个女人的声音。随后是对许多声音的特定指涉。

因为这是他的信念:如果存在一种真实的声音——假设有这样一种叫真实的东西,并假设这真实能开口说话——它将出自女人之口。


记忆有时以声音的方式来到他面前,这也是事实。这是一个在他身体里讲话的声音,并不一定是他自己的声音。它对他讲话的方式就像一个声音在讲故事给孩子听,然而有时候这声音又会取笑他,或引起他的注意,或用绝不模糊的词语诅咒他。有时候,它蓄意歪曲正在向他讲述的故事,改变事实以满足它的心血来潮,迎合戏剧性而非真实的要求。然后,他必须以他自己的声音对它说话,要求它停下,以这种方式使它复归来时的沉默。在另一些时候它对他唱歌。在别的一些时候它喃喃低语。然后,还有一些时候它只是哼哼,或胡言乱语,或痛苦呼号。甚至当它一言不发时,他知道它仍在那儿,而在这声音什么都不说的沉默里,他等着它讲话。


耶利米书:“我就说:‘主耶和华啊,我不知怎样说,因为我是年幼的。’耶和华对我说:‘你不要说我是年幼的,因为我差遣你到谁那里去,你都要去;我吩咐你说什么话,你都要说……’于是耶和华伸手按我的口,对我说:‘我已将当说的话传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