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纪大审判 第二节 时间哲学

除了办案,四处演讲外,我担任十多家科学期刊的编辑,发表过三百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了二十本学术著作。此外,我还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与医学院,纽海文大学、东北大学、康州州立大学法学院、北京人民大学、沈阳刑警学院、西安医学院等十五所大学院校教授刑事科学课程。许多人问我,怎么会有这么多时间来做这么多的事情。

我跟他们说,上天是很公平的,不管你是富人或是贫民,不管你是在社会上的显贵名流,或是贩夫走卒,每个人每天都只有二十四个小时。成功的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善用这二十四个小时。有些人用大部份的时间去喝酒、赌博、寻欢作乐、或饱食终日,无所用心;有一些人则努力工作,求学上进。历史告诉我们,成功的人必须充份运用时间,用大部份时间去工作。如果我每天都比别人多做五个小时,那么我每年就多出两千多个小时。

你怎么可能比别人多出五个小时呢?许多人都会纳闷。根据一项生活方式调查,普通的美国人每天仅工作四个半小时,休息与睡觉共九个小时,吃喝用去三小时,家庭琐事花两个小时,其它活动浪费掉五个半小时。我们每年共有八七六○个小时,睡觉用了三二八五个小时,无所事事则浪费掉了二○七五个小时。

假如我们每天不浪费掉五个半小时,再少睡两个小时,吃喝再少用一个半小时,那么我们一年就能节省三二八五个小时。如果将这些节省下来的时间用在工作上,你一年就能比别人多做出两年的工作。

其实,我每天都工作十五到二十个小时。每天早上约五点钟我就起床,先阅读一些与法庭及科学相关的文献,在六时上班。到办公室后,我先处理一些日常公务,然后与检察官、警察或其他有关人员开会讨论。如果有案件需要审判,我必须在十时左右到法庭,有时可能在法庭上待上一整天。如果没有审判,我就在化验室进行检验或继续与相关人士讨论案件证据及检验进展;下午五时许大家下班时,我才开始进行自己的学术研究工作。到了晚上,我要赶到大学去讲课;晚上十一时回家就算很早的。此外,我还要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待命,随时准备到案发现场去勘查。

许多同事看到我每天的行程都觉得吃不消,有人觉得我很敬业,有人说我是工作狂,也有人认为我是傻瓜。不过我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么多的工作,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早年在中央警官学校严格的训练,养起早起晚睡的习惯;二是我不断训练自己的思维能力。在大学期间,我就能边看书、边看电视、边听音乐、边照顾小孩,现在我可以同时与三个人讲话,而脑里还可以思考其它案件。但是当我要全神贯注时,我也可以摒除一切杂念。

我认为人的大脑大概会议分成几个区域,每个区域都可以思考不同的事情,而需要集中思考时,这些区域又全力合作,共同思考一件事情,这种分工合作,一心多用的方式可以提高大脑的工作效率。

几年前,我应邀参加在欧洲举行的一个刑事科学国际会议,在会议中担任主讲人,与会者都是来自全球各地的刑事科学家,他们经常看到我在刑事科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一些由我编写的刑事科学教科书。我在会场出现时,几位与会者跑来跟我说:“李博士,您出版了这么多的著作,侦办了这么多的案件,我原本以为您一定是一位年愈古稀的老人家,真没想到您看起来还这么年轻。”

于是,我便开始解释每年节省三二八五个小时的方法,笑者跟他们说,如果我们这些德国朋友每天少化点时间喝啤酒,我们英国的朋友少化些时间喝下午茶,他们的工作成效,一定比我更可观。