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神秘血手印 第五节 嫌犯剖绘
物证除了经过化验对比可以确定涉案凶嫌外,还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刑事侦查人员常常以剖绘推理方法来缩小凶嫌范围。
剖绘推理的前身叫做现场重演法,在四十年代,刑事侦查人员十分注重研究犯罪的行凶手法,认为每一个犯人在作案时都有一定的习惯性行为,破案后将嫌犯带回现场,重演犯罪过程,这样,侦查可以学习到更多有关犯罪手法的知识。
这种注重犯案手法的侦查方法在农业社会很有用,但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的增高,作案手法也层出不穷,手法不同的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加。此外,人权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律师都建议被告拒绝现场重演,因为现场重演就是无形中认罪。
因此,现场重演的侦查方法不再使用,在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取而代之的是犯罪剖绘方法。
犯罪剖绘的方法是利用统计资料和心理学来协助确定侦查方向。以强奸案为例,根据犯罪统计的资料,强暴犯一般为十六岁到三十九岁之间的男性,通常住在被害者住宅二十五里之内的地区;从强奸的方法和言语还可以推断出强暴犯的个人资料。但是法庭并不将犯罪剖绘的资料视为法庭上的证据,因为这种方法不算正式的科学,其中涉及了太多主观的猜测和推断。
八十年代出现一种新式的侦查推理方法称为现场分析,主要着重现场的痕迹证据,譬如,如何进入现场,又如何离开,并推测其作案手法。从脚印的长度及深度,我们可以判断嫌犯走路的速度,是否残障,有没有背负重物,以及身高体重比例等;此外,我们也可以从手印推断案犯的工作性质和习性癖好。
到了一九九O年,现场分析法进一步地改良为现场重建法。利用现场采集的科学证据,犯罪心理剖绘以及痕迹证据,综合推断整个案法过程以及凶嫌的犯案特征。同时还利用反物证方法来举证可疑对象不涉案的可能性,从而排除涉案对象;理清各项假设成立的或然率,从而找出侦查的方向。
我们分析现场物证以剖绘可能的嫌犯。在查看死者伤口时,我们发现嫌犯杀人手法非常残忍,例如,约瑟身上被刺了三十多刀,都在同一个部位。这种杀人方法可称为疯狂杀人法。从犯罪手法的剖绘来推断,如果三十多刀都在相同的部位,通常有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出于报复心理,凶手急于泄愤报复,因而加重出手;第二种是同性恋情杀;第三种是吸毒者杀人,由于吸毒后行凶,神志不清,出手也很残忍。
约瑟是一位弱智残障,素来与世无争,不可能与人结仇,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性;他失明失聪,没有同性恋情人,第二种可能性也不存在;所以我们推测凶手很可能是吸毒后行凶。
玛丽被刺了二十七刀,宁娜被杀了十四刀,从这些杀人手法来判断,凶手一定是个心恨手辣,年轻力壮的人,行凶时可能有共犯协助。
现场有冲洗过的痕迹,此外嫌犯还打开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试图湮没证据,显示出嫌犯很可能是智商不低,稍有教育及前科的罪犯。再从受害者贵重物品被拿走来研判,本案很可能是一宗入屋抢劫,然后杀人灭口的命案。
从洗手间墙上的巨型血手印推断,普通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手掌,一般来说,只有打篮球的运动员才可能有八寸半长的手掌,因而凶嫌很可能参加过篮球队。
我们也可以从现场的证据中举出许多反证,证实凯洛夫妇并没有涉案。例如,手表上并没有凯洛夫妇的毛发和血迹,洗手间和卧房发现的手印与他们的手印大小都不一样等,所以说他们涉案的可能性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